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節能減排工作,確保完成“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印發廣東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2〕1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節能減排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東莞、實現高水平崛起”核心任務,堅持降低能源消耗強度、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相結合,形成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倒逼機制;堅持強化責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強監管相結合,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堅持優化產業結構、推動技術進步、強化工程措施、加強管理引導相結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減少污染物排放;進一步完善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格局。
(二)主要目標。到2015年,全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556噸標準煤/萬元(2005年價),比2010年的0.691噸標準煤/萬元下降19.5%;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分別控制在12.45萬噸、1.81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15.73萬噸、2.32萬噸分別減少20.9%(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21.5%)、22.0%(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22.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9.51萬噸、14.38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13.71萬噸、20.32萬噸分別減少30.6%、29.2%。
二、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潛力、環境容量及產業布局等因素,將全市節能減排目標合理分解到各鎮街、各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各鎮街要將市下達的節能減排指標層層分解落實,明確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的責任。
(四)健全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加強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統計,建立健全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制度以及分地區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指標季度統計制度,完善統計核算與監測方法,提高能源統計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完善重點減排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數據網上直報系統和減排措施調度制度,建立重點污染源信息動態管理系統,以及農業源與機動車排放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完善節能減排考核辦法,繼續做好各鎮街、各單位生產總值能耗、環境質量、污染物減排結果和企業環境行為公告工作。
(五)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堅持地區目標考核與行業目標評價相結合、落實五年目標與完成年度目標相結合、年度目標與進度跟蹤相結合。各鎮街每年要向市政府報告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有關部門每年要向市政府報告節能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市政府每年組織開展鎮街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和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并對成績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六)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進一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強化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指標約束,依法加強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建設用地審查,嚴格貸款審批。建立健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制度,嚴肅查處越權審批、分拆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抓緊制定行業“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方案,將任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各地區。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指導、督促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統籌安排財政資金,支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完善淘汰落后產能公告制度,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對該地區重點行業建設項目辦理核準、審批和備案手續;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對虛假淘汰行為,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和鎮街政府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重點支持對產業升級帶動作用大的重點項目和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合理引導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
(九)優化能源結構。以電力建設為中心,加快骨干電網和配網建設,優化電網結構,推進智能電網建設。加快推進電源項目建設。推廣利用太陽能和空氣(地)熱能熱水器、沼氣、垃圾焚燒發電等技術,重點推進太陽能與建筑節能一體化等應用示范和產業化發展,提高能源結構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做好電網規劃與電源規劃的銜接,合理布置和預控變電站站址及線路走向。大力推進天然氣利用工程,推進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應用示范和產業化發展。
(十)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積極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實施《廣東省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總體規劃(2010-2015年)》,盡快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產業結構高級化、產業布局合理化、產業發展集聚化、產業競爭力高端化的現代產業體系。到2015年,服務業增加值占全市生產總值比重達到50%,戰略性新興產業規模突破2500億元,大力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
四、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十一)實施節能重點工程。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工程,引導近千家企業(單位)開展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窯爐改造、電機系統優化、工藝節能燈技術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工藝和設備。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積極推廣照明、空調、汽車、電機等領域的節能產品,提高節能產品普及率,全面淘汰城市道路、公共場所、公共機構的低效照明產品。建設綠色照明示范城市,打造國家級的LED照明應用綜合示范區。加快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工程。
(十二)實施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改造提升現有設施,強化脫氮除磷效果,大力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加強重點流域區域污染綜合治理。到2015年底,所有建制鎮建成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全市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能力達到280.5萬噸/日以上,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加快推進火電機組脫硫脫硝設施建設。2015年底,完成全市所有燃煤火電機組脫硫設施建設,燃煤電廠脫硫設施煙氣旁路按規定取消;全面實施《東莞市降氮脫硝工程實施方案》,完成12.5萬千瓦(含12.5萬千瓦)以上現役燃煤火電機組低氮燃燒改造和煙氣脫硝改造。
(十三)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實施資源綜合利用、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再制造產業化、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資源循環利用技術示范推廣等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完善循環經濟試點示范體系。建設升級循環經濟工業園、循環經濟產業基地,培育一批廣東省資源綜合利用龍頭企業、廣東省清潔生產示范企業。
(十四)多渠道籌措節能減排資金。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所需資金主要由項目實施主體通過自有資金、金融機構貸款、社會資金解決,市鎮兩級政府應安排一定的資金予以支持和引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切實承擔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的主體責任,嚴格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和管理,市對符合條件的重點建設項目給予適當支持。
五、加強節能減排管理
(十五)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根據省分解下達給我市的能源消費總量,結合我市實際,確定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嚴格實施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制度,制定實施細則,建立新上項目與能源消費增量和淘汰落后“雙掛鉤”機制,把有限的增量指標主要用于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項目,嚴格控制新上高能耗、低附加值項目。試點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嚴格控制新增煤電項目,涉煤項目實行煤炭等量替代作為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降低煤炭消費比重,推動企業實施集中供熱或改燃清潔能源。原則上不再規劃新建、擴建燃煤燃油火電機組、煉化、煉鋼煉鐵、水泥熟料等生產項目。
(十六)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擴大重點用能單位范圍,將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標準煤以上(含1000噸標準煤)的企業納入市級監管范圍,并制定與市節能指標相銜接的企業“十二五”節能目標。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送制度,嚴格落實節能目標責任狀。實行能源審計制度,開展能效水平對標活動,建立健全企業能源管理體系,鼓勵重點用能單位建立測量管理體系并通過認證。每年組織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對未完成年度節能任務的重點用能單位,實行節能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十七)加強工業節能減排。重點推進電力、石化、鋼鐵、水泥、陶瓷、玻璃、造紙、紡織等行業節能減排,明確目標任務,加強行業指導,推進技術進步,強化監督管理。發展熱電聯產,推廣分布式能源。實施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效提升計劃。推動信息數據中心、通信機房和基站節能改造。對電力、造紙、印染等重污染行業實施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對造紙、印染等重污染行業實施行業產能總量控制。繼續推行造紙、電鍍、印染、危險廢物處置、毛織洗水等重污染行業統一規劃統一定點。禁止在環保專業基地外新建擴建造紙、電鍍、印染、鞣革、洗水等項目。推進玻璃、建材等重點行業和大型燃煤工業鍋爐煙氣治理工程。到2015年底,全市工業鍋爐達30蒸噸以上的企業全部實施煙氣脫硫和低氮燃燒改造,綜合脫硫效率達到80%以上,脫硝效率達到30%以上,并確保達標排放。到2015年底,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達到90%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65%以上。加大造紙、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化工、食品、飲料等重點企業工藝技術改造和廢水治理力度,到2015年底,單位工業增加值排放強度下降50%。
(十八)推動建筑節能。逐步將建筑建設用地用電指標納入城鄉規劃許可條件,從源頭控制建筑能耗。到2015年底,新建建筑設計、施工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市區、建制鎮中心區和松山湖、虎門港、生態園的新型墻體材料應用比例達到95%以上。新建的道路、公共場所、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財政或國有資本投資建設的照明工程以及規劃建設的新區一律使用LED照明產品。出臺新建建筑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補助方案,支持綠色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筑能耗監測以及可再生能源應用等民用建筑節能工作。開展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能耗統計,加強對高耗能建筑的能源審計和用能監管,開展對市監管的重點用能商貿酒店等單位的能耗監測平臺建設。
(十九)推進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優化交通運輸資源配置,充分發揮綜合運輸的整體優勢和組合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強度。積極發展節能低碳的智能高效交通系統,逐步提高軌道交通運輸和地面公交出行分擔率,加快公路運輸的信息化和智能化進程。嚴格執行車輛燃料消耗量限額標準,實載率低于70%的客車線路不得投放新的運力。加快內河水運發展,推進大宗貨物水路運輸;加強港口、船舶運力結構調整,推廣節能環保型運輸船舶。通過適當補助和強制報廢相結合,推動“黃標車”更新淘汰,2015年底前,必須淘汰全市所有營運“黃標車”,力爭淘汰全部“黃標車”。全面提升車用成品油質量,2013年底前全面供應粵IV車用柴油;2015年底前全面供應粵V車用汽油。加強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加快建設機動車環保監管平臺和機動車氮氧化物總量減排統計、監測、考核平臺。加大清潔能源汽車的推廣使用力度,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建設城際快速軌道交通系統。
(二十)促進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完善全市農村節能技術改造措施,開展全市農村建筑節能示范工作。安排一定比例的農村地區示范項目,引導帶動LED照明產品應用工程向農村地區覆蓋。在完成省下達我市的生豬養殖規劃任務的基礎上,立足于控制養殖總量、有效保護環境、保障我市豬肉供應,劃定畜禽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科學合理制定我市生豬生產規劃。鼓勵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有機肥生產利用工程,推進畜禽養殖業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到2015年,全市80%以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污水貯存處理設施,鼓勵有條件的大型養殖企業安裝廢水處理在線監測、固體廢棄物處理設施視頻監控等設備。加大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督查力度,開展畜禽養殖污染專項執法檢查。對不能達標排放的養殖場實行限期治理等措施。
(二十一)推動商業和民用節能。在酒店、零售等旅游和商貿服務業開展節能減排行動,將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中,年用電量500萬千萬時以上(含500萬千萬時)的用能單位納入市監管重點用能單位名單,建立商貿酒店能耗統計平臺,全面推行全市重點商貿酒店能源利用情況網上報送制度。加快設施節能改造,嚴格用能管理,引導消費行為。賓館、商廈、寫字樓、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夏季、冬季空調溫度設置標準。積極推廣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鼓勵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支持乘用公共交通工具,提倡綠色出行。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
(二十二)加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大力推進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系統節能,深入開展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分項計量和監管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臺賬,完善統計工作基礎。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建設活動,打造一批節能示范型機關、學校、醫院、文化場館和體育場館。到2015年,力爭實施建筑節能標準改造的公共機構建筑占比達30%以上。率先在財政或國有資本投資的公共照明領域完成LED照明產品推廣應用。提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比例,實施公務車油耗定額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公共機構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加強能耗監測平臺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
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二十三)構建循環型發展新模式。加快循環型經濟示范工程推廣,鼓勵企業循環型生產,大力發展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節能產業和環保型產業,推進再制造產業發展。積極開發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開發利用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源。
(二十四)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加大清潔生產審核力度,積極研究鼓勵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相關政策,積極培育清潔生產審核人才隊伍。全面推進循環經濟工業園和產業基地清潔生產審核,對污染物排放超標或者超總量的企業,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加快推動全市企業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
(二十五)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加快資源綜合利用技術開發、示范和推廣應用,為企業開展資源綜合利用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落實國家、省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開展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工藝)、電廠(機組)的初審工作。鼓勵企業加大對“三廢”(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的綜合利用。鼓勵企業申報省資源綜合利用龍頭企業。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制度,完善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鼓勵開展垃圾焚燒發電和供熱、填埋氣體發電和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鼓勵在工業生產過程中協同處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
(二十六)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實施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到2015年,實現單位生產總值用水量下降20%。加快重點用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提高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加強城鄉生活節水,推廣應用節水器具。推廣普及高效節水灌溉技術。積極開展全市再生水回用工作,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回用工程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到2015年,確保全市再生水回用率達到10%。加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力度,到2015年,全市污泥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處置。加強垃圾滲濾液處理,實現達標排放。
七、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
(二十七)加快節能減排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實施“科技東莞”重大專項,加大對節能減排科技研發的支持力度,完善技術創新體系。加快制定完善重點領域節能關鍵技術路線圖,推廣應用成熟的節能減排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優化節能減排技術創新與轉化的政策環境,加強資源環境高技術領域創新團隊的研發基地建設。支持企業開展節能減排技術研發,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節能減排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體系。引導企業運用科技保險等市場機制,建立節能減排技術創新風險保障體系。
(二十八)加大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范。建立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分類遴選、示范和推廣的動態管理機制,推進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建設。實施節能信息化示范工程,以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促進節能減排工作,培育節能減排信息技術應用項目示范工程和清潔生產信息技術應用項目示范工程,實現節能管理的信息化、實時化和網絡化。
(二十九)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應用。大力推廣列入《廣東省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的節能技術(產品)。重點推廣能量梯級利用、低溫余熱發電、先進煤氣化、高壓變頻調速、干熄焦、蓄熱式加熱爐、并蓄冷、高效換熱器,以及干法和半干法煙氣脫硫、膜生物反應器、選擇性催化還原氮氧化物控制等節能減排技術。加強與有關組織、政府在節能環保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內外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加大推廣力度。
八、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
(三十)推進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逐步推行居民階梯式電價、水價制度。根據節能減排需要以及有關價格政策規定,加大對落后的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實施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政策力度。嚴格落實脫硫電價,配合國家研究制定燃煤電廠煙氣脫硫電價政策。進一步完善差別排污費、生活垃圾處理費、污水處理費、污泥處置價格和危險廢物處理價格等政策,研究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權有償使用初始價格及交易價格政策,建立健全排污收費與治污成效掛鉤的減排約束價格機制。
(三十一)完善財政激勵政策。市鎮兩級政府要加大對節能減排的投入,完善財政支持節能減排工作的相關政策,多渠道籌集資金,統籌用好現有省節能減排、產業技術研究開發、挖潛改造、低碳技術創新與示范等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省重大節能減排工程項目和重大節能減排技術開發、示范項目給予補助或者貸款貼息支持。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比重,研究實行節能環保服務政府采購。
(三十二)落實稅收支持政策。積極落實國家有關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節水專用設備、合同能源管理、節能省地環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等稅收優惠政策。依法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利用稅收等經濟手段促進土地高效利用。
(三十三)用足用好投融資支持政策。推動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節能減排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創新適合節能減排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模式。拓展節能環保服務公司投融資渠道,引導各類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社會捐贈資金和國際援助資金增加對節能減排領域的投入。積極推進綠色信貸,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業貸款門檻,實施企業環境信用制度,將企業環境違法信息納入銀行征信管理系統,與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及證券融資聯動;對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企業限制貸款。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要求重點區域涉重金屬企業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九、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三十四)健全節能環保法規政策體系。推動建立健全有關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體系。制定出臺節能監察管理、節能評估和審查、工業園區節能規劃評價、節能服務單位管理、工業企業能源量化管理與評價、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等配套政策文件。
(三十五)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立節能評估審查與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共同約束機制。把能效指標作為衡量引進項目質量的重要標準,綜合考慮本地區能源消費增量和環境容量指標,提高項目準入門檻。嚴格實施建設項目環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核制度,建立建設項目與減排進度掛鉤、與淘汰落后產能銜接的環評審批機制,實行新建項目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投資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有關單位不得提水、供電。加強能評和環評審查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各種違規審批行為。
(三十六)積極推進節能減排在線監控系統建設。繼續推進能源管理中心試點工作,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擴大能耗在線監測范圍。加強各級環境監控中心建設,提高數據儲存、傳輸和共享等信息化水平。到2015年底,力爭完成國控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設備的改造及驗收,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做好氨氮和氮氧化物的在線監測和數據傳輸。加強在線監控設備運行維護,強化對自動監控系統數據有效性的審核,提高日常監督監測能力。
(三十七)加強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嚴格排污許可證管理。強化重點流域、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污染源監管,適時發布主要污染物超標嚴重的重點環境監控企業名單。加強對火電廠脫硫脫硝設施運行的監管,對未按規定運行脫硫脫硝設備的電廠依法予以處罰,扣減脫硫脫硝電價。加強污水處理廠監控平臺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好運行和污染物削減評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收費政策不落實、污水處理廠建成后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備無故不運行的地區,暫緩審批項目環評。對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不到要求的污水處理廠,相應核減污水處理費。
(三十八)加強節能減排執法監督。市鎮兩級政府要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落實各項措施,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加大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建筑施工階段標準執行情況、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督體系建設情況,以及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和能效標識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嚴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違規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設備、虛標產品能效標識、減排設施未按要求運行等行為,予以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十、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三十九)加大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產品認證實施力度。擴大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識實施范圍,加強宣傳和政策激勵,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節能產品。加強對能效標識、認證質量的監督管理,強化社會監督、舉報和投訴處理機制。開展對電(燃)氣熱水器、家用電器及照明燈具等產品能效標識專項監督檢查和抽查,嚴肅查處虛假標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能效質量欺詐行為。
(四十)建立“領跑者”標準制度。研究確定高耗能產品和終端用能產品的能耗先進水平,制定“領跑者”能效標準。將“領跑者”能效標準與新上項目能評審查、節能產品推廣應用相結合,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加快標準的更新換代,促進能效水平快速提升。
(四十一)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有利于節能減排的發電調度方式,優先安排清潔、高效機組和資源綜合利用機組發電,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機組發電,實現電力節能、環保和經濟調度。研究完善蓄冷電價政策,促進電能合理利用,降低整體能耗。落實電力需求側管理等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電力需求側管理綜合優勢。推進能效電廠試點工作,提高電能使用效率。
(四十二)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大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的支持力度,積極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開展工業、建筑、交通、商貿酒店、公共機構等節能技術改造。拓展節能服務公司投資融資渠道。建立健全節能技術服務單位管理辦法,積極探索節能服務行業標準。整合節能服務公司、重點用能單位、金融機構等資源,開展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項目推廣活動,促進節能服務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四十三)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總結燃煤電廠煙氣脫硫特許經營試點經驗,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鼓勵采用多種建設運行模式進行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業園區污染物集中治理,確保處理設施設備穩定高效運行。實行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證制度,推進環保設施的專業化、社會化運行服務。
十一、加強節能減排基礎工作
(四十四)強化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加強節能監察機構能力建設,配備監測設備,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執法能力,落實工作經費,完善節能監察工作體系。加強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健全能源計量管理數據報送制度,定期發布主要能耗數據,加強對節能形勢的監測分析和預警。推動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配備計量器具,推行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實時監測。加強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加強減排監管能力建設,推進環境監管機構標準化,提高污染源監測、機動車污染監控、農業源污檢測和減排管理能力。
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四十五)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把節能減排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體系以及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體系。組織開展“節能宣傳周”活動,在企業、機關、學校、社區等單位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面行動”,大力倡導低碳節能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建立節能減排教育培訓基地,全面提高節能減排管理人員、重點用能單位、重點排污單位以及節能環保服務單位的管理和服務水平。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及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普及節能減排知識和方法,樹立先進典型,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節能減排氛圍。
(四十六)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抓好家庭社區、青少年、企業、學校、軍營、農村、政府機構、科技、科普和媒體等十個節能減排專項行動,通過典型示范、專題活動、展覽展示、崗位創建、意見征集等多種形式,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發揮職工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的作用,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
(四十七)加強政府機關節能減排工作。市鎮兩級政府要將節能減排作為當前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強化節能意識,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管理措施,爭做節能減排的表率。(東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