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第七次全國環保大會、省環保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弘揚大運精神,提升我市生態環境質量,迎接第三次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核,制定2012年我市治污保潔工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力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現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逐步改善全市生態環境質量。
水環境方面,采用“一河一策”方針,全力推進龍崗河、坪山河、觀瀾河、深圳河、茅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龍崗河流域率先實現流域旱季污水100%收集處理;坪山河流域進一步建設完善污水收集管網66公里;觀瀾河流域新增污水處理能力50.5萬噸/日;深圳河流域積極開展支流綜合整治,提高污水收集率;茅洲河流域建設完善污水收集管網58公里。
大氣環境質量方面,通過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尾氣治理、全面推進電廠脫硝、強化揚塵治理和對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源排放的管制、推廣碼頭岸電建設等措施,不斷提升我市空氣環境質量。
固體廢棄物治理方面,進一步提高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置達到環境保護部、質檢總局《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進一步加快污泥干化處置設施的建設。
生態環境方面,全市綠化覆蓋率達到45%,動態水土流失面積控制在70平方公里以內。
二、主要任務
(一)水環境治理。
建成龍華污水處理廠二期(25萬噸/日)、觀瀾污水處理廠二期(20萬噸/日)和平湖污水處理廠二期(5.5萬噸/日)。完成水頭污水處理廠(4萬噸/日)、葵涌污水處理廠(4萬噸/日)、龍田污水處理廠(5萬噸/日)和沙田污水處理廠(3萬噸/日)的環保竣工驗收。完成200公里的污水管網建設任務,積極推進中水回用工程。
加大水源保護區保護力度,全力推進水庫入庫支流整治工程,完成石巖水庫環庫截污工程。實施飲用水源保護區排污口處置工作,加快水源保護林建設力度,做好飲用水源水庫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工作。
(二)大氣污染防治。
全面執行簡易工況法排氣檢測標準,持續推動油品升級,逐步擴大黃標車限行范圍和時間,完善相關經濟政策,推動黃標車淘汰更新。出臺綠色交通政策,推廣新能源汽車,將大運期間綠色出行措施常態化。
加速推進電廠降氮脫硝,完成媽灣電廠、中海油、南天電力共5臺機組低氮燃燒改造、落實市政府《關于劃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區域的通告》,依法關停無證鍋爐,逐步淘汰10蒸噸/小時以上的高污染鍋爐。
制定發布禁止銷售、使用高揮發性木器漆和建筑涂料的通告,強化對揮發性有機物合成工業污染源的排放管制,推進涂裝生產線改造或治理,依法逐步關停無牌無證及未經環保審批的噴涂生產線。提高揚塵污染嚴重道路的清掃頻次,推廣工地出口運輸車輛自動噴淋系統。
推進碼頭岸電建設,引導靠泊船舶使用碼頭岸電,利用粵港合作機制,協調船舶進入港口30海里區域及停靠期間使用低硫燃料。
(三)固體廢棄物治理。
完成老虎坑垃圾焚燒廠二期工程建設,加快老虎坑垃圾填埋場二期工程的建設進程,積極推進南山垃圾焚燒廠二期工程和東部垃圾焚燒處理項目的環評審批工作。建成老虎坑二期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工程、下坪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擴建工程和鴨湖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工程,全力推進上洋和老虎坑污泥焚燒廠的建設進程,建成一座污泥減量化示范工程。
(四)生態恢復與建設。
加快城市綠道和社區綠道規劃建設,完成1000公里綠道的建設,推進綠道功能開發和運行維護。推進梧桐山—平湖西等7個關鍵節點的生態恢復工程的規劃與建設。推進全市自然保護區的建設與開發工作,推進全市濕地建設與保護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明確分工。
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治污保潔工程任務表的相關要求,做好本單位任務分解,落實責任單位,明確工作分工,確保任務到位,責任到位。
(二)及時跟蹤,加強協調。
市治污保潔辦應委托第三方專業咨詢公司對重點項目現場跟蹤,及時發現問題,同時進一步加強協調力度,加快治污保潔工程的建設進程。
(三)強化監督,完善考核。
市治污保潔辦加大考核力度,會同市監察局嚴格實施季度檢查和年終考核。
(四)健全信息報送機制。
各成員單位要確定一名信息員,并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將上季度項目實施情況報市治污保潔辦(其中重點工程及督辦工程完成情況須每月5日前報送),報送內容包括工作動態、工程進展、問題與困難、經驗與建議。(深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