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規劃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發揮著引領和導向作用,是政府履行宏觀調控、經濟調節、公共服務職責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指導環保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是加強環境管理的重要基礎,是環境保護參與宏觀調控的基本手段,是考核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依據,是建設社會主義小康社會“超前性思考、長遠性謀劃、全局性運籌”的核心內容。黑河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在國家和省環境保護規劃目標任務的基礎上,結合黑河市實際,以改善環境質量為中心任務,突出地方特色,創造性地設計和謀劃了“十二五”期間的環境保護藍圖。
“十一五”以來,黑河市經濟發展取得顯著成就,一些發展指標創歷史最好水平。經濟發展躍上新臺階,對外開放水平顯著提高,城市服務功能得到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環境保護工作在“十一五”期間也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市區和各縣(市)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建成了5座污水處理廠,1座醫療廢物處理廠,3座垃圾無害化填埋場,其余縣市的垃圾填埋場都在籌劃和建設之中,在完成污染物減排任務的同時,各類新建項目的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全部調劑成功,環境保護執法和監測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當然,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也帶來了巨大的資源和環境壓力,人與自然的關系有待進一步精細調整。
“十二五”時期是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承前啟后的重要階段,科學編制“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謀劃好這個階段環境保護發展戰略、發展思路、發展目標及發展重點,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對于全市探索環保新道路、推進建設生態文明城市,實現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十二五”時期,我市環境保護的主要任務是:到2015年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比2010年分別減少8%、10%、2%、3.5%。圍繞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創建工作,提升城市品位。深入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不斷改善農村環境質量。切實加強固體廢物與危險廢物處理處置,不斷強化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黑河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明確了“十二五”時期我市環境保護的目標和任務,規劃了建設項目,提出了保障措施,是指導我市開展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依據。
一、總 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滿足人民過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為根本出發點,以推進全市更好更快更大發展為主題,以爭創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為重點,實施總量減排,改善環境質量,防范環境風險,保障城鄉均衡發展,著重解決關系全市可持續發展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大環境問題。堅持環保為民的宗旨,圍繞中心、突出重點、科學規劃、求實創新,積極探索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環境保護新道路,促進“五個行動區”和“十項工程”建設,加快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發展,為建設小康社會提供環境安全保障。
(二)規劃原則
1、以人為本、改善民生
從公眾對環境的基本需求出發,逐步實現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均等化。重點解決與民生相關的突出環境問題,避免因環境污染帶來的食品安全、飲用水安全和公共安全問題。著力抓好改善和優化環境質量,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增進人民福祉。
2、優化發展、務求實效
規劃既要符合國家、省發展的總體方向和要求,又要服務于黑河市經濟建設,要把人口、產業、基礎設施、資源和環境五大要素有機結合,以環境容量和生態承載力確定社會經濟發展方式、發展規模和發展空間,著重解決因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帶來的環境問題。
3、保護優先、防治結合
加強源頭預防和全過程防控,在生產、流通、分配和消費的各個環節融入環境保護。提高治污設施建設和運行水平,消除環境安全重大隱患,減少環境事故風險,保障環境安全。加強生態保護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堅持保護優先和自然恢復為主,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
4、突出重點、全面推進
在搞好整體布局基礎上,以黑龍江流域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總量削減為重點,分區、分類加強工業污染治理和城鎮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努力實現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環境質量的改善。
5、政府主導、公眾參與
強化環境保護的國家意志和公眾義務,落實政府責任,加強部門協作,鼓勵全社會參與環境保護,監督企業履行環境責任,努力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公眾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動的環境保護新格局,推動全市環保事業發展。
二、現狀與形勢分析
(一)“十一五”取得的成效
1、松花江流域規劃項目全部建成投運
列入黑龍江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規劃的4個項目,提前1年全部建成投運,為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奠定了基礎。全市共建成5座污水處理廠,其中3座投入正常運行,污水處理規模達到8.22萬立方米/日,城鎮污水處理實現了從無到有,處理率達到60%。嫩江縣在全省第一個建成縣級城鎮污水處理廠,取得了我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上的歷史性突破。
2、污染物減排實現預期目標
主要污染物減排成績顯著,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別削減10.4%、3.14%,超額完成省下達任務。全市實施重點減排項目17項,其中新建脫硫項目4個、污水處理設施8個,建成污水處理廠5個,累計削減化學需氧量3365.06噸、二氧化硫9455.22噸。
3、環境質量穩中趨好
全市水環境質量顯著改善,各水期Ⅰ至Ⅲ類水質比例總體呈現上升趨勢,僅有個別斷面和時段出現劣Ⅴ類水質。全面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和監管,10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得到省政府的批復。開展無煙城創建工作,完成小區并網5.5萬平方米、拆除大煙囪46個,黑河市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大幅增加,達到98%以上,比“十五”期間增加13個百分點。
4、生態建設全面加強
我市被整體納入《大小興安嶺林區生態保護與經濟轉型規劃》,全市停止國有林木商業性采伐,全面啟動森林資源保護培育工程。全市累計植樹造林110.87萬畝,治理“三化”草原2.51萬畝,治理水土流失面積55.39千公頃。組織生態退耕3300.8公頃,土地復墾補充耕地354.5公頃,在全市實施了7個礦山生態環境治理與恢復項目,共414.87公頃。北安市創建為國家級生態示范區,嫩江縣、五大連池市和愛輝區創建為省級生態示范區。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水平明顯提高,2個保護區通過國家評審,新建6個省級自然保護區,截至2010年末,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區達到25個,其中國家級、省級、市縣級自然保護區分別為3個、8個、14個,總面積8650萬公頃,占全市國土面積的12.6%,自然保護區管護設施得到加強,管護能力大幅提高。
5、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穩步進行
積極探索農村環境保護新模式,落實“以獎促治”政策,7個項目獲得中央、省補助資金687萬元。開展生態鄉鎮、生態村創建工作,創建國家級生態鄉鎮1個、省級生態鄉鎮26個、省級生態村5個。實行農村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全面推行縣(市、區)級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并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6、環境保護服務經濟發展取得進步
增強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意識,加快工程項目審批進程,減化辦事程序,對納入“綠色通道”的國家和省審批項目,核定總量、確認標準、提出初審意見。由縣(市、區)長推進的重大產業項目,已啟動項目的環評審批全部完成,國家審批項目全部獲得通過。嚴格控制“兩高一資”項目,暫緩審批不符合要求的重大項目。實施環評分級審批,落實分級管理責任。
7、環境保護基礎能力建設不斷加強
“十一五”期間,全市獲得中央、省級環境保護能力建設資金投入總計4232.45萬元,配備監察和監測應急車輛25臺、儀器設備近424臺(套),初步建立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國控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設備安裝率達100%,環境保護裝備能力建設實現新突破。
8、環境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邁出新步伐
落實與俄羅斯地方政府間定期會晤機制,與俄羅斯阿穆爾州自然資源部簽署了友好部門協議,并按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共同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活動,籌劃建立聯合自然保護區,組織開展中俄聯合監測。
9、以“六進”活動為載體推進全民環境教育
積極推進全民環境教育,利用“六進”活動和環保紀念日,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市民的環境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十一五”期間,全市共創建省級綠色單位12家,市級綠色單位22家,全民環境教育普及率達90%以上。
(二)“十二五”面臨的挑戰
1、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環境問題日益突出
黑河市作為對俄沿邊開放的前沿,目前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大量農村人口和勞動力逐步向城鎮轉移,進入第二、三產業,工業和城市污染排放急劇增加,經濟快速增長所產生的巨大資源需求和對環境的破壞性影響,將對全市的可持續發展形成嚴重挑戰。
2、高耗低效的產業結構導致污染物排放強度大,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十分艱巨
黑河市經濟總量小,增長主要依靠投資拉動的格局在短期內難以改變,維持較高投資率是工業化、城鎮化的必需。薄弱的工業基礎和高緯度嚴寒的氣候,導致產業發育對資源開發和能源消耗的依賴度較高。“十二五”期間,這種高耗低效的產業結構,以資源能源消耗型為主的格局不會改變,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相對較大的局面不會改變,從而導致經濟社會發展對資源環境壓力依然較大,污染減排形勢不容樂觀。
3、松花江和黑龍江支流水質持續改善壓力較大,污染防治任務將更加艱巨
雖然松花江流域和黑龍江流域黑河區域內水環境質量和水生態環境逐步趨好,但水環境有機污染尚未根本解決。松花江流域和黑龍江流域地表植被覆蓋率高,土壤有機質含量較高,一些支流中高錳酸鹽指數偏高,面源污染造成個別支流污染嚴重。高錳酸鹽指數、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揮發酚、鐵、SS超標比例較高,一些斷面達不到水質功能區劃的要求。另外,由于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能力不足,原有污染物排放基數小,污染物總量持續削減空間較小,在資金、技術、政策和管理等方面依然存在欠缺等原因,也致使污染防治任務壓力持續增大。
4、農村環境問題日益凸顯,生態環境形勢仍然十分嚴峻
黑河市面積為68726平方公里,人口僅為175萬,鄉鎮和村屯分散,環保監管能力薄弱,加之農村環保工作起步晚,農民環保意識淡薄,環保基礎設施落后,農村環境污染形勢十分嚴峻。突出表現為:點源污染與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與工業污染疊加,工業及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速度有加快趨勢,農牧業生產的廢棄物污染日益加劇,淺層地表水污染趨勢加快。
5、資源開發強度加大,引發的環境、生態、資源問題會更加突出
黑河市自然資源豐富,“十二五”期間依托開發礦產資源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已成定局。黑河市已納入國家級“大小興安嶺生態功能區”,一定時期內的點狀礦產資源開發,勢必會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如果沒有相應的生態恢復措施,會導致生態失衡的現象發生。隨著全市工業化、城市化步伐加快,資源開發過程中環境問題對社會發展的影響將越來越大。
6、保護國際界河水環境質量的外部壓力不容忽視
黑河市與俄羅斯阿穆爾州一江之隔,黑河市的生態環境保護,尤其是黑龍江的水污染防治,既關系本地區可持續發展,也關系到中俄關系。近年來,俄羅斯經常通過高層交往提出改善水質的要求,給我們造成很大壓力,加強跨界水體的污染防治,已經成為一項不容忽視的工作。
7、基礎能力建設仍滯后于環境管理需要
近年來,雖然我市在加快推進環保隊伍和環保監測、監察能力建設上取得一些成績,但作為中俄邊境上相互對應的環保機構,與環境監測和監察機構達到標準化要求還有差距,地方政府環保機構間缺乏環境保護長效機制,環境保護法律和規章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基礎能力建設總體上仍滯后于環境管理需要。
8、防范環境風險的壓力加大
黑河市既是資源大市、又是口岸城市,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影響環境安全的因素增多,突發環境事件呈高發態勢,自然災害引發的次生環境問題也不容忽視。礦山企業尾礦庫的次生災害,核安全、輻射安全壓力不斷加大,保障環境安全的不確定因素增多。尤其在“十二五”期間,環保工作壓力和難度將不斷加大,稍有疏忽和紕漏將造成嚴重的環境災害,甚至會對中俄兩國關系產生影響。
三、目標與指標
(一)總體目標
到2013年底,力爭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各項指標全部達標,并通過國家驗收。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控制,實現總量削減任務目標。地表水水質保持逐漸趨好態勢,水環境質量和功能有所提高。生態環境總體惡化趨勢得到基本遏制,重要生態功能區和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重點地區和城鄉環境質量明顯改善,農業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防治,環境基礎能力建設得到全面加強,城市集中飲用水和農村飲用水安全得到保障。進一步提升環境應急和監管能力,確保輻射環境安全,為全面建設和諧社會奠定良好的環境基礎。
(二)具體指標
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和“十二五”環境保護具體指標分別見表3—1和表3—2。
表3—1 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
序號 |
指 標 |
指標類別 |
1 |
按期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任務 |
基本條件 |
2 |
近三年,城市市域內未發生重大、特大環境事件,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前一年未有重大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案件 |
基本條件 |
3 |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連續三年名列本省前列 |
基本條件 |
4 |
近三年,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0000元,西部城市8500元;每年環境保護投資指數≥1.7% |
經濟指標 |
5 |
規模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 |
經濟指標 |
6 |
單位GDP用水量逐年下降 |
經濟指標 |
7 |
萬元工業增加值主要工業污染物排放強度逐年下降 |
經濟指標 |
8 |
城區空氣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濃度值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濃度達到二級標準的天數占全年總天數的85%以上 |
環境質量指標 |
9 |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 |
環境質量指標 |
10 |
市轄區內水質達到相應水體環境功能要求,全市域跨界斷面出境水質達到要求 |
環境質量指標 |
11 |
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0dB(A) |
環境質量指標 |
12 |
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70dB(A) |
環境質量指標 |
13 |
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5% |
環境建設指標 |
14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80%,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 |
環境建設指標 |
15 |
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 |
環境建設指標 |
16 |
城市清潔能源使用率≥50% |
環境建設指標 |
17 |
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率≥80% |
環境建設指標 |
18 |
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85% |
環境建設指標 |
19 |
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90% |
環境建設指標 |
20 |
危險廢物依法安全處置 |
環境建設指標 |
21 |
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落實到位,環境指標已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制定創模規劃并分解實施,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 |
環境管理指標 |
22 |
建設項目依法執行環評、“三同時”,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
環境管理指標 |
23 |
環境保護機構獨立建制,環境保護能力建設達到國家標準化建設要求 |
環境管理指標 |
24 |
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的滿意率≥80% |
環境管理指標 |
25 |
中小學環境教育普及率≥85% |
環境管理指標 |
26 |
城市環境衛生工作落實到位,城鄉結合部及周邊地區環境管理符合要求 |
環境管理指標 |
表3—2 “十二五”環境保護具體指標
序號 |
指 標 |
指標類別 |
1 |
按期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任務 |
基本條件 |
2 |
近三年,城市市域內未發生重大、特大環境事件,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前一年未有重大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案件 |
基本條件 |
3 |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連續三年名列本省前列 |
基本條件 |
4 |
近三年,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0000元,西部城市8500元;每年環境保護投資指數≥1.7% |
經濟指標 |
5 |
規模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 |
經濟指標 |
6 |
單位GDP用水量逐年下降 |
經濟指標 |
7 |
萬元工業增加值主要工業污染物排放強度逐年下降 |
經濟指標 |
8 |
城區空氣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濃度值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濃度達到二級標準的天數占全年總天數的85%以上 |
環境質量指標 |
9 |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 |
環境質量指標 |
10 |
市轄區內水質達到相應水體環境功能要求,全市域跨界斷面出境水質達到要求 |
環境質量指標 |
11 |
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0dB(A) |
環境質量指標 |
12 |
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70dB(A) |
環境質量指標 |
13 |
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5% |
環境建設指標 |
14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80%,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 |
環境建設指標 |
15 |
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 |
環境建設指標 |
16 |
城市清潔能源使用率≥50% |
環境建設指標 |
17 |
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率≥80% |
環境建設指標 |
18 |
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85% |
環境建設指標 |
19 |
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90% |
環境建設指標 |
20 |
危險廢物依法安全處置 |
環境建設指標 |
21 |
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落實到位,環境指標已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制定創模規劃并分解實施,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 |
環境管理指標 |
22 |
建設項目依法執行環評、“三同時”,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
環境管理指標 |
23 |
環境保護機構獨立建制,環境保護能力建設達到國家標準化建設要求 |
環境管理指標 |
24 |
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的滿意率≥80% |
環境管理指標 |
25 |
中小學環境教育普及率≥85% |
環境管理指標 |
26 |
城市環境衛生工作落實到位,城鄉結合部及周邊地區環境管理符合要求 |
環境管理指標 |
(三)規劃時限
規劃時段:2011—2015年
規劃基準年:2010年
中期評估年:2013年
規劃目標年:2015年
四、主要任務
(一)流域污染防治
1、嚴格保護飲用水源地,保證飲用水安全
組織實施《全國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科學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已批復的城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要進行規范化配套設施建設,制定并實施超標和環境風險大的飲用水水源地綜合整治方案,依法取締水源地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和排污口。開展湖庫型飲用水水源地生態修復,加強水源地保護區外匯水區有毒有害物質的管控,嚴格管理與控制一類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確保飲用水水源地自來水達標。
開展水源地環境評估,黑河市本級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每年必須開展一次水質全指標監測分析,進行全面達標狀況評估。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預警,到2015年,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的城鎮比例達到90%以上。
2、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保護地下水水質
開展基礎調查和典型示范,禁止滲井、滲坑、固廢堆放等污染地下水的工業企業行為,著力解決城鎮生活垃圾對地下水的影響,逐步控制農業源對地下水的污染。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推進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協同控制和系統管理,建立健全地下水環境監管體系。
(二)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與大氣污染控制
1、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繼續削減污染物排放量
全面落實總量控制要求,實施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科學制定總量分配方案和全市及各縣(市、區)年度減排計劃。實施減排完成情況年度考核制度,堅持源頭預防,綜合推進,強化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實化監管減排,推行清潔生產,降低產污強度,堅持環境優化經濟發展,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到2015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比2010年分別減少8%、10%、2%、3.5%。
2、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現結構減排
建立新建項目與污染減排、淘汰落后產能相銜接的審批機制,落實等量淘汰(置換)或減量淘汰(置換)制度。建立重污染行業退出機制,提高污染行業準入條件,依法關閉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污染嚴重、浪費資源能源的企業,不斷優化產業結構。對電力、鋼鐵、造紙、紡織印染等重點行業實行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強制淘汰化工、印染、造紙等行業落后產能和工藝設備,鼓勵發展產污強度低、能耗低、清潔生產水平先進的工藝,引導產業結構“綠色”轉型。
3、加大源頭預防,減少污染物排放新增量
提高環境準入門檻,嚴格落實限制“兩高一資”各項政策,強化項目“區域限批”和“行業限批”。逐步推行和實施主要行業單位產品或工業增加值的污染物產生量評價制度,降低單位產品污染物產生強度。
4、推行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
嚴格執行造紙、制糖、淀粉、糠醛、紡織印染、食品加工、化工和農藥、電力、鋼鐵、有色、焦化、石化等重點行業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清潔生產標準,強化對重點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及評估驗收,把清潔生產審核作為環保審批、環保驗收、環保專項資金申請、核算污染物減排量的重要因素。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動工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升級改造。到2015年,全市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達到85%。
5、加強工業污染全防全控,實化監管減排
加強已形成減排能力燃煤電廠脫硫設施、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國控重點污染企業的監督檢查,完善污染減排統計、監測、考核“三大體系”建設運行監督制度,完善中控系統和在線監測系統管理,實時監控主要生產設備、治污設施運行狀況,推進減排監測體系建設,實施年度考核。抓好減排核查核算,確保實現年度減排目標。
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實現排污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建立排污許可證動態管理平臺,實現網上申報排污許可證業務服務。
6、落實激勵約束機制,創新政策減排
落實脫硫電價政策,對脫硫效率低、脫硫設施停運或運行不穩定的企業,堅決扣減脫硫電價,并視情節給予處罰。爭取排污權交易工作納入國家或省級試點,積極探索排污權交易工作,建立起相對完善的主要污染物有償取得和排污權交易制度,大型建設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通過交易有償取得。
7、以水污染深度治理為重點,推進工業行業水污染物減排
加大工業點源污水治理力度,強化工業企業污水治理和中水回用,鼓勵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以造紙、印染、化工、農副產品加工、食品加工和飲料制造等行業為重點,繼續加大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藝技術改造力度,提高行業污染治理技術水平。
8、全面完成縣級污水處理廠建設,提高污水處理率
優先開展已建污水處理廠的升級改造和管網完善,推進雨污分流,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監管,新建配套管網,提高城鎮污水集中收集率,使污水處理設施平均負荷率提高到80%。全面完成遜克縣、孫吳縣和3萬人口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全市新增污水處理能力9萬噸/日,使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5%。
9、加快推進污泥處置項目建設力度,防止污泥二次污染
推動污泥資源化利用,堅持集中處理與分散處理相結合,重點抓好黑河、北安、嫩江污泥處理設施建設,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50%。
10、以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為重點,推動畜禽養殖污染減排
推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鼓勵養殖小區、養殖專業戶和散養戶污染物統一收集和治理,完善雨污分離污水收集系統,推廣干清糞,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有機肥、沼氣生產利用。按照綜合利用優先,資源化、無害化和減量化的原則,改進養殖方式,大力推行清潔養殖。加快建設養殖場沼氣工程和畜禽養殖糞便資源化利用工程,使60%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完善固體廢物和污水貯存處理設施。
11、繼續實施電力行業污染減排,從重點行業總量削減向全面減排轉變
新建燃煤機組全部配套建設脫硫脫硝設施,脫硫效率達到95%,脫硝效率達到80%以上。未脫硫的現役燃煤機組應加快淘汰或安裝脫硫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已投運脫硫設施應進行更新改造,綜合脫硫效率提高到90%以上。
加快非電重點行業脫硫進程。新建燒結機應配套安裝脫硫脫硝設施,建設脫硫脫硝一體化示范工程。現有有色冶煉設備、建材窯爐等安裝煙氣脫硫設施。大力開展水泥行業新型干法窯降氮脫硝示范,規模在1000噸/日熟料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窯全部進行脫硝。新建大中型燃煤鍋爐應安裝脫硫脫銷設施,35蒸噸以上的現有燃煤鍋爐實施脫硫。
12、加強機動車管理,控制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
有效管理和監控營運車輛,制定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在全市實施統一的機動車環境保護定期檢驗和標志分類管理。科學合理布設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定期檢測線,檢驗機構全部通過省環保廳的委托審核。嚴格執行“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強制淘汰制度,提高機動車環境準入門檻,在全市范圍內嚴格實施國家第Ⅳ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鼓勵使用新型清潔燃料,供應符合國Ⅳ標準的車用燃油。
13、深化顆粒物污染控制,改善重點區域和城市空氣質量
全面加強工業煙塵、粉塵和城市揚塵污染控制。煙塵排放濃度不能穩定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火電廠,必須進行除塵器改造;20蒸噸以上的燃煤鍋爐應安裝符合國家要求的高效除塵器;20蒸噸以下中小型燃煤工業鍋爐鼓勵使用低灰優質煤或清潔能源。
繼續推進市區餐飲服務業禁止原煤散燒。積極推進油煙、惡臭、異味的管理與控制。擴大熱電聯產、集中供熱規模,減少燃煤污染。力爭全市包括各縣(市、區)、五大連池管委會,城鎮空氣質量(年均濃度值)達到二級標準以上的城鎮比例大于80%,各個市區和縣城空氣質量好于二級標準的天數超過300天。
14、強化環境噪聲監管,促進城市聲環境質量改善
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聲環境功能區劃,并在城市規劃和建設中嚴格落實聲環境功能區要求。在黑河市市區建設環境噪聲監測體系,繪制城市重點區域的噪聲地圖,建立環境噪聲源數據庫。強化社會生活、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噪聲的監管,避免噪聲擾民問題。推廣先進的噪聲治理技術,提高城市重點區域聲環境質量。
(三)生態保護與建設
1、以實施“生態屏障建設工程”為重點,穩步推進黑河生態市建設
以實施市政府確定的“十項工程”中的“生態屏障建設工程”為重點,繼續加強生態保護、建設和恢復,重點實施“天保”工程、“水保”工程和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工程,黑土地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綜合治理工程,濕地和生物多樣性恢復工程,退耕還林、還草、還濕工程。全面啟動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建設,穩步推進黑河生態市建設。啟動“五年綠化行動”,開展造林綠化五年會戰,計劃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49%。努力推動生態工業區、生態農業區、生態旅游區建設,建立一批不同類型、不同特點的典型和模式。
2、全面開展各級各類生態建設示范區創建活動
“十二五”期間,在全市全面開展各級各類生態建設示范區創建工作。從2012年起,把生態建設示范區創建工作重點放在生態鄉鎮和生態村創建等基礎工程建設上,力爭創建一批國家級和省級生態鄉鎮、生態村,重點解決集鎮和村莊的環境與發展問題。爭取在“十二五”期間,將我市60%的鄉鎮和15%的村建設成為省級生態鄉鎮和生態村;建設5個國家級生態鄉鎮和10個國家級生態村。市級生態鄉鎮和生態村建設全面鋪開,形成自下而上、由點到面、梯次推進的創建格局。
3、加強自然保護區管護能力建設,積極推進保護區提檔升級
積極推進山口、北安、遜別拉河、刺爾濱河、門魯河5個省級自然保護區和通北原始森林自然保護區、庫爾濱自然保護區、女雅通島3個市級自然保護區完成提檔升級工作。科學編制并實施《地方級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標準》,到2015年,建立全市自然保護區地理信息系統和森林生態系統、內陸濕地和水域生態系統、草原與草甸生態系統、野生動物、野生植物5個不同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示范區,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比例達到85%。加強自然保護區開發建設項目申報和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自然保護區條例,嚴禁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開發建設活動。
4、積極推進中俄聯合自然保護區建設
遵照國家《中俄黑龍江流域跨界自然保護區建設戰略》,積極推進與俄阿穆爾州西蒙諾夫自然保護區相毗鄰的中方聯合自然保護區建設。探討自然保護區在科研、宣教和生態領域的合作,制定中俄聯合自然保護區的交流機制和合作計劃,探討聯合自然保護區的發展模式和管理經驗。
5、加強生物多樣性宣傳,維護生物多樣性
配合省環保廳開展生物多樣性評估,編制完成黑河市《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1~2030年)》,開展“森林生物多樣性日”宣傳活動。爭取建設野生及栽培植物野生親緣種自然保護區、珍稀瀕危野生動物親緣種保護區或保護點。參與對生物物種資源出入境的監管,防范物種資源喪失和流失,強化對轉基因生物體和環境保護用微生物利用的環境安全監管,開展外來有害物種防治。
6、強化對大小興安嶺生態功能區保護工作
按照《黑河市生態功能區規劃》要求,加快黑河生態功能區建設,建立、健全黑河生態功能區管理機制,優先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增強水源涵養、水土保持、防風固沙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功能。啟動黑河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和評估工作,構建生態監測網絡和平臺。
(四)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1、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證農民飲水安全
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和評估,完成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并制定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專項執法檢查,依法取締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口以及違法建設項目和污染水源活動,嚴格控制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上游或周邊地區建設化工、造紙、印染等企業。強化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建設一批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示范工程。
2、加強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改善農民居住環境
加快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模較大的行政村應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城市周邊村鎮的污水應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網統一處理,重點加強松花江流域、黑龍江流域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上游鄉鎮生活污水的收集與處理,開展并推廣農村分散式污水處理試點和示范。
加大農村生活垃圾綜合治理力度,把農村生活垃圾綜合治理納入各級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范圍,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和“以獎促治”政策實施力度。鄉鎮生活垃圾要實行定點存放、統一收集、定時清運,村屯生活垃圾要逐步推廣戶分類、村收集、鄉鎮中轉、市和縣處理的模式,縣城周邊的村莊統籌建設無害化處理設施和收運系統。
3、科學養殖和使用農藥、化肥,提高種植、養殖業污染防治水平
大力提倡生態飼養、清潔養殖,依法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放養區。到2013年,松花江流域范圍內的縣(市、區)完成禁養區劃定。加強對畜禽養殖集中區域的環境監管,定期開展畜禽養殖污染專項執法檢查。對于農村分散養殖戶,推廣畜禽糞便的農戶收集,專業處理,綜合利用模式,提高養殖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率。
大力倡導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鼓勵農民使用農家肥、新型有機肥料以及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加強對農藥、化肥廢棄包裝物的處置,不斷提高農業面源污染監管能力和治理水平。建立農藥、化肥環境污染監督管理體系和監測網絡,對糧食主產區進行定期監測。
4、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環境質量
結合《省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和技術規程》,編制黑河市土壤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污染土壤風險評估、環境現場評估和土壤污染修復制度,以及土地使用土壤環境質量評估與樣品備案制度,初步構建土壤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度體系。在土壤污染調查的基礎上,對重要敏感區和濃度高值區進行加密監測、跟蹤監測。對土壤污染進行環境風險評價,建立農村地區污染場地清單,嚴格控制污染場地再開發利用的環境風險。加強黑土地保護,開展黑土地修復試點,初步形成黑土地修復機制。
5、推廣使用清潔能源,保護農村環境空氣質量
根據北方寒冷地區的特點,因地制宜推廣不同類型農村清潔能源工程,大力提高農村清潔能源普及率。推廣應用太陽能、小型風能、秸稈氣化、秸稈壓塊成型制炭等新能源技術,在開發新型清潔能源時,要充分利用農業廢棄物資源,逐步改變農村能源結構,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6、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長效機制,改善農村環境
建立健全包括組織推進機制、整體聯動機制、難點攻堅機制、多元化投入機制、考核獎懲機制在內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長效機制。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將全市行政區范圍內的縣(包括縣城)以下鄉鎮、村屯納入綜合整治定量考核范圍,建立并完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大力推進連片整治,改善農村環境質量,優化農村地區工業發展布局,嚴格工業項目環境準入。
7、加強鄉鎮環保機構建設,強化對農村和農業環境監管工作
縣級環保部門的工作重心要逐步實現由城區向農村轉移,建立農村環境監測網絡和環境預警監控體系,對農村重點區域的環境污染和環境質量加強管理。加強農村環保基層隊伍建設,鄉鎮要配備環保助理員,行政村要設置環保協管員,實施縣、鄉鎮、村三級環境保護聯動機制。
(五)核與輻射安全保障
1、加強核與輻射及放射性污染防治
建立管理機構,充實監管隊伍,完善監管體制機制,提高監管水平,提高人員業務素質,嚴格監督執法。開展本區域內輻射環境質量監測、核與輻射事故監測和應急處置等工作,保障輻射環境安全。
2、加大放射源管理力度
繼續加強對放射源的管理,組織全市“涉源”單位按照法律法規和放射源管理制度規定,如實填寫申報登記。積極配合省輻射站收貯閑置廢棄放射源工作,做到收貯各環節有依據、有標準、有記錄和有監督,推進廢舊放射源數據庫建設。
(六)固體廢物與危險廢物處理處置
1、推進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
按照《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要求,推進黑河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理中心建設,力爭2012年6月底前通過竣工環保驗收。同時,關停主要城鎮內的醫院醫療廢物焚燒設施,推進鄉村醫療廢物環境無害化管理。
2、提高固體廢物無害化水平和綜合利用率
鼓勵和扶持通過科技進步和科技創新改造落后生產工藝,采用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生產設備,開發無廢或少廢的綠色產品,從源頭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
提高對煤矸石、粉煤灰、尾礦廢渣和爐渣等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水平,推進電石渣、脫硫石膏、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置。力爭到2015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2%。
3、加強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染綜合治理
健全垃圾收運體系,合理選擇處理方式,大力提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全市每個縣(市、區)均要建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使全市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推進垃圾滲濾液處置工程建設,強化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整治簡易垃圾處理或堆放設施、場所,對已封場的垃圾填埋場和舊垃圾場進行生態修復。加強餐廚垃圾的產生、收集、運輸、處置及其相關工作的監督管理,建設餐廚垃圾集中處理設施。
4、加強危險廢物安全監管
加強全市危險廢物監督管理,加大危險廢物監督執法力度,嚴格防范貯存、運輸過程中的污染。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經營行業準入辦法,將產生或處置危險廢物量在10噸/年以上的企業列入重點監管名錄。進一步規范對實驗室危險廢物等非工業源危險廢物的管理,對企業自行建設和管理的處置設施進行風險評估,對鉛酸蓄電池、鉛化學品制造以及其他重金屬產品生產等重點企業的環境安全隱患進行經常性排查,確保全市危險廢物得到安全處置。
5、支持鼓勵企業開展固體廢物與危險廢物綜合利用
協助將綜合利用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作為資源的單位做好收貯管理,并向國家和省爭取補助和扶持資金,同時在政策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在技術方面給予積極的指導。
(七)環境風險防范
1、加強對重大環境風險源的動態監控與風險控制
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統計工作,統計過去10年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種類及數量,總結不同種類突發環境事件的引發原因。全面調查全市重點環境風險源和環境敏感點,確定環境風險重點防范區域和環境風險重點防范行業,加強對重大環境風險源的動態監控與風險控制,建立環境風險源分類檔案和信息數據庫,實行動態更新與分類管理。建立完善的環境風險源申報管理體系和風險源防范管理技術體系,構建重點環境風險源動態監控技術平臺。
2、強化對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和風險管理
從源頭把好新建項目審批關,向松花江和黑龍江流域水體排放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物的項目堅決不予審批。加強有毒、有害、危險廢物的運輸管理,防范流動性環境突發事件。加強對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和風險管理,制定風險控制方案、風險管理計劃,建立環境風險源數據庫。
3、加強重金屬污染源綜合防治
組織實施列入黑龍江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項目建設,制定項目推進方案。重點監管涉及重金屬企業安裝在線監測裝置,提高對重金屬污染企業的監管水平。依法關停一批缺少治污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重污染企業,支持企業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進行深度處理,提標升級,對所有涉及重金屬排放的企業都要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4、提高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加強環境突發事件監測與應急隊伍建設,配齊應急設備和物資。建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機構,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健全“一案三制”制度,落實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環境應急演練。
(八)環境保護基礎能力建設
1、加強環境監測能力建設
繼續推進市、縣兩級監測站標準化建設,加強對水質、大氣、噪聲和土壤等監測。大力推進市、縣(市、區)級監測站業務用房建設,加強流動監測能力建設,建立環境監測設備動態更新機制。推進已獲得國家補助資金縣(市、區)級監測站、農村背景站業務用房建設,積極做好向上爭取工作,未獲得國家補助資金的縣(市、區)級監測站爭取列入國家計劃。到2013年,市、縣兩級環境監測站完成標準化建設,全部達標。拓寬環境監測范圍和領域,強化專項監測能力建設,提高PM2.5、POPs、VOC、臭氧、水生生物等環境監測能力。開展典型環境問題特征污染因子排放源的監測,將嫩江縣、遜克縣、愛輝區礦業地區特征污染物監測納入地方日常監測范圍,提升區域特征污染物監測能力。推行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提高環境監測質量和水平。加強環境監測應急能力建設,建成省內先進的環境監測及管理預警體系,提升預警監測水平,形成在線、遙感、自動、手動等相結合的環境監控體系及網絡平臺。
2、加快生態監測能力建設
在黑河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建立國家級邊境地區監測中心站,爭取在2015年前把黑河市監測站建成為國家級生態環境監測分站,其他縣(市、區)監測站要組建生態監測室,并在典型的森林生態系統、草原生態系統、濕地生態系統、農田生態系統區域內規劃建立生態系統定位觀測站,形成省、市、縣監測站及生態系統定位觀測站組成的生態監測網絡,并建設監測預報系列平臺和數據庫服務體系。
加快衛星利用平臺和地理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建立宏觀監測和微觀監測相結合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形成全市生態遙感監測網絡。
3、強化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
加強環境監察執法業務系統建設,爭取國家和省資金支持,配備移動執法終端裝備,整合完善環境監察執法管理系統、排污收費管理系統、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污染源信息系統等,使環境監察執法儀器設備得到及時更新。加強人員隊伍建設,組織參加各級各類培訓,不斷提升環境監察人員崗位技能和隊伍整體素質。到2013年,市本級和各縣(市、區)環境監察機構分別達到二級標準和三級標準。
4、增強環境信息化能力建設
設立環境信息化管理機構,力爭達到全國環保系統環境信息機構規范化建設的標準。建立網絡管理平臺,實現對電子政務內網、電子政務外網和因特網接入網的管理和監控。利用環境信息應用支撐平臺,建立電子政務信息交換目錄體系和文檔交換、傳輸系統,實現各類環境保護業務和政務信息的交換和傳輸。利用業務應用、污染物總量控制、環境統計數據、飲用水源地管理、流域水污染防治等信息應用系統,建立環境應急指揮調度系統、環境風險源動態管理與綜合信息查詢系統等綜合管理體系。
5、健全輻射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市本級和各縣(市、區)輻射機構獨立,人員編制滿足工作需要,達到國家標準化建設要求。提高日常監督管理能力、應急事故處置能力、進出口貨物放射性監測能力。配備必要的車輛、通訊設備、儀器設備和防護裝備,保障日常監管、應急事故處理和進出口貨物監測的工作需要。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工作制度,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6、提高固體廢物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利用省固體廢物、危險化學品信息平臺,及時更新當地固體廢物、危險化學品基礎數據庫。建立并適時補充更新當地危險化學品專家庫,為環境應急工作做好化工、安全、環境監測、環境評估、毒理學、生態毒理學、分析化學、廢物處置等專業的人員儲備。利用省POPs管理體系,提高我市POPs監測和污染防治能力,促進POPs減排的產業技術升級能力。
7、加大環境宣教能力建設
建立環境宣傳教育體系、組織機構和網絡系統。加強宣教能力建設,配備專職人員。爭取國家、省資金支持,配備宣傳教育專業設備,滿足工作需要。組織參加各級各類全民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力爭市本級完成宣傳教育規范化標準建設。
全面推進全民環境教育“六進”工作(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軍營),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的作用,有效動員社會力量監督環境違法企業,不斷提高人們保護生態環境和防范環境污染的意識,力爭全市環境宣傳教育普及率達到85%。
五、建設項目與資金
(一)重點項目
按照以環境容量和生態承載力確定發展方式和發展規模的新理念、新定位,從飲用水源地保護項目、流域水污染防治及減排項目、生態保護與恢復項目、大氣污染防治及減排項目、農村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環境保護基礎能力建設項目、重金屬污染防治項目、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處置項目、垃圾處理項目、科技示范項目10個方面組織、篩選和落實“十二五”環境保護工程建設項目,共安排192個項目,其中飲用水源地保護項目20項、流域水污染防治及減排項目37項(工業污染治理項目16項、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項目14項、污泥處置工程項目7項)、生態保護與恢復項目29項、大氣污染防治及減排項目15項、農村環境綜合治理項目28項、重金屬污染防治項目4項、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處置項目6項、生活垃圾處理項目17項、科技示范項目10項、環境保護基礎能力建設項目26項。
(二)投資估算
經估算,“十二五”期間黑河市要完成上述規劃任務需要投入資金66.379億元。按投資結構分,飲用水源地保護項目投資9.515億元,占總投資14.33%;流域水污染防治及減排項目投資13.041億元,占總投資19.65%;生態保護與恢復項目投資11.2億元,占總投資16.87%;大氣污染防治及減排項目投資4.913億元,占總投資7.4%;農村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投資10.94億元,占總投資16.48%;環境保護基礎能力建設項目投資3.49億元,占總投資5.26%;重金屬污染防治項目投資0.52億元,占總投資0.78%;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處置項目投資3.67億元,占總投資5.53%;垃圾處理項目投資4.2億元,占總投資6.33%;科技示范項目投資4.89億元,占總投資7.37%。(詳見表5—1環境保護項目投資構成)
表5—1 環境保護項目投資構成
項目類型 |
項目數(個) |
投資(億元) |
占總投資比例(%) |
飲用水源地保護項目 |
20 |
9.515 |
14.33% |
流域水污染防治及減排項目 |
37 |
13.041 |
19.65% |
生態保護與恢復項目 |
29 |
11.2 |
16.87% |
大氣污染防治及減排項目 |
15 |
4.913 |
7.4% |
農村環境綜合治理項目 |
28 |
10.94 |
16.48% |
環境保護基礎能力建設項目 |
26 |
3.49 |
5.26% |
重金屬污染防治項目 |
4 |
0.52 |
0.78% |
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處置項目 |
6 |
3.67 |
5.53% |
生活垃圾處理項目 |
17 |
4.2 |
6.33% |
科技示范項目 |
10 |
4.89 |
7.37% |
合 計 |
192 |
66.379 |
100% |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規劃實施
1、強化規劃實施的組織保障
全市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環境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政府環境目標責任制,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不斷提高環境規劃的權威性,確保規劃全面實施。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協調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堅持和完善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監督管理以及部門間信息共享、環境與發展協商制度,共同落實規劃任務,推進規劃實施。
2、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政績考核
建立與科學發展觀相適應的領導干部政績評價體系,把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環境質量改善情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情況等納入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考核指標體系。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環境保護規劃目標、任務、措施和重點工程項目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把規劃執行情況作為地方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評價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規劃實施的評估考核,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
3、嚴肅環境保護責任追究
各級環保部門工作人員要依法履行職責,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對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不認真完成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妨礙環境保護執法檢查,造成嚴重后果的;因違反國家產業政策或違背產業發展導向,違反區域或流域的環境保護規劃,在項目審批上決策失誤以及行政干預導致環境惡化或生態破壞的;放任、包庇、縱容環境違法行為,或對社會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長期不解決或處理不當的,要追究有關單位及其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二)落實國家環保法規,完善地方政策體系
1、落實環境保護管理政策
進一步貫徹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的管理制度。重點推動落實《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確保區域和流域開發利用、重要產業發展、自然資源開發和城市建設等相應的規劃都要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并且作為有關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重點區域首先要實施城市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制度。
2、強化環境保護經濟政策
全面落實污水、垃圾、醫療廢物處理收費和煙氣脫硫、脫硝電價政策,實施促進綠色和低碳發展的政策,深化綠色信貸政策,建立抑制重污染項目和鼓勵清潔項目的信貸機制。深化污染減排、流域治理和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各項政策,探索建立排污交易市場,力爭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依據國家和省出臺的相關政策,針對環境風險高的行業,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
(三)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全方位籌措資金
1、完善環境保護投入機制
全市各級政府要將環境保護投入列入本級財政支出科目,提高環境保護年度預算經費占財政預算支出比例,以新增財政收入為突破口逐步提高政府預算中環保投入比重,將環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作為投資和財政專項轉移支付的重點,加大環保專項資金規模,進一步拓寬資金使用范圍。財政部門要把環境保護行政管理、監察監測、信息、宣教、科研、國際合作以及危險廢物、輻射管理等行政和事業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證環境保護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使用,各級政府可視每年排污費征收情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環保部門能力建設。
2、多渠道增加環保投入
合理劃分環境保護事權、財權,明確各級政府在環保投入中的責任,強化政府環保投入的主體地位。建立多元環保投融資機制,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積極爭取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貸款,擴大環境保護利用外資規模,吸引國內外、社會、民間資本投入全市環境保護事業,形成多元化的環境保護投融資機制。建立政府財政資金與金融貸款、社會融資的組合使用制度,引導銀行、企業和社會投資。
(四)強化智力支持,推動科技進步和創新
1、實施環保科技創新
大力提高環保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在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提升生態環境監測、保護、修復能力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方面,努力構建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態環境保育發展體系。在大力發展能源資源開發利用科學技術方面,建立系統謀劃、節能優先、創新替代、循環利用、綠色低碳、安全持續的能源資源體系。在以市場為導向發展壯大環保產業和新興戰略性產業方面,建立以企業為中心的環保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完善環境調查評估、監測預警、風險防范等環境管理技術體系。
2、提高環境保護支撐能力
高度重視環境科技發展的支撐作用,組織人員開展調研和培訓,提出適合我市市情的低成本氮氧化物控制技術。大力開展技術示范和成果推廣,加快高新技術和實用技術在環保領域的應用,提高技術含量和服務水平。制定鼓勵發展環保產業的相關政策,加大發展環保產業的力度,引導環保產品生產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和環境服務機構快速發展,逐步擴大生產規模,使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3、加強環保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環保機構建設和環保人才隊伍建設,配備專業知識齊全的監測、科研、管理等環境保護人才,同時保證人員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建設適應環境形勢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創新型管理人才、環境監測和執法人才隊伍。
加強基層、農村的環保人才隊伍建設,有條件的縣(市、區)可在街道辦事處、鄉(鎮)和開發區、工業園區設立環境保護監督員。
(五)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
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方位、多層面宣傳環境保護知識、政策和法律法規,弘揚環境文化,倡導生態文明,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環境保護的文化氛圍。提高全民保護環境的自覺性,增強公民的環境意識和環境責任感,提倡綠色生產、生活與消費方式,推動建立以“善待自然、呵護環境,節約能源、珍惜資源,厚生愛物、促進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生態文明道德規范。完善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機制,發揮非政府組織的積極作用,走環境保護群眾路線,建立健全全民參與的社會行動體系。
(六)開展國際合作,擴大對外交流
重點圍繞黑龍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強與俄羅斯阿穆爾州自然資源部的交流與合作,促進雙方地方政府環保部門由友好合作向多層次、多領域的務實合作轉變,豐富交流合作內涵。繼續實施跨界水體水質聯合監測,組織實施聯合自然保護區建設,開展保護“母親河”行動,共同研討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技術,污染治理技術交流,進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環境標準的交流,組織開展兩岸中學生環保知識交流等活動。(黑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