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2012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確保年度及“十二五”全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的順利完成,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南京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的通知》(寧政發〔2012〕137號)、《市政府關于印發綠色都市建設十大行動計劃的通知》(寧政發〔2011〕276號),結合我縣“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民生為先、統籌為要、生態為基,把污染減排作為調結構、促轉型的重要抓手,作為落實“創新驅動、內生增長、綠色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進一步優化任務分工,細化工程項目,強化保障措施,積極推進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形成資源環境倒逼機制,促進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
二、目標任務
(一)全縣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合計削減569噸,其中工業和生活源減排484噸,農業源減排85噸;水污染物氨氮(NH3-N)減排57噸,其中工業和生活源減排44.3噸,農業源減排12.3噸;氣污染物二氧化硫(SO2)減排98噸以上;氮氧化物(NOX)減排153噸以上。
(二)加快實施鵬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積極推進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截污管網建設,擴大管網覆蓋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處理率;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形成減排支撐,確保減排任務的落實。
(三)推進南京秦源熱電有限公司、江蘇漢天水泥有限公司尾氣脫硝工程建設,力爭2013年形成減排能力。
三、重點支撐項目
(一)化學需氧量(COD)減排項目:共27個,預計減排911噸。其中污水處理廠項目6個,預計減排457噸;結構減排項目14個,預計減排292噸;農業減排項目7個,預計減排162噸。
(二)氨氮(NH3-N)減排項目:共27個,預計減排92噸。其中污水處理廠項目6個,預計減排37噸;結構減排項目14個,預計減排31噸;農業減排項目7個,預計減排24噸。
(三)二氧化硫(SO2)減排項目:共14個結構減排項目,預計減排44噸。
(四)氮氧化物(NOX)減排項目:共14個結構減排項目,預計減排51噸。
減排具體項目見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四、職責分工
2012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按照部門職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分工。
各鎮(開發區):負責完成本轄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
縣工信局:負責“三高兩低”整治企業中淘汰落后產能的結構減排目標任務。
縣住建局:負責推進縣開發區及各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任務以及水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
縣環保局:負責全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分解、現場指導、材料匯總等,負責“三高兩低”整治企業中污染企業整治的結構減排目標任務。
縣水務局:負責鵬鷂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
縣農業局:負責全縣農業源水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
縣監察局:負責對全縣總量減排工作的效能監察,監督檢查各減排部門和單位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落實情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行行政“一把手”負責制,各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切實加強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加強統籌協調,強力推進任務落實。
(二)加強項目實施。各鎮(開發區)、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突出污水處理廠及提標改造、截污管網以及中水回用、脫硫工程等重點項目,積極籌集資金,加大投入,明確機構,落實專人,加快實施,確保盡快形成新的減排能力;要統籌計劃“十二五”期間各年度的減排工程,加強項目儲備,為全面完成“十二五”減排任務奠定基礎。
(三)強化減排管理。對已建成的減排工程,要切實加強管理,保證穩定運行、穩定減排;對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管理減排項目,要按照規范要求,及時完善臺帳資料,充分做好減排任務確認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強化督促檢查。縣監察、環保等部門對減排工作推進情況要進行階段性督查,及時掌握、分析任務落實情況;對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導致不能完成減排任務的單位,要在項目申報、資金補助、融資、評先評優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
各鎮(開發區)及縣各責任部門按季度對各自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和減排工作情況進行自查,自查情況報縣環保局。(溧水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