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環境保護工作,確保圓滿完成2012年污染物減排目標,結合我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際以及2012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環境保護工作有關要求,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把污染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增長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進一步落實企業責任,強化對重點企業的環境監管,突出抓好電廠脫硫脫硝、水泥廠脫硝和污水處理廠建設管理工作,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污染治理工作,嚴格新建項目總量核定,把結構減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確保圓滿實現“十二五”污染減排的約束性指標,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總體目標
省政府初步下達我市的2012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是:到2012年底,在新增量自行消化的基礎上,全市工業和生活化學需氧量(COD)排放總量控制在39447.11噸以內,在2012年的基礎上削減600.72噸,削減率1.5%;工業和生活氨氮(NH3-N)排放總量控制在4753.18噸以內,在2001年的基礎上削減147噸,削減率30%。到2012年底,全市二氧化硫(SO2)排放總量控制在46382噸以內,在2011年的基礎上削減469噸,削減率1%;氮氧化物(N0x)排放總量控制在46786噸以內,削減率0%。
三、重點工作
(一)加強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實現江油、安縣污水處理廠達標穩定運行,完善污水收集管網,提升污水管網的運行管理水平,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進入污水管網,提高污水處理廠的進水濃度和水量;加快北川、三臺、平武、梓潼、鹽亭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進度;加快推進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建設。
(二)加快燃煤電廠脫硫脫硝、水泥廠脫硝設施建設,強化燃煤電廠脫硫設施監管,嚴格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抓好巴蜀江油發電廠脫硫設施增容改造,爭取今年宴現開工建設,明年形成減排能力;抓好巴蜀江油發電廠2臺30萬千瓦機組和北川中聯、安縣中聯、江油國大、江油紅獅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的脫硝工程建設,力爭年內完成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并開工建設,明年形成減排能力。
(三)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突出結構減排。嚴把項目準入關,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環境準入條件,將總量減排任務與建設項目審批掛鉤,從政策上、源頭上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低水平重復建設,對化工、鋼鐵、電力、造紙、紡織等行業項目,堅持規劃環評先行,優化項目布局,明確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要求,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對納入產業政策名錄淘汰類的項目和設備,要有計劃地實施關停和淘汰。
(四)加強現有污染物處理設施運行管理。一是抓好重點污染源企業和減排項目工程污染設施的運營監管,打擊不正常使用環保設施以及偷排、漏排和超標排放污染物行為,已淘汰關停項目不得恢復。二是抓好生活污水處理廠的監管,確保達標運行。三是對火電、水泥、鋼鐵、造紙、紡織印染行業實施全口徑核查,重點做好巴蜀江油發電廠、日產2000噸及以上熟料的新型干法水泥廠、江油西南鋼鐵有限公司、安縣紙業、三臺佳聯、三臺佳禧等單位的核查工作。四是抓好污染源在線監測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確保在線監測設施按要求建設、驗收和聯網,支撐減排核查核算。安裝在線監測設施的國控、省控和減排重點單位要完成比對監測和驗收,確保與省市監控平臺聯網運行,數據傳輸正常;今年新確定的國控、省控及重點減排企業單位要安裝自動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省市監控平臺聯網,年底前完成比對監測和驗收。五是規范減排項目臺帳資料,加強環境統計和減排核算基礎數據調度,確保數據及時、充分、準確。
(五)加大農業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農沼結合和糞便資源化有機肥利用工程;大力推行畜禽養殖干清糞,做到雨污分流,減少糞便水沖式直排;推進生態養殖示范區建設,實現干清糞、發酵沼氣、好氧生化處理和有機肥加工基地等一體化生態養殖工程。
(六)加大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管力度。開展機動車排氣環保定期檢驗,啟動黃、綠兩色環保標志核發工作,適時推出對黃標車實行市區主干道限行措施;確保新登記上牌車輛100%達到國IIl標準;加快推進老舊機動車報廢淘汰工作,有效擴大氮氧化物削減空間。
四、職責分工
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強化措施、密切配合、共同推進,確保全市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一)市發改委:負責將總量減排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將城市污水處理廠、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垃圾處理廠等重點減排項目納入年度計劃、爭取國家建設資金。
(二)市經信委:制訂全市2012年度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方案,加快淘汰電力、鋼鐵、建材、造紙、印染、焦化行業等落后產能確保按期關停,促進產業結構調整。
(三)市住建局:負責城市、鄉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協調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相關問題,督促工程的竣工和驗收。
(四)市財政局:負責市級財政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統籌平衡,配合相關部門爭取國家、省有關專項資金。
(五)市公安局: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提供在用機動車保有量、注冊量、注銷量等統計數據;加強機動車年檢工作。
(六)市農業局:組織開展農業污染源總量減排工作,確保完成畜禽養殖業化學需氧量和氯氮減排目標。
(七)市統計局:配合做好全市主要污染物減排的統計工作,加強對各地統計數據的審核;及時提供減排相關基礎數據以及總量減排核查核算、減排形勢季度分析所需要的相關數據。
(八)市環保局:編制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規劃及年度計劃,分解落實年度目標任務;加強總量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三大體系”能力建設;加強對工程減排項目和環保設施的日常監測和督察;負責向市政府定期報告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開展和落實情況。
(九)市監察局:負責全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行政監察,對各地和市級有關部門的總量減排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對組織領導不得力、指標分解不到位、落實措施不具體或者弄虛作假的實施行政問責。
(十)市目督辦:將總量減排目標納入各地和市級有關部門的目標考核,對全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進展情況加強跟蹤督辦,對減排重點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時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報告,并向有關部門通報,同時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十一)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對本轄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減排工作負總責;組織編制2012年轄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和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加大投入、細化管理;大力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推動鄉鎮污水治理工程建設和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加快落后產能淘汰,加強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三大體系”能力建設,全面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年度減排計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推動落實。各地要把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和年度計劃,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項目和資金,嚴格監督管理,確保目標完成;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協調推進總量減排工作;各重點減排企業按照環保目標責任書、減排實施方案的要求,明確專人負責,采取有力措施,確保項目整改按期完成。
(二)明確責任,強化考核。各地要把總量減排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體系,對沒有完成減排目標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實行問責,對連續兩年未完成減排任務的縣市區實施階段性區域限批;對不按要求治污減排和違法排污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罰,并在安排環保補助資金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
(三)加強執法,鞏固成果。各地要把污染減排作為優化產業結構的重要抓手,重點抓監管、防反彈、保運行、促減排。對各類違法排污企業,要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行環保政策、標準,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對工藝落后、超標排放的企業,堅決予以關閉或停產治理,并從嚴追究責任。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輿論監督作用,實行環境污染有獎舉報制度。
(四)落實資金,完善政策。各地要進一步加大總量減排資金支持力度,確保2012年減排重點項目等專項資金及時到位。認真做好總量減排資金申報工作,積極爭取國債資金、中央以獎代補專項補助資金和國家相關部門其它專項資金的支持。完善有利于污染減排的支持政策,包括污水處理收費、工業降氮脫硝、農村“以獎促治”項目安排等。
(五)充分發揮環評的產業調控作用。加強對“兩高一資”、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項目以及對環境影響較大的行業或項目的監管,嚴把環境準入關和環境政策關,嚴格化工、石化類項目的環評審批。在堅持環評門檻不降低的前提下,把加強“三同時”驗收、環境工程監理和嚴查越權審批等作為環評工作的重點,列入環保專項行動內容,加強重點行業、企業的監督檢查,防止已審批項目環保設施不開工、開工項目亂變更等問題發生,對未按規定落實“三同時”制度的企業要予以嚴肅處理。(綿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