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十二五”期間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確保完成“十二五”期間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項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任務,根據《洛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洛陽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實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12〕2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污染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作為持續改善環境質量、騰出環境容量、保障偃師經濟發展所需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主要途徑,強化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實化監管減排,持續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實現“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總體目標
到2015年,全市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分別控制在1.06萬噸、0.0697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1.21萬噸、0.0828萬噸分別減少11.8%(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14%)、15.9%(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16.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1.82萬噸、4.4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2.25萬噸、5.76萬噸分別減少19%、23.6%。
三、主要措施
(一)嚴格控制新增污染。嚴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項目,對此類項目,原則上發展改革部門、工信部門不予立項,環保部門不予通過環評審批,國土資源部門不予批準用地申請;對確需實施的項目,必須先落實環境總量指標,通過“上大壓小”實施。加強環保審批管理,火電、鋼鐵、化工、印染、造紙等行業新增主要污染物的建設項目,一律實行減量替代,不能提出總量有效替代途徑的一律不予審批;嚴格污染減排年度考核,對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的鄉(鎮、區),暫停審批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項目;采取有效措施,引導企業調整能源結構,合理控制能源消耗量,適時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機制,實行目標責任管理。
此項工作由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負責實施。
(二)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大力實施結構減排。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和《關于印發淘汰和禁止發展的落后生產能力目錄(2011年本)的通知》(國家發改委第9號令)要求,制定“十二五”落后產能分年度淘汰方案,加快淘汰鋼鐵、建材、造紙、有色金屬和電力等行業中的落后產能。
其中淘汰鋼鐵、建材、造紙、有色金屬等行業中的落后產能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實施,淘汰電力行業內的小火電機組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實施。
按照新的行業排放標準,加大限期治理力度,督促企業加快生產和治污改造,減少排污量,對不能按期達到新排放標準要求的,及時報請市政府予以關閉;同時,加強已關閉企業(生產線)的后督查工作,杜絕死灰復燃。
此項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實施。
(三)繼續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十二五”期間,重點推進市、重點鄉鎮及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善污水管網,增加污水日處理能力1萬噸以上,新建污水處理廠處理負荷率不低于70%,現有污水處理廠處理負荷率不低于80%;30%以上的鄉鎮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建成投運,配套完善污水管網,處理負荷率不低于75%;全市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實施升級改造,大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和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建設,到“十二五”末,中水回用率提高至20%以上,污泥全部做到無害化集中處置。
此項工作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公用事業局、各鄉(鎮、區)和產業集聚區管委會負責督促實施。其中,市區污水處理廠建設責任單位為市公用事業局,各鄉(鎮、區)污水處理廠建設責任單位為本鄉(鎮、區),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建設責任單位為產業集聚區管委會。
(四)進一步深化工業企業工程治理減排。推進造紙、化工等高耗水行業工藝技術改造、廢水深度治理及中水回用,實施偃師市博毅紙業有限公司、偃師市潔達紙業有限公司和偃師市首陽山第二衛生紙廠等3家造紙企業廢水深度治理工程和洛陽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二分公司中水回用工程。推進電力行業脫硝工程建設,對未采用低氮燃燒技術或低氮燃燒效率低下的現役燃煤機組進行更新改造,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現役燃煤機組全部加裝脫硝設施,綜合脫硝效率不低于70%;取消燃煤機組脫硫設施煙氣旁路,進一步提高綜合脫硫效率;新建燃煤機組必須配套建設高效脫硫脫硝設施,脫硫效率達到95%以上,脫硝效率達到80%以上。推進非電脫硫,所有鋼鐵企業及10t/h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實施脫硫深度治理。
此項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督促實施,各相關企業、各鄉(鎮、區)為責任單位。
(五)開展機動車污染減排。合理控制機動車增長速度,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逐步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的尾氣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運營汽油車和尾氣排放達不到國Ⅲ標準的運營柴油車(即黃標車);嚴格二手車轉入條件,控制機動車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此項工作由市公安局負責。
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度,開展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工作。
此項工作由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配合。
推廣使用高品質車用燃油,鼓勵使用新型清潔燃料,逐步推廣供應符合國Ⅳ標準的車用燃油;全面實施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
此項工作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展改革委、商務局負責。
(六)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的污染治理工作。適度控制畜禽養殖規模,加快畜牧業生產方式轉變,推進畜牧業經濟增長方式由數量增長向質量、環保效益同步增長轉變,同時做好規;笄蒺B殖場和養殖小區的污染治理工作,全面開展農業源污染減排工作。以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為重點,加快實施養殖場沼氣工程和畜禽養殖糞便資源化利用工程。各鄉(鎮、區)要大力發展規;B殖和生態養殖,制定“十二五”規模化畜禽養殖分年度整治計劃,到2015年所有經過規模場備案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的固體廢物和污水儲存處理設施均配套完善,并正常運行。
此項工作由市畜牧局牽頭,環保局配合,各鄉(鎮、區)負責實施。
四、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減排責任。市政府成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協調。各鄉(鎮、區)、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減排工作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負總責,積極建立和完善減排工作組織領導體系,落實各項措施,明確責任,分解落實減排任務;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確保企業嚴格遵守減排政策和環保法律法規及標準,自覺履行減排義務,形成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全社會共同推進的減排工作格局。
(二)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嚴肅責任追究。將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碧水藍天工程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并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行政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對超額完成污染減排目標任務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未完成減排任務的,一律予以一票否決;減排工作推進不力、影響全市減排任務完成的,要承擔行政責任。
(三)制定完善減排政策,建立長效機制。建立污染減排長效機制,綜合采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手段,持續推進污染減排工作!笆濉逼陂g,要制定完善有利于節能減排的價格、金融和投資政策,依法足額征繳排污費,嚴格執行高耗能企業差別電價政策,完善落實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脫硝電價、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政策;推行綠色信貸制度,根據企業環境守法情況劃分信用等級,實行差別化的信貸政策,促進企業遵守環保法律、法規;推行綠色證券制度,嚴格上市企業環保核查;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化解環境污染事故風險,維護受害者合法權益。深入開展排污權交易工作,建立市級排污權交易平臺,實現排污權交易市場化,推動企業減排由強制行為向自覺行為轉變,以經濟手段削減污染物排放量。
(四)加大財政投入,拓展融資渠道。各鄉(鎮、區)要將環保投入列為財政支出的重點,在積極爭取國家補助資金和獎勵資金的同時,進一步加大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投入。市財政每年從市級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采取補助和獎勵等方式,支持重點污染減排工程建設。鼓勵、引導企業和社會資金投入環保基礎設施、污染治理設施建設等減排領域,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和社會參與的污染減排投入機制。
(五)嚴格環境管理,加強能力建設。進一步嚴格環境準入,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建立排污總量指標預算管理體系,將新建項目排放總量指標與污染減排工作情況掛鉤,在新建項目總量指標核定時堅持多減多核、少減少核、不減不核的原則;推進環境監管機構標準化,提高污染源監測、機動車污染監控、農業源污染檢測和減排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減排監控體系,加強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
(六)明確責任分工,實施部門聯動。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制定相關配套的政策措施和具體實施方案,督促、指導各鄉(鎮、區)開展減排工作。市環保局負責污染減排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計劃制定以及核查核算工作;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將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區域、產業發展規劃,積極爭取上級污染減排專項資金支持,將污染減排重點工程優先列入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制定產業結構調整、清潔能源替代、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等有關污染減排的產業政策和規劃;市監察局負責對負有污染減排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實施效能監察,并對其未按要求履行監管職責、未完成污染減排工作任務的行為進行問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淘汰落后產能相關的政策措施制定及督促落實;市公用事業局負責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及污泥處置設施的建設運營,污水配套管網建設按照屬地劃分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和各鄉(鎮、區)負責,確!笆濉背鞘形鬯幚砺蔬_到80%以上,中水回用率達到20%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的治理工作;市財政局負責污染減排的財政資金保障和專項資金落實;市統計局負責及時統計、匯總污染減排核算所需的有關統計數據,包括GDP、工業增加值、城鎮常住人口、煤炭消耗量、主要耗能產品數據等;市公安局牽頭,交通運輸局、環保局配合,負責落實機動車報廢制度、簡易工況法尾氣檢測和發放機動車環保標志,制定黃標車限行制度,確保全市機動車減排任務完成,并建立機動車減排統計體系,統計匯總保有量、轉入、轉出、注銷車輛等相關信息;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展改革委、商務局負責制定提升車用燃油品質等有關制度和管理辦法;市農業局、畜牧局負責農業源包括畜禽養殖業的污染防治工作,確保全市農業源減排任務的完成;市科技局負責加強科技攻關、推進先進污染減排技術的研發與應用。其他各部門要按照污染減排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共同推進減排工作。
(七)深入開展減排宣傳教育,引導全民參與。加強面向不同社會群體的污染減排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企事業單位、機關、學校、社區等廣泛開展減排科普宣傳活動,營造全社會監督污染減排的氛圍。通過主要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污染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階段性成效,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減排宣傳,增強全社會的環保意識。表彰獎勵一批減排先進單位和個人,組織媒體宣傳減排工作先進典型,揭露和曝光反面典型。完善和落實環境質量公報、污染物減排結果發布和企業環境行為通告等制度,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鼓勵社會各界依法有序地監督污染減排工作。(偃師市環保局)
偃師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12-7-31 10:11:22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