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污染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著力點,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以總量預算管理為突破口,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強化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實化監管減排,明確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健全機制、完善政策,落實責任、加大投入,確保實現污染減排目標。
二、編制依據
(一)《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的通知》(環發〔2011〕148號)。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意見》(豫政〔2011〕74號)。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預算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豫政辦〔2011〕144號)。
(四)《南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陽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宛政〔2012〕56號)。
(五)《南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2012〕77號)。(六)《南陽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七)《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陽市長江中下游唐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宛政辦〔2012〕7號)。
(八)《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唐白河流域水污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宛政辦〔2012〕116號)。
三、口徑和范圍
基準年和目標年:基準年為2013年,目標年為2014年。
控制因子:根據國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將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作為主要污染物控制因子。
四、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
2014年,我市確定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為: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86580噸以內,相對2013年削減2.6%,其中工業源加生活源排放量控制在42660噸以內,相對2013年削減2.2%;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10700噸以內,相對2013年削減3.2%,其中工業源加生活源排放量控制在5910噸以內,相對于2013年削減2.4%;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88100噸以內,相對2013年削減7.8%;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91600噸以內,相對2013年削減6.9%。
全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減排任務量為:化學需氧量6330噸,其中工業和生活減排任務量為4934噸;氨氮886噸,其中工業和生活減排任務量為674噸;二氧化硫12000噸;氮氧化物12000噸。
五、主要減排措施
通過采取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等措施,形成2014年主要污染物實際減排量。
(一)化學需氧量、氨氮減排
1.工程減排
城鎮集中污水處理工程:南陽市白河南污水處理廠、內鄉縣湍東污水處理廠、官莊工區污水處理廠、淅川縣荊紫關鎮污水處理廠等24座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新增污水處理能力33.5萬噸/日,預計可形成化學需氧量減排量4200噸、氨氮減排量470噸。
工業企業污水深度治理工程:對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廠、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南陽石蠟精細化工廠等11家企業廢水實施深度治理,預計可形成化學需氧量減排量590噸、氨氮減排量69噸。
垃圾處理場滲濾液工程:對南陽市垃圾處理場、西峽縣生活垃圾處理場、淅川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等3家垃圾處理場滲濾液進行工程治理,預計可形成化學需氧量減排量190噸、氨氮減排量33噸。
農業源污染治理工程:對內鄉縣牧原養殖有限公司薛河十九場等79家養殖場糞污水進行治理,預計可形成化學需氧量減排量2250噸、氨氮減排量248噸。
2.結構減排
通過關閉唐河縣豫南明膠有限公司、社旗鑫海油脂化學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預計可形成化學需氧量減排量1500噸、氨氮減排量270噸。
(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總量減排
電力行業工程治理:對中源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桐柏海晶堿業有限公司、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自備電廠實施工程治理,新安裝脫硫、脫硝設施,預計可實現二氧化硫減排量6900噸;對南陽鴨河口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南陽天益發電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8臺燃煤發電機組實施脫硝工程治理,預計可實現氮氧化物減排量13900噸。
鋼鐵行業燒結機脫硫工程:對南陽漢冶特鋼有限公司燒結機實施脫硫工程,預計可形成二氧化硫減排量5900噸。
水泥行業脫硝工程:對中國聯合水泥有限公司南陽分公司等9家水泥企業實施脫硝工程,預計可形成氮氧化物減排量720噸。
非電企業工程治理:對河南省淅川鋁業(集團)有限公司、河南賒店老酒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脫硫工程,預計可形成二氧化硫減排量500噸。
結構調整減排:通過關閉南陽德潤化工有限公司、新野新大地化工有限公司、鎮平縣中德木業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預計可形成二氧化硫減排量2400噸,氮氧化物減排量900噸。
機動車污染減排:加速淘汰老舊汽車和2005年以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全面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度,制定機動車準入規定和“黃標車”限行制度,逐步推進車用燃油品質配套升級,減少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力爭2014年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與2013年持平或略有下降。
六、減排目標可達性分析
(一)化學需氧量:2014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減排量預計為8730噸,排放量預計比2013年削減5.3%,其中工業源加生活源化學需氧量減排量預計為6480噸,排放量預計比2013年削減5.7%,總體上可以完成年度減排任務。
(二)氨氮:2014年,全市氨氮減排量預計為1090噸,排放量預計比2013年削減5.1%,其中工業源加生活源氨氮減排量預計為842噸,排放量預計比2013年削減5.1%,總體上可以完成年度減排任務。
(三)二氧化硫:2014年,全市二氧化硫新增量預計為4520噸,減排量預計為15700噸,比2013年削減11.7%,總體上可以完成年度減排任務。
(四)氮氧化物:2014年,全市氮氧化物新增量預計為5200噸,減排量預計為15520噸,比2013年削減10.5%,總體上可以完成年度減排任務。
七、保障措施
(一)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預算管理。根據《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預算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預算管理工作。將各縣(區)年度預支增量、總削減量和控制排放量指標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目標考核,引導其加大減排力度,有效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高效利用環境資源,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和升級。
(二)嚴格污染減排責任目標。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實行節能減排目標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宛發〔2008〕3號)的規定,對沒有完成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的縣(區)政府(管委會)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三)抓好重點工程減排。重點抓好污水處理廠和電廠脫硫、脫硝工程、鋼鐵行業燒結機脫硫工程、水泥行業脫硝工程及規模化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設和運營,充分發揮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電廠脫硫、脫硝設施、鋼鐵燒結機脫硫設施、水泥廠脫硝設施及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的減排能力。
(四)實施“藍天、碧水、鄉村清潔”三大工程,著力改善環境質量。以實施“三大工程”為重點,強力推進大氣、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強化農村環境保護,全力推進污染減排,著力改善重點流域和區域環境質量。
(五)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為切實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嚴格新建項目環境準入。將總量減排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沒有環境容量的區域或沒有經過總量排放指標合理置換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對未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的區域,一律實行區域限批。
(六)強化環境監管。實行污染減排月報季報半年公示制度,加強對重點減排工程的督導。通過強化現場執法、完善重點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比對和在線監控系統、加大資金投入等措施,加強對重點排污單位及減排項目的監管,保證治污設施正常運行。
(七)強化污染減排責任。總量減排工作涉及環保、發改、住建、財政、統計等部門。各有關單位要統籌安排,明確責任,認真落實各項減排任務。環保部門負責污染減排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計劃制定以及核查核算工作;發改部門負責將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區域、產業發展規劃,將污染減排重點工程優先列入重點建設項目計劃,負責制定產業結構調整、清潔能源替代、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等有關污染減排的產業政策和規劃;監察部門負責行政效能監察和對污染減排工作完成情況的監督,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能完成污染減排任務的單位及個人進行行政問責;工信部門負責淘汰落后產能相關政策措施的制定及督促落實;工商部門負責對關閉企業依法責令其限期變更、注銷和吊銷工商營業執照;電力部門負責對依法關閉(或拆除)企業(生產線)和停產治理企業,停止供應生產用電;住建部門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配套管網、中水回用及污泥處置設施的建設運營工作;城管部門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的日常維護及垃圾處理場滲濾液治理工作;財政部門負責污染減排的財政資金保障和專項資金落實;統計部門負責提供污染減排核算所需的有關統計數據;農業部門負責有關畜禽養殖沼氣工程項目的指導和推進工作;畜牧部門負責加強對畜禽養殖業治污技術指導,引導和推進畜禽養殖治污工程建設,利用各類扶持資金重點向糞污處理利用設施建設傾斜;環保、公安、質檢部門負責研究制定二手車轉入標準和機動車環保標志、提升車用燃油品質等有關制度和管理辦法;公安部門牽頭,商務、交通運輸、環保等部門配合,負責落實機動車報廢制度,確保全市機動車減排任務完成;科技部門負責加強科技攻關,推進先進污染減排技術的研發與應用;其他相關部門按照污染減排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共同推進減排工作。 (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