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各企業:
根據市政府對“十二五”污染減排的總體要求以及《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意見》(南政辦〔2014〕81號),現提出我區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意見,請認真執行。
一、目標任務
2014年全區化學需氧量(COD)比上年減排1.5%(其中工業加生活COD減少0.7%,農業減少3.6%);氨氮(NH3-N)比上年減排1.5%(其中工業加生活減少1%,農業減少3.6%);二氧化硫(SO2)比上年減排3.43%;氮氧化合物(NOX)比上年減排2.86%,今年要提前一年完成我區“十二五”減排目標。
二、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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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推進生活污水處理和污泥規范處置。一是嚴格落實《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1號),科學規劃城鎮環;A設施建設;二是全面啟動閩江流域沿岸1公里范圍內的鄉鎮污水處理工作;三是切實抓好管網配套和雨污分流工作,全面排查維護已建管網;四是加快污泥規范處置,積極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泥。
2.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推進重點行業集聚發展和污染集中治理,引導綠色轉型提升。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1號)要求,全面完成年度和“十二五”落后產能淘汰任務。
3.深入推進重點排污企業整治。一是南平和順碳素有限公司煅燒爐雙堿法脫硫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建設完成并投入運行,并配套規范、完善的脫硫在線監控設備和中控系統;二是福建三山(集團)南平市鋼鐵有限公司要完成煤氣發生爐及其他冶煉爐窯的改造項目。
4.強化畜禽養殖業污染全過程綜合治理。依據環境承載能力控制我區養殖總量,推進集約化、規;、生態化養殖,立即關閉、拆除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年底前100%的規;B殖場完成全過程綜合治理。
(1)嚴格控制畜禽養殖總量。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必須立即關閉、拆除到位。未經環保、國土、工商、質量監督等部門審批的養殖場,一律依法關閉、拆除。各鄉(鎮)、街道要嚴格控制區域內畜禽養殖總量。
。2)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全過程綜合治理。所有不屬于拆遷關閉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必須實施全過程綜合治理方式(包括:建設雨污分離污水收集系統、采用干清糞的方法收集糞便、尿液進入沼氣池發酵處理、沼液經生化處理或多級氧化塘處理后達標排放或灌溉還田、糞渣和沼渣通過堆肥發酵制取顆粒有機肥或有機無機復混肥)或者采取改進養殖方式(生物發酵床、墊草墊料養殖,且墊料還田利用或生產有機肥),實行生態種養(污染物處理后全部回用農田)等。規;i、肉牛、奶牛養殖場要全面完成全過程綜合治理工程。列入今年我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項目必須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3)大力推進專業養殖戶整合和治理。各鄉(鎮)、街道要加快畜禽養殖規;⒓s化進度,推進專業養殖戶整合,實行規;、小區化養殖并實施污染全過程綜合治理。要針對本地區生豬養殖場多、小、散的問題,加快整合、治理,減少污染物排放量。
5.加強機動車排放治理。一是全面供應國四汽油,2015年全面供應國四柴油;二是加快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鼓勵其他類型老舊機動車輛提前報廢;三是嚴格限制排放不符合要求的機動車轉入;四是全面完成機動車環保標志發放管理,進一步擴大“黃標車”限行區域;五是加強在用車環保檢測和聯合執法,嚴禁排放不達標的機動車上路行駛。
(二)嚴格責任分工落實
1.政府屬地責任。各鄉(鎮)、街道要對轄區減排工作負總責,要根據省、市、區對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意見要求,認真落實各項工作,確保按期完成本年度減排任務。
2.企業主體責任。所有排污單位、治污企業要履行社會責任,確保按期完成減排項目。
3.部門監管責任。落實“一崗雙責”,區直有關部門要強化重點減排領域分工職責,指導督促各鄉(鎮)、街道落實減排任務。
區環保局負責組織加強日常環保執法監督檢查,并指導督促工業企業實施污染深度治理。
區經貿局負責監督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措施,并指導督促企業落實環保相關制度。
區畜牧獸醫水產局負責監督落實畜牧產業結構調整,并指導督促畜牧企業落實環保相關制度。
區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鄉(鎮)、街道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
區統計局負責提供相關經濟社會統計數據。
區環保局、區經貿局、區交通運輸局、公安交巡警大隊等部門根據職責,聯合推動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工作。
(三)完善政策約束考核
1.健全重點領域約束政策。區環保局配合省、市建立重點行業減排績效評估通報制度,加快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試點;區住建局牽頭完善城鎮污水處理運營費同處理效果掛鉤政策;電力公司進一步強化節能減排發電調度,確保燃煤機組脫硝所需發電負荷;金融機構落實“綠色信貸”政策,對不落實環保要求的企業嚴格授信管理。
2.嚴格減排考核處罰措施。一是加大對減排項目監督檢查力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通報預警,對進展嚴重滯后、問題突出的鄉(鎮)、街道和企業實行掛牌督辦、效能告誡等約束措施;二是嚴格落實國家和省“十二五”總量減排考核辦法有關規定,對未完成任務的鄉(鎮)、街道和企業實行“一票否決”,并提請有關部門依照減排績效管理規定,實行效能扣分、通報批評、約談、誡勉談話等約束措施。
三、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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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大減排項目推進力度,區里重點做好對減排有根本性作用的大項目以及區域性治理項目,中、小項目由鄉(鎮)、街道負責,形成上下聯動、良性互動的減排項目推進格局。
(二)項目調度
重點減排工程企業每月要向所在地環保部門報告減排項目進展情況及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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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環保部門和排污單位要按檔案臺帳統一模式要求,規范建立并完善減排工作檔案臺帳,進一步加強減排業務技能培訓,提高減排工作監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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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繼續組織新聞媒體加強減排宣傳報道,加大輿論監督力度,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減排重要性的認識,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監督減排工作,形成強大的社會壓力,促進排污企業增強減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
南平市延平區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
發布時間:2014-9-15 14:53:27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