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清水工程總體部署和區政府新一輪清水工程三年(2013-2015)實施計劃,2013年我區將繼續實施以截污、清淤和整治為重點的清水工程建設,促使全區水環境持續好轉。經區政府同意,現將相關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截污治污
1.工業污染治理
加快鑒湖流域水環境重點保護區內污染企業的轉型升級或關停搬遷,落實流域內一般保護區污染企業的截污納管和達標排放,嚴格控制流域內設置或擴大排污口。加快二環線內工業企業搬遷任務,加快印染等重點污染企業關停搬遷和集聚升級進度。
2.生活污水治理
(1)城市生活污水治理。配合完成晉工橋1-3號、飛翼樓下16、18、20號、中專宿舍、中興中路263-269號、城南濱江西區等5個老小區雨污分流改造工作。開展潤和苑、銀興花園等剩余2個具備條件小區污水入網前期工作。全面啟動實施老城區范圍內2幢以下(含2幢)樓群雨污分流改造。
(2)村鎮生活污水治理。完成鑒湖鎮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強已建鎮級污水處理設施長效管理,確保正常運行。與市區排污泵站臨近的村鎮,加快推進截污納管,不具備截污納管條件的村鎮,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種方式,重點抓好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和農村水沖式公廁改造。
(3)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清運、統一處理”的新模式,不斷提高農村生活垃圾處置水平,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覆蓋率達到95%以上,無害化處理率達70%以上。
3.農業污染治理
(1)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進一步優化區域畜禽養殖布局,落實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排泄物治理,一律停批新的畜禽養殖場(戶),整治并進一步規范現有養殖戶。完成鑒湖鎮8家、城南街道5家限養區內5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治理,取締限養區無任何治污設施的畜禽養殖場。已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排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7%以上。
(2)水面養殖污染治理。嚴格執行市區外蕩水域養殖管理政策,落實禁養區禁養及養殖設施清理工作。全面落實市區外蕩水域禁養區政策,清除相關水面養殖設施。合理控制規范區漁業養殖密度。
(3)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面積7萬畝(次),新增噴微灌面積50畝,秸稈綜合利用率達82%,農村清潔能源利用率達到75%,化肥施用強度和農藥用量比2010年減少3%。
(二)清淤疏浚
1.市區河道清淤。完成城南街道南江楓林、沁雨苑小區等1.65公里河道清淤(污)3.8萬方,完成華順江河道清淤(污)14.6萬方。
2.農村河道清淤。完成15個行政村15萬方河道清污(淤)任務。
3.淤泥處置。積極破解淤泥處置難題,有效解決出路問題。皋埠鎮、鑒湖鎮分別建成一處淤泥處理場地。
(三)綜合整治
1.河湖水系治理。啟動農村河道綜合整治建設。完成清水河道建設7.5公里。
2.水質斷面治理。按照屬地原則,落實有效舉措,配合完成市區環城河南渡橋、內河三味書屋水質斷面治理,配合開展內河八字橋和迎恩門水質斷面治理。同時,建立長效,加強監管,嚴格防止達標水質出現反彈。
3.重點專項整治
(1)建筑泥漿治理。進一步規范建筑泥漿處置工作,形成并完善建筑泥漿資源化利用的處置機制。
(2)“六小行業”污水治理。總結城南街道試點治理工作經驗,配合做好塔山街道、府山街道治理工作。
4.清水示范創建。完成城南街道清水工程示范街道創建任務,加強已創建成功的示范村、示范鎮(街道)長效管理,鞏固創建成效。嚴格創建標準,繼續抓好城南“五江”沿線剩余行政村的創建工作。
5.落實長效管理
(1)河道日常管理。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抓好紹興市區河道沉船清理工作。按照市區主要河道“河長制”管理和農村河道網格化管理要求,全面落實河道護岸維護、清草保潔和清淤疏浚等日常管理工作。
(2)采(軋)砂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完成鑒湖鎮3家軋(洗)砂場關停,開展皋埠鎮8家、府山街道1家軋(洗)砂場整治。
(3)污染排放管理。嚴格貫徹《紹興市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加強城市排水管理。嚴格貫徹《對違法排污行為適用行政拘留處罰和追究黨紀政紀處分的實施意見》,加強環境違法執法監管。
二、保障措施
(一)明確任務,狠抓落實。區政府將清水工程列入對各鎮(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將清水工程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制定方案,完善機制,按照明確的任務分解,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二)整合資源,加大投入。進一步整合農辦、環保、城管、水利、農業等多方力量,抓好包括農村生活污水改造、企業截污治污、環衛設施提檔升級、水環境綜合整治、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多類項目的申報、立項和實施工作,多方籌措資金,探索并完善清水工程社會化投入機制。
(三)樹立典型,營造氛圍。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對清水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特色工作、亮點工作和典型做法進行集中宣傳,對破壞河道水質和水環境的單位和個人予以公開曝光,對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清水工程的完成情況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營造政府主導、鎮街主體、部門協同、公眾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
序號 |
項目 |
工作內容 |
責任單位 |
協調部門 |
完成時限 | |||||
一 |
截污治污 | |||||||||
1 |
工業污染治理 |
加快鑒湖流域水環境重點保護區內重污染企業的轉型升級或關停搬遷。 |
有關鎮街 |
區經信局 |
2013-2015年 | |||||
完成一般保護區內污染企業的截污納管,不能進網的限期完善基礎設施,做到達標排放。 |
有關鎮街 |
區環保分局 |
2013-2015年 | |||||||
限期整治鑒湖流域已建排污口,嚴格控制流域內其他區域的河道設置、擴大排污口。 |
區環保分局 |
\ |
2013-2015年 | |||||||
繼續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嚴防各類污水跑冒滴漏污染河道;嚴查偷排污水等各類環境違法案件。 |
區環保分局 |
\ |
2013-2015年 | |||||||
掃尾完成二環線內工業企業搬遷任務,加快印染等重點污染企業關停搬遷和集聚升級進度,確保集聚率達80%以上。 |
有關鎮街 |
區經信局 |
2013-2015年 | |||||||
2 |
生活污染治理 |
城市生活污水污染治理 |
配合實施市區3幢以上老小區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配合完成中專宿舍、濱江西區、保佑橋直街住宅、唐家弄住宅等小區的改造工作。 |
有關街道 |
區住建局 |
2013-2015年 | ||||
配合完成市區銀興花園、潤和苑2處具備條件的小區的做好污水入網工作。 |
皋埠鎮、城南街道 |
區住建局 |
2013-2015年 | |||||||
加快老城區范圍內220幢(共計4586戶)2幢以下(含2幢)老小區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同時,配套完善沿河街區排水設施,完成前后觀巷、謝公橋河沿等區塊建設任務。 |
有關鎮街 |
區住建局 |
2013-2015年 | |||||||
配合開展府橫街、環城南路(環城東路—中興路)、新建南路(西咸歡河—魯迅路段)、勝利路(府山西路—中興路段)、解放路(人民路—新河弄段)、大校場沿等路段排水管道建設工作。 |
有關街道 |
區住建局 |
2013-2015年 | |||||||
配合建立已入網小區污水管線的運行維護機制,加強長效管理,有效解決管道堵塞、用戶亂接等問題。 |
有關鎮街 |
區住建局 |
2013-2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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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鎮生活 污水治理 |
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已建鎮、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日常管理,確保正常運行。 |
有關鎮街 |
區農辦 |
2013-2015年 | |||||
積極創造條件,啟動城南區塊二環線內外山、南山、念畝頭、東光、任家塔等5個城中村改造任務。 |
城南街道 |
區城改辦 |
2013-2015年 | |||||||
農村生活垃圾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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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鎮街 |
區城管執法局 |
2013-2015年 | ||||||
3 |
農業污染治理 |
畜禽養殖治理 |
優化養殖布局,禁養區范圍內實現全面禁養;限養區范圍內取締無治污設施的養殖場,已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排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7%以上;一律停批新的畜禽養殖,整治并進一步規范現有養殖戶。 |
有關鎮街 |
區農水局、區環保分局 |
2013-2015年 | ||||
加強長效管理,嚴格防止反彈,完成鑒湖鎮2家、城南街道2家禁養區內5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的清理工作;完成鑒湖鎮16家、城南街道18家限養區內5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的治理工作。 |
鑒湖鎮、城南街道 |
區環保分局、區農水局 |
2013-2015年 | |||||||
水面養殖治理 |
全面落實外蕩水域禁養區政策,清除相關水面養殖設施;加強長效管理,嚴格防止反彈。合理控制規范區漁業養殖密度。 |
有關鎮街 |
區農水局 |
2013-2015年 | ||||||
農業面源治理 |
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面積21萬畝(次),化肥施用強度減少5%,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0%,農藥用量減少5%,農村清潔能源利用率達到76%。 |
有關鎮街 |
區農水局 |
2013-2015年 | ||||||
重點專項整治 |
完成青甸湖區域農業養殖專項整治。 |
北海街道 |
區農水局 |
2013-2015年 | ||||||
二 |
清淤疏浚 | |||||||||
1 |
市區主要河道 |
完成華順江、攢宮江、橫江、三路江、棲鳧江等14.3公里河道清淤(污)49.1萬方。 |
皋埠鎮、鑒湖鎮 |
區農水局 |
2013-2015年 | |||||
完成城南街道南江楓林、沁雨苑小區等1.65公里河道清淤(污)3.8萬方。 |
城南街道 |
2013年 | ||||||||
2 |
農村河道 |
完成45個村的河道清淤工程。 |
有關鎮街 |
區農水局 |
2013-2015年 | |||||
3 |
淤泥處置 |
積極實踐淤泥處置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的有效途徑,建立健全淤泥長效處置機制,解決出路難題。 |
有關鎮街 |
區農水局 |
2013-2015年 | |||||
皋埠鎮、鑒湖鎮分別完成一處淤泥處理場地建設。 |
皋埠鎮、鑒湖鎮 |
2013年 | ||||||||
三 |
綜合整治 | |||||||||
1 |
河湖水環境整治 |
縣(市)主要河道 |
完成清水河道建設30公里;開展農村河道綜合整治建設。 |
有關鎮街 |
區農水局 |
2013-2015年 | ||||
2 |
水質斷面治理 |
加強轄區內鎮(街道)交界斷面的水質監測和考核工作。 |
區環保分局 |
\ |
2013-2015年 | |||||
|
重點專項整治 |
淤泥處置 |
積極實踐淤泥處置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的有效途徑,建立健全淤泥長效處置機制,解決出路難題。 |
有關鎮街 |
區農水局 |
2013-2015年 | ||||
六小行業治理 |
配合開展城區范圍小餐飲店、洗浴(腳)店、理發店、洗車店、洗衣店、小旅社等“六小行業”污水改造治理工作,嚴格生活污水排污執法,加強源頭管理。 |
有關鎮街 |
區住建局、區計衛局、區食藥監局、區環保分局、區工商分局 |
2013-2015年 | ||||||
4 |
清水示范創建 |
創建清水工程示范鎮(街道)3個。 |
有關鎮街 |
區農水局 |
2013-2015年 | |||||
5 |
加強 長效 管理 |
河道日常管理 |
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落實職責,加強監管,做好河道護岸維護、清草保潔和清淤疏浚等工作。 |
有關鎮街 |
區農水局 |
2013-2015年 | ||||
全面落實二環線內主要河道“河長制”管理,進一步健全城市河道“共創、共享”機制。 |
有關街道 |
區農水局 |
2013-2015年 | |||||||
全面推廣農村河道網格化管理,進一步健全河道長效管理機制。 |
有關鎮街 |
區農水局 |
2013-2015年 | |||||||
河道采砂管理 |
完成全區12家軋(洗)砂場整治任務,按計劃實施關停。 |
皋埠鎮、鑒湖鎮、府山街道 |
區環保分局、區農水局 |
2014年 | ||||||
四 |
保障措施 | |||||||||
1 |
組織 領導 |
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工作機制;將清水工程列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加大考核力度,確保完成工作任務。 |
有關鎮街 |
\ |
2013-2015年 | |||||
將清水工程列入中心工作組織實施,并落實專職人員開展,確保完成各項任務。 |
區級有關部門 |
\ |
2013-2015年 | |||||||
2 |
督查 考核 |
負責對各鎮(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清水工程建設重點工作進行督查,對月度工作進行通報,對年度工作進行考核。 |
區監察局 |
區委辦、區府辦、區清水辦 |
2013-2015年 | |||||
3 |
聯合 執法 |
建立水環境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查處各類破壞水環境行為;積極探索行政強制方式方法,提高涉水案件的辦結率。 |
區農水局 |
區公安分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執法局、區環保分局 |
2013-2015年 | |||||
4 |
宣傳 引導 |
設立清水工程“專題”、“專欄”,開展集中宣傳;設立清水工程“曝光臺”、“公示欄”,接受社會監督。 |
區委宣傳部 |
2013-2015年 | ||||||
5 |
財政 保障 |
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整合各方力量,切實加大投入,確保清水工程建設的質量和進度;市財政每年要從水利建設資金中切出一定資金,用于農村河道綜合整治建設。 |
各鎮街 |
區財政局 |
2013-20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