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確保完成我市政府與湛江市人民政府簽訂的《吳川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量目標責任書》任務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2012年全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
一、計劃目標
按照市政府簽訂的減排責任書要求,我市今年減排目標:工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實現減排150.72噸;化學需氧量(COD)實現減排257.04噸。氮氧化物減排37.04噸,氨氮減排4.38噸。農業源化學需氧量(COD)實現減排82.63噸,氨氮減排27噸。
二、減排措施
(一)明確責任,落實污染減排措施
落實污染減排責任。市政府與各鎮政府和相關企業層層簽訂污染減排責任書,落實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各項措施。進一步加強對污染減排工作的領導,建立政府主導、部門監督、企業實施的污染減排工作機制。
(二)控制增量,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嚴格控制建設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加強項目源頭審批管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項目核準程序等管理制度,控制新增高耗能、高污染新建項目。落實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出口、企業環保核查等各項政策。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按照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全面落實水泥、造紙、電鍍、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業淘汰落后產能計劃。
積極推行清潔生產。依法對超標、超總量排污及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進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鼓勵企業創建環境友好型和環保信用型企業,增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感。
落實建設項目總量指標前置審批制度。建設項目不允許突破我市總量控制指標,對超過總量控制指標的鎮(街道辦)和企業,采取限批措施,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建設項目試生產、竣工必須經過環保部門審批、驗收,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三)減排工作重點
一是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及運營管理。繼續抓好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完善工作,擬投資3800萬元擴建市區生活污水管網3.5公里,把市區博茂居委會清源村和海港大道周邊的生活污水收集起來輸送到市區生活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目前這項工程已完成了立項審批、可研報告、環評、工程設計招標等手續,并爭取省政府撥下500萬元專項資金,今年再爭取向上級申請1400萬元支持資金,地方政府配套資金1900萬元。預計項目工程今年底前可建成投入使用,使我市城區生活污水處理率由現在65%增加到85%左右。
二是投資1000萬元鋪設吳川市第一城至梅菉江心島橋頭約1500米的污水輸送管網,把吳川市第一城商住區、振文鎮水口開發區一帶的污水收集輸送入城區已建好的污水管網,從而進一步提高我市城區的生活污水處理率。
三是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完善雨污分流,加大養殖廢棄物的肥料化和沼氣池處理,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有機肥生產利用工程和干清糞及墊草墊料工藝,減少污染物排放。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督查力度加大,開展畜禽養殖污染專項執法檢查。
(四)加強監管,加大檢查執法力度
一是建立并完善減排監控體系。進一步加強污染減排環境統計、監測和考核“三大體系”建設,提高污染減排監控水平。加強污水處理廠等重點污染減排企業、市控重點企業在線監測系統的監管,確保在線監測系統穩定運行。
二是加強監督性監測。有減排任務的企業,每月至少進行1次監督性監測,其中污水處理廠每季度至少監測1次。監測結果要與自動監測數據進行對比和分析,并匯總上報。
三是加大重點污染源監管力度。重點污染源監控企業,每月至少進行1次現場檢查。污水處理廠等重點污染減排企業實行駐廠式監督,并定期上報污染減排設施運行情況,確保污染減排設施正常運行。對擅自停運污染治理設施及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弄虛作假的,依法進行處罰。對超標排放及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依法停產治理。
四是加大污染減排的宣傳力度。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定期組織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通報全市。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表彰污染減排工作先進典型,曝光未完成污染減排任務及違法排污的企業。
三、組織領導
市政府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部署全市節能減排工作。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大力推進2012年全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
四、考核體系
強化減排目標責任制,建立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考評體系。將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作為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和政府、企業主要領導干部任期內實績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市政府每季度對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對未完成污染減排任務及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鎮(街道),實行問責制、“一票否決”制及“區域、行業限批”政策。(吳川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