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全區2012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順利完成,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環保局關于西安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減排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政辦發〔2012〕71號)精神,結合我區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和重點減排項目預期實施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
2011年,全區四項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分別為4700噸、1346噸、20445噸、1193噸。
二、2012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
(一)總量控制目標
根據市政府下達我區的2012年主要污染物削減任務,2012年全區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在2011年的基礎上削減2%、8%、1.5%,即存量分別削減94噸、1635.6噸、17.895噸,總量分別控制在4606噸、18809.4噸、1175.105噸。氮氧化物總量控制在1346噸。
(二)新增量預測
1、二氧化硫
根據《臨潼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十二五”節能規劃,以宏觀測算、分行業校核方法計算,預計我區2012年新增燃煤量1.45萬噸,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217.2噸。
2、氮氧化物
根據《臨潼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十二五”節能規劃,以分行業測算方法計算,預計我區2012年新增燃煤量1.45萬噸,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42.3噸。
3、化學需氧量
根據“十二五”期間我區GDP增長13%、常住城鎮人口新增0.35萬人、五類畜禽按照農林部門預測的年均增長率及2011年污染排放強度推算,預計我區2012年新增化學需氧量1238.22噸。其中,工業新增585.2噸,生活新增77.92噸,農業新增575.1噸。
4、氨氮
根據“十二五”期間我區GDP增長13%、常住城鎮人口新增0.35萬人、五類畜禽按照農林部門預測的年均增長率及2011年污染排放強度推算,預計我區2012年新增氨氮19.06噸。其中,工業新增4.38噸,生活新增10.07噸,農業新增4.61噸。
(三)2012年度減排目標任務
綜合2012年全區存量削減量及新增量,預計我區2012年主要污染物應完成的目標減排量分別為:二氧化硫311.2噸、氮氧化物42.3噸、化學需氧量2873.82噸、氨氮36.955噸。
三、2012年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分解
根據國家核查要求和各部門工作職能,對各相關部門2012年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進行分解。
四、2012年主要污染物減排項目
(一)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減排項目9個,預計減排978.42噸。
(二)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減排項目1個,預計減排85噸。
(三)化學需氧量、氨氮
化學需氧量減排項目29個,氨氮項目28個,預計化學需氧量減排2887噸,氨氮減排37.02噸。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結構減排,進一步壓縮存量。新建項目要把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嚴格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準入門檻,對產能過剩行業新擴建項目實施產能規模、等量和減量的置換。2012年5月底前完成漢興公司淘汰落后產能減排任務。
(二)強化工程減排,進一步削減增量。一是提高區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負荷率和污水管網覆蓋率。二是不斷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年內完成任留街辦和相橋街辦污水處理工程。三是以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為主,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快養殖場(小區)沼氣工程和糞便資源化利用工程建設,配套建成廢水貯存及處理設施。
(三)強化監督管理,不斷提高減排效益。一是加大對現有污處設施的提標改造,年內完成區污水處理廠等污處設施提標改造工作,確保出水達到污水綜合排放一級A標準。二是加大重點污染源監督執法檢查力度,對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運行減排設施的企業,公開曝光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整改不力和未完成減排目標任務的企業,暫停享受有關稅收、財政補助等優惠政策,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業整頓或關閉。
(四)強化政策扶持,進一步增強市場驅動。一是對各重點減排項目,在項目貸款額度、貸款利率、還貸條件等方面給予優惠,在用地供應、用電價格、加速折舊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二是繼續加大對四項主要污染物重點減排項目的資金補助,重點扶持新建工程項目和提標改造項目。三是繼續加大農村地區“以獎代補”和“以獎促治”力度,并向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傾斜。
(五)強化部門減排責任,進一步形成減排合力。完善污染減排聯席會議制度,確保完成年內減排任務。區經貿部門負責落后產能淘汰;區水務、建住部門負責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監管;農林部門、相關街辦負責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污染防治,確保農業污染源減排目標的完成;財政部門負責減排資金的落實和管理;統計部門負責污染減排與社會統計的銜接;環保部門負責污染減排的組織協調和監督考核。
(六)強化減排考核,進一步夯實減排責任。一是把污染減排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體系,實行“一票否決”,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二是嚴格實行問責制,對未完成任務的部門和企業,進行約談、問責或不予評優評先。(西安市臨潼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