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保護膠州灣的戰略部署和要求,強化環灣生態建設和保護,不斷提升環灣流域和膠州灣海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膠州灣生態環境狀況,決定2013—2015年對環膠州灣流域實施污染綜合整治。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綱領,全面落實全域統籌、三城聯動、軸帶展開、生態間隔、組團發展戰略和環膠州灣保護岸線控制規劃有關目標,以環膠州灣陸源水污染整治為重點,通過增強能力、完善機制,不斷改善環灣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為環灣區域藍色經濟發展構建可持續的環境基礎。
(二)基本原則。
1.節約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強化環境綜合決策,在區域開發和重大項目建設前充分進行環境影響論證、評估,優先安排建設環境基礎設施、污染防治設施和生態修復系統,提高環境承載力。
2.防治結合,城鄉并重。同步實施陸源污染防治與近岸海域保護,采取污染減排與生態恢復并舉,城市集中治理和農村分散治理相結合的措施,保證治理的科學性,提高治理的實效性。
3.突出重點,梯次推進。準確把握環灣區域主要生態環境問題,找準工作契入點,制定細化防治方案,保障投入,先易后難,積極穩妥地推進各項治理措施。
4.完善機制,落實責任。強化激勵約束手段,創新環境監管體系,增強環境監管能力,擴大社會參與度,促進區、市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監管績效,有效防范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發生。
二、總體目標
到2015年末,環膠州灣區域內劃分水功能區的河流水質全面達到功能區標準要求,未劃分水功能區的河流和入海口排污控制區河段水質達到常見魚類穩定生長的目標要求;膠州灣近岸海域水質顯著改善,功能區達標率達到85%以上。環膠州灣區域環境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各流域污水集中處理能力與排污狀況相匹配,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達標排放。海泊河、李村河(含張村河)、樓山河(含板橋坊河、灣頭河)、墨水河、鐮灣河等過城河全部完成沿河截污和河道清淤整治工程,沿河污水直排口全部得到清理封堵,河道內無明顯污水徑流,河道、河岸生態狀況顯著改善。環膠州灣其他流域生態治理和恢復取得新成效,河流水質及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環膠州灣區域環境監管、監控能力不斷增強,建成保障流域水環境安全和促進流域水質持續改善的長效監管機制和考核評價體系。
三、整治計劃
(一)海泊河流域。
整治目標:升級擴容污水處理廠,完善支流截污和雨污分流系統,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初步恢復河道生態,河道水質達到恢復常見魚類穩定生長水質目標。
整治任務和責任分工:
1.改造擴建海泊河污水處理廠,改造后處理規模達到每日16萬噸,處理后的外排水穩定達到一級A標準。2013年12月底前通水運行。
責任部門:青島水務集團,市環保局、市市政公用局
2.啟用1號泵站,完善流域截污,實施雨污分流,消除流域內所有污水直排口。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責任部門:市市政公用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青島水務集團,市北區政府
3.對海泊河杭州路立交橋至入海口河段、杭州路河、湖島河進行清淤,對海泊河下游進行生態整治,恢復河道生態功能。2013年12月底完成。
責任部門:市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青島水務集團,市北區政府
4.結合新疆路高架橋工程實施昌樂河綜合整治。2014年6月底前完成。
責任單位:青島水務集團,市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北區政府
5.完善海泊河污水處理廠每日4萬噸中水處理和輸水設施。在海泊河、昌樂河、杭州路河等保持一定流量生態補水。2013年12月底完成。
責任部門:青島水務集團,市北區政府
(二)李村河流域。
整治目標:增強李村河流域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完成流域支流截污和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消除直排河道排污口,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初步恢復李村河河道生態,河道水質主要指標年均值改善20%以上,主要監控斷面水質達到功能區標準,入海口水質恢復常見魚類穩定生長水質目標。
整治任務和責任分工:
1.在流域下游新建日處理能力10萬噸的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2014年12月底前通水運行。
責任部門:青島水務集團,市市政公用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市北區政府、李滄區政府
2.實施李村河、張村河干流兩岸,德安路暗河、水清溝河、鄭州路河、大村河、楊家群河、河西河等支流的全面截污工程,鋪設、翻修污水干管和截污支管,保證上下游干管的管徑滿足納污流量的實際需要,改進臨時截污設施,實現全流域雨污分流、全面截污,無污水進入河道。201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責任部門:市市政公用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青島水務集團,市北區政府、李滄區政府、嶗山區政府
3.整治張村河沿岸西韓新苑西排污口、北龍口橋排污口等6個排污口。2013年12月底完成。
責任部門:嶗山區政府
4.對李村河下游進行河道清淤,對河底、河岸進行生態修復,建設截蓄導用工程和人工濕地,恢復河道生態功能。對張村河下游海爾路橋至入李村河口河段(跨海大橋接線工程覆蓋河段)進行河道清淤,對河底、河岸進行生態修復,建設截蓄導用工程和人工濕地,恢復河道生態功能。有關區同步對李村河中上游、張村河上游及各支流進行清淤整治,并建設完善截蓄、濕地等生態保護設施。2015年12月底完成。
責任部門:市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環保局,市北區政府、李滄區政府、嶗山區政府
5.與新建的流域下游污水處理廠同步建設每日2萬噸的中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的中水達到景觀用水標準并回用于李村河作為生態補充水源,至少保持河道每日1萬噸的穩定流量。2014年12月底完成。
責任部門:青島水務集團,市北區政府、李滄區政府
(三)樓山河流域(含板橋坊河、灣頭河)。
整治目標:擴建污水處理廠,完善流域支流截污和雨污分流系統,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初步恢復樓山河河道生態,河道水質主要指標年均值改善20%以上,達到恢復常見魚類穩定生長水質目標。
整治任務和責任分工:
1.擴建樓山河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達到每日15萬噸,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2014年12月底前通水運行。
責任部門:青島水務集團,市環保局、市市政公用局
2.流域內新建排水管道50千米,全面完成重慶路以東區域雨污分流系統改造;流域干流及支流沿岸實現徹底截污,消除污水直排河道現象。2015年12月底完成。
責任部門:李滄區政府、城陽區政府,青島水務集團,市市政公用局、市環保局
3.實施樓山河綜合整治工程,完成河道清淤和清障,選擇合適的河道及河岸灘地建設人工濕地,恢復河道生態功能。2015年12月底完成。
責任部門:李滄區政府,市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
4.在樓山河污水處理廠建設每日2萬噸的中水處理設施。轄區政府配套建設中水回用管網,利用中水回補河道作為河流的生態水源。2014年12月底完成。
責任部門:青島水務集團,李滄區政府
(四)白沙河流域。
整治目標:完成流域支流截污和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消除直排河道排污口,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白沙河各功能區水質穩定達標。
整治任務和責任分工:
1.完善白沙河流域的污水管網,將位于西后樓社區等的3個排污口廢水接入樓山河污水處理廠處理,將白沙河北岸流亭機場外排污口廢水接入城陽污水處理廠處理。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2.將位于西黃埠社區等的4個排污口廢水接入樓山河污水處理廠處理。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責任部門:城陽區政府
(五)墨水河流域。
整治目標:擴建城陽污水處理廠,新建高新區污水處理廠,完成流域支流截污和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消除直排河道排污口,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初步恢復墨水河河道生態,主要監控斷面水質達到功能區標準,入海口斷面水質達到常見魚類穩定生長水質目標。
整治任務和責任分工:
1.擴建城陽污水處理廠,新增處理能力每日5萬噸,總規模達到每日15萬噸,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2015年12月底正式運行。
責任部門:城陽區政府
2.建設高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每日9萬噸,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2013年12月底前建成運行。
責任部門:高新區管委
3.即墨市新建排水管道100千米,完善墨水河流域污水收集系統,流域污水收集率達到95%以上,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根據現有污水處理廠布局和處理能力配套建設一座污水提升泵站,保證收集到管網的污水全部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消除污水未經處理溢流入河現象,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責任部門:即墨市政府
4.對仇家溝岔、圈子北、后疃村、華僑村等直排墨水河的排污口進行截流整治,對東田社區、前旺疃社區等12個直排支流排污口進行截流整治,消除污水直排河道現象。2013年6月底前完成。
責任部門:城陽區政府、即墨市政府
5.實施墨水河綜合整治工程,完成河道清淤和清障;在河道合適的位置建設截蓄導流設施及人工濕地,恢復河道生態功能。2015年12月底完成。
責任部門:市水利局,城陽區政府、即墨市政府
6.完成即墨市污水處理廠每日6萬噸、即墨市北部污水處理廠每日1萬噸中水處理設施建設,將中水回補河道作為河流的生態水源。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責任部門:即墨市政府
7.完成城陽污水處理廠每日1萬噸中水利用設施建設,將中水回補河道作為河流的生態水源。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責任部門:城陽區政府
(六)大沽河流域。
整治目標:擴建膠州市污水處理廠、萊西市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膠州市東部污水處理廠,完成流域支流截污和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消除直排河道排污口,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大沽河水功能區水質穩定達標。
整治任務和責任分工:
1.擴建膠州市污水處理廠,增加處理能力每日5萬噸,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改造膠州市東部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升級到一級A標準。2014年12月底前正式運行。
責任部門:膠州市政府
2.擴建萊西市污水處理廠,增加處理能力每日2萬噸,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保持現有排水去向,確保不進入大沽河干流。2014年開工建設,2015年正式運行。
責任部門:萊西市政府
3.膠州市新建管網73千米,云溪河、三里河沿河全面截污。2013年12月底完成。
責任部門:膠州市政府
4.完成青島天元工藝發制品有限公司、山東大洋食品集團有限公司排水與李哥莊污水處理廠污水管網對接,青島泰庚鞋業有限公司排水與膠州市東部污水處理廠污水管網對接;收集膠北辦事處、膠萊鎮、膠東辦事處等生活污水,消除沿河直接排污口。2014年12月底完成。
責任部門:膠州市政府
(七)躍進河流域。
整治目標:完成流域截污和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消除直排河道排污口,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流域水質穩定達到相應功能區標準。
整治任務和責任分工:
完成青島錦宜水產品公司、青島天源水產品公司、青島多元生物有限公司等企業排水與城市排水管網的對接,建設完善九龍辦事處(原九龍鎮駐地)雨污水排放管道,實現雨污分流,將九龍辦事處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消除沿河直接排污口。2014年12月底完成。
責任部門:膠州市政府
(八)鐮灣河流域。
整治目標:完成支流截污和雨污分流改造,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增加鐮灣河生態補水,恢復河道生態,入海口斷面水質達到常見魚類穩定生長水質目標。
整治任務和責任分工:
1.新建、翻建流域內污水管網,鐮灣河及其支流南辛安河、辛安前河、辛安后河沿河全面截污,實施雨污分流,全面消除直排河道排污口。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責任部門:黃島區政府
2.完成鐮灣河污水處理廠每日2.8萬噸中水利用設施建設,利用中水回補河道。2015年12月底前建成運行。
責任部門:黃島區政府
(九)環灣其他流域。
整治目標:環灣其他流域污水集中處理能力滿足實際需要,出水水質穩定達到一級A標準。
整治任務和責任分工:
新建膠州灣產業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每日2.5萬噸,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2013年12月底前正式運行。
責任部門:膠州市政府
(十)環灣工業污染防治。
整治目標:環灣區域內,嚴格涉水建設項目的環保審批管理和日常監察,控制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督促強審范圍內的企業按期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提高環境監管績效;搬遷環灣區域廢水重污染企業,管網覆蓋范圍內工業企業的外排廢水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管網覆蓋范圍外工業企業的外排廢水(直排入海或入河)執行半島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一級標準。
整治任務和責任分工:
1.督促雙桃精細化工、海晶化工、東風化工、自力化工、青啤麥芽廠等8家企業搬遷或轉型。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責任部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政府國資委、市環保局,海灣集團、紅星化工集團、青啤集團,市北區政府、李滄區政府
2.督促青啤麥芽廠等15家直排入河(或入海)企業將廢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網。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責任部門:市環保局、市市政公用局
3.督促太平洋恩利等9家企業對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提標改造,達到半島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一級標準。2013年6月底前完成。
責任部門:市環保局
4.創新工業企業環保審批和日常監管辦法,改革監管體系,推行清潔生產,嚴查涉水工業項目違規建設、超標排污等違法行為,不斷提高監管績效,持續降低工業水污染物排放強度。2013年完成創新體系建設,2013-2015年全面執行。
責任部門:市環保局
(十一)環灣監控評價體系建設。
整治目標:環灣區域內的水質監控體系更加完善,監控自動化水平得到提升;建立形成全面、準確的水環境質量評價辦法;建立并推廣實施跨境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辦法。
整治任務和責任分工:
1.制定環灣主要流域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方案,按期完成建設任務,保障正常運行。2013年6月底前制定方案;2015年12月前全面完成建設任務,所有自動監測站正常運行。
責任部門:市環保局
2.優化環灣流域及近岸海域水質監測網絡,制定實施更加科學、準確的水質評價辦法,適時發布評價結果。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責任部門:市環保局
3.在試點的基礎上,制定完善跨境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辦法,在環灣地區重點跨境流域內逐步實施。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責任部門:市環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調整充實市環灣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其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方案,并對重點項目及時進行督導和檢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有關目標和任務。各區、市政府是轄區流域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單位,在綜合整治有關流域時,要堅持建設與管理并重的原則,把工程措施與執法監管手段結合起來,實行河段和區域包干責任制,維護好河道污染防治設施,不斷鞏固綜合整治成果。
(二)增加資金投入。各級各部門要在年度預算中對項目建設及運行維護所需資金予以重點考慮、優先保障。市發展改革、財政、建設、市政公用、環保等部門及各區、市政府要積極爭取上級的補助、獎勵資金,推動金融機構增加信貸投放,吸納社會資本,多渠道增加環灣流域治理的資金投入。市環灣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有關部門加強治理資金使用情況的審核和評估,定期評估并報告整治績效。
(三)完善制度,保證成效。
1.建立定期調度制度。各責任單位要對照本方案,制定年度計劃,明確從前期準備到建成運行的各階段目標。市環灣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每季度調度重點工程、重點工作進展情況,聯合市政府督查室定期進行現場督查,及時向市環灣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季度調度、督查情況及年度計劃總體完成情況,并向全體成員單位通報。
2.建立水環境質量定期監測分析制度。市環灣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各級環境監測部門,定期對主要河流及近岸海域水質進行監督監測,實行水質自動監測和人工抽測,確保監測結果科學、準確。要認真分析監測結果,查清原因,并將情況通報給有關部門和區、市政府,督促其提高治理工作的針對性。
3.建立完善考核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重點流域綜合整治考核獎懲辦法,對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責任部門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按期完成跨境流域綜合治理任務,水質達到考評標準的區、市政府,給予適當的生態補償或環境質量改善獎勵。對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任務沒有按時保質完成或整治效果不明顯的責任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河道水質長期得不到改善或被上級通報督辦的區、市,實行區域(流域)限批、約談問責措施,并視情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青島市人民政府)
環膠州灣2013-2015年流域污染綜合整治方案
發布時間:2013-5-16 9:42:27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