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延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確保全縣201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減任務的順利完成,根據《延安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的通知》(延政辦發[2012]6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2011年污染減排完成情況和2012年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環境保護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控制增量、消減存量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全社會參與的原則。提高認識,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實責任,強化監管,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協調配合,綜合推進,確保實現主要污染物減排的約束性指標,推動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2012年減排目標任務
(一)二氧化硫減排目標
2012年,全縣二氧化硫排放控制量為142.49噸,削減1.0%,全年削減總量為1.43噸.
(二)化學需氧量減排目標
2012年,全縣化學需氧量排放控制量為790.33噸,削減0.5%,全年削減總量為3.95噸。
(三)氮氧化物減排目標
2012年,全縣氮氧化物排放控制量為35.82噸,削減1.0%,全年削減總量為0.36噸。
(四)氨氮減排目標
2012年,全縣氨氮排放控制量為83.85噸,削減0.5%,全年削減總量為0.42噸。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點,全力推進污水處理設施盡早投入正常運行。縣城管局要加快污水處理廠的后續配套設施建設進度。確保我縣十月份按照市減排核查的要求穩定運行,污水達標排放,形成減排能力。
(二)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強化“以減促治”,加大農村污染減排力度。提高干清糞方式,提高畜禽養殖污染的可治理性。通過沼氣回收利用、堆肥等方式,實現污染減排。
(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制度,對新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加強建設項目環保設施“三同時”竣工驗收,做到“增產減污”或“增產不增污”,防止新增落后產能。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對無法滿足總量控制要求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受理和審批。
(四)全面實施大氣污染物工程減排,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加大大氣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推進天然氣進戶、進小區,力爭在2012年采暖期投入運行。組織煤檢隊巡回排查,確保2012年我縣城區全部燃燒環保煤,并對未安裝消煙除塵和脫硫裝置的鍋爐繼續加以改造。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分工協作。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人、完成時限,建立環保部門協調,各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一把手要對污染物總量減排負總責,落實專人負責,嚴格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二)嚴格考核,獎罰分明。環保部門要研究制定污染減排成效與減排獎金使用掛鉤的獎懲辦法,不斷推進污染減排工作,對污染減排完成好的相關部門在今后專項資金上予以傾斜,對未時限要求完成任務的單位,在今后的專項資金安排中不予考慮。
(三)加強執法,鞏固成果。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要把污染減排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要工作,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各項政策和措施,重點抓監管、防反彈、保運行、促減排。對各類違法排污企業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依紀嚴查污染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黃龍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