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粵發〔2011〕26號)、《印發廣東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2〕14號)和《關于印發河源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的通知》(河環[2012]33號)的要求,為大力推進污染減排重點領域、重點工程、重點措施的全面實施,確保完成市下達我縣的2012年減排目標和減排任務,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立足點,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以控制增量,降低用量,用好存量,騰出容量,減少排量為目的,強化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實化監管減排,明確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落實責任,確保實現2012年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
二、工作目標
根據市下達的2012年減排目標和重點減排項目綜合分析,2012年全縣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分別控制在7478噸、934噸以內,分別削減312噸和39噸;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731噸、304噸,與2011年持平,實現不增不減。2012年龍川縣主要污染總量減排目標詳見表1
2012年龍川縣主要污染總量減排目標
化學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
2012年控制目標 | 削減量(噸) | 2012年控制目標 | 削減量(噸) | 2012年控制目標 | 削減量(噸) | 2012年控制目標 | 削減量(噸) |
7478 | 312 | 934 | 39 | 731 | 0 | 304 | 0 |
三、主要任務
(一)優化產業結構,加快淘汰落后產能
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加快技術進步為根本,嚴格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全面落實淘汰落后產能,著力推進關停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企業的工作。鼓勵發展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高技術產業和先進制造業,及低能耗、低污染的先進生產能力,鼓勵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淘汰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堅持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我縣今年實施結構減排需關閉以下企業:龍川縣金旺礦業有限公司、龍川縣閩龍礦業有限公司。可削減化學需氧量90.98噸,削減氨氮5.96噸,詳見表2。(縣環保局牽頭,縣發改委、經信局、工商局、供電局配合)
表2 2012年龍川縣實施結構減排項目
序號 | 項目類型 | 企 業 名 稱 | 關閉設施的2011年 污染物排放量(噸) | |
化學需氧量 | 氨氮 | |||
1 | 水結構 | 龍川縣金旺礦業有限公司 | 44.65 | 2.74 |
2 | 水結構 | 龍川縣閩龍礦業有限公司 | 46.33 | 3.22 |
合計 | 90.98 | 5.96 |
(二)嚴格環保準入,控制新增量
實行從嚴從緊的環境保護政策,在招商引資和經濟建設中,嚴禁引進和建設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等生產工藝落后、能耗高、高污染的企業;嚴格執行新建項目環境準入制度,堅持“四個不批”,即科技含量低、環境污染重、資源消耗大、經濟效益差的項目不批,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群眾反映強烈的項目不批,超過污染物排放總量、地表水沒有環境容量、嚴重影響生態環境的項目一律不批,不符合規劃和國家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的項目不批;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健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總量前置審核制度,把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把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保試運行和驗收的必備條件,減少工業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縣環保局牽頭,縣發改委、經信局、外經貿局、引進辦配合)
適度提高城鎮化率,合理控制新增城鎮常住人口,確保2012年新增城鎮常住人口不高于1900人。(縣環保局牽頭,縣公安局、統計局配合)
(三)加快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步伐,著力完善管網,增加生活污水處理減排量
生活源的污染物削減仍然是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的重點任務。建設生活污水處理廠可有效減少污染,保護和改善區域水環境質量,是實現減排戰略目標的重要舉措。 今年我縣將進一步完善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管網配套設施建設,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詳見表3。(縣環保局牽頭,縣住建局、城管局配合)
表3 2012年龍川縣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項目表
項 目 名 稱 | 2011年已認可處理水量(萬噸/日) | 2012年應達到平均處理水量(萬噸/日) | 減排量(噸) | |
化學需氧量 | 氨氮 | |||
龍川縣城污水處理廠 | 1.41 | 1.5—1.7 | 27-90 | 3.7-12 |
(四)著力控制養殖規模,扎實推進農業源減排
科學合理控制畜禽養殖業發展規模,確保規模化養殖量(養殖場、養殖小區和專業戶,不包括散養戶)逐年降低,其中2012年生豬出欄量應比2011年減少5%以上,減少2萬頭豬的養殖量,其它畜禽種類養殖規模不變,可削減化學需氧量133噸,削減氨氮16.2噸,詳見表4。
表4 2012年龍川縣生豬養殖規模控制減排表
畜禽種類 | 2011 養殖量 |
2012 養殖量 |
養殖量增減 | 化學需氧量 增減量(噸) |
氨氮 增減量(噸) |
豬 | 201525 | 181525 | -20000 | -133 | -16.2 |
加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等農業源污染治理,改進養殖方式,實施廢棄物資源化。我縣今年應持續推進3家規模化養殖場污染治理工程,采用干清糞方式,綜合利用廢棄物加廢水深度處理,可削減化學需氧量180.3噸,削減氨氮36.1噸,詳見表5。(縣畜牧局牽頭,縣環保局配合)
表5 2012年龍川縣規模化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工程治理項目表
企 業 名 稱 | 養殖種類 | 養殖數量 (頭、只) | 2012年減排量(噸) | |
化學需氧量 | 氨氮 | |||
龍川縣振新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 豬 | 15000 | 51.3 | 12.9 |
龍川縣種豬場(鶴市場) | 豬 | 11200 | 64.5 | 11.6 |
龍川縣種豬場(通衢場) | 豬 | 11200 | 64.5 | 11.6 |
合計 | 180.3 | 36.1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減排機構
污染減排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部門多、工作難度大。為扎實做好污染減排工作,縣政府決定成立以縣長為組長,分管環保、畜牧、經貿、統計的縣領導任副組長的領導機構,下設減排辦,由分管環保工作的縣領導任辦公室主任,環保、公安、畜牧和統計部門負責人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成員抽調環保、公安、畜牧、統計等技術人員組成,負責制訂計劃、整理檔案、督察檢查,及時掌握與污染減排核算密切相關的數據,及時調度各減排責任單位的工作進展,加強對相關信息的匯總、分析。
(二)部門配合,強化責任
環保部門要牽頭做好污染減排工作,并負責工業領域污染減排工作;農業、畜牧部門要科學合理控制畜禽養殖業發展規模,推進農業源污染治理工程;統計部門配合環保部門,提供轄區社會經濟的統計資料以及城鎮居民人口數量(城區和鎮區內的城鎮居民),協同環保部門做好數據審核、統計與分析工作;經信部門應做好淘汰生產工藝落后、能耗高、高污染的企業;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政府負責、環保牽頭、部門聯動”的減排工作機制。(龍川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