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肇慶市委 肇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城市化的實施意見》(肇發〔2012〕14號),深入實施“兩區引領兩化”戰略,加快推進新型城市化,到2015年實現污水處理中心鎮一鎮一廠,其他鎮逐步推廣,全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的目標要求,根據《廣東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就加強全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現狀分析
目前,我市共建成污水處理廠21座,實現“十一五”一縣一廠的建設目標,總污水處理能力47萬噸/日。2012年,全市實際污水處理量11626萬噸,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為80.27%,離2015年污水處理率達到90%的目標仍有較大差距。
二、目標任務
(一)工作目標。
1.到2015年,全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實現污水處理中心鎮“一鎮一廠”,其他鎮逐步推廣。
2.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進一步完善,到2015年,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和進水水質有較大提高,其中全市平均運行負荷達到80%以上,平均進水COD濃度達到150mg/L以上,平均進水氨氮濃度達到15mg/L以上。
(二)主要任務。
1.大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網。
(1)全面開展污水管網勘察規劃。以現有運行負荷不高、進水濃度偏低,達不到正常運營負荷率要求的污水處理廠服務范圍和周邊地區為主要對象,2013年6月底前完成各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及污水入網情況勘察,徹底摸清污水收集管網建設現狀及存在問題,作為制定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和改造具體實施方案的基礎。
(2)優先完善已建設施配套管網,優先解決已建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不足問題。至2015年,中心城區及各地的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不得低于85%;鎮級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應達到75%以上。要扎實推進新建、擴建設施的配套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新建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必須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時投入運營。投產當年的實際處理量不得低于設計能力的60%,投產3年以上的污水處理量不得低于設計能力的75%。
至2015年,力爭中心城區及各地污水處理設施的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達到160mg/L以上,進水氨氮濃度達到16mg/L以上;各鎮污水處理廠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達到130mg/L以上,進水氨氮濃度達到13mg/L以上。
2.繼續推進污水處理廠建設。
(1)積極推進新建污水處理廠建設。按照市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肇慶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府辦〔2012〕39號)(簡稱《方案》)要求,我市計劃在“十二五”期間,在“十一五”原污水處理能力的基礎上,新增23家污水處理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8.7萬噸/日。到2015年全市城市化率將達到55%基礎上,著力解決當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發展不平衡問題,以現有處理能力不足的城市、各中心鎮,以及沿江城鎮為重點,繼續加大投入,推進污水處理廠建設,在《方案》基礎上,再新增建設8家污水處理廠。到2015年,全市總污水處理能力須達到86萬噸/日,以確保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鼓勵具備條件的城鎮相鄰地區污水處理設施共建共享。提高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標準要求,加強脫氮除磷效果,重污染流域周邊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建設和運行原則上應同時符合國家一級A排放標準和廣東省一級標準要求。
(2)實施現有污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以現有出水COD、氨氮濃度依然較高或不能穩定達標的低標準運營污水處理廠為重點,實施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工程。設施改造后出水化學需氧量濃度必須低于40毫克/升,氨氮濃度低于8毫克/升。
(3)積極推廣污水再生利用。以肇慶高新區、肇慶新區以及工業園區為重點,積極推廣污水再生利用。鼓勵其他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劃建設再生水利用設施,力爭全市污水再生利用率達到10%的水平。
3.加快推進污泥處理處置。
各地要根據污水處理實際情況做好污泥處理處置和利用,徹底轉變“重水輕泥”的現象。鞏固和提高現有污泥處置中心建設,大力推進廣寧縣集中式污泥處理處置中心建設。難以集中處理處置污泥的地區及鎮級污水處理廠,根據因地制宜的原則靈活選用厭氧消化、建材利用、堆肥、強化脫水后填埋等處理處置工藝,確保污水處理污泥基本得到無害化處理處置。
4.加強設施運營管理和保障。
(1)加強運營管理制度建設。各污水處理廠結合自身工藝、規模等實際情況編制運營管理手冊,建立設施運行記錄和污染減排臺賬管理制度。繼續強化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的監督考核,建立設施運行考核評估制度,并將考核結果作為核定污染物減排量和劃撥污水處理費、財政補貼或獎勵資金的依據。
(2)提高運營管理能力和水平。強化監管手段,加快完善污水處理設施的中控系統和在線監測監控設施,完善縣、市、省三級在線監控網絡,定期進行檢驗和校準。各地應將污水處理廠列入重點監管企業,加強日常巡查,督促轄區內污水處理廠完善內部管理,健全運行監管機制,不斷提高運行負荷率和處理效率,確保設施正常運行和穩定達標排放。
(三)重點工程。
重點實施污水管網建設工程、污水處理設施新建工程、污水處理設施改造升級工程、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工程等四大工程,其中,各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工程按照一廠(網)一策的原則,按《已建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及進水水質目標表》以及《“十二五”新建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任務目標表》中各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和進水水質目標,進行單項規劃建設(其余重點工程見附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要求。
各地、各部門要大力實施我市“兩區引領兩化”戰略,加快推進新型城市化,切實推進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應充分認識到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每年由市政府與各地政府簽訂責任書,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層層落實。同時,切實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管理,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二)加大政策扶持,保障資金需求。
1.各地要加大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的投入力度。在積極爭取國家、省資金支持的同時,市財政根據各地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年度污染減排能力情況,給予適當補助或獎勵。各縣(市、區)財政也要加大投入,確保按期完成各項建設任務,保障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
2.積極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的市場化運作。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積極引導企業和社會資金采用BOT、TOT等模式投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營,促進投資主體和融資渠道的多元化。鼓勵利用銀行貸款、外國政府或金融組織優惠貸款和贈款。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機制,加大污水處理費征收力度,加強自備水源的監督管理和污水處理費征繳力度,對長期拖欠、拒繳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加大處罰力度。各地征收的污水處理費全部用于設施建設運營。
4.保障用地需求。城市總體規劃中要確保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用地需求,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用地應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三)實行績效考核,強化監督檢查。
將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和運營管理納入對各級政府的績效考核,并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評價的重要內容。對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嚴重滯后或污水處理設施無故不運行的轄區,暫緩審批新增主要水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環評,不納入國家、省和市建設資金扶持范圍。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督辦,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同時,要及時公開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進度、運營情況以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有關信息,鼓勵公眾參與社會監督。(肇慶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