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是城鎮重要的基礎設施,是我省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支撐。根據全省“十二五”規劃總體要求編制的《浙江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規劃范圍為全省設市城市、縣城及重點流域范圍內的建制鎮、其他部分建制鎮。規劃基準年為2010年,規劃期限為2011年至2015年。規劃依據為《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浙江省城鎮體系規劃(2008~2020)》、《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811”生態文明建設推進行動方案》、浙江省太湖流域、錢塘江流域、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等。
一、現實基礎
(一)“十一五”規劃完成情況
“十一五”我省著力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進一步提高城鎮污水處理水平,有效控制城鎮水環境污染,實現全省水環境的全面改善和良性循環。2007年浙江省所有縣以上城市(包括設區市、縣級市和縣城)都建成了污水處理設施,提前實現“十一五”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2008年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區所有建制鎮提前建成污水處理設施,提前完成國務院有關太湖治理的目標要求。截止2010年底,全省縣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1.3%,其中副省級城市污水處理率為91.1%,其它設區市為77.6%,縣級市及縣城為76.7%,完成《浙江省“十一五”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確定的污水處理率目標。規劃的實施對我省水污染物減排工作貢獻顯著,促進我省超額完成了“十一五”化學需氧量減排目標,明顯改善了全省地面水水質。
“十一五”我省加快規劃項目的建設,規劃新建污水處理廠102個,實際建成90個;規劃形成污水處理能力567.8萬立方米/日,實際形成污水處理能力490萬立方米/日。全省新建改造配套污水一、二級干管長度5000公里,實際管網完成情況與規劃目標基本接近,提高了污水的收集率和排水管網覆蓋率。
規劃項目推進過程中,投資控制較好,建成投產的項目與規劃投資基本接近。但部分項目由于要素制約等問題影響建設進度。一是項目落地難。我省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有限,征地拆遷困難,制約項目落地建設,甚至部分項目因征地拆遷無法落實而易址。二是資金壓力大。隨著環保要求的提高,對污水集中處理率和出水水質等都提出新要求,部分地區受地方財力不足和融資難的制約,建設資金緊張,影響工程實施。
(二)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污泥處理現狀
2010年全省城鎮污水排放總量32.3億立方米,排污系數為0.75。全省累計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203座,污水處理總能力達到919萬立方米/日,其中縣以上城市污水處理廠101座,污水處理能力739.7萬立方米/日,實際年處理污水總量19.3億立方米。已運行的縣以上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為83.9%。在建城鎮污水處理廠42座,以鎮級污水處理廠為主,設計處理總能力120萬立方米/日。已建成配套污水管網總長28853公里。已建成污泥處置設施處置能力6700噸/日,設施運行負荷率72.4%,污泥無害化處置率85%,已建成污水處理再生利用設施25座,污水再生利用設施能力60萬立方米/日。
“十一五”期間我省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率實現突破性提高。根據全省各級環境監測站對省內113家已投入運行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監測結果,按pH、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三項指標進行評價,總體排放達標率為96.7%,遠高于2005年的70.0%;按pH、化學需氧量、懸浮物、生化需氧量、色度、石油類、氨氮、總磷等八項指標進行評價,排放達標率為90.4%,遠高于2005年的50.6%。
(三)主要經驗
以規劃為龍頭,全局謀劃污水設施建設!笆晃濉逼陂g我省緊緊圍繞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市場需求,明確提出了建設思路、發展目標和任務。以規劃為龍頭,全局謀劃全省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并具體落實各項規劃任務,推進全省污水處理設施規范、有序建設。
以重點工程為抓手,推進污水設施建設。堅持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作為推進生態省建設以及“811”環境污染整治行動 和“811”環境保護行動的重要抓手,大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省政府與地方政府簽訂責任狀,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納入年度考核目標,真正貫徹落實。在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積極扶持下,2007年全省縣以上城市都建成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設施還向建制鎮推進,2008年實現太湖流域鎮級污水設施基本覆蓋。同時全面推進重點流域的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完成太湖流域現有污水廠提標改造任務。
以生產運行為核心,確保減排任務完成。通過城市新區雨污分流建設、舊城區綜合改造和鄉鎮污水管網延伸等方式,加大了全省的污水管網建設力度,污水收集量、處理率和污水廠運行負荷率逐年增加。同時加強污水處理廠的生產監管,出水水質的穩定性和達標率明顯提高。
以長效運營為目標,逐步健全各項機制。為了保障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長效運營,各級政府在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的同時,向社會開放污水投資領域。發展和改革部門牽頭制定建設規劃和計劃,做好項目審批和核準等工作。建設部門加快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監管,并健全各項機制,促進污水處理產業化發展。環保部門加強對污水處理廠的監督管理,建設城鎮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測設施,實行全天候監控。省物價局制訂了污水收費政策,加強污水處理廠的運營保障。各污水處理廠也通過多種方式,如與排污企業簽訂污水處理合同和安裝流量計代收,通過水費代收等,加大了污水處理費的收取力度;同時與環保部門相互配合,將排污許可和城市用水管理有機結合,加大對排污企業的監督。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污泥“四化”處置未有效落實?傮w上看,我省污泥處置仍以原生污泥填埋、簡易焚燒和土法制磚為主,達不到“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的要求。污泥規范化處置工作剛剛起步,政策制度仍不夠健全,政府投入力度不大,無害化處理能力不足,真正實現“四化”處置成本較高,處理處置技術有待進一步研究。
污水再生率明顯偏低。我省已建污水再生利用設施能力60萬立方米/日,僅占污水處理總能力的6.5%,實際再生利用能力20萬立方米/日,且設施運行負荷率較低,導致污水再生利用率僅4%左右。
污水配套管網建設滯后。我省部分城市污水管網建設明顯滯后,導致污水處理廠負荷率低。主要原因是污水管網建設不成系統;污水管網大多隨道路施工進行鋪設,在建設進度上難以把握;舊城區管網改造投資大,施工難,拆遷成本較高;部分污水管網在不同時期由不同業主建設,缺乏統一規劃和有效銜接,污水難以收集。
二、面臨形勢與需求預測
(一)面臨形勢
經濟發展進入加速轉型期。“十二五”時期,我省加快調整經濟結構,以14個產業集聚區建設為抓手,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深入實施新型城市化戰略,提升都市區和城市群功能,加快縣城、中心鎮和美麗鄉村建設,開展小城市培育;實施海洋開發戰略,加快建設全國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因此,隨著我省經濟社會加快轉型發展,污水處理需求仍在增長,相應的污水處理設施配套仍需加強。
生態文明建設進入關鍵期。2010年6月中共浙江省委作出了《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要求堅持生態省建設方略、走生態立省之路,加快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和消費模式,打造“富饒秀美、和諧安康”的生態浙江!笆濉逼陂g我省將全面實施“811”生態文明建設推進行動,深化循環經濟試點省建設,深入推進節能減排,著力改善生態環境,不斷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因此,作為生態基礎設施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仍是迫切需要。
減排工作進入深入推進期!笆晃濉逼陂g我省污水處理廠的減排貢獻率在70%以上,在減排中發揮重要作用。而“十二五”期間全省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將繼續控制,氨氮作為新的污染物指標進行控制,減排任務十分艱巨,需要繼續通過提高污水收集率、負荷率和達標率,改造升級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新建污水處理設施,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等多種途徑實現。
(二)需求預測
根據浙江省人口和城市化率的目標,預測“十二五”末全省城市用水人口約3350萬人。規劃采用單位人口綜合用水指標法預測污水排放量,其中設市城市0.47萬立方米/萬人•日,縣城0.42萬立方米/萬人•日,建制鎮0.35萬立方米/萬人•日,排污系數平均為0.76,預測“十二五”末全省城鎮年污水排放量為40億立方米。其中設市城市26.2億立方米,縣城5.6億立方米,建制鎮8.2億立方米。在此基礎上按照設市城市、縣城和建制鎮的污水處理率目標,綜合考慮投產、續建和規劃建設項目的不同運行負荷率等因素,預測全省城鎮年污水處理量將達到31億立方米,新增污水處理能力約251萬立方米/日。
按照1萬立方米/日污水處理規模需配套28公里的管網,規劃預測需新增管網長度7267公里,其中設市城市2317公里,縣城1450公里,建制鎮3500公里。按照1萬立方米/日污水處理規模的污水處理廠產生含水率為80%的脫水污泥量8噸/日,預測全省2015年約產生脫水污泥量為0.8萬噸/日,需新增污泥處置能力5400噸/日(包括現有的填埋場飽和后以焚燒等處理方式取代的新建設施)。
三、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全面實施“八八戰略”和“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按照我省全面推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市化和加快建設生態文明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產業集聚區和中心城市建設,特別是200個中心鎮培育建設目標,以污水處理廠擴建和提標改造為重點,同步推進配套收集管網和污泥處置設施建設,加快推進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進程,擴大污水資源化利用,全面提高城鎮污水處理、污泥處置及污水再生水利用能力和水平,有效控制城鎮水環境污染,進一步優化城鄉生態環境質量,提高宜居水平,促進經濟社會與自然生態環境和諧發展,為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會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節水優先,控制增長。按照建設節水型社會的要求,推進工業、城市節水示范工程,嚴格控制工業、城鎮用水量增長,從源頭控制污水產生量。人均綜合用水量偏高的地區要嚴格控制增長,力爭穩步降低。
統一規劃,同步建設。根據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要求,統一規劃全省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的階段目標、總體布局和建設順序,同步考慮配套管網系統、污泥處理與處置設施、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
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根據省內地區間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結合當地水環境功能區劃目標要求、水環境容量和水資源狀況,因地制宜地確定污水處理率和再生利用目標。突出太湖流域、錢塘江流域等重要和敏感水體以及產業集聚區、中心鎮等重點建設區域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確保重點流域、區域優先。
創新機制,發揮效益。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市場化、產業化進程,積極吸引社會投資,加大配套管網等非經營性領域的政府投資力度,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制度,探索污泥處置、再生水回用收費機制,建立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落實好運營管理措施,確保設施建成后能安全穩定高效運行,切實發揮出環境和社會效益。
(三)發展目標
污水處理。到2015年,全省設區市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縣以上城市達到83%以上;全省建制鎮污水處理率達到45%以上,基本實現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全省污水處理廠總處理能力達到1290萬立方米/日,新增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250萬立方米/日,另外,“十一五”續建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120萬立方米/日。
污泥處置。落實污泥“四化”處置要求,到2015年,全面完成縣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設施建設改造,新增污泥處置能力5400噸/日左右(含水率80%),基本實現污泥無害化處置、資源化利用;設區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不低于90%,縣級市和縣城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不低于72%。
再生利用。到2015年,全省再生水利用設施能力達到150萬立方米/日左右,新增再生利用能力90萬立方米/日以上,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15%。
配套管網。到2015年,全省縣以上城市基本形成收集、處理和排放相互配套、協調高效的城鎮污水處理系統,完成城鎮污水管網改造建設7267公里以上,提高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
污染物排放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和重點流域污染物控制標準。
四、主要任務與建設工程
綜合考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的現實基礎、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不同地區經濟發展及污水處理水平差異等因素,“十二五”期間重點實施以下任務。
(一)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改造
積極配合我省產業集聚區開發、中心城市功能提升、小城市、中心鎮培育以及全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等,根據污水量增長情況和區域內污水處理設施現狀,統籌規劃擴建和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布局,合理確定建設規模,避免過分超前。積極推進現有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加快以200個中心鎮為重點的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十二五”全省規劃擴建和新建污水處理廠81座(規模為5000立方米/日以上),污水處理能力251萬立方米/日。
針對現有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達標情況,積極推進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重點加快錢塘江流域的現有污水處理廠工藝改造進度,滿足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規劃改造的污水處理設施項目14個,規模為204萬立方米/日,主要將出水標準由一級B提高至一級A。
抓緊實施“十一五”期間開工的續建項目,早日形成處理能力。續建項目42個,污水處理廠規模120萬立方米/日,新增配套管網長度756公里。
因地制宜選擇污水處理工藝,優先選用技術成熟可靠、能耗低、運行費低、投入低及占地少、操作管理方便的處理工藝及實施方案;對排入封閉和半封閉水域、現已富營養化或存在富營養化威脅的水域,應選用具有除磷脫氮功能的污水處理工藝流程。
(二)完善配套污水管網
優先考慮污水管網系統建設,確保管網配套。新建污水處理廠收集系統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使用。加快推進現有污水處理廠的配套管網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重點結合舊城改造和城市道路改造工程,同步實施污水管道工程。規劃管網建設項目218個,管道長度7267公里(含上述續建和新建項目的配套管網)。
(三)提高污水再生利用水平
結合循環經濟試點省和節水型社會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分質供水、就近利用”原則,積極推進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利用系統建設。重點在寧波、溫州、舟山等沿海缺水地區實施。再生水重點用于耗水量大的企業和城市景觀用水。規劃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項目39個(規模為5000立方米/日以上),再生利用能力90萬立方米/日,配套管網336公里。
(四)落實污泥安全處置
堅持“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的原則,在安全、環保的前提下,實現污泥的綜合利用,回收和利用污泥的能源和物質。落實污泥處理處置設施與污水處理廠“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原則”。編制污泥處理處置區域性規劃和專項規劃,合理確定設施布局和設計規模。按照《浙江省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導則(試行)》要求,因地制宜選擇污泥處理處置技術,鼓勵多種形式的綜合利用和處置。污泥處置方式以焚燒處理為主,少量污泥進行填埋、堆肥處置。規劃城鎮污泥處理處置項目48個,污泥處置能力約5400噸/日。
表4—1 “十二五”規劃項目匯總表
序號 類 別 項目個數 處理規模
(萬立方米/日) 管網長度(公里)
1 續建污水處理項目 42 120 756
2 新建和擴建污水處理廠項目 81 251 1200
3 提標改造項目 14 204
4 管網建設項目 218 7267
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項目 39 90 336
6 城鎮污泥處理處置項目 48 5400噸/日
合 計 442
五、投資規模與資金籌措
(一)投資規模
浙江省“十二五”時期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項目總投資約需276億元,其中:
1、續建污水處理項目總投資581141萬元,其中,污水處理廠投資370431萬元,配套管網投資210710萬元。
2、全省新建和擴建污水處理廠總投資944597萬元,其中,污水廠投資657011萬元,配套管網投資287586萬元。
3、提標改造項目投資98764萬元。
4、管網建設項目總投資745404萬元(不含上述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498296萬元)。
5、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項目總投資155364萬元,其中再生水廠投資101474萬元,配套管網投資53890萬元。
6、城鎮污泥處理處置工程項目總投資238240萬元。
表5—1 “十二五”規劃項目投資匡算表
單位:萬元
序號 類 別 總投資 其中:處理
設施投資 管網投資
1 續建污水處理項目 581141 370431 210710
2 新建和擴建污水處理廠項目 944597 657011 287586
3 提標改造項目 98764
4 管網建設項目 745404
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項目 155364 101474 53890
6 城鎮污泥處理處置項目 238240
合 計 2763510
(二)資金籌措
根據項目的公益性、準公益性和經營性的不同屬性,采取不同的資金籌措方式。污水處理廠和污水再生利用等經營性項目可以采取市場化籌資的方式,鼓勵并完善特許經營制度,積極吸收各類社會資本,促進投資主體與融資渠道的多元化。管網和污泥處理等公益性、準公益性建設項目所需資金主要由地方政府財政性資金投資,包括污水處理費、城市建設維護資金、公共事業附加、土地出讓收益等。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合力推進
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加強城鎮水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把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的建設和管理作為落實污染減排任務、提高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各級政府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分工責任,統籌做好規劃實施工作。發改部門要強化項目前期工程,加強項目執行中的稽查監督;建設部門要加強建設和運行的監管,確保項目按期建成,充分發揮效益;環保部門要加強對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的監督監測。
認真做好項目年度計劃安排。要將規劃的項目列入省級或地方重大項目年度實施計劃。編制并下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化學需氧量、氨氮減排的年度計劃。加強考核督查,把年度實施計劃的考評列入相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以月度報表制度和季度通報制度督促各地加快設施建設。
(二)完善法規,加強監管
加強對排水企業的監管,建設、環保部門要嚴格實施和執行排水、排污許可制度。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水質管理,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要負責做好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轉,依法做好排放污水的申報登記工作,確保排放水質符合國家和省里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超標排放的,必須進行限期整治,并按超過排放標準的倍數加倍征收排污費;在污水處理廠出水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情況下,要嚴格控制納管排污單位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項目建設,確需建設的應相應削減原有項目的排污量。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測監控,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要按照國家和省里的規范要求設置,并安裝在線監測監控裝置,與環保、建設部門聯網,實現實時監測監控,建立城鎮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質取樣、檢測和化驗制度、監測公示制度,定期發布監測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嚴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和給水與污水處理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等行業相關標準,合理確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規模。
(三)深化改革,創新機制
各地要按照政事分開、政企分開的原則,深化城鎮污水處理廠管理體制改革,理順政府部門與運營單位的關系,使城鎮污水處理運營單位逐步成為產權清晰、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經營實體。按照產業化發展、企業化經營、社會化服務的方向,鼓勵各地以資源為基礎、以資本為紐帶組建供水排水一體化的企業集團。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制度和項目代建制,鼓勵社會資本特別是專業性公司參與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營。對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特許經營的城鎮污水處理運營單位,可在核定實際污水處理量及處理成本的基礎上,由建設部門與運營單位簽訂委托經營協議及污水處理廠服務合同。鼓勵有能力的工業污水處理企業,按有償原則承擔城鎮生活污水的處理。
(四)加強科研,強化支撐
加大科研投入,組織科技、建設、環保等部門加強對污水處理等環保技術的科技攻關,開展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發工作,積極推廣和大力使用節地、節材、高效的經濟型污水處理工藝、技術和設備。采取措施加大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的回用水利用率,鼓勵市政、環衛、園林綠化、消防等行業和新建小區推廣使用回用水,節約水資源。切實做好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處理和處置工作,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產生的污泥進行綜合利用或無害化處置,對不能進行綜合利用的污泥,必須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置,到“十二五”末,實現未經處理的原生污泥不再進入填埋場;經鑒別屬于危險廢物的污泥,必須按危險廢物管理要求進行處理處置。(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
發布時間:2013-1-7 8:28:02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