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實現“十二五”污染減排約束性目標,提高環境質量,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不以犧牲生態和環境為代價的“三化”協調科學發展,按照河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與形勢
(一)“十一五”污染減排工作成效。
“十一五”期間,全市各級政府、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節能減排工作部署,把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舉措,扎實推進各項工作,污染減排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2010年,我市化學需氧量排放量2.29萬噸,較2005年(2.69萬噸)削減15%,實現“十一五”削減15%的目標;二氧化硫排放量2.56萬噸,較2005年(2.72萬噸)削減6%,實現“十一五”削減4%的目標。
——支撐了社會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十一五”期間,通過實施污染減排,有力的保障了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所需的環境指標要素需求,支撐了國民經濟年均增長11.7%,確保了城鎮化率年均增幅2.4%等指標的實現。
——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10全市5個地表水環境質量國控斷面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為23.44mg/l和2.85mg/l,較2005年分別下降26.9%和66.5%。城市環境空氣二氧化硫濃度均值為0.035mg/m3,較2005年下降44.4%。
——減排能力明顯增強。“十一五”期間,全市實現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能力達到27.5萬噸/日,較2005年提高19.5萬噸/日;2010年全市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水量達到7665萬噸,較2005年提高6205萬噸。周口隆達發電有限公司燃煤機組建成脫硫設施,二氧化硫減排能力達到5000噸/年。
(二)面臨的形勢。
現階段我市經濟增長方式仍較為粗放,資源消耗型產業比例偏高,排污總量位居全省前列,環境質量距離國家標準有較大差距,特別是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資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仍將剛性增加,資源環境問題依然是制約我市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瓶頸,“十二五”污染減排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
“十二五”時期是加快中原崛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實現周口追趕跨越發展的關鍵時期,加強污染減排對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周口追趕跨越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推進污染減排工作不僅是完成約束性指標的硬性任務,更是破解資源環境瓶頸制約,騰出環境容量,保障和支撐周口經濟建設,探索走出不以犧牲農業和糧食、生態和環境為代價的“三化”協調科學發展道路的重要著力點。
雖然我市污染減排形勢嚴峻,但同時也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全民環保意識不斷增強,各級政府、各部門對污染減排的重視程度明顯提高,國家節能減排激勵約束機制不斷完善,污染減排資金投入不斷增加,產業結構調整力度不斷加大,這都為“十二五”推進污染減排創造了有利條件。“十二五”期間,要進一步提高對污染減排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危機感和緊迫感,充分認識污染減排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將污染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舉措,大力推動各項污染減排措施落實,促進社會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污染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著力點,作為持續改善環境質量、騰出環境容量、保障中原經濟區建設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重要途徑。健全機制、完善政策、落實責任、加大投入,提升工程減排能力、拓展結構減排空間、挖掘管理減排潛力,強力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實現“十二五”污染減排目標,促進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不同的技術、政策、標準要求,合理測算不同區域、流域、行業的減排潛力,按照不同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現狀、環境質量狀況、環境承載能力、減排措施潛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減排目標任務,實施有針對性的減排措施。
分步實施,突出重點。把握污染減排年度計劃與五年總目標的關系,科學制定“十二五”分年度總量控制目標,合理把握工作節奏和步伐,做到減排目標、任務和投入、政策相匹配;優先推進對削減污染排放、改善環境質量成效明顯的重點減排工程。
控制增量,優化存量。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預算管理制度,通過對主要污染物預支增量和總減排量的雙重管理和量化考核,有效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強力削減污染物排放存量,促進環境容量高效利用和環境資源優化配置,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騰出容量,保障發展。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強力推進各項污染減排重點工程建設,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騰出環境容量,破解資源環境要素約束,保障社會經濟發展對環境指標的需求,促進中原經濟區建設。
(三)主要目標。
按照河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將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4項指標作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控制因子。
總體目標:通過持續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推動環境質量逐步改善。到2015年,全市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和農業)分別控制在13.01萬噸和1.33萬噸以內,較2010年的14.33萬噸和1.51萬噸分別減少9.2%(其中工業源和生活源排放量減少8.1%)和11.9%(其中工業源和生活源排放量減少11.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41萬噸和7.17萬噸以內,較2010年的2.51萬噸和8.06萬噸分別減少4%和11%。
具體目標:到2015年,工業和生活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別下降8.1%和13.2%;農業源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別下降9.9%和12%;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3.5%;城鎮污水處理率提高至85%左右;污水處理廠平均負荷率提高至85%以上。
專欄1“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
指 標 |
單 位 |
2010年 |
2015年 |
變化幅度/變化率 |
總 體 |
||||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 |
萬噸 |
14.33 |
13.01 |
-9.2% |
氨氮排放量 |
萬噸 |
1.51 |
1.33 |
-11.9% |
二氧化硫排放量 |
萬噸 |
2.51 |
2.41 |
-4% |
氮氧化物排放量 |
萬噸 |
8.06 |
7.17 |
-11% |
工 業 |
||||
工業和生活化學需氧量排放量 |
萬噸 |
5.87 |
5.39 |
-8.1% |
工業和生活氨氮排放量 |
萬噸 |
0.75 |
0.67 |
-11.3% |
農 業 |
||||
農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 |
萬噸 |
8.46 |
7.62 |
-9.9% |
農業氨氮排放量 |
萬噸 |
0.76 |
0.66 |
-13.2% |
城 市 |
||||
城鎮污水處理率 |
% |
53 |
85 |
32個百分點 |
城鎮污水處理廠平均負荷率 |
% |
76 |
85 |
9個百分點以上 |
交 通 |
||||
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 |
萬噸 |
6.60 |
5.71 |
-13.5% |
三、主要任務
(一)持續推進工程減排。
1、環保基礎設施建設。
污水處理設施。“十二五”期間,根據城市人口規模和納污河流水質情況,重點推進省轄市、縣(市)、重點鄉鎮級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38.5萬噸。到“十二五”末,全市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其中,川匯區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所有產業集聚區配套完善污水管網,實現廢水的全收集、全處理。
配套管網。著力解決城鎮污水管網建設滯后問題,堅持“廠網并舉、管網先行”的原則,推廣網格化的城市精細管理模式,加強配套管網規劃和建設,推進雨污分流系統改造和完善,將城市污水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提高到90%以上,使現有污水處理設施的平均負荷率提高到85%以上。
升級改造。著力推進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提高現有污水處理設施脫氮除磷能力,現有執行二級排放標準的污水處理廠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進一步減少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河流水體水質。
再生水回用。加大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設力度,提高再生水會用率。采用分散與集中的方式,建設污水處理廠再生水處理站、加壓泵站和管網;在有條件的機關、學校、住宅小區新建再生水回用系統;加快建設尾水再生利用系統,鼓勵回用于工業生產。
污泥處置。加強污泥處置和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因地制宜采用土地利用、污泥農用、填埋、焚燒、工業窯爐(電廠鍋爐)共處置以及建材綜合利用等方式,實現污泥的全部無害化集中處置。省轄市要建設污泥集中處置中心,對市區內的污水處理廠污泥進行處置和綜合利用。到“十二五”末,設市城市污泥無害化集中處置處理率達到80%以上,縣城污泥無害化集中處置處理率達到60%以上。
2、工業行業工程治理。
“十二五”期間,根據區域環境質量目標和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重點推進造紙、紡織、化工、淀粉、制革、食品加工、發酵和醫藥等行業的深度治理和清潔生產工作,促進重點涉水行業提高行業技術裝備水平和污染治理技術水平,減少污染物排放。對規模在35噸以上、二氧化硫排放超標的燃煤鍋爐實施煙氣脫硫,綜合脫硫效率達到70%。
強化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著力推進造紙、紡織、化工、制革、發酵和醫藥等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把清潔生產指標作為環保審批、環保驗收、污染減排核算的重要因素,促進重點行業和重點排污企業清潔生產水平提升。加強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鼓勵工業企業實施工藝技術改造,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大力實施節能降耗和中水利用,降低能源和水資源的消耗強度,通過實行全過程節約管理,提高利用效率,促進生產、流通、消費過程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建設污染物排放。
3、農業源污染治理。
農業源污染物主要來自于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業和種植業等,“十二五”期間農業源污染減排以畜禽養殖業為主。
畜禽養殖業。開展畜禽養殖糞污處理及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積極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有機肥生產利用工程、大中型沼氣工程及其他方式的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工程建設,促進養殖廢棄物肥料化、沼氣化利用。鼓勵養殖小區、養殖專業戶和散養戶適度集中,對污染物統一收集和治理。重點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到“十二五”末,60%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成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畜禽糞便資源化率達到95%以上。
水產養殖業。根據水生生態系統的承載能力,逐步減少重點保護水體的圍網養殖面積。發展生態養殖,科學投餌。推廣池塘循環水養殖技術,構建養殖池塘—濕地系統,實現養殖水循環利用。
種植業。科學合理使用農藥、化肥,通過測土配方施肥和改變施肥方式等措施,提高化肥的利用率。通過調整種植結構,防治污染物流失。積極開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廣循環農業生產模式,使污染物在農業系統內得到循環利用,減少污染物排放。
(二)強力推進結構減排。
按照國家、省產業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從嚴把握高耗能、高排放行業落后產能淘汰標準,加快淘汰電力、建材、化工和發酵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設備。建立落后產能退出激勵機制,對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省產業結構調整規劃應按期淘汰的企業,安排專項資金,促進企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
(三)深入推進管理減排。
1、充分發揮環境準入的調節作用,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新建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電力、造紙和紡織印染等行業實行排污總量控制,通過實施“上大壓小、以新帶老”等措施,促進相關行業落后產能淘汰。
2、強化對現有減排工程的監管。通過對各項減排工程的日常督查、監督性監測和在線監控等,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超標排放行為,從整體上提高工業企業的達標排放率。對現役火力發電機組取消脫硫設施煙氣旁路,進一步提高綜合脫硫效率,加強對火電機組脫硝設施的監督管理,確保其脫硝效率達到設計指標,充分發揮減排作用。日處理2萬噸以上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應建成中控系統,通過中控系統實時掌握污水處理廠運行工況,保存主要運行參數,提高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水平,保證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3、實施機動車污染減排。“十二五”期間,按照國家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逐步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的尾氣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運營汽油車和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Ⅲ標準的運營柴油車(即黃標車)。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度,開展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工作。全面提升車用燃油品質,鼓勵使用新型清潔燃料,逐步推廣供應符合國Ⅳ標準的車用燃油。全面實施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嚴格二手車轉入條件,控制機動車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組織結構,嚴格目標考核。
各級政府是污染減排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十二五”期間,污染減排仍然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各地社會經濟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評重要依據,納入政府績效管理范圍。市政府組織節能減排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對各地年度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指標完成情況、污染減排“三大體系”(考核,統計,監測)建設情況、重點減排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對超額完成污染減排目標任務的地方和企業給予表彰,對未完成任務的地方、企業和行政不作為的部門堅決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追究主要領導責任。各級政府應分年度編制印發污染減排實施方案,將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措施以目標責任的形式予以明確,并逐級分解落實到各級政府和重點企業;要健全污染減排工作領導機構,加強對污染減排工作的指導、協調、督導和考核,強力推進各項污染減排工作,確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各項目標任務。
(二)明確職責分工,強化部門聯動。
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市環保局負責污染減排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計劃制定以及核查核算工作。市發改委負責將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區域、產業發展規劃,將污染減排重點工程優先列入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負責制定產業結構調整、清潔能源替代和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等有關污染減排的產業政策和規劃;市發改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電力行業脫硫、脫硝機組的優先上網制度和脫硫脫硝電價扣減制度。市監察局負責行政效能監察和對污染減排工作完成情況的監督,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能完成污染減排任務的單位及個人進行行政問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淘汰落后產能相關政策措施制定及督促落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配套管網、中水回用及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建設運營以及垃圾滲濾液的治理工作。市財政局負責污染減排財政資金保障和專項資金落實。市統計局負責提供污染減排核算所需的有關統計數據。市環保局、公安局、質監局負責研究制定二手車轉入標準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等有關制度。市商務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環保局、財政局、公安局、質監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負責落實機動車報廢制度,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提升燃油品質。市農業局、畜牧局負責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工作。市科技局負責加強科技攻關,推進先進污染減排技術研發與應用工作。其他各部門按照污染減排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共同推進工作。
(三)完善政策制度,建立長效機制。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建立污染減排長效機制,綜合采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手段,持續推進污染減排工作。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預算管理制度,分年度明確各地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總減排量和預支增量指標,并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實行減排措施進度月調度、季調度、定期督導制度,引導各地高效利用環境資源,有效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從控制增量和消減存量兩方面促進污染減排工作。“十二五”期間,加快推進污染減排立法工作,為污染減排提供法律支撐,使污染減排走上法制化、規范化軌道。加快制定完善污染減排的價格、金融和投資政策,依法足額征收排污費,嚴格執行高耗能企業差別電價政策,完善落實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脫銷電價政策和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政策規定。推行綠色信貸制度,根據企業環境守法情況劃分信用等級,實行差別化的信貸政策,促進企業遵守環保規定。推行綠色證劵制度,嚴格上市企業環保核查。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化解環境污染事故風險,維護受害者合法權益。積極探索開展排污權交易工作,在全市范圍內逐步開展排污權交易,建立市級排污權交易平臺,實現排污權交易市場化,推動企業減排由強制行為向自覺行為轉變,以經濟手段消減污染物排放量。
(四)拓展多種渠道,保障減排資金。
各級政府要將環保投入列為財政支出重點,在積極爭取國家補助資金和獎勵資金的同時,進一步加大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投入。市級財政每年從市級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采取補助和獎勵等方式,支持重點污染減排工程建設;鼓勵、引導企業和社會資金采用BOT(建設—運營—移交)或BT(建設—移交)模式,投入環保基礎設施,污染治理設施建設等減排領域,對設施運營給予補助。同時,堅持“污染者負擔、治理者受益”的原則,鼓勵企業自籌資金,加大環保設施建設資金投入,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和社會參與的污染減排投入機制。
(五)強化環境管理,嚴格排污增量。
“十二五”期間,結合區域環境容量、環境質量等因素,嚴格控制重點區域、流域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建設。對無水環境容量的流域,嚴格控制廢水排放量大的新建項目。對無大氣環境容量的區域,嚴格控制重點排放大氣污染物的新建項目。新建項目新增排污指標從各地年度預支增量指標中列支,確保不突破各年度下達的預支增量指標限額。對電力、鋼鐵、造紙、印染等行業實行排污總量控制,重點行業新建項目排污總量指標必須從行業內部替代解決,以促進重點行業和企業實施深度治理和清潔生產,消減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騰出總量指標。
(六)完善“三大體系”,強化環境監管。
污染減排考核、統計和監測體系是推動實現減排目標的重要制度保障,“十二五”期間要進一步完善污染減排“三大體系”。一是進一步加強環境監測體系建設。重點加強市級站、逐步加強縣級站的監測能力建設;完善環境自動監控系統,增加監測因子,擴大監測范圍,充分發揮自動監控系統的環境監督作用和減排數據支撐作用。二是加強環境統計能力建設。建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數據體系,對污染減排各項數據進行質量控制,為污染減排核查核算提供數據支撐。三是強化環境監管。繼續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加強污染防治設施運營監管,逐步提高重點排污企業治污設施運行管理水平和各項治污工程減排能力,全面提高企業達標排放率。四是健全減排機構。逐步建立完善市、縣兩級農業源污染減排管理體系和市級機動車檢測和管理體系,指導全市開展農業源污染減排和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及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尾氣檢測等工作。建立健全升級污染減排核查核算機構,負責排污權交易、污染減排核查核算和環境統計數據分析等工作,為污染減排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七)廣泛宣傳動員,營造減排氛圍。
繼續將污染減排作為環境宣傳教育工作重點,制定宣傳教育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通過大力宣傳節能減排新機制、新措施和新成效,宣傳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職務減排、重點流域污染治理的政策、措施和經驗,保障先進,鞭策后進,增強各級政府和企業污染減排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環境意識和自覺參與保護環境的積極性,為深化污染減排提供強大輿論支持和社會基礎。
五、規劃實施
保護環境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推進污染減排工作,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任務。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扎實工作,進一步強化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加強監督檢查,保障規劃目標任務完成。各級政府要對本地污染減排工作負總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做好本地污染減排規劃與本規劃主要目標、重點任務的協調工作,特別要加強約束性指標的銜接,分解落實各項目標任務,強化政策統籌協調,跟蹤分析規劃實施情況。市環保局要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指導,加強監督、評估,重視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周口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