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十二五”減排工作的攻堅年,為切實做好廊坊開發區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確保完成2012年減排目標任務,促進開發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按照《廊坊開發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結合開發區實際情況,制定開發區2012年主要污染物減排計劃如下:
一、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削減存量、消化增量、控制總量、監督排量、騰出容量”的原則,以“結構減排、工程減排、管理減排”為抓手,加強減排統計、減排監測、減排考核體系建設,努力完成開發區2012年減排工作任務,為圓滿完成“十二五”減排工作的總目標打好堅實的基礎。
二、 工作目標
1、2011年基數情況
2011年末開發區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別為:化學需氧量849.1噸,氨氮123.6噸, 二氧化硫2345.5噸,氮氧化物452.4噸。
2、年度控制目標
2012年要完成廊坊市政府下達的當年減排目標任務為化學需氧量3.0%(25.47噸)、氨氮3.1%(3.83噸)、二氧化硫1.8 %(42.22噸)、氮氧化物1.5%(6.78噸)。
3、“十二五”總體目標
到2015年,全區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分別控制在758.6噸、107.9噸以內,比2010年的862.07噸、125.51噸分別減少12%(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12%)、14%(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14%);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219噸、408噸以內,比2010年的2381噸、425噸分別減少6.8%、4%。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增量預測
(一)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預測
1、城鎮人口預測
2011年末,開發區城鎮人口47763人,按近年開發區城鎮人口增長率1.9%計算,預計2012年末開發區城鎮人口數為48670人,預計2012年新增城鎮人口907人。
2、國內生產總值預測
2011年開發區生產總值234億元,預計2012年生產總值達到280.8億元,增長率為20%。
3、全年煤炭消費量預測
2011年開發區煤炭消費量20.19萬噸,根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預測2012年煤炭消費量如下:
M總=EN上年×(1-λ)×GDP×Κ×1.4
=0.098×(1-13%)×280.8×0.62×1.4
=20.78萬噸
M其他增=(M總-M電-M鋼鐵)-M其他上年
=0.59萬噸
2012年,開發區預計新增煤炭消費量0.59萬噸。
(二)化學需氧量新增量預測
1、工業化學需氧量新增量預測
根據細則:
E其他新增= I其他上年×GDP上年×r
=0.0000318×2340000×12%
=8.93噸
式中:E其他新增—其他工業行業COD新增排放量,噸;
I其他上年—上年其他工業行業COD排放強度,噸/萬元;
GDP上年—核算期上年同期GDP,萬元;
r—計算用GDP增長率,指扣除造紙及紙制品業、紡織業和7個低COD排放行業貢獻率后的GDP增長率,%。
2012年,開發區預計新增工業化學需氧量8.93噸。
2、生活化學需氧量新增量預測
2011年預計新增城鎮人口907人,產生系數e綜合67克/人日,根據公式E生活新增=P新增×e綜合×D×10-2進行計算:
E生活新增=22.18噸。
2012年,開發區預計新增生活化學需氧量22.18噸。
綜上,開發區2012年預計新增化學需氧量排放量31.11噸。
(三)氨氮新增量預測
1、工業氨氮新增量預測
根據《細則》公式:
E其他新增= I其他上年×GDP上年×r
=0.00000313×2340000×12%
=0.88噸
2012年開發區預計新增工業氨氮排放量0.88噸。
2、生活氨氮新增量預測
2012年預計新增城鎮人口907人,產生系數e綜合8.2克/人日,根據公式
E生活新增=P新增×e綜合×D×10-2進行計算
E生活新增=0.0907×8.2×365×10-2
=2.71噸
2012年開發區預計新增生活氨氮排放量2.71噸。
綜上,2012年開發區預計新增氨氮排放量3.59噸。
(四)二氧化硫新增量預測
根據公式:
I其他=M其他增×q其他×(1-γ監察)+I替+E非正常
=0.59×130.9×(1-2%)
=75.68噸
2012年開發區預計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75.68噸。
(五)氮氧化物新增量預測
根據公式:
I其他=M其他增×q其他+G其他增×ef其他×10-3+I其他替
=0.59×29.4
=17.3噸
2012年開發區預計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17.3噸。
四、 主要污染物減排措施
1、水污染物減排項目清單
項目名稱 |
投運時間 |
化學需氧量年削減量(噸) |
氨氮年削減量(噸) |
責任單位 |
督導單位 |
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工程 |
2012 年 6 月 |
6.4 |
0.41 |
廊坊開發區供水中心 |
規劃建設分局 |
中糧屯河污水處理和冷卻水循環利用工程 |
2012 年 1 月 |
3 |
0.3 |
中糧屯河廊坊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
環境保護分局 |
博實養殖公司(原軒苑養殖場)沼氣工程、污水處理工程 |
2012 年 6 月 |
15.9 |
0.25 |
廊坊博實養殖有限公司 |
社會發展局 |
污水處理廠新增日平均處理水量 500 噸 / 日 |
全年 |
35.04 |
3.83 |
廊坊開發區供水中心 |
環境保護分局 |
污水處理廠新增再生水回用量 70 萬噸 |
全年 |
15.68 |
2.8 |
廊坊開發區供水中心 |
環境保護分局 |
合計 |
2 、大氣污染物減排項目清單
項目名稱 |
投運時間 |
二氧化硫年削減量(噸) |
氮氧化物年削減量(噸) |
責任單位 |
督導單位 |
中紡天元鍋爐拆除(結轉上年) |
2012 年 1 月 |
68.8 |
12.64 |
廊坊中紡天元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
環境保護分局 |
河北歐克窯爐拆除(結轉上年) |
2012 年 1 月 |
19.2 |
3.53 |
河北歐克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環境保護分局 |
熱力供應中心一站結構減排 |
2012 年 8 月 |
72.67 |
13.4 |
廊坊開發區熱力供應中心 |
環境保護分局 |
熱力供應中心三站脫硫 |
2012 年 11 月 |
92.32 |
廊坊開發區熱力供應中心 |
環境保護分局 | |
合計 |
253 |
29.57 |
五、可達性分析
2012年開發區預計新增化學需氧量排放量31.11噸,根據計劃新增化學需氧量削減量76.02噸,預計靜態化學需氧量削減量44.91噸,削減率5.3%。
2012年開發區預計新增氨氮排放量3.59噸,根據計劃新增氨氮削減量7.59噸,預計靜態氨氮削減量4噸,削減率3.2%。
2012年開發區預計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75.68噸,根據計劃新增二氧化硫削減量253噸,預計靜態二氧化硫削減量177.32噸,削減率7.6%。
2012年開發區預計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17.3噸,根據計劃新增氮氧化物削減量29.57噸,預計靜態氮氧化物削減量12.27噸,削減率2.7%。
六、 保障措施
(一) 強化目標責任制,充分發揮協調督導作用
1、根據上年度減排工作開展與完成情況,進一步深化細化分解2012年度減排目標任務,并歸口到各部門和各相關企業,強化責任,確保目標任務的完成。
2、嚴格考核獎懲。把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開發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對完成任務的部門、企業給與表彰和獎勵,對未完成任務的部門實行問責。
3、加強協調督導。定期召開減排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制定各項措施,指導和推動開發區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切實加強日常協調督導工作,及時反映減排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形成合力。
(二)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落實環境準入制度
嚴格有效控制新項目污染物增量,把總量削減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無法滿足總量控制要求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以受理、審批。
在招商引資工作中,不得引進不利于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建設項目;對國家明令限制、淘汰、禁止、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項目以及環境污染嚴重、產品質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新建項目一律不得引進;對環境影響評價沒有得到批準的建設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
對改、擴建項目要做到不欠新賬,多還舊賬。對不能 “以新帶老”、“以大帶小”實現“增產減污”的改、擴建項目和環境質量不能滿足環境功能區要求、無法通過區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減污染總量的項目,不予審批;所有擴建和改建項目必須符合環保要求,做到增產不增污。
(三)加強環境執法與監督,提高污染物排放監控能力
增加環境監察頻次,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違法排污行為,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對于日排水量100噸以上重點排污單位及35噸以上燃煤鍋爐的在線監控設施要保持正常運行并聯網。對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限期治理。
(四)完善環保投入機制,鼓勵污染物減排
加大污染物減排資金的投入,調動企業污染物減排積極性,建立政府補助與企業自籌的污染物減排投入機制。開發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開發區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和熱力供應中心35蒸噸以上鍋爐脫硫、脫硝技術改造;同時安排一定數額的資金,用于綜合整治、清潔生產等獎勵基金,鼓勵排污單位完成污染物減排任務。
(五)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建立清潔生產管理和實施機制,切實把清潔生產作為實現末端治理向全過程控制轉變的重要手段。爭取實現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目的,確保取得良好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徹底改變“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從生產源上實現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
(六)有效推進畜禽養殖業減排工作
做好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的污染治理工作,以集約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為重點,加快實施養殖場沼氣工程和畜禽養殖糞便資源化利用工程,建設秸稈、糞便、生活垃圾等有機廢棄物處理設施,推進人畜糞便、生活垃圾轉化為肥料、燃料。
嚴格控制畜禽養殖總量,鼓勵集約化養殖和生態養殖,結合開發區城鎮化建設,實行規模以下養殖戶的逐步退出。
(七)加強環境保護和總量減排宣傳
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環境日等多種契機進行環境保護和總量減排宣傳。加強聯合執法,完善減排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信息通報、聯合辦案和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制度,對重大環境違法案件和長期得不到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實行掛牌督辦,跟蹤問效,限時辦結,確保查處到位。同時,大力推進12369環保熱線建設,方便人民群眾參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