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國家對四項主要污染物實行總量控制和減排,向我省下達了必須完成的約束性指標要求:到2015年末,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的排放量分別比2010年末減少7.2%、9.9%、6.1%、9.8%。省政府據此將削減任務指標,分解下達至各地,并進行考核。
為做好我縣“十二五”期間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切實保護和改善環境質量,促進環境和經濟協調發展,根據國家的要求和省政府的部署,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深化對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是必須完成的約束性指標。為深入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國家把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科學發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將“十二五”實行總量控制和減排的主要污染物由“十一五”的2項增加到4項,下更大決心,用更大氣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進總量減排,進一步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總量減排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要求,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是保護我縣水環境的需要。我縣既屬于國家重點開發區域江淮地區、長江中游地區,又屬于限制開發區域(農產品主產區)長江流域主產區、限制開發區域(重點生態功能區)大別山水土保持生態功能區;地跨我省江淮丘陵崗地生態區、皖西山地生態區、沿江平原生態區等三個生態功能區。宜漁淡水面積達到800平方公里,占我縣國土面積的三分之一,是全省第一水面大縣。近年來,地表水水質已開始呈現富營養化趨勢,總氮、總磷超標,必須采取進一步措施保護水環境。
(三)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是加快工業化城鎮化的保障。國家對4項主要污染物實行總量控制和減排,削減包括對存量和增量的削減,新增排放量必須通過對存量的削減實現消化。我縣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期,總量減排的主要壓力在于對增量的消化。特別是實行省直管后,我縣減排的空間相對較小,必須進一步加大減排工作力度,確保新開工重點項目獲得必需的環境容量指標。
二、明確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責任任務
(四)加強對總量減排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是我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責任主體,將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任務分解到各有關部門、鄉鎮和重點項目。成立以縣長為組長的“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設立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辦公室。建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機制,定期調度相關工作,落實重點任務。
(五)明確各部門總量減排的工作職責。縣發改委負責節能減排工作綜合協調,縣環保局負責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協調,縣統計局負責與總量減排有關的統計工作,省級開發區、工業園管理機構負責本區域的總量減排工作,縣經信委負責淘汰落后產能,縣農業委負責農業減排工作,縣水產局負責水產養殖減排工作,縣環保局、公安局等負責機動車減排工作,縣住建局負責生活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縣市容局負責縣城生活垃圾填埋場及滲濾液處理減排工程,縣供電局負責落實依法關停企業斷電措施,縣工商局負責落實吊銷依法關閉企業營業執照,縣財政局負責總量減排工作的經費保障。以上各單位為縣“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及其他有關部門總量減排重點工作責任分工見附表。
(六)加大鄉鎮政府總量減排的工作任務。鄉鎮政府對本區域環境質量負責,鄉鎮長為本區域總量減排工作第一責任人,完成縣政府下達的減排任務。將總量減排作為對鄉鎮環保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禁止建設國家明令淘汰的生產項目(包括工藝設備和產品),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監督落實依法關停項目的設備拆除,加快集鎮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積極籌建生活污水處理工程,切實解決生活垃圾污染問題。
三、抓好減排重點項目落實,確保完成任務
(七)落實減排重點項目組織安排。縣環保局負責全縣“十二五”及各年度減排重點項目的總體安排和工業、生活減排項目的組織實施,縣農業委負責規模畜禽養殖減排項目的組織實施,縣水產局負責水產養殖業減排項目的組織實施,縣環保局、縣公安局等負責機動車減排項目的組織實施。項目組織安排要做到落實五年目標與完成年度目標相結合,確保每年都有減排項目得到環保部的核查通過。部門之間要建立減排工作協調機制,明確分管和專人。
(八)落實減排重點項目建設任務。對重大減排項目實行“兩定兩保”,即定責任單位、定目標任務,保按時開工建設、保驗收達標運行,對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縣“十二五”總量減排重點項目建設任務分解見附表。
四、采取切實措施,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九)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我縣存在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剛性需求,但必須通過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來實現總量控制。布局不合理、項目不優,得不到上級部門的總量指標支持,想快也快不起來。必須繼續堅持工業項目向省級開發區、工業園集中的戰略,促進產業集聚發展和工業合理布局。依據“布局集中、用地集約、產業集聚”的原則,在省級開發區、工業園形成主導產業明確、關聯產業集聚、資源設施共享、污染治理集中、廢物循環利用的格局。立足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通過實行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改造提升工藝,實現總量控制。堅決杜絕資源消耗高、環境污染重、廢物處理難、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落后生產技術、工藝、裝備和產品進入。
(十)從嚴控制新增排放量。新開工建設的工業項目,按照要求一律實行環評審批與總量核定掛鉤,總量指標從嚴控制。項目建設單位必須遵照環評文件的要求,將污染治理措施落實到位并保持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行,確保達標排放。
五、建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長效機制
(十一)落實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部門聯動機制。縣發改、住建、國土、工商、供電、金融等部門,認真執行新開工建設項目的“必要條件”,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對節能減排進行前置把關,凡未履行環評審批的建設項目,不審核、不出規劃文件、不批建設用地、不注冊登記、不供電、不貸款支持。
(十二)加強總量減排能力建設。省直管后,我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監測、考核”三大體系建設的任務重、壓力大,必須進一步提高總量減排能力建設。縣環保、財政、編制、人社等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的要求,借鑒其他地區的成功做法,提出加強總量減排能力建設的具體方案,報縣政府研究制定。縣財政將預算安排的減排監測經費,由“十一五”期間每年5萬元增加至20萬元。
(十三)理順總量減排工作機制。提高認識,齊抓共管,進一步形成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環保部門統一監督管理,各有關部門分工明確的工作格局。以總量減排為抓手,層層明確責任、分解任務,真抓實干。深化對鄉鎮環保工作的年度考核,下大氣力解決生活污水、垃圾污染等環境問題。落實重大工業項目環保決策機制,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加強環境執法工作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排污、超標排污行為。廣泛進行宣傳教育,開展全民減排活動。(宿松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