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十一五”環境保護工作回顧和環境保護現狀
(一)“十一五”社會指標完成情況
1、城鄉人居環境質量狀況保持優良,生態環境質量良好。
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水質情況良好,主要水系漳江水質總體優良,“十一五”期間水質達標率均為100%,能達到“十一五”規劃值。近岸海域海水水質得到繼續改善, 2010年達標率為100%,達到“十一五”規劃值(45%)。
城市空氣質量情況保持優良水平。縣城空氣質量保持優良水平,全年符合二級標準的天數比例為100%,且大部分符合一級標準。
縣城區域噪聲和交通干線噪聲基本符合各功能區要求。
縣城污水集中處理率有較大提高,云霄縣城區污水處理廠于2009年10月建成投產,2010年污水處理廠負荷可達60%以上。縣城生活垃圾基本上日產日清,2010年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0%以上。
縣城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5.7%,全縣森林覆蓋率達60.1%,保持較好的水平,2008年水土流失面積占縣國土面積比重為11.69%,以后逐年下降。
2、工業污染防治水平提高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市政府下達指標以內,我縣“十一五”期間完成結構減排關停項目,云霄縣禾興灑廠、云霄縣永德冷凍有限公司、云霄縣金藝人造花有限公司、云霄縣再生紙廠、云霄縣云美制磚廠、云霄縣達發機磚廠等作為結構減排項目予以關閉。工程減排項目:云霄縣長隆造紙實業有限公司被列為省級減排項目,2009年11月完成廢水深度治理并實現在線監控與市聯網,12月份通過設施竣工驗收,正式投入運行。縣污水處理廠于2008年11月17日開工建設, 2009年10初建設完成并投入運行,2009年11月-2010年12月共減排COD467噸。2010年全縣COD排放量2623噸,SO2排放量258噸,較好完成“十一五”市政府下達的主要污染物COD 和SO2控制目標。
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逐步提高。2010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為100%。
3、環境管理和自身能力建設取得成效
2009年底,云霄縣環境監察機構通過省級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監測站已增加人員編制達標準化建設要求。環境管理和自身能力建設取得進展。
(二)“十一五”期間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1、加強重點水源地保護
加強飲用水源和漳江流域環境整治工作,拆除禁養區內網箱養殖和蓄禽養殖場,調整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切實解決水環境污染突出的問題,有效遏制水環境的惡化趨勢,保障飲用水源安全。
2、重點工業污染源治理項目
“十一五”期間,省級重點污染源——云霄縣污水處理廠、長隆造紙實業有限公司均安裝在線監控,縣級重點污染源——云霄縣印美油墨有限公司、云霄縣麗西食品有限公司、漳州鮮之味冷凍食品有限公司、漳州鮮品冷凍食品有限公司等均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3、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立足于改善城鄉環境質量,充分運用產業政策,吸納社會資金投資環保基礎工程,建設縣城區污水處理廠和垃圾無害化處理場,構建比較完善的污水垃圾處理系統,
4、農村小康環保行動項目
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目標,以改善農村環境質量,弘揚生態文明為主要內容,重點實施了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環境優美鄉鎮和生態村創建工程。
5、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示范項目
重點加強推行清潔生產和IS0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等,提高工業生產技術水平和污染防治水平,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實現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已有2家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6、生態功能保障項目
重點實施礦業清理整頓,“青山掛白”和水土流失治理,生態林建設與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態功能區建設,推進生態農業示范項目,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基地建設,提高生態農業發展水平,維護生態良性循環。
7、生態安全體系建設項目
以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和水平,加強環保自身能力建設為立足點,重點落實環境監測體系工程和環境自動監測監控系統建設,建立環境應急監測和處理處置機制,配備相應的儀器設備和改善辦公條件,提高環境管理現代化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1、水環境存在污染隱患
水環境的污染隱患依然存在,飲用水源和漳江雖然水質保持III類,但沿途受村莊和農業面源影響,氮、磷指標較高,對水質構成一定威脅。
2、工業結構性污染依然嚴重
在“十一五”期間,我縣經濟處于高速發展期,工業化進程中,節能光電、食品、制造業等行業持續發展。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和以能源、原材料為主的工業結構尚未得到根本性轉變,單位產值能耗和水耗與國際先進水平之間還有一定差距,原材料、能源需求進一步增加,污染物產生量也隨之增加,資源與環境的壓力持續加大,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難度大。
3、農村環境問題日益突出
農村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生活污染加劇,面源污染加重,部分村鎮的居民生活污水基本直排溪流江河,農村環境狀況令人堪憂。農業生產方面生態農業的種養殖模式尚未普及,畜禽、水產養殖、農藥、化肥造成的生態環境問題日益嚴重,土壤污染問題逐步顯現。農村衛生環境差,環保基礎設施缺乏,危及農村生態環境和飲用水安全。
4、環境基礎設施仍較滯后
縣城污水管網建設和截污納管工作嚴重滯后,污水處理廠由于管網建設不配套,導致污水處理率不高。工業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處置設施不配套,嚴重滯后,已成為一大環境隱患。
5、環保監管能力建設任務繁重
環境的監督管理及環境保護工作的綜合協調需進一步加強。環境管理能力薄弱,環境監測、監察、宣教等能力建設離國家標準化建設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機制有待完善,公眾參與渠道不暢、能力不強。
(四)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和環境保護形勢分析
1、經濟社會發展趨勢
“十二五”期間,面對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閩臺經濟互動和產業對接等一系列重大機遇帶來的經濟高速發展,綜合經濟實力將顯著提升,城市群、港口群、產業群發展壯大,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在海西中的骨干支撐作用更加凸顯。
2、環境保護面臨的挑戰
快速的開發建設導致的環境壓力不斷加大,新建項目增排,尤其是大型重點項目建設與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矛盾更加突出,對減排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壓力加大。“十二五”期間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面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帶來的巨大壓力。我縣“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基數小,可實施工程減排和結構減排的項目逐步減少,完成減排任務較為艱巨。部分企業減排設施配置和維護不到位,超標排放現象時有發生。基層環保執法力量比較薄弱,環境監管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同時,氮氧化物、氨氮納入“十二五“污染減排目標,持續減排壓力不斷增大。此外,臨港產業的發展,將導致局部海域生態功能下降。
城市化進程加快將使城市人口、資源與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我縣的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統籌城鄉發展逐步解決農村面源污染的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日益迫切,面臨著嚴峻挑戰。較好較快發展對環境保護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城市布局帶來的路網建設和汽車帶來的尾氣問題,迫使環境監管能力、執法監管水平面臨著更大的挑戰。
二、“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以切實解決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根本出發點,以削減污染物總量、改善環境質量、防范環境風險為著力點,統籌推進城鄉環境建設,將環保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推動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有機融合,構建自然和諧的城鎮人居環境體系,把云霄縣建設成為經濟高效、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生態縣。
(二)基本原則
優化經濟,民生優先。緊密聯系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總體部署,妥善處理經濟發展、社會進步、資源利用、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從公眾對環境的基本需求出發,堅持以人為本,重點解決與民生相關的突出環境問題,防范風險,保障安全,促進社會和諧。
統籌兼顧,同步改善。統籌推進城鄉環境保護。注重城鄉現有環境問題的差異性和改善的同步性,把城市環境和農村環境作為有機整體,堅持城鄉環境保護協同推進,穩步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促進城鄉環境質量全面改善。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注重云霄山海區域環境的差異性,強化環境保護措施的指導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規劃與主體功能區劃的相銜接,合理調整產業布局,實施“東移南擴,北聯西接”發展規劃,優化縣城中心區,擴大工業開發區,建設濱海經濟區,輔射帶動腹地山區,繁榮國道經濟線,開發疏港公路經濟線,形成“四區兩線”的多方位、多層次、多領域的對外開放格局。
防治結合,重在預防。適應發展的要求,提高環保準入門檻,嚴格環保監管,在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和“三同時”制度方面努力做到不欠新帳,在污染整治、生態恢復方面要還清舊賬。
創新機制,強化監管。落實省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一崗雙責”規定,創新環保工作管理機制,進一步明確環保監管的責任主體、監管原則和責任要求,聯手推進環境保護,共同解決環境問題。
(三) 規劃目標
1、總體目標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率不低于漳州市平均水平,流域和縣城環境質量顯著改善;全縣工業污染得到全面、有效控制,縣城和農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態環境質量繼續保持良好狀態;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環境監督管理能力進一步加強。在保持云霄縣經濟持續快速、穩定發展的同時,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提高,經濟、社會和生態復合系統向良性循環轉變,并全面推進云霄縣生態縣建設。
2、規劃指標
環境質量指標:
(1)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95%以上、建制鎮達90%以上。
(2)漳江流域省控以上斷面水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率95%,Ⅰ-Ⅲ類水質
比例達90%。
(3)近岸海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率60%以上。
(4)城區空氣質量符合2級標準的天數占全年的比例達100% 。
(5)縣城區域環境噪聲達標區覆蓋率≥90%。
污染控制指標:
(6)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市政府下達的指標范圍內
(7)全縣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市下達的指標范圍內。
(8)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市下達的指標范圍內。
(9)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縣城90%,農村75%。
(1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縣城100%,農村75%。
(11)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100%。
生態建設指標:
(12)森林覆蓋率:不低于61.28%。
(13)陸域受保護地區占土地面積比例達到14 %,海洋生態保護區占近岸海域面積的比例達到11%。
(14)水土流失面積占土地面積比例:比“十一五”下降1個百分點。
(15)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5m2。
“ 十二五 ” 云霄縣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規劃指標體系及其目標值
序號 |
規劃指標 |
2009 年 |
2010 年(預計) |
十二五期間 | ||
一、 環境質量指標 | ||||||
1 |
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 |
縣(市) |
100% |
95% 以上 |
95% 以上 | |
建制鎮 |
100% |
95% 以上 |
90% 以上 | |||
2 |
漳江流域省控斷面水域功能達標率 |
100% |
90% 以上 |
90% 以上 | ||
Ⅰ 類 ~ Ⅲ 類水質比例 |
98% |
90% 以上 |
90% 以上 | |||
3 |
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達到功能區標準比例 |
80% |
80% 以上 |
75% | ||
4 |
城市空氣質量符合 2 級標準的天數占全年的比例 |
100% |
100% |
100% | ||
5 |
城市功能區噪聲達標率 |
晝間 |
100% |
90% 以上 |
晝間: 90% | |
夜間 |
100% |
90% 以上 |
夜間: 90% | |||
6 |
環境陸地 γ 輻射水平,環境電磁輻射,核電站環境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 |
環境正常水平 |
環境正常水平 |
環境正常水平 | ||
二、 污染防治指標 | ||||||
7 |
水污染物 |
化學需氧量 |
2608 噸 |
2623 噸 |
市政府下達的指標內 | |
氨氮 |
209 噸 |
199 噸 |
市政府下達的指標內 | |||
8 |
大氣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141 噸 |
258 噸 |
市政府下達的指標內 | |
氮氧化物 |
1122 噸 |
96 噸 |
市政府下達的指標內 | |||
9 |
城鎮污水處理率 ( 含縣城 ) |
30% (縣城區) |
89% (縣城區) |
90% | ||
10 |
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89.40% |
90% |
75% | ||
11 |
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 |
85.37% |
85% 以上 |
75% | ||
三、生態建設指標 | ||||||
12 |
森林覆蓋率 |
59.7% |
60.1% |
61.28% 以上 | ||
13 |
受保護地區占土地面積比例 |
20.5% |
20.5% |
18% | ||
海洋生態保護區占近岸海域面積的比例 |
22.12% |
22.12% |
22% | |||
14 |
水土流失面積占土地面積比例 |
11.69% |
|
12% | ||
15 |
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 (m 2 ) |
13 |
15 |
16 |
三、“十二五”環境保護重點領域和主要任務
(一)優化調整區域產業空間布局 1 、按照主體功能區劃,明確不同區域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 以國家產業政策為導向,以環境承載能力為依據,以生態功能區劃為基礎,按照漳州市主體功能區劃,明確云霄不同區域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優化產業布局。在環境容量有限的區域實行優化開發,加快產業和產品的升級換代;在環境仍有一定容量、發展潛力較大的區域實行重點開發,科學合理利用環境承載能力,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在生態環脆弱的區域和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實行限制開發,確保生態功能的恢復和保育,逐步恢復生態平衡;在自然保護區和資源環境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區域試行禁止開發,依法實施保護,嚴禁不符合規定的任何開發活動。 充分發揮云霄沿海優勢、區位優勢和后發優勢,大力實施四大主體功能區戰略(縣城中心區、工業開發區、濱海綜合新區、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驗區)。通過實施“東擴南移,北延西接”規劃,突出做大做強縣城中心;集中打造節能光電科技產業園區和高鐵物流商貿園區為核心的工業開發區、濱海綜合新區兩個經濟新增長極,在“十二五”期間,形成“一城兩區”的重點區域發展格局,推動縣域經濟協調快速發展。
縣城中心區:在實施縣城區32平方公里建設規劃的基礎上,進一步拉大城市框架,建設超20萬人口中小城市,發展壯大縣城經濟,增強縣城區域對經濟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以云陵、莆美為核心,通過“東擴南移”,做大做強縣城中心區,加快縣城“三舊”改造步伐,大力推進新行政中心區建設,爭取在兩年內建成新行政中心區,五年內建成6平方公里的縣城新區;以規劃建設東環城路和佳洲島大橋建設為契機,將高塘、向北、中柱、陽下、佳兜、山美等納入縣城區規劃建設,加快開發佳洲島,打通縣城出海口,增強濱海城市特色。通過“北延西接”,拓展縣城外延區,結合火田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的實施,打通聯接縣城的“開漳大道”,推動縣城向北面延伸拓展;加快發展享堂-下河工業集中區,完善區內功能配套,在縣城西面形成工業發達的新型社區。同時,加快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合理布局居住小區、學校、醫院、商貿中心、專業市場、綠地公園等,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把云霄縣城打造成為漳州最具活力的新興小城市。
工業開發區:加快光電信息產業核心基地建設。充分發揮節能光電科技產業園聚集和輻射作用,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重點引進并支持一批重大龍頭企業和較高層次的科研機構,主要引進基材、外延片、芯片、封裝、制備、重大應用企業,以及太陽能光伏電池及電池板、中小尺寸LED面板生產線等項目;引導企業注重自主創新,打造自主品牌,不斷做大企業規模,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培育一批光電企業成為行業內知名的品牌企業,迅速做大園區產業規模。加大資金投入,完善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配套,加快省級商檢實驗室升格為國家級實驗室,努力將光電科技產業園申報為國家級節能照明產品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打造成為特色突出、國內領先、世界知名的光電科技產業園。加快商貿物流區建設。利用建設中的廈深高速鐵路貫穿光電產業園區、并在園區內建立客貨站埠的優勢,規劃建設1000多畝的高鐵物流商貿園區,爭取用三年左右時間,建成集光效體驗、光電產品集散、光電產品貿易、光電物流和光電工業旅游為一體的現代化市場,形成與光電產業相互配套、功能齊全的海西大光都,使之成為驅動產業發展的新引擎。
濱海綜合新區:以沿海大通道和疏港公路為軸線,形成T字型框架,規劃建設濱海綜合新區。加緊規劃建設萬畝臨港工業園區,加快漳州核電儲備項目建設,大力發展鋼構、石化、船舶修造以及新能源項目等臨港工業,加快云霄港區規劃建設,推進陳岱海水溫泉度假區、漳江口紅樹林生態旅游區、東山灣陳岱游艇碼頭,國家級陳岱避風錨地、列嶼山前國家一級漁港及水產品加工配套園區建設。充分利用交通、港口、旅游資源等優勢,建設集臨港工業、清潔能源、物流配送、度假休閑、生態旅游為一體宜居興業的濱海綜合新區。
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驗區:凸顯“低碳環保”理念,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全面推進火田鎮市級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的實施,建設400畝的低碳生活示范小區,力爭在3-5年內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特色明顯、配套齊全、生態良好、具有一定輻射帶動力的新型宜居小城鎮;積極申報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努力把火田打造成為“開漳文化第一鎮”。通過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建立健全有利于發揮小城鎮特色優勢的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小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并向相鄰地帶的農村延伸,使小城鎮居民基本享有與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形成輻射帶動能力較強的宜居城市綜合體。同時,按照“整合資源、配套完善、功能互補、提升發展”的思路,統籌推進其它區域建設發展。
2、全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構筑現代產業支撐體系
瞄準國際前沿產業發展的趨勢,以節能環保、低碳減排為發展方向,著力構建“3+3”產業發展格局,調優做強“節能光電、機械裝備、旅游觀光”三大主導產業,培育做大“清潔能源、現代物流、品牌農業”三大重點產業,構建技術先進、清潔安全、鏈條完善、高度集聚的現代產業體系
提升做強節能光電產業。舉全縣之力發展光電產業,以云霄縣節能光電產業園為核心基地,臨港工業集中區、火車站臺周邊控制區為核心區,優化光電產業布局,建設企業發展區,研究開發和人才培養區,生活居住、商貿服務區,在引進上游龍頭項目的同時,重點引進產業鏈中的關鍵環節項目及重大應用企業,大力提高光電產業發展的層次。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加強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聯合進行技術攻關,加快技術成果轉化,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提升云霄光電產業的核心競爭力。進一步加大激活民資創辦光電企業力度,鼓勵光電企業創造條件上市,通過市場融資,促進一批光電龍頭企業迅速做大做強。不斷發展壯大云霄光電產業,到2012年左右引辦光電及配套企業300家,產值超過100億元;到2015年光電及相關配套產業總產值達到300至400個億,基本形成在國內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光電產業集群;最終形成產值超千億橫跨節能燈照明、LED應用、太陽能光伏等光電領域的多個行業,形成集光源制造、光源展覽、光電人才培養、光源信息平臺、光源產品檢測、光源技術研發、光源出口貿易、光源物流配送為一體的光電產業綜合配套基地。
發展壯大機械裝備產業。充分發揮我縣機械裝備產業的基礎優勢,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步伐。加大對機械企業扶持力度,積極鼓勵企業向上爭取資金補助,進行技術改造和自主創新,研發自有的專利技術;引導企業加強產品研發設計,打造獨立品牌,提高產品科技含量與品牌附加值;鼓勵企業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先進裝備技術加強改造、創新管理,擴大投資和生產規模;加強與國內外大型機械裝備企業深度合作,積極引進重大龍頭項目和上下游企業,不斷延伸產業鏈,提高產業集群協作配套能力,做強做大產業規模,著力建設大項目、培育大企業、發展大產業、打造大基地、塑造大品牌。
加快開發旅游觀光產業。有效整合云霄“五地”(漳州文明發祥地、漳江口紅樹林國際重要濕地、閩南革命根據地、天地會發源地、秋瑾誕生地)等旅游資源優勢和獨特的田園風光,按照統一規劃、突出重點、體現特色、合理利用的指導思想,進行合理利用與優化配置,建立各具特色的旅游功能區,形成點線面結合的精品旅游線路,并引進有影響力的旅游開發公司,大力開發旅游產品,延伸旅游產業鏈。重點發展溫泉休閑度假游,做大做強旅游溫泉產業,打造國際性的溫泉旅游品牌;加大生態旅游開發力度,在保護資源與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漳江口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生態資源,精心打造海峽兩岸具有影響力的生態旅游勝地;加快申報將軍山景區為國家4A級景區,加大烏山風景區的整體開發力度,提高生態旅游的綜合效益,提高云霄旅游業的知名度和競爭力。
培育發展清潔能源產業。以漳州核電項目為龍頭,加快列嶼山前和青徑風力發電場、陳岱曾江風力發電場、火田鎮坪水洋抽水蓄能項目的規劃建設,推動云霄光伏產業區光伏發電示范項目投建,形成以核電、風電、太陽能光伏、抽水蓄能發電為重點的清潔能源產業,將云霄打造成為閩南新能源基地。
大力發展現代物流產業。圍繞著服務產業發展的需要,大力扶持發展現代物流業、信息服務業、外包服務業、金融業、會展業和商務服務業等。以建設“海西大光都”為載體,以云霄港區規劃修編為契機,加快物流商貿基地的建設,打造區域性光電產品的現代物流中心;依托臨港工業、產業集群和臺資企業集中區,圍繞原料供應、半成品和成品倉儲配送,建設物流配送或專業配送中心。加快發展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和經營業態,推進流通業現代化步伐。
積極發展品牌農業。大力實施農業創新工程,加大對枇杷、楊桃、淮山、茶葉、巴非蛤、泥蚶、鋸緣青蟹、河豚等特色農產品的扶持力度,進一步擴大種養規模,實施農業標準化,積極推進農業特色品牌良種的地理標志認證和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抓緊為我縣特色農產品注冊集體商標,加強對外宣傳,做強做大特色農業品牌,提高云霄特色農產品的在市內、省內甚至國內的知名度。大力發展農產品深加工,加快枇杷、淮山、楊桃等特色農產品的開發和推廣,形成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地方特色品牌,加強品牌的保護、整合和宣傳推介,提高農產品附加值。
3、統籌城鄉協調發展
優化城鄉布局,形成各具特色、優勢互補、布局合理、協調發展的城鄉空間體系。促進跨行政區的產業協作配套和重大基礎設施、社會公共服務設施的共建共享,加強生態協同保護,加快欠發達地區發展,實現區域共同繁榮。
堅持規劃先行,統籌縣城、工業區和物流園區發展,推進縣城區規劃調整修編,編制縣城區五年建設規劃和全縣城鎮體系規劃。繼續做好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工作,加快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推動小城鎮建設上新水平。
繼續完善農村公共服務,健全農民培訓機制,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加強鄉村規劃建設管理。繼續做好家園規劃、家園整理、家園清潔、家園綠化工作,扎實推進村容村貌整治和新農村建設。
(二)發展循環經濟,構建環境友好型社會
1、繼續推行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
抓住云霄縣創建生態縣的機遇,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推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清潔生產工藝,實現穩定達標排放。貫徹落實環保部《關于推進重點企業清潔生產的通知》(環發[2010]54號)在造紙、化工等行業強制實行清潔生產審核。大力推進農業生產生態化、工業生產清潔化、資源使用減量化、廢物處置資源化、垃圾處理無害化、生活消費節約化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推進循環經濟示范園區和企業建設,建立和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促進重點行業廢棄物再利用和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促進節能、節水、節材、節地,全面推行清潔生產。
2、強化環境綜合整治
工業園區環境整治。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若干意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業園區環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開展云霄縣云陵工業開發區、列嶼工業集中區、下河工業集中區環境整治工作,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升工業園區發展水平,服務海峽西岸經濟區又好又快發展。
嚴格按照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相關規定,限期淘汰造紙、食品等行業落后產能、生產工藝和設備,促進開發區優化產業結構;對我縣重點等重點行業企業如福建奕全電子有限公司、漳州華威電源科技有限公司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強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列嶼工業集中區、下河工業集中區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工作,并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審查;云霄縣污水處理廠要進一步配套管網,完善清污分流系統,特別是舊城區雨污分流管網建設,加快云陵工業開發區與云霄縣污水處理廠的對接,實現云陵工業園區廢水全收集、全處理,確保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達標排放,;
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強化漳江重點流域環境綜合整治,推進沿江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及配套設施建設,強化工業污染企業的治理和監管。深入開展漳江流域整治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確保流域水質達標。控制畜禽、水產養殖和農業面源污染,加快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開展魚類增殖放流活動。加強水土流失治理、生態林保護和自然保護區建設,落實水電站生態下泄流量要求,加強漳江流域水葫蘆及漂浮垃圾的清理工作,大力推進農村環境整治,推動生態村生態鄉鎮的創建工作。
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深化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加大力度整治城鎮內河、社會生活噪聲、餐飲業油煙、機動車尾氣、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揚塵等污染。建立和完善包括環境預警、環境應急響應、環境修復在內的區域環境安全危機防范體系,提高環境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和應對能力,保障環境安全。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圍繞農村飲用水源、人居環境、生產環境三大類問題,不斷增加投入,強化農村環境治理與監管,控制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過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改善農村生態環境。
4、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
全面推進節能減排。嚴格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完善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對新上項目要在產業政策、資源消耗、環境保護上等嚴格把關。健全節能獎懲機制,實行差別電價、替代發電、以獎代補、區域限批等相關政策。大力推進工業、交通、建筑等領域節能降耗,堅決淘汰落后產能,推動重點耗能行業的節能技術改造和污染減排。有效利用財稅、價格、投資政策等手段,推進節能、節水、節材、節地。實行環境標識、環境認證和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加強節能減排新產品、新裝備的研發引進,積極推行節油節電等技術,推廣節能照明;實施云霄天然氣(LNG)工程,大力發展潔凈能源、替代能源、可再生能源,提高工業和生活清潔能源使用率。努力在核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和垃圾焚燒發電方面取得新突破,積極跟蹤推進漳州核電、海上風電場等大項目的落地建設。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切實落實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目標。加強海域使用、港口岸線資源和后方陸域管理,保護好天然岸線和發展空間。有序規范采砂采礦,推進資源合理開發利用。
大力提倡節約用水。積極推進水權制度建設,提高水資源配置效率;加快城市供水管網改造,加強供水管網漏水檢測,降低管網漏失率;推進污水處理、再生利用和分質供水;全面開展農業節水工程建設,推進節水灌溉,減少農田化肥流失;通過產業結構調整,限制和禁止高水耗行業發展,做好工業企業節水工作,推廣節水新工藝、新技術和節水器具,提高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特別要加強造紙等高耗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降低單位產量新鮮水用量和廢水排放量。
(三)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推進污染減排
1、突出重點指標削減,采取總量減排和全面控制相結合
鞏固“十一五”減排成果,突出重點指標削減,著力抓好若干指標的總量減排工作。同時,以重點指標帶動相關污染物指標的控制與削減,在對COD、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指標實施總量削減的同時,對總磷、總氮、煙粉塵、工業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重金屬等重點指標實施重點控制。
2、繼續堅持以工程減排為主,綜合采取可控可管的減排措施
推進減排工程,特別是技術上可行、經濟上許可、管理上可控的工程措施。繼續推進云霄縣污水處理廠管網及二三期的建設,強力推進云陵工業開發區管網建設,盡早接入縣污水處理廠;氨氮減排要以云霄縣污水處理廠完善脫氮措施、以及規模化養殖場廢水治理為重點;以工程推進為主,并通過淘汰落后產能、加強環境監管力度全面推進減排工作。
3、實施全過程管理,整體推進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末端治理
推行全過程核查監管。統籌環境準入、環評審批、清潔生產、環境監察等多方面力量,由末端治理向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的整體防控監管體系推進。加強排污許可證工作,開展申領、核發、換發、撤銷、吊銷等信息網上動態公示制度試點,探索排污許可、排污收費、減排核查等數據的關聯協同。做好新建項目的源頭把關。對不符合產業政策、不滿足總量調劑要求、達不到行業治理平均水平的不予以項目核準、環評審批。督促排污單位切實履行環保“三同時”,規范建設環保治理設施。對未按要求建成環保治理設施或試生產期間運行不正常的,予以暫停試生產并限期治理。
(四)水環境治理控制
1、加強集中飲用水源地水質保護,確保飲用水水質安全
嚴格水源保護區內土地控制和管理,將主要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土地征為國有,并進行隔離管理;按照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嚴格限制水源保護區內的開發建設活動;重點進行水源保護區污染源的整治,拆除一、二級水源保護區內生產性、經營性排污口及違章建筑,取締開礦、采砂及一級保護區內捕撈、旅游、垂釣、游泳等活動,搬遷或關閉一級保護區內排污單位,對來自飲用水源地以外的污染源實施建設截污工程。
加大飲用水安全監察執法力度,建立全封閉防護和全天候監察體系,全面清理養殖場并嚴防回潮;制定飲用水源地污染預警與應急預案,確保飲用水源水質安全。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置機制,防范和應付污染事故發生。
加快推進峰頭水庫引水工程工作進度,認真開展峰頭水庫、車圩溪流域環境保護與整治工作。
2、完善云霄縣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
加快流域內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十二五期間加快云霄縣污水處理廠二三期及配套管網建設,加快云陵工業開發區管網對接工程,大力推進現有雨污合流管網系統的改造,實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處理率,最大限度減少入河排污量,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
3、深化工業污染防治
十二期間,以國家產業政策為導向,以水環境承載能力為依據,以生態功能區劃為基礎,明確不同區域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優化產業布局,實現從末端治理向綜合治理方向轉變,從源頭上防治結構性污染、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
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發展低污染,無污染、節水和綜合利用資源的項目,從嚴審批新建與擴建產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加快淘汰工藝落后、耗水高、污染嚴重的企業,切實監管重點水污染企業,加強對漳州華威電源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奕全電子有限公司、云霄長隆造紙實業有限公司、福建省麗西食品有限公司、漳州鮮品冷凍食品有限公司等企業的重點監管。
4、近岸海域污染控制
以陸源污染防治為重點控制近岸海域污染,強化東山灣的環境污染控制,保護海洋生態環境,重點加強漳江口國家級紅樹林保護區的污染防治。加快云霄縣生活污水處理廠二三期建設和繼續加大力度開展漳江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大力削減進入海域的污染負荷。持續全面開展趨勢性海洋環境監測,對重點涉海工程實施污染排海控制;同時,完善海洋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嚴格防范和妥善處理由于港口物流業和石化產業迅速發展而帶來的船舶污染和海上污染事故的發生。
(五)大氣環境治理控制
優化能源結構,建立以電力、天然氣等優質清潔能源為主的能源供應體系,積極發展核電、太陽能、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降低能耗;加強以燃煤鍋爐廢氣和機動車尾氣為重點的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嚴格各類大氣污染源的環境監督管理。
1、主要大氣污染源治理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新建、改建和擴建燃煤鍋爐要配套建設煙氣脫硫裝置。實施重點廢氣污染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逐步實施排污許可制度,進一步審核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確定重點排污單位名單并核準排污量,對被列為重點排污單位,要制定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方案和實施計劃。對長期不能穩定達標的單位,要進行限期治理,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加強大氣污染控制能力建設。重點加強大氣污染控制監控能力和監測能力建設。完善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系統,增設縣城區大氣自動監測點位,開展建設云霄縣大氣環境預警系統。
2、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
加大機動車輛排氣污染的治理力度,按期淘汰二沖程燃油機動車和排氣超標車輛,嚴格執行摩托車使用10年報廢制度。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加強在用機動車排氣的檢測,強化在用車監督管理。提高機動車排放水平,禁止不符合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車輛的銷售和注冊登記。完善機動車環境管理制度,加強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對排放不達標車輛進行專項整治。推進公交優先發展,加強場站、站臺等配套設施建設,更新和增配公交車輛,優化公交線路,鼓勵發展電車、燃氣車等綠色公共交通;嚴格執行《輕型汽車和重型柴油機(發動機)達標車型目錄》,實行新車準入制度。
3、揚塵、煙塵等污染控制
以“讓城鄉居民呼吸清潔的空氣”為目標,全民動員,鞏固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各階段成果,深化大氣污染綜合整治方案和措施,加強對建筑、拆遷和市政等施工管理、道路和運輸揚塵污染的控制。
(六)聲環境治理控制
1、合理規劃布局,預防噪聲干擾
在縣城建設規劃時,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區域開發及改造所產生的噪聲對周圍居民的影響,用科學合理的布局避免噪聲干擾,避免出現居住、文教區與噪聲源混雜現象。
明確縣城區域環境噪聲功能分區,調整城鎮環境噪聲功能區的不合理布局,縣城各類功能小區在規劃建設階段,主干道臨街住宅要考慮聲學環境布局。整頓縣城區現有沿街一層帶狀分散布置的商業網點,縣城區中心合理布置大型百貨購物中心,購物廣場,縣城區周邊合理布置倉儲式大型商品物流中心,減輕城區道路擁擠,有效控制縣城社會、交通噪聲污染。
2、加強管理,最大限度控制聲源影響
依靠社會各方面力量,強化區域環境噪聲管理。環保部門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公安、城建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分別對交通、社會生活、建筑等噪聲源進行具體管理,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的作用,建立群眾監督網絡,實現部門聯動、全民參與。
加強交通噪聲控制管理,合理規劃建設城區道路,完善城鎮道路系統,改善路面狀況,優先發展城區公共交通,保證道路暢通,從源頭上降低交通噪聲污染。嚴格執行縣城中心區禁鳴喇叭的規定;提高機動車駕駛員和行人交通法規意識。加強道路兩側的綠化建設,在人口密集區及學校、醫院等敏感對象地點的路段設置隔聲屏障。
加強第二、三產業噪聲管理,加強第二、三產業建設項目的審批管理,禁止審批在居民小區和居民樓內建設的產生噪聲污染的娛樂業、飲食業、加工、修理廠;所有在城鎮人口集中區內興辦娛樂場點和排放噪聲的加工廠采取相應的防噪減噪措施,限制夜間經營時間,達到所在轄區內的噪聲功能區標準,并使附近居民滿意;實施長效管理,確保企業廠界噪聲達標100%。限期治理整改噪聲嚴重擾民的企業,不能達到整改要求的企業要搬遷或關停。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噪聲排污申報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加強建筑工地管理,倡導文明施工,開展“綠色工地”創建活動。
加強城鎮環境噪聲達標區建設,為進一步加強縣城區環境噪聲管理,防治環境噪聲污染,加快創建生態縣步伐,應積極開展縣城區環境噪聲達標區創建工作,并逐步將噪聲達標區的覆蓋范圍由縣城區向鄉鎮中心區發展。至2015年,環境噪聲達標區覆蓋率達80%,區域噪聲達標率達100%。
完善縣城噪聲監控區域,按照縣城總體規劃布局和國家噪聲布點規范要求,優化調整城區噪聲監測點位。
3、強化噪聲治理
建設低噪路面,新(擴、改)建城區道路時應選用低噪聲的瀝青材料,在噪聲擾民的路段開展建設減噪路面示范工程的基礎上,在每年的道路建設中鋪設1%的吸聲路面,并根據實際效果逐年推廣,爭取在源頭上減少道路交通噪聲。
限期治理噪聲擾民單位,要求影響周圍居民的噪聲超標單位進行限期治理,并對治理全過程進行監督控制,保證治理進程和治理效果,并不定期進行抽查,確保不再發生噪聲超標和擾民現象,逐年減少噪聲超標單位的比例。
(七)固體廢物綜合處置
1、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
積極提倡居民綠色消費、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帶頭推行辦公自動化,推廣電子政務,從源頭減少垃圾發生量和減緩垃圾增長速率。建設完善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系統,分階段提高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率,設立農村地區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標準,推廣農村地區生活垃圾“戶分類”經驗,盡可能將灰土和可堆肥有機物就地處理,積極探索農村地區資源循環利用模式和激勵機制。
2、工業固體廢物綜合處置
工業化的迅猛發展必然要求云霄縣必須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推行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模式等措施,對云霄縣現有傳統污染行業進行技術改造,采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節能降耗、綜合利用等措施,從源頭減少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減少對環境的破壞。
3、危險廢物污染防治
強化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以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理念為指導,按照“重點控制,以點帶面”原則,通過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和危險廢物行政代處置制度,加強工業企業、社會服務業、實驗室等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危險廢物處置、綜合利用單位的環境監管,從源頭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逐步提高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率,促進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實現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強化重點危險廢物的綜合利用和處置,做好漳州華威電源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印美油墨有限公司、福建奕全電子有限公司等企業的工業危險廢物的集中處置和規范管理,同時做好縣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醫療廢物的集中處置和規范管理,對于農村小型醫療單位,尤其是偏遠地區小型醫療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由縣醫院定點收集。所有的危險廢物統一送交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
(八)生態環境保護
1、構建云霄生態安全格局
從全縣生態安全角度出發,根據區域發展功能定位和經濟社會發展布局,構建區域生態安全體系,全面實施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工程,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維護區域生態系統的穩定與平衡,形成漳州生態安全戰略格局。建設以指以火田鎮、馬鋪鄉、下河鄉、和平鄉等山區鄉鎮為主體的西北生態環境保護片,構建云霄縣的生態屏障;建設以漳江口紅樹林保護區和東山灣西岸構成的生態環境保護帶,保護生態敏感的海陸交接帶和全縣生態環境的門戶屏障,以保障沿海地區資源環境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2、夯實生態縣建設的基礎工程
以生態鄉鎮創建為重要載體,以生態村創建為細胞工程,推進生態縣建設,促進區域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認真組織修編并實施《云霄生態縣建設規劃》,推進生態保護和建設。“十二五”期間,云霄縣要加速推進生態鄉鎮、生態村建設,完成生態縣建設任務,力爭通過省級生態縣考核驗收。
3、持續推進自然生態保護與建設
強化生態功能區劃的實施和管理,充分利用生態功能區劃成果,促進地區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把生態環境功能區劃的實施,納入規劃環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管理,切實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和效率;推進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通過嚴格的生態環境管理,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從根本上預防和控制各種不合理的開發建設活動導致生態功能的退化,保障生態安全;繼續推進自然保護區建設,不斷提高自然保護區的管護能力與建設水平;強化森林生態系統的保護與建設,優化森林資源結構,提高森林資源質量,強化森林生態系統的生態功能。
4、加強資源開發的生態環境監管
防范和規范各類資源開發活動。加強對礦產、林業、水利、旅游等資源開發活動的監管,對生態破壞影響較大或污染較嚴重的項目,要制定該行業項目環境審批管理辦法或規定,規范項目環境審批,遏制新的人為生態破壞。各鄉鎮均要確定本轄區重要生態功能區域或生態敏感區、脆弱區域,實行生態環境監察,并建立監察制度,對這些區域的開發建設活動實施全過程的跟蹤監察,切實防范可能因開發活動產生的生態破壞。
(九)農村生態環境保護
1、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
按照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要求,搞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加快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要以水利為重點,大幅增加投入,完善建設和管護機制,推進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快大中型灌區配套改造,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設,完善農村小微型水利設施,全面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繼續推進農村電網改造,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公路、沼氣建設,繼續改造農村危房,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2、深化“以獎促治”,加強農村環境保護
切實抓好“以獎促治“政策全面落實。要把“以獎促治”作為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的硬抓手和突破口,積極落實和實施“以獎代補”政策,深化政策措施,設立專項資金,推進項目實施。
“十二五”期間,要通過申請國家及省級補助資金對漳江流域相關鄉鎮及峰頭水庫沿岸農村環境開展連片整治工作,篩選一批群眾積極性高、基礎條件較好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試點村,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試點。
到2015年,環境問題突出、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村鎮基本得到治理,環境監管能力明顯加強,環境意識明顯增強。
3、加大鄉村工業污染防治力度
開展鄉鎮環保規劃編制工作。要立足本地實際,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產業結構調整緊密結合,按照環境功能區劃和工業企業相對集中的原則,與當地村鎮布局和村莊建設規劃緊密結合合理規劃村鎮工業企業布局,統籌推進實施,從決策源頭防范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加強對農村工礦企業的監督管理。嚴格環境準入,禁止不符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在農村地區立項,防止城市污染向農村地區轉移。建立生態恢復責任制,對已造成生態破壞的礦區逐步采取生態修復措施,切實維護礦區農民的環境權益。對沿海鄉鎮企業發達地區和內地的礦山優先進行污染治理和生態環境整治。
強化農業園區的環境保護措施。實施農業園區的生態保護與建設,開展循環經濟示范,推行清潔生產,完善基礎設施,實現污染“零排放”。農業園區建設要以集約化、規模化、循環化為原則,從區域農業產業特色出發,基本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建設鄉鎮生態工業小區,促使鄉鎮工業走可持續發展道路。
4、加大農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
加強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有條件的小城鎮和規模較大的村莊應建立垃圾站,對生活垃圾實行定點存放、統一收集、定時清運,提倡資源化利用或集中處理。邊遠地區近期宜采用農家堆肥或減量填埋,實現資源化利用和低污染排放;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和部分有條件的山區,建設垃圾焚燒處理設施;以房前屋后基本沒有零星垃圾,村間集鎮基本沒有散放垃圾,河塘基本沒有漂浮垃圾,穿村鐵路公路基本沒有散落的塑料垃圾,廢棄農藥及其包裝物基本沒有亂丟棄為目標要求,組織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處理試點示范工程。
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重點加強在漳江兩岸、峰頭水庫沿岸、飲用水水源上游的村莊,重點中心鎮等水污染治理重點流域和區域生活污水的收集與處理。開展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試點及示范。重點加強對“農家樂”的污水治理監管力度。
5、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實施畜禽養殖發展規劃和污染治理規劃。協調促進農業(畜牧)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畜禽養殖發展規劃和污染治理規劃,全面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全面拆除“畜禽養殖禁建區”劃定后“禁建區”內建設的畜禽養殖場,以及劃定前建設但在限期內治理未達標的畜禽養殖場;可結合漳江流域治理,遵循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和綜合利用的原則,加快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技術改進與污染治理。推廣健康養殖技術,發展養殖小區;鼓勵支持畜禽糞便產業化利用,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推行生物發酵舍“零排放”養殖技術。優先在重點流域、區域和畜禽養殖環境問題較為嚴重的地區,建設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加強水產養殖污染的監管。加強水產養殖污染的監管,防治湖庫污染。控制水庫、湖泊網箱養殖規模。禁止在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從事網箱、圍欄養殖;禁止向所有飲用水源庫區及其支流水體投放化肥和動物性飼料。
6、控制農業面源污染
開展農村面源污染調查。全面開展農村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提出農村面源污染防治措施。選擇重點區域,開展土壤污染修復示范工程建設。推進環境友好型農業生產方式。發展生態農業,建立高效、持續、良性循環的生態農業系統,鼓勵發展有機農業和綠色農業生產。
引導農民科學使用農用化學品。積極引導農民科學使用農用化學品,降低農藥、化肥、農膜污染的影響。以飲用水源和水源涵養為主要生態功能的區域,氮、磷污染嚴重的水域、土壤,以及農產品中農藥等污染物殘留量超標的地區,嚴格施用農藥、化肥、植物生長調節劑等農用化學物質。
積極開展農村環境保護和生態環境知識教育宣傳。通過環境保護生態建設教育和培訓,使農民通過各種措施自覺投身到防治農村面源污染中去,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勤勞和智慧,積極開展群防群治。
7、積極防治農村土壤污染
建立土壤污染狀況數據庫。在全省土壤污染調查的基礎上,查清漳州市土壤污染類型、分布、范圍、程度和污染物種類、來源等,分析污染成因,并在此基礎上建立土壤污染狀況數據庫,制訂土壤污染防治對策,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做好土壤污染修復試點工作。嚴格控制主要糧食產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搬遷企業必須做好廢棄廠區土壤修復工作,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重金屬污染超標耕地實行綜合治理。污染嚴重且難以修復的耕地應依法調整用途。
積極推廣生態農業。加大對有機食品、綠色食品和無公害食品生產基地的建設和環境監管力度。加強生產基地灌溉水源、農藥和化肥使用的監督管理。積極發展有機食品,建設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加強生產基地土壤、水、大氣環境質量監測。
8、大力加強農村環境監督管理
建立和完善農村環境監測體系。積極推進縣監測站的監測能力建設,提高農村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重要農產品產地的環境監測。開展 “菜籃子”基地環境監測工作,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建立健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共同解決農村環境的重點和難點問題。要充分發揮國土資源和規劃建設環保協管員的作用,加強對農村協管員的業務知識培訓,把國家、省相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規定送到他們手中,以便把農村環保工作落到實處。
(十) 其它污染控制和防治
1、核與輻射管理
目前我縣核輻射管理水平尚處于發展階段,“十二五”期間,首先,加強輻射防護能力建設,加大儀器設備投入,完善管理與監測手段。加強業務培訓,提高輻射管理和監測人員的整體能力。
第二,依法加強輻射環境管理,保障輻射環境安全,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完善輻射安全資格許可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竣工驗收制度和放射源登記管理制度,建立放射源計算機登記系統,實現監管部門信息共享。強化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的監督管理,開展清查放射源行動,嚴格放射源的管理,廢源上繳收貯率達到100%。開展放射性廢物貯存的歷史遺留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消除安全隱患。
第三,做好宣傳教育,增強社會與公眾的安全文化意識,利用宣傳媒體,采用各種形式開展輻射環境基礎知識的宣傳教育,倡導科學的安全文化,提高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做好涉源單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法人的安全責任意識和職工的安全文化素質,倡導企業安全文化。
2、持久性污染的防治
“十二五”期間,應制訂針對以二噁英為主的POPs排放源及其環境污染狀況的監測行動方案,全面貫徹落實NIP和國家、省相關政策,削減舊源、預防新源、完善制度、強化監督、綜合防治、持續減量,全面推動云霄縣POPs污染防治工作的開展,保護生態環境安全和人體健康。依據《福建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十二五”污染防治規劃》要求,到2015年基本控制二惡英類POPs的增長趨勢,重點行業單位產量(或者處理量)二惡英排放因子與2008年相比降低10%以上,重點行業新源二惡英排放達標率為100%,以環境無害化方式收集、處置已識別高風險的含PCBs類廢物。
(十一)環境保護能力建設
“十二五”期間,加大環境保護現代化裝備的投入,建立健全環境保護機構和隊伍,加強環境管理、環境監測、環境監察、環境科研和環境教育能力建設,不斷加強干部隊伍素質教育與培訓,提高環境管理的效率和現代化水平。
到2015年,全縣環保隊伍要在編制范圍內增加總量,不斷改善隊伍結構,在提高質量上下功夫,提高環保隊伍的學歷和中青年的比例。
加強公務員綜合素質培養,普及更新法律知識、提高計算機應用能力和外語水平,增強依法行政、宏觀決策、工作協調和工作創新能力。
深入開展環境行政執法培訓,不斷提高環境執法能力和水平,改善執法人員文化結構,形成以環保、法律為主,專業結構合理,能適應現代化管理的執法隊伍。特別要加強放射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
通過人才培養和人才引進,改善專業技術人員結構和專業配置,鼓勵在職學習,建設學習型監測站、研究所和專業管理機構,提高專業技術隊伍的整體素質。
加強人才培訓和引進工作;全面完成縣級監測站標準化建設,更新老化設備,重點加強在線連續自動分析、微量有機污染物、輻射監測和生態監測儀器設備的配置,力爭2015年達到《全國環境監測站建設標準》要求;加強監測能力建設,拓展農村環境質量監測、流域生物監測、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近岸海域環境監測、大氣背景值監測及溫室氣體監測能力建設。完善農村環境監測體系,建立健全監測指標體系;自動和在線監測系統建設計劃,加強和完善全縣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城市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和污染源在線監測、監控系統,并實現聯網,形成實時監控全縣環境質量、污染源排放現狀的自動監測體系;應急監測能力,加強應急監測能力建設,形成響應快速、技術先進的應急監測網絡。
加強環境監察隊伍能力建設,全面完成縣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按標準設置監察機構、配備人員和執法裝備,尤其加強對危險事故應急手段及安全防護設備的建設,提高快速反應、聯合行動和應急處理能力,增強云霄縣的環境現場執法能力。加強信息化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在線監控網絡,建立與企業互通的業務信息網絡,建立上下互通的信息網絡。
加強業務能力建設,不斷創新執法方式和方法,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能力、污染事故和糾紛處理能力。開展生態環境監察,重點對農村生態環境、畜禽養殖、飲用水源保護進行監察。
嚴格執行培訓考核制度,對環境監察人員加強環境標準、法律法規的培訓和定期考核,實行持證上崗,提高執法隊伍的整體水平。
按照標準化建設的要求,配置環境管理和環境監察車輛和器材。
十二五期間,應基本建立適應新時期環保工作需要的環境信息化體系,形成統分結合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的機構、充實完善的隊伍,不斷提高業務和技術能力,滿足環境信息化發展的要求;環境信息基礎設施整體完備,安全保障和運維體系相對健全;信息技術與環保業務緊密融合,重點核心業務全面實現信息化;環境信息資源得到有效開發、共享和利用,環境信息服務滿足社會公眾需要。實現環境政務業務信息化、環境管理信息資源化、環境管理現化代和環境信息服務規范化。按照《全國地方環保系統環境信息機構規范化建設標準》要求,建立健全各級環境信息機構,加強專業人員的配備和資金投入。
逐步推進環境宣傳教育機構標準化建設。按照《全國環保系統環境宣傳教育標準化建設標準》,結合我縣實際,從人員編制與構成、經費、設備配置和業務用房等方面逐步加強標準建設。力爭到2015年,達到達標準化要求。
完善地方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在國家、省環境法律法規體系不斷完善的條件下,充分發揮地方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的作用,為云霄縣的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政策、法規支持。
健全環境法制機構,增加環境法制專職人員,進一步充實環境法制力量。
全面提高環保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審批等行政執法行為的規范化水平,嚴格遵守執法程序。
“十二五”期間,云霄縣經濟將迎來一個跨越式發展的千載難逢的機會,但也可能由此對云霄縣環境帶來更大的影響和壓力,因此,必須不斷地創新云霄縣環境監督管理體制,積極探索并建立一套與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需要相適應的高效管理體制。
快速壯大環保產業規模。將環保產業建成為轉變我縣經濟增長方式、增強經濟發展后勁的新興綠色產業,為環境監管提供有力支撐。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形成環保產業聚集區。
大力發展重點領域。重點發展環保設備的研發和推廣應用,具體包括大氣污染、水污染、固體廢物、噪聲與振動防治設備及環境監測儀器與監控系統設備。大力推進包含環保工程服務和環保咨詢服務在內的環保服務產業的發展。
四、“十二五”環境保護重點工程
根據云霄縣“十二五”規劃,結合云霄縣環境保護工作實際,云霄縣 “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領域重點開展包括流域綜合治理、城市污水處理及回用、城市垃圾處理及資源化、生態環境保護、環保系統自身能力建設、海洋環境保護等七大方面,共13個建設項目,計劃總投資7.7 5億元,見表5-1。這些項目是實現云霄縣 “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目標的重要支撐,是改善縣城環境、提高環境質量、實現總量控制的有力保障,對實現縣城經濟、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起著重要作用。
(一) 流域綜合治理工程
重點開展漳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云陵鎮防洪堤及護岸河道整治工程以及漳江縣城區防洪工程等3項,投資預計24054萬元。
(二) 城市污水處理及回用工程
主要有云霄縣二期污水廠及云霄縣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工程共2項,投資估算5800萬元。
(三) 城市垃圾處理及資源化工程
主要有云霄縣垃圾處理廠滲濾液處理工程,該工程投資估算4.79億元。
(四)生態環境保護工程
主要有云霄縣城南濕地公園和烏山旅游區規劃及開發共2項,投資估算40000萬元。
(五) 環保系統自身能力建設工程
主要有云霄縣環境應急監測體系及監測站標準化建設工程,投資估算242萬元。
(六) 海洋環境保護工程
主要有云霄縣漳江口灣海洋環境生態修復和漳江口紅樹林濕地恢復工程工程共2項,投資估算700萬元。
(七) 其他工程
主要有云霄縣飲用水源峰頭引水工程及生態鄉鎮生態村建設工程共2項,投資估算6250萬元。
五、規劃實施的保障體系
(一)落實環境監管“一崗雙責”規定
1、明確企業的主體責任
必須按照《福建省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的要求,牢記職責,盡職盡責。必須監督各有關企業不折不扣負起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把環保工作做到位。對于不落實環保要求,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必須切實予以嚴厲查處,該處罰的處罰,該整治的整治,該停產的停產,該關閉的關閉,絕不能再出現企業賺錢、污染轉移、政府埋單、群眾受害的狀況。
2、明確屬地管理的責任
各級政府是本轄區環保工作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轄區環境監管出了問題,就要承擔責任。各級政府“一把手”要親自組織、親自協調、親自督查,確保不出差錯。整治目標未實現、任務沒完成,唯第一責任人是問。
3、明確部門監管的責任
各級部門都要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抓好本部門范圍內環保工作。分管環保工作的負責人對環保工作負綜合監管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業務工作范圍內的環保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聯動,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會商、及時移送、及時查處,形成整體的合力。要將政府及部門環保監管職責納入政績考核,作為干部評價、提拔和任用的重要依據。
4、建立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
通過建立并實行一套程序和制度,使環境保護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參與審議有關對環境具有重大影響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決策過程。在制定產業政策和進行產業結構、產業布局調整時,保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參與,并充分考慮環保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二)強化環境法制手段
1、構建高效環境執法監督機制
有序協調內部執法監督,突出建立和完善內部信息交流和溝通協調制度、重大案件集體審理制度、完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加強上下互動、部門聯動,建立和完善巡查、直查、稽查、后督察和年度考核制度,加強與其他相關執法部門、司法機關配合與協作。研究擴大公眾參與環境執法監督的渠道,研究提出環境損害賠償政策機制。健全區域流域協作機制,遏制發生跨轄區、跨流域污染事件。
2、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要加強環境監測、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切實提高環境監測、監察能力。在經濟較發達的、污染較嚴重的鄉鎮級政府要有環保機構和環保專職人員。要提高執法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改善工作條件,完善執法手段,增強執法能力。鞏固和發展全縣環境監測網絡體系,逐步完善全縣環境監測站的規范化建設。在“十二五”期間,要建立和完善縣級環境信息中心,實現環境信息處理、傳輸和辦公自動化。初步建立全縣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環境數據收集、處理、加工、傳輸的計算機化和網絡化。到2015年,實現全縣重點大氣、水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測,為實現區域和流域的污染物總量控制奠定基礎。
初步建成對突發性污染事故實施統一指揮協調,現場快速監測和應急處理,又能對污染隱患進行監控和警告的應急響應系統。
3、拓展環境執法監督領域
轉移執法重心,突出事前和事中執法監督,變被動的末端執法為主動的全過程執法監督。建立和完善后督察制度,積極探索長效機制,規范后督察工作程序,把后督察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三)嚴格執行主體功能區的環境政策
1、健全完善主體功能區環境政策
各類功能區在制定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調整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布局等重大決策時,必須充分進行環境影響綜合評價,使環境與發展之間形成一種利益協調和相互制衡的機制。同時,應根據不同區域的環境問題特性以及環境問題產生的背景差異等多種因素,按照不同地區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環境容量、生態功能等進一步細分總量控制標準、各項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收費標準等等,按照不同區域不同的主體功能要求,嚴格執行不同的環境標準,更好地促進有關環境政策在不同區域的落實,以有利于推進主體功能區的形成。
2、改革現行的排污收費制度,逐步引入排污權交易制度
在推進主體功能區形成的過程中,由于不同功能區環境特征不同,污染治理的成本存在顯著差異,不同地區由于其主體功能的不同,環境標準也應有所不同。為了保證政策的公平性,以及激勵引導各級地方政府和企業加大環保投入,亟待改革目前的排污收費管理制度,一方面要提高排污收費標準,使其能充分抵消污染者所造成的社會成本,尤其是要在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引入更嚴格的禁排制度,加大違法懲處力度。另一方面要逐步引入排污權交易制度。
3、進一步完善生態補償政策
進一步調整和完善有關的生態補償政策,是促進主體功能區形成的重要保障措施。以流域環境要素的生態補償為基礎,有針對性的開展本區域生態補償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實施。從流域水資源的角度,可考慮征收流域生態補償稅、建立流域生態補償基金、實行信貸優惠等;從森林資源單個要素的角度,可考慮政府對已有森林生態工程投入的連續性并增加支付強度,培育發展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多元化融資渠道,并醞釀建立“生態稅”制度等。
(四)推進環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1、促進環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法制化
在正視環境保護公共服務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的前提下,從我省省情出發,堅持以公共化為取向,以均等化為主線,以規范化為原則,改革和完善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投資體制,提高公共財政投資效率和基本公共服務質量,鼓勵和引導全社會積極參與基本公共服務的提供、管理和監督,促進環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法制化。明確實現全省環境保護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時間表、實施進度,制定環境保護公共服務全省最低標準,使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到全體社會成員。
2、強化各級政府公共環保投入責任
明確各級政府在環保投入中的責任,強化政府公共環保投入主體地位,合理劃分環境保護事權、財權,建立環境保護投資穩定增長機制。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將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作為重要因素予以考慮,促進全省不同區域、流域環境基本服務均等化。調整環保資金支出結構,把更多資金投向環境保護公共服務領域。對因財力不足等原因難以達到設定的基本的環境保護公共服務標準的困難地區傾斜。讓全體百姓都能享受環境監測與評估服務、環境監管服務、污水垃圾處理服務、環境信息知情服務。
(五)推進環境經濟政策創新
1、推行綠色金融政策
試行綠色信貸政策,促進企業開展污染治理和升級改造。將環保誠信企業和環保違法企業的信息納入金融機構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充分發揮金融機構的信貸調控作用。環保部門定期向銀行提供企業名單,在法律、法規和金融政策允許的前提下,金融機構優先為環保升級改造企業發放貸款;對環保違法企業停發貸款,直至其整改達標。
2、推行綠色保險機制
建立綠色保險的縣場信用機制,促進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利用保險機制和縣場手段轉移污染事故風險,有效緩解污染事故糾紛引發的矛盾。試點先期選擇環境危害大、最易發生污染事故和損失容易確定的行業、企業和地區,環保部門提出企業投保目錄以及損害賠償標準,保險公司開發環境責任險產品并確定責任范圍和分類厘定費率,保險監管部門進行縣場監管。
3、建立能減排專項補助資金
建立專項補助機制,鼓勵企業開展污染減排和優化升級。加大對節能減排項目財政支持,建立重點耗能企業、重點污染源企業節能減排考核制度。對于能夠產生較大的污染減排效益、使用清潔生產技術、改善和提高生態環境質量、保護區域生態安全等方面的資金給予優先補助。
4、建立環境權益交易市場
開展環保和排放的技術交易、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碳排放交易等,為平衡環境責任提供平臺。探索建立環境基金和碳基金,謀劃資金渠道,基金要嚴格用于資助低碳項目、低碳技術研發和技術商業化。
5、逐步完善農村環境保護投入機制
制定出臺相應政策進行扶持,并推行有利于農村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各地應逐年增加農村環境保護的財政預算,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并安排一定比例的排污費專項資金用于農村環境保護。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參與農村環境保護。重點支持飲用水源地保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和有機食品基地建設及生態示范創建活動的開展。(云霄縣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