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進一步改善我市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目標
根據溫州市政府與樂清市政府簽訂的《溫州市“十二五”及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和省減排工作指導意見,結合我市2013年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確定2014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為: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量比2013年分別下降2.5%、2.8%、2.0%和5.0%。為完成上述目標任務,2014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需分別新增削減量565.27噸、72.07噸、23.33噸、97.53噸以上。
二、重點工作任務
2014年,全市計劃重點減排項目17個,預計新增化學需氧量削減量1061.39噸、氨氮削減量73.74噸、二氧化硫削減量274.04噸、氮氧化物削減量55.64噸(不包括機動車),其中城鎮污水處理工程項目2個,結構減排項目14個,農業源減排項目1個。
(一)大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工程減排
加快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設,充分挖掘減排潛力,提高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水平,確保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并達到規定處理量。樂清市紫光環保水處理有限公司污水處理量要達到1.45萬噸/日以上;樂清市水環境處理有限責任公司污水處理量要達到4.5萬噸/日以上,其中一期二階段的提標改造工程要確保在7月底前投入運行;確保污水處理廠化學需氧量進水濃度達到180mg/L以上;完善中控系統、在線監測設施和生產運行檔案臺賬。列入今年計劃的2個城鎮污水處理工程,預計新增化學需氧量削減量369噸、氨氮削減量54噸(見附件1)。
(二)強化工業企業管理減排
全面推行集中供熱、清潔能源利用,加快拆除已實施集中供熱區的分散燃煤小鍋爐。不斷加大非電行業整治力度,鼓勵節約用煤和使用優質煤,提高清潔能源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加強環保執法檢查,進一步強化日常監管、突擊檢查、專項行動等監管手段,確保減排設施長期穩定正常運行。
(三)深入推進結構減排
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全面加大磚瓦窯、造紙、化工等重點行業整治力度,按期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設備,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對列入本計劃的14個項目,確保關停企業的生產線主體設備拆除到位、減排支撐材料齊全。預計新增化學需氧量削減量689.39噸、氨氮削減量19.04噸、二氧化硫削減量274.04噸、氮氧化物削減量55.64噸(見附件2)。
(四)加強農業源污染減排
合理控制區域內五種畜禽(豬、奶牛、肉牛、肉雞、蛋雞)養殖數量,加快畜禽養殖規模化、集約化進度,推進專業養殖戶整合,實行規模化、小區化養殖,或采取改進養殖方式,實行生態種養。完善污染治理設施,配套相關消納土地,促進畜禽排泄物資源化利用,減少污染物排放。列入本計劃的農業源減排工程1個,預計新增化學需氧量削減量3噸、氨氮削減量0.7噸(見附件3)。
(五)推進機動車減排
加強車輛尾氣檢測,提高機動車環保年檢率和環保標志發放率,強化機動車標志管理。制定“黃標車”淘汰政策,加大黃標車淘汰力度,全年計劃淘汰1700輛。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
進一步加強減排考核體系建設,把強化政府責任作為實現污染減排目標的關鍵環節,將污染減排工作納入鎮街和功能區績效考核內容,加大減排績效考核比重,對污染減排工作突出的單位和企業予以表彰獎勵。
(二)強化監管
加強減排監測體系建設,做好減排統計、季報、形勢分析等基礎性工作,進一步提高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加強監察、監測、總量控制人員培訓,提升環境管理水平。狠抓污水處理廠和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督查,加大現場督查力度,定期通報項目進展情況,對重點減排項目實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分析”,對減排工程進展不力的鎮街和企業實施預警,對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設施、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企業要公開曝光,依法查處。
(三)強化宣傳
廣泛深入開展污染減排宣傳,通過深層次、多角度的宣傳,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環保意識和自覺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為深化污染減排工作提供強大的輿論支持和社會基礎。(樂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