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立足點,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強化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實化監管減排,明確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實責任,全面推進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
二、編制依據
1、《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
2、《“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編制指南》(環辦〔2010〕97號)
3、《“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環發〔2011〕148號)
4、《河北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實施方案》
5、《關于報送2012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的通知》(冀環辦發〔2012〕51號)
6、《河北省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下達各設區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目標的通知》(冀節減辦〔2012〕6號)
7、《滄州市“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實施方案》
8、滄州市人民政府《“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責任書》
三、編制原則
1.統籌銜接。年度計劃編制服務“十二五”滄州市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從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過程系統控制,結合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完成情況,對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進行總體設計,宏觀與微觀相結合,區域與流域相結合,行業與項目相結合。
2.分類指導;诜謪^域、分行業的技術、政策、標準等差異化要求,綜合測算減排潛力,結合2012年全市社會經濟發展目標和資源能源消費需求預測,綜合考慮地區差異、經濟發展水平、環境質量狀況、污染治理現狀、污染密集型行業比重、環境容量等因素。
3.分解落地。結合全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狀況、重點行業治理水平,將減排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各行業、各具體項目,明確工作重點,落實責任、嚴格考核。
4.合理可行。按照技術可達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經濟可承受的思路,認真進行存量、新增量、減排潛力、削減任務之間的系統分析,做到年度目標、任務和投入、政策相匹配。
四、技術路線
1.對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和“十二五”后四年減排形勢進行總結和分析,確定2011年4項主要污染物污染物排放基數。
2.測算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3.測算2012年減排潛力并匯總重點減排工程和淘汰落后產能減排量。
4.綜合考慮2012年度省下達的減排目標和減排工作要求。
5.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預測和減排措施的實施情況,分析年度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并提出具體保障措施。
五、基數確定
按照國家環保部和省環保廳核算結果,2011年我市4項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數為:
化學需氧量(COD):2011年度排放量12.2821萬噸,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5.1839萬噸,農業源排放量7.0846萬噸。
氨氮(NH3-N):2011年度排放量1.0724萬噸,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0.7154萬噸,農業源排放量0.3569萬噸。
二氧化硫(SO2):2011年度排放量5.345萬噸,其中電力行業排放量1.1467萬噸,鋼鐵行業排放量0.4277萬噸。
氮氧化物(NOX):2011年度排放量12.8786萬噸,其中電力行業排放量3.886萬噸,水泥行業排放量0.0137萬噸,機動車排放量7.2402萬噸。
六、年度目標
通過匯總我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各類減排工程并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新增量測算,根據省下達的任務目標,確定我市2012年4項主要污染物與去年相比:化學需氧量削減2.5%,氨氮削減3.1%,二氧化硫削減1.5%,氮氧化物削減1.5%。
七、增量預測
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核算細則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編制指南測算,2012年我市4項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分別為:化學需氧量4341噸,氨氮530噸,二氧化硫2480.9噸,氮氧化物2565.3噸。詳細如下:
(一)水污染物新增量預測
核算原則:工業污染源新增排放量采用宏觀核算方法,由于造紙及紙制品業、紡織業行業統計數據不足,且全口徑核算結果偏小,按照取大數原則,與其他行業統一采用宏觀核算方法核算新增排放量;城鎮生活污染源新增排放量采用宏觀核算方法,基于人均綜合產生系數、城鎮人口變化情況核算生活COD新增量;農業源新增排放量按照2011年度全口徑核查核算結果推算2012年新增量;集中式污染防治設施排放量占比不足總排放量的千分之一,暫不考慮其新增量。
ECOD = E工業COD + E生活COD+E農業COD+E集中COD
=2112+1968+261+0=4341噸
ENH3-N = E工業NH3-N+ E生活NH3-N+E農業NH3-N+E集中NH3-N
=185+269+76+0=530噸
其中:
1、工業新增量
化學需氧量采用單位GDP排放強度法測算。
E2012,工業COD=I2011.COD×GDP 2011×r2012.GDP
=6.6×2600×12.3%
=2112噸
式中:I2011 :6.6噸/億元,2011年單位GDP工業COD排放強度;17171.8/2600=6.6噸/億元;
r 2012,GDP:12.3%,按照2011年GDP增速,暫不考慮低COD行業;
氨氮采用單位GDP排放強度法測算。
E2012,工業NH3-N=I2011,NH3-N×GDP 2011×r2012.GDP
=0.578×2600×12.3%
=185噸
式中:I2011 :0.578噸/億元,2011年單位GDP工業COD排放強度;1503.6/2600=6.6噸/億元;
r 2012,GDP:12.3%,按照2011年GDP增速,暫不考慮低COD行業;
2、城鎮生活新增量
城鎮生活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新增量預測采用綜合產污系數法:
E生活.COD=P2011人口×R2011人口×e綜合×D×10-2
=308.8×2.91%×60×365×10-2
=1968噸
E生活.NH3-N= P2011人口×R2011人口×e綜合×D×10-2
=308.8×2.91%×8.2×365×10-2
=269噸
式中P2011人口:2011年城鎮常住人口308.8萬人;
R2011人口:城鎮人口增長率暫按2011年增長率2.91%;
e綜合:河北省人均COD和氨氮綜合產污系數;60克/人·日和8.2克/人·日;
D:核算期天數,365。
3、農業源新增量預測
E農業COD=E畜禽COD+E養殖COD+E面源COD
=261+0+0=261噸
E農業NH3-N=E畜禽NH3-N+E養殖NH3-N+E面源NH3-N
=76+0+0=76噸
其中:畜禽養殖業新增排放量按照2011年全口徑核算結果推算,2011年COD和NH3-N全口徑新增量分別為261噸和76噸;水產養殖業和農業面源排放量按照2011年排放量平移,不計算新增量。
(二)大氣污染物新增量預測
1、核算經濟數據預測
2012年新增全社會燃煤消費總量:
M總增=M上年×RGDP×(1-λ)= 1440.8×0.123×(1-0.0367)
=170.71萬噸
2012年新增電力煤炭消費總量:
M電增=P裝機容量×5500×g×1.4×10-6
=67×5500×320×1.4×10-6=165.1萬噸
2012年新增其他社會燃煤消費總量:
M其他增= M總增- M電增
=170.71-165.1=5.61萬噸
2、二氧化硫新增量預測
核算原則: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是指電力、工業和生活源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之和。根據二氧化硫排放的行業特征和減排核算的基礎條件差異,二氧化硫新增量測算采用全口徑和宏觀核算相結合的方法,分電力、鋼鐵和其他三部分進行核算。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采用宏觀測算法,范圍包括常規燃煤(油、氣)電廠、自備電廠、煤矸石電廠和熱電聯產機組。鋼鐵行業新增量采用全口徑推算,范圍為所有鋼鐵聯合企業、獨立球團(燒結)企業、煉鐵企業和煉鋼企業,鋼鐵聯合企業。其他行業二氧化硫新增量采用基于排放強度的宏觀核算方法,根據煤炭消費增量核算二氧化硫新增量。
ESO2 = E電力SO2 + E鋼鐵SO2+ E其他SO2
=1403.4+0+1077.5=2480.9噸
(1)電力行業
電力行業SO2新增量根據電力煤炭消費增量、燃煤硫分和脫硫效率進行測算:
(式4-25)
=165.1×10000×0.5%×1.7×(1-0.9)
=1403.4噸
式中:M電增——2012年電力行業煤炭消費增量157.69萬噸
S——燃煤機組的煤炭平均硫分,0.5%。按照2011年本轄區火電機組燃煤健全平均硫分取值;
η——綜合脫硫效率(%),按照燃煤機組全部安裝脫硫設施、綜合脫硫效率90%取值。
(2)鋼鐵行業
2012年未有新鋼鐵產能投運,鋼鐵行業增量為0。
(3)其他非電力行業
非電力行業SO2新增量根據非電力行業煤炭消費增量、非電力行業單位煤炭消費量的SO2排放強度測算:
E其他SO2=M其他增×q其他×(1-γ監察)+E替代+E非正常
=5.61×75.6+653.4+0
=1077.5噸
式中:M其他增:2011年新增非電力、鋼鐵行業煤炭消費增量13.02萬噸;
M替代:2012年淘汰落后產能等量替代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按照結構調整量的30%計算;
q其他:2011年非電力行業單位煤炭消費量的SO2排放強度,噸SO2/萬噸煤;q其他=(53450-4227-11467)/(1440.8-874.3-67)=75.6噸SO2/萬噸煤
3、氮氧化物新增量預測
氮氧化物新增量預測按照電力行業、交通運輸行業、水泥行業、其他行業四部分測算。
ENOx = E電力NOx + E交通NOx + E水泥NOx +E其他NOx+E替代NOx
=4193.5+(-2074.2)+0+172.2+273.8
=2565.3噸
式中:ENOx、E電力NOx、E交通NOx、E水泥NOx、E其他NOx、E替代NOx分別為2012年NOx新增量、電力、交通、水泥、其他行業NOx新增量以及等量替代新增量。
(1)電力行業
電力行業氮氧化物新增量采用單位燃煤量的排污系數法進行測算:
=165.1×25.4
=4193.5噸
式中:ef電力NOx——電力行業單位燃煤量的NOx排污系數,按照2011年30萬千瓦機組平均排污系數取值25.4噸NOx/萬噸煤。
(2)交通運輸行業
按照我市2011年度機動車氮氧化物核算相關數據,預計我市2012年將新增機動車12.1萬輛,新增注銷機動車4000輛左右,轉入車輛和轉出車輛氮氧化物排放量按照去年結果基本抵消,故僅對新注冊機動車和新注銷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進行全口徑核算。其中:
預計新增載客汽車9.68萬輛,按照國4排放系數測算,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95800×0.04=3872噸。
預計新增載貨汽車2.42萬輛,其中輕型車和重型車比例7:3,按照國3排放標準測算,預計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24200×0.7×0.02+24200×0.3×0.4=338.8+2904=3242.8噸
E機動車增=3872+3242.8=7114.8噸
預計2012年我市將新注銷機動車4000輛左右,其中新注銷載客汽車1720輛,按照國0排放標準核算,預計新增氮氧化物削減量1720×2.4=4128噸;預計削減載貨汽車2280輛,按照國0排放標準核算,預計削減氮氧化物排放量2280×2.22=5061噸。
E機動車減=4128+5061=9189噸
(3)水泥行業:我市無水泥生產企業
(4)其他行業
其他排放源的NOx新增量按照煤炭消費增量和基準年排放強度測算,公式如下:
=5.61×30.7=172.2噸
式中:M其他增:除電力、水泥以外的其他行業煤炭消費增量,與二氧化硫核算其他增量同。
q其他NOx:2.92千克NOx/噸煤,其他行業單位煤炭消費量的NOx排放強度。根據2011年其他行業NOx排放量與煤炭消費量的比值計算: q其他NOx =(128786-72402-38860-137)/(1440.8-874.3)=30.7噸NOx/萬噸煤
(5)等量替代新增量
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新增量按照2012年結構調整量的30%計算273.8噸。
八、減量匯總
通過匯總我市2012年度各類減排項目,初步測算年度減排能力如下:
1、化學需氧量(COD): 污水處理廠建設、升級改造和再生水利用項目10個,預計減排量7001.65噸;造紙、印染全口徑核算項目15個,預計削減851.83噸和147.92噸;其他工業工程項目15個,預計削減416.21噸;其他結構關停項目23個,預計減排量854.55噸,畜禽養殖治理項目57個,預計減排量2783.3噸;垃圾滲濾液治理項目1個,可削減238噸。總計2012年度COD減排項目122個,預計減排量12293噸。
2、氨氮(NH3-N):污水處理廠建設、升級改造和再生水利用項目10個,預計減排量857.93噸;造紙、印染全口徑核算項目15個,預計削減8.86噸和29.35噸;其他工業工程項目15個,預計削減52.32噸;其他結構關停項目23個,預計減排量131.94噸,畜禽養殖治理項目57個,預計減排量158.41噸;垃圾滲濾液治理項目1個,可削減30.29噸?傆2012年度氨氮減排項目數122個,預計減排量1269.73噸。
3、二氧化硫(SO2):煤改氣項目7個,預計減排量422.22噸;其他類二氧化硫治理項目6個,預計減排量318.23噸,其他類結構關停項目67個,預計減排量2208.2噸;集中供熱替代項目25個,預計減排量530.57噸?傆2012年度二氧化硫減排項目105個,預計可形成減排量3452.2噸。
4、氮氧化物(NOX):電力氮氧化物工程2個,預計減排量1694.61噸;其他類結構關停項目67個,預計減排量926.68噸;集中供熱替代項目25個,預計減排量167.53噸;氮氧化物減排工程1個,預計減排量6噸;煤改氣氮氧化物減排工程4個,預計減排量156.5噸;機動車2012年推進強制淘汰工作,必須削減1600噸以上。總計2012年氮氧化物減排項目99個,預計減排量4551.3噸。
九、目標分析
1、化學需氧量(COD)年度任務可達性分析:預計我市2012年各項減排措施可削減12293噸,扣除年度新增量4341噸,可實現凈削減7952噸,可以保障比上年削減2.5%、凈削減3070噸的減排目標。
2、氨氮(NH3-N)年度任務可達性分析:預計我市2012年各項減排措施可削減1269.73噸,扣除年度新增量530噸,可實現凈削減739.73噸,可以保障比上年削減2.8%、凈削減300.3噸的減排目標。
3、二氧化硫(SO2)年度任務可達性分析:預計我市2012年各項減排措施可削減3452.2噸,扣除年度新增量2480.9噸,可實現凈削減971.3噸,可以保障比上年削減1.5%、凈削減801.7噸的減排目標。
4、氮氧化物(NOX)年度任務可達性分析:預計我市2012年各項減排措施可削減4551.3噸,扣除年度新增量2565.3噸,可實現凈削減1986噸, 基本可以實現比上年削減1.5%、凈削減1931.8噸的減排目標。
十、保障措施
1、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三大體系。從考核機制、環境經濟政策、科技技術、產業政策、監督管理等,研究年度任務分解和落實辦法、考核評價和監督管理辦法,研究出臺有利于減排工作的環境經濟政策、財政、稅收、金融政策。積極落實國家和省機動車尾氣管理和農業畜禽養殖業減排管理的相關規定。
2、全力推進電力行業減排工作。目前我市國華滄東發電有限公司和滄州華潤熱電有限公司6臺機組均配套濕法脫硫設施并完成鍋爐旁路鉛封工作,今年繼續強化監督管理,確保脫硫設施穩定運行,脫硫設施投運率和脫硫效率繼續穩定提高,年內確保完成滄州華潤熱電有限公司2#機組SCR脫硝工程,提高滄東發電有限公司3#機組脫硝效率。
3、加強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和升級。年內完成青縣城東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港城區污水處理廠和任丘市潔杰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工作。加快滄州市運東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作,爭取在2012年6月份完成。加快推進再生水利用工程,完成任丘市再生水回用和吳橋縣再生水利用工程。不斷完善城鎮污水管網建設,提高污水收集處理率,2012年滄州市運西污水處理廠、泊頭市運西污水處理廠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污水處理量繼續提高。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土地利用、污泥農用、填埋、焚燒以及綜合利用。繼續強化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全面實現穩定達標排放,污水處理水平和運行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4、強化工業企業治污設施升級改造和監督管理。年內確保完成吳橋縣東方板紙廠、滄州精助化工有限公司、大港油田第三采油廠、中海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任丘九環化工有限公司等20家企業廢水、廢氣治理工程的建設和升級改造工作,積極推進石化行業脫硫脫硝工作。繼續加強對年度重點減排企業的日常監管,提高行業污染治理技術水平,嚴格執行行業排放標準、清潔生產標準,降低污染物產生強度、排放強度,從根本上促進工業企業全面、穩定達標排放。
5、加強農業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以養殖專業戶和養殖小區為重點,加快建設養殖場沼氣工程和畜禽養殖糞便資源化利用工程,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年內研究制定農業源減排工作相關規定,完成滄縣康順養豬場、南皮縣瑞康豬場等57家畜禽養殖單位的養殖廢水、廢物的綜合利用工作。
6、全面推進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機動車尾氣管理辦法,加強對新增、轉入機動車的監控,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機動車,嚴禁注冊或轉入,加快黃標車淘汰、拆解工作,確保完成年度淘汰任務目標,加強機動車尾氣監測工作,快速提升機動車年檢率,研究制定全市黃標車限行辦法。
7、加快結構調整力度。列入年度減排計劃的海興縣電力局化工廠、河間市瀛洲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天緯紡織有限責任公司、獻縣大洋印染有限公司、肅寧縣三佳皮草有限公司等104個結構減排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既定期限完成淘汰、關停任務,同時加強對結構減排項目的監督檢查,嚴防死灰復燃。(滄州市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