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全國第七次環保大會精神的貫徹落實年,也是我市實現科學發展、跨越發展、趕超發展的關鍵之年。今年全市環保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第七次全國環保大會、江西省環保工作會精神,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以保護環境、優化發展、維護權益為原則,以減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解決影響人民群眾健康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加強監管,提升能力,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一、持續打好減排攻堅戰,全面完成年度減排任務
1、明確任務,落實責任。一是分解工作任務。按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將年度減排任務分解落實到生活源、工業源和農業源三個方面的具體減排單位(項目);二是落實屬地責任。減排單位(項目)所屬當地政府是減排工作第一責任人,有關鄉(鎮)要督促轄區內減排單位(項目)落實減排措施、保持減排項目正常運轉、確保關停項目關停到位。年度減排任務未完成的鄉(鎮)當年環保考核不得評先,所轄區域列入區域限批范圍。三是落實單位(項目)責任。減排單位(項目)是減排工作的主體,減排任務一經下達,減排單位(項目)必須無條件按時完成。如拒不執行或者拖延實施減排措施的,依法嚴厲處罰,情節嚴重的上報政府關停,有關責任人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查處。
2、強化措施,從嚴監管。一是采取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三大舉措,有效實現削減量。發揮環評審批、“三同時”驗收和總量指標確認三項制度作用,從嚴控制新增量。二是要加大現場監察力度,強化企業環保意識,確保重點減排和監控單位穩定達標排放,督促按期完成污染物減排工程,確保實現總量減排目標。三是要針對每個年度減排項目,按照減排臺帳建立規范建立管理臺帳,保存現場監察記錄,迎接上級檢查。
3、突出重點,狠抓落實。一是利用城南老城區截污管網建設時機,加快市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進度,發揮穩運增效的管理減排效果。督促市污水處理廠(二期)設施建成投運,確保生活源減排工作持繼推進。二是按照政府要求,抓好高安市正華紙業有限公司、江西金穗豐糖業有限公司治理設施建設。落實江西高安市大觀樓腐竹集團有限公司和江西英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結構減排工作。三是督促啟動建陶基地污水處理廠(一期)污水處理項目、高安市城市垃圾處理廠滲濾液收集和處理項目以及高安市紅獅水泥有限公司脫硝項目等減排項目,為高安發展騰出環境容量。四是做好農業源減排。重點抓好以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為主的減排項目。
二、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增強環保法規意識。
4、開展全市涉重、涉危、涉輻整治專項行動。將有潛在危險風險的重金屬排放單位、貯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產生處置危廢的單位、使用存有放射源的單位、使用輻射裝置的單位作為重點防控單位,將鉛、汞、鎘、鉻等污染物作為重點防控對象,將上述單位相對集中的地區作為重點防控區域,將有色金屬冶煉業、含鉛蓄電池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使用存有放射源的水泥行業、使用輻射裝置的醫療行業作為重點防控行業,全面排查,依法監管,保障環境安全。對重點單位要加大監管頻次,明確專人負責。按規定需定期開展清潔生產審計的,督促開展清潔生產審計。清查放射源,做到每枚源有專人負責、有檔案可查;對需辦證的輻射單位督促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做到持證運營。
5、繼續開展陶瓷行業環境整治專項行動。嚴格按照《高安市陶瓷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繼續開展陶瓷行業環境整治專項行動,做到四個不得、五個必須、六個要。(1)加強項目管理,做到四個“不得”。一是項目初步選址方案未報市政府審批同意的,引資單位不得引進項目;二是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項目,市發改委不得批準立項,建設部門不得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土部門不得辦理用地手續。三是項目未按環評批復要求建設污染治理設施的,不得投入試生產,供電部門不得供電;四是項目“三同時”未經驗收的,不得投入正式生產,不得建設未經環評批復的建設內容。(2)規范項目建設,做到五個“必須”。一是必須建設“雨污分流”雙溝系統,做到雨污分流。二是必須按環評要求規范建設排污口。三是企業生活區與生產區要相應分開,必須建設生活污水生化處理設施。四是原料、原煤堆放場必須構建遮雨棚,廠區道路及原料堆放場地面應進行硬化。五是煤氣發生站必須建污水收集溝、沉淀收集池,保持地面干凈無污水。(3)規范運行排放,做到六個“要”。一是生產廢水要排入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做到零排放;二是煤氣冷卻水要做到循環利用,含酚廢水必須利用裝置全部消化。三是危險廢物貯存設施要符合規定,產生、處置情況要建立臺帳,要出售給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危廢轉移要辦理轉移聯單。四是制粉車間產生的無組織排放粉塵要采取封閉防揚塵措施。五是企業要加強污染物排放管理,建立監控系統,建有監察井,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六是企業應實行低碳低硫生產,煤氣站生產的煤氣要經過脫硫處理后使用。同時大力推廣清潔能源使用。凡新上項目有供氣條件的必須使用天然氣,舊項目也要按規劃逐步使用天然氣。
6、開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嚴格按照高府發[2010]08號文件精神科學確認禁養區、限養區、可養區。切實把好準入關,杜絕畜禽養殖場(小區)未批先建、違規亂建、不按規定建設治污設施的行為。新建、改建、擴建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未通過環評審批的不得開工建設。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清潔生產和標準化建設,全面削減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排放量。
7、開展錦江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對錦江及沿岸1-3公里范圍的涉水重點企業、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進行摸底排查,專項整治,嚴格控制高消耗、高污染、資源型及水污染項目的建設。做好錦江水體監測工作,準時分析,掌握水質變化動態。及時采取限排、停產整治等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確保我市交界斷面水質穩定達標,錦河高安段水質年均值穩定保持在地表水Ⅲ類標準以上。
8、開展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對“取締飲用水源一級、二級保護區內所有排污口”專項行動開展“回頭看”檢查。錦河和碧山水庫二個飲用水源地所涉鄉鎮及有關部門要加強飲用水水源周邊環境的管理,杜絕有污染的項目建設,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完善飲用水源地檢查動態臺帳,及時發觀和解決可能影響飲用水安全的動態和苗頭。
9、開展建設項目管理整治專項行動。對我市歷年來建設項目調查摸底,重點整治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擅自營運、久試不驗等違法行為,力爭使我市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率、“三同時”驗收率進一步提高。整治重點行業為歷年來環評欠賬較多的非煤礦山和規模化畜禽養殖行業。進一步加強新建項目管理,對鄉(鎮、街辦、風景名勝區)轄區內新建項目(包括引資項目)有二個以上未批先建的實行區域限批(凡確定為限批的區域未取消限批前除污染整治項目外一律暫停新建項目的審批)。
10、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繼續鞏固煙塵控制區及噪聲達標區建設工作成果,持繼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整治重點為煙塵控制區內燃煤鍋爐、餐飲、房地產開發項目。參照宜春市辦法設立“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保證市區城市空氣質量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通過建設隔離帶、宣傳行車少鳴喇叭以及交警部門合理設置禁鳴區、單行道等方法整治交通噪聲;通過禁止商戶使用高音喇叭、嚴格管理房地產夜間施工、禁止房地產考試期間施工等方法整治區域噪聲,使市區區域環境噪聲達到國家2類區標準。通過有序布局餐飲行業選址,加強餐飲行業排煙設施規范化建設,完善油煙凈化、隔音裝置的安裝使用,合理控制營業時間等辦法解決餐飲行業擾民現象,提高群眾對環境滿意度。確保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保位爭先”。
三、嚴格依法行政,妥善解決損害群眾利益問題。
11、切實做好環保維穩工作。加強環境污染矛盾糾紛排查及化解工作,高度重視可能因環境污染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做到防患于未然、治患于萌芽。認真辦理人大政協提議案,努力做到滿意率100%。妥善處理好群眾來信來訪,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確保信訪件結案率100%。
12、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堅持日常監督與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堅決遏制偷排、超標排放的現象。針對我市實際,特別要加大“十五小”和“新五小”等違法企業的打擊力度,開展好環保后督查工作,防止死灰復燃。凡因監管不力造成已關停企業重新開工的鄉鎮,年底環保考核不得評先。違規送電的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13、加大排污費征收和行政處罰力度。加大排污費征收力度,做到應收盡收,不留死角。充分發揮排污收費和行政處罰對環境違法行為的震懾作用,對超標排污的單位要依法加倍征收超標準排污費并處以高額罰款。對屢查屢犯的企業,要采取現場執法、掛牌督辦、停產整治等措施,逐步扭轉“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現象。
14、搞好環境監測,掌握環境家底。一是要做好環境質量監視性監測。做好空氣、地表水、噪聲監測,開展錦河水質和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逐步開展農村水質項目監測;二是要做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三同時”驗收監測。要針對環境監管需要下達指令性監測計劃,并建立污染源數據檔案;三是要開展在線設備比對性監測。針對排污單位安裝的在線監測設施定期開展比對性監測,敦促設施使用單位及時調校設備,保證在線監測數據真實有效;四是要做好環境應急監測。加強數據分析,發現異常,及時分析可能出現的環境風險,及早應對突發環境事件。
15、健全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預警與應急體系。進一步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預警應急響應機制和程序,提高預警應急能力。各鄉鎮、園區,重點企業都必須按規定制訂環保應急預案并上報備案。健全環境預警體系,建立健全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組織相關應急培訓,定期組織演練,儲備必要的應急藥劑和活性炭等材料。
四、開展生態示范創建,著力加快生態市建設步伐。
16、積極開展生態示范創建活動。繼續開展生態鄉(鎮)、生態村示范創建工作。積極宣傳、組織、引導、幫扶有條件的鄉鎮、行政村開展創建工作,充分發揮生態示范的引領作用。規劃年內新增一家省級生態鄉(鎮)和一家省級生態村。啟動新世紀工業園和陶瓷產業基地生態工業園區建設規劃編制工作,用規劃指導生態工業園區創建。
17、強化農村環境保護。在農村大力開展“清潔家園、清潔水源、清潔田園、清潔能源”為主的環境保護工作,著力解決城鎮和農村“臟、亂、差”的問題。結合農村清潔工程,以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和土壤、養殖業污染防治為重點,積極組織申報國家“以獎代補”項目,確保有一家以上村委會獲得以獎促治專項資金。
五、加強環保能力建設,打造合格執法隊伍。
18、加強基礎建設。我市監測執法業務用房已使用多年,且使用面積、功能遠達不到有關標準的要求,嚴重制約了我市監測執法業務開展。2012年要在各級領導支持下,力爭我市監測執法業務用房開工建設,在較短時間內解決制約我市環保監測執法工作的瓶頸。
19、繼續加強環境監察和監測機構標準化建設。積極尋找監察和監測標準化建設工作中的短板,結合我市經濟發展特點,嚴格按照標準化建設的要求,采取爭取上級扶持與自身多方設法投入相結合的辦法,使我市環境監察和監測機構標準化建設邁上新臺階。
20、加強環境質量和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建設。為確保監測數據真實有效,近期內我市力爭建成空氣自動監測站。重點排污單位特別是涉重排污單位也須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并和省廳聯網。
21、繼續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加大資金投入,爭取通過幾年努力使我市環境宣教能力得到明顯提升。組織開展好“六·五”世界環境日宣傳活動,設立環保咨詢臺、張貼標語、散發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宣傳環保法律、法規,現場解答群眾反映的環保問題,不斷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重視網絡、電臺、報紙、刊物等各種新聞媒體環保輿情的檢測和分析,提升引導媒體為環保服務的能力。
22、繼續加強環保隊伍建設。以開展“集中整治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活動為契機,堅持不懈地抓好黨風廉政工作。建立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繼續弘揚求真務實的作風,努力打造出一支紀律嚴明、堅持原則、工作有力的過硬隊伍,為各項工作的有效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宜春市人民政府)
高安市2012年環保工作要點
發布時間:2012-12-10 10:00:19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