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以實施九大環保工程為抓手,以優化經濟增長和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全面堅守“六個確保”工作底線,進一步推進環保事業全面發展。重點抓好以下八個方面的工作:
一、進一步貫徹十八大精神,切實轉變機關工作作風
1、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湖南省委《關于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和市委關于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安排,創新活動載體,著力提高效果,重點抓好干部職工的學習培訓。堅持學以致用、用以促學,努力把黨的十八大精神轉化成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強大動力,努力建設素質過硬、作風優良、精神狀態良好的環保系統干部隊伍。
2、強化機關作風建設。按照市委關于深入開展“為民務實轉作風,勤廉辦事樹形象”作風建設主題活動的要求,堅持把“讓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呼吸上新鮮的空氣、吃上安全的食物、住在宜居的環境”作為環境保護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全市環保系統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憂患意識、服務意識和形象意識,繼續開展“零失誤、零差錯、零容忍、創一流”的作風建設活動,堅決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衙門作風,努力樹立環保部門的良好形象。
二、進一步夯實工作基礎,堅決堵住環境污染源頭
3、把好新建項目環保審批關口。提高資源利用率,優化經濟增長質量。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作為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為我市后續重點項目提供足夠的環境容量。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淘汰污染嚴重和落后的生產項目、工藝、設備。認真執行“三同時”制度,繼續開展違法建設項目清理。
4、扎實推進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完善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建設,加強現有減排設施的運行監管。積極推進年度重點減排項目建設,逐步開展機動車尾氣氮氧化物治理。促進農業和農村污染減排,著力抓好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三、進一步抓好環保宣傳,努力構建“大環保”工作格局
5、不斷加大環境保護宣傳力度。以弘揚生態文明為主題,以“六•五”世界環境日、環保世紀行等宣傳活動為載體,積極推進環境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強環境宣傳,正確引導輿論導向。開展全民環境宣傳教育行動計劃,培育壯大環保志愿者隊伍,引導和支持公眾及社會組織開展環保活動。增強環境信息基礎能力、統計能力和業務應用能力,辦好《婁底環保》內部刊物,推動信息資源共享。
6、強化全市環保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聯席會議在主要污染物減排和實施“九大環保工程”中的協調作用,督促各縣市區、市直相關部門履行環保工作職責。聯席會議原則上一季一召開,做到制度化、常態化,將重大環保事項納入聯席會議議事內容。力求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堅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現市直各職能部門和市、縣、鄉三級政府左右互動、上下聯動,緊密配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
四、進一步爭取項目資金,扎實推進“九大環保工程”
7、抓好工程項目的對接和落實。加大項目資金爭取力度,集中一切力量抓好“九大環保工程”項目的實施。以群眾關心關注的一山(錫礦山)、兩廠(漣鋼、冷鋼)、三水(資水、漣水、孫水)等重點區域的治理和全面改善飲用水源環境質量為重點,抓好“九大環保工程”項目的全面落實。
8、深入開展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抓好錫礦山等地區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項目,積極妥善處理重金屬污染歷史遺留問題。合理調整涉重金屬企業布局,嚴格落實大氣環境防護距離,堅決禁止在重點防控區域新改擴建增加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的項目。加強涉重金屬企業的環境監管,確保達標排放。對造成污染的涉重金屬企業,要加大處罰力度。對采取限期整治措施,仍然達不到要求的,依法關停取締。
五、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從嚴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9、持續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把保證環境安全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和必須堅守的工作底線。牢固樹立“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的工作理念。深入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轄區內的企業實施全面檢查,不留死角,對存在問題的企業明確整治要求和時限,督促落實到位。強化環保日常監管,確保企業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進一步加強核與輻射設施的安全監管,強化移動網絡通訊基站和高壓輸變電工程電磁輻射管理。
10、從嚴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健全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加強環境保護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繼續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的環保專項行動,對環境法律法規執行和環境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后督察,依法查處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和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實行資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舉報制度,廣泛實行信息公開,加強環境保護的社會監督。
六、進一步強化信訪維穩,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11、調整環保信訪工作機制。制訂和實施《婁底市環境保護局信訪工作規定》,從源頭控制因環境污染引發的群眾信訪問題,做好建設項目的環境風險評估,對易誘發群眾抵觸或敏感的項目要在環評階段廣泛開展公眾參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環保信訪的直接責任人。對信訪案件的處置情況進行嚴格考核,對因處置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予以一票否決。
12、妥善處置環境信訪糾紛。認真做好環境信訪案件的查辦、督辦工作,注重從源頭上化解各類環境污染糾紛。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環境問題,積極妥善處理環境污染歷史遺留問題。對各類信訪苗頭要及時發現和化解,千方百計阻止事態擴大。要落實各項環境應急措施,確保突發環境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七、進一步加強能力建設,全面提升環境監控水平
13、強化環保隊伍建設。加強干部職工法律政策和專業知識的教育培訓,積極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充實環保隊伍。盡快建立和完善鄉鎮環境監管制度,對工業企業較集中、人口多、環境監管任務較重的鄉鎮單獨設立環保機構,對偏僻山區的鄉鎮以及小流域范圍鄉鎮分片設立環保機構,對地理空間相連的幾個鄉鎮進行統一的環境管理。將環境監管、日常巡查、信訪調處、應急維穩等項工作向下延伸。
14、加快環境監控能力建設。全面落實國家環保部和省廳關于加強環境監控能力建設的要求,積極推進環境監測、監察、宣教、信息、輻射監管的標準化建設。切實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運行和管理。努力提高環境應急處置能力。積極爭取上級資金和政策支持,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同時加快工程進度,確保市環境監控中心于2014年6月投入使用。雙峰、漣源兩個縣級環境監測站要在今年實現三級達標。
八、進一步落實廉政責任,切實規范環保權力運行
15、扎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實行“一崗雙責”,全面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圍繞環保“六項權力”,深入查找廉政風險點。針對人財物管理和行政審批等重點領域、重點環節,健全完善相關制度。認真執行和不斷完善項目聯審聯批制度、行政處罰聯席會議制度和重大事項集體審議制度。加強重點科室的行政效能監督和重點項目的執法監督,切實加強對重點項目資金流向的管理,強化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繼續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從源頭上預防腐敗。
16、強化環保工作領導和考核。進一步加強對各縣市區落實環境保護工作責任的督促和考核。明確目標任務,完善政策措施。環境保護主要指標和任務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實行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對未完成目標任務考核的地方實施區域限批,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婁底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