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政府、寧德市政府對“十二五”污染減排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提出2013年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目標任務
2013年全市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總量分別比2012年減少0.5%(其中工業和生活COD減少0.5%,農業減少10%以上)、1.5%(其中工業和生活NH3N減少1%,農業減少5%以上)、1%、33%。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進減排工程
1、生活污水處理
全面推進減排工程項目,突出抓好列入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項目責任書的重點減排項目。市環保局要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地落實年度重點減排項目的指導和督促。太姥山鎮污水處理廠要確保在2013年8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試運行,年底前負荷率要達到60%以上。貫嶺鎮要加快鎮區污水集中處理工程建設進度,2013年12月底前要投入運行。市住建局要嚴格按照省環保廳《關于加強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的通知》(閩環控函[2008]105號)和“十二五”減排要求,督促三聯污水處理廠規范建設中控系統在線監控設施,確保中控系統規范正常運行,并出具有效的運行曲線圖。要進一步加強三聯污水處理廠管網配套和雨污分流工作,挖掘潛力,加強截污,提高進水濃度,提高負荷率,確保全年基本滿負荷及穩定運行。市三聯污水處理廠要增加出水氨氮、總磷在線監控項目,并與省監控平臺聯網。文渡污水廠、三聯污水處理廠要采用以生物制肥,鍋爐窯摻燒,深渡脫水干化衛生填埋等處理方式妥善處置污泥,嚴格實施污泥轉移聯單制度管理,切實防止二次污染。
2、工業廢水深度治理
一是要全面實施工業園區,項目集中區工業廢水集中治理。已實現污水集中處理的龍安、文渡項目區要深入實施排污管網“暗管改明管”工程,進一步加強管網配套建設,完善園區雨污分流系統,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龍安污水廠“提標擴容”工程已完成,要加強管理,規范中控系統在線監控設施,確保污水處理穩定運行。二是要提高工業企業水回用率。文渡、龍安、貫嶺、岙里項目區必須實現污水全收集和集中處理,大力實施工業廢水回用設施建設,綜合廢水要采取膜處理方式再生工業用水。福建安諾紙業有限公司、福鼎市南陽紙業有限公司要不斷鞏固深度治理效率,深挖潛力,進一步提高廢水回用率,2013年底前實現噸產品廢水排放量低于10噸的目標。福建歐榮布業有限公司要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加大廢水回用力度,2013年底前單位產量廢水排放量力爭下降50%左右,水回用率達50%左右,進一步節水減污。三是要加大金屬表面處理行業整治。市金屬表面處理中心日處理1500噸污水處理站必須在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建設并投入運行。同時,各相關鄉鎮要加強對金屬表面處理違法排污企業的打擊力度,進一步規范金屬表面處理行業環境保護行為。
3、非電鍋爐(爐窯)脫硫脫硝
鋼鐵燒結機、球團豎爐、礦熱爐脫硫設施要全面建成投運和改造完善,綜合脫硫效率達到80%以上。未列入集中供熱(氣)計劃的燃煤鍋爐,規模20蒸噸/小時及以上的,要全部建成投運脫硫設施,綜合脫硫率達80%以上;規模小于20蒸噸/小時的,脫硫完成期限不遲于2014年。已建成脫硫設施的,要完善中控系統,加強運行管理,綜合脫硫率達80%以上。無法脫硫或脫硫不經濟的,應改用天然氣等清潔燃料。規模65蒸噸/小時及上的燃煤鍋爐要完成低氮燃燒改造或采取其他有效減少氮氧化物排放的措施。
4、畜禽養殖業污染全過程綜合治理
嚴格控制畜禽和江河湖庫水產養殖總量。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必須立即關閉、拆除到位。未經農業、環保、國土、工商等部門審批的養殖場,一律依法關閉、拆除。限養區要嚴格控制養殖規模。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以及養殖專業戶應在充分考慮生物安全與環境風險的基礎上,采取生態種養、生物發酵床、墊草墊料等養殖方式減排,所產生的廢物、廢水經處理后進入農田利用。對于不能改進養殖方式的,限期完成全過程綜合治理,包括建設雨污分離污水收集系統、采用干清糞方法收集糞便、尿液進入沼氣池發酵處理、沼液經生化處理或多級氧化塘處理后達標排放或灌溉還田,糞渣和沼渣通過堆肥發酵制取顆粒有機肥或復含肥。2013年9月底前,福鼎市興發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福鼎市綠園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大洋山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吳洋綜合農場和福鼎青嶼頭生態養殖場等4家養殖企業(場)要完成干清糞+糞便生產沼氣或有機肥+污水處理+廢棄物農業利用的生態農業發展模式技術驗收。要加快畜禽養殖規模化、集約化進度,推進專業養殖戶整合,堅決整治生豬養殖場多、小、散的問題,實行規模化、小區化養殖并實施污染物全過程綜合治理。
5、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
對達到國家規定強制報廢年限的機動車,一律強制報廢,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加快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鼓勵其他類型老舊機動車輛提前報廢。達不到國Ⅳ排放標準或者在用車尾氣檢測不合格的輕型車、重型柴油車,不得轉入我市;機動車使用年限距強制報廢年限不足一年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加強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停放地抽檢、道路抽檢工作,環檢率必須達到80%以上,機動車環保標志發放率必須達到90%以上,對排氣不合格的車輛,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二)結構減排
1、淘汰重點行業落后產能
嚴格淘汰關閉單條年生產能力3.4萬噸以下非木漿、年產5.1萬噸以下化學木漿、單條年生產能力1萬噸及以下以廢紙為原料的制漿生產線,幅寬在 1.76 米及以下并且車速為120米/分以下的文化紙、幅寬在 2 米及以下并且車速為 80 米/分以下的白板紙和箱板紙及瓦楞紙生產線,以廢紙為原料的抄寬1092mm及以下造紙機組成生產紙和紙板的生產線,抄寬 1575mm及以下生產生活用原紙和迷信紙等造紙機(白紙邊除外)、年產 1 萬噸及以下造紙生產線,以及石灰法制漿工藝。建材磚瓦要淘汰24門以下輪窯以及立窯、無頂輪窯、馬蹄窯等土窯;有色金屬行業要淘汰鼓風爐、電爐、反射爐煉銅工藝及設備,煙氣制酸干法凈化和熱濃酸洗滌技術,采用燒結鍋、燒結盤、簡易高爐等落后方式煉鉛工藝及設備,1萬噸/年以下的再生鋁、再生鉛項目,再生有色金屬生產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爐項目,未配套制酸及尾氣吸收系統的燒結機煉鉛工藝等落后生產工藝設備。
2、推進合成革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替代工作
要加快推進龍安、文渡項目區燃煤鍋爐煤改氣試點工作。 2013年底開始,要在試點企業的基礎上,啟動轄區合成革企業燃煤鍋爐統一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工作,進一步支持工業企業推廣使用LNG,改善區域大氣質量,騰出排放指標支持重大項目。
3、推進重點排污行業企業整合提升
(1)嚴格新上項目總量指標調劑。對造紙、化工、合成革等重點排污行業,實行全行業排污總量控制,新上項目所需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必須在企業內、行業內通過淘汰落后產能或者實施深度治理騰出指標,確保企業內、行業內增產減污,促進傳統重點排污行業升級優化。
(2)鼓勵傳統重點排污行業企業“上大壓小”。對實行行業內排污總量控制的重點排污行業,鼓勵企業通過行業內兼并重組整合提升,淘汰落后產能,積極引進規模大、工藝技術和設備先進、消耗低、排放小的企業,實現“增產減污”,騰出的排污總量指標可直接調劑給新上項目使用。
(3)大力推廣清潔能源和清潔生產。對無法進行集中供熱或熱電聯產覆蓋范圍外的小型燃煤鍋爐,要實行煤改天然氣(LNG)或改電。實施合成革、造紙、制藥、紡織印染、化工、電鍍等重點污染行業全行業強制清潔生產。
(三)監管減排
落實監測體系建設計劃和經費保障,健全覆蓋全市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的自動監控網絡并逐步拓展。完善自動監控系統管理機制,規范運營維護,認真抓好自動監控設備的安裝、驗收、聯網工作,重點突出數據有效性審核及使用。充分發揮在線監測監控作用,提升對重點污染源的監管質量和效率,提高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率和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非電行業企業脫硫、脫硝工程必須規范建設和完善脫硫、脫硝中控系統、在線監測系統。所有污水處理廠,以及廢水排放量在1萬噸/日以上的化工、造紙、紡織染整、食品、制革、制藥、電鍍行業工業企業,都要規范建設污水處理(或預處理)設施中控系統、在線監測系統。
加強環保監察監測信息隊伍建設,配備先進完備的監測、執法裝備,提高業務素質,推進環境監察監測標準化建設。加強污染防治和減排設施檢查、監管,對違法排污行為堅決依法查處。全面清理、重新核發排污許可證,嚴格規定排污單位允許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排放濃度、排放總量及排放方式、時限、去向、排污口數量與位置等。對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四)責任減排
1、政府屬地管理責任
各鄉鎮和工業項目集中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減排工作負總責。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加大減排資金投入,落實減排項目,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按期實現減排目標。
2、企業減排主體責任
所有排污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落實目標責任,確保按規定時限完成減排項目。要定期向環保部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報告減排項目進展情況,自覺接受監督。對未按期完成減排任務的排污企業,要予以公開通報、限期整改、項目限批強制實行清潔生產審核,并向金融機構通報相關情況,列入企業征信系統。
3、部門“一崗雙責”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履行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一崗雙責”規定和寧德市“十二五”減排工作部門分工職責,齊抓共管,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減排工作聯席會議作用,扎實推進污染減排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牽頭統籌推進全市減排工作,加強調度、通報、預警等工作,指導督促工業企業實施廢水深度治理及脫硫脫硝工程,完善在線監控和中控系統管理,加強執法監管,指導協調督促各地落實減排任務,確保實現全市減排目標。
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制定重點區域發展規劃,推動重大產業合理布局,引導社會投資方向,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行業發展。協同有關部門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污水處理產業化政策。積極爭取國家、省對我市重點減排項目的資金支持。
市經貿局牽頭負責指導督促淘汰落后產能、企業技術改造和節能減排,加強清潔發電調度,組織制定淘汰老舊機動車政策、推廣使用國四油品。
市建設局負責城鄉生活污染減排工作,負責制定并監督落實市、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推進管網配套和雨污分流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處理率。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鎮污水處理相關的減排政策并監督實施。配合做好生活減排項目核查核算工作。
市農業局負責指導督促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工作,制定并監督落實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措施,實施畜禽養殖污染整治;科學合理控制畜禽養殖業發展規模,促進畜禽養殖業整合、提升、優化。配合做好畜禽養殖減排項目核查核算。
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機動車強制報廢、淘汰的監督管理工作,向環保部門提供機動車相關數據,配合做好機動車減排項目核查核算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指導推進公共交通發展,嚴禁污染物排放不合格車輛進入運輸市場。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減排資金,加大減排監督管理體系和重點減排項目的資金投入。
市統計局負責提供經濟社會發展、行業發展、能源消耗、人口增長等情況,協助環保部門開展污染減排核算和統計。
市質監局負責排污單位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的檢定工作,定期向有關部門通報受檢情況;配合環保部門監督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備的安裝和聯網。
福鼎工業園區管委會、龍安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入園企業減排工作,落實污染集中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及運行管理工作。
市監察局根據減排工作要求,對各鄉鎮和市直各職能部門的減排工作情況實施監督,對執行不到位、不得力、不落實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工作機制
(一)項目調度制。污水處理廠及其他減排工程、企業每月3日前要向環保局報告減排項目進展情況和上月生產運行及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市環保局每季度召集相關工程、企業召開一次重點減排項目進展分析會,并向市政府報告重點減排項目進展。市環保部門和排污單位要按省環保廳有關檔案臺帳統一模式要求,規范建立并完善減排工作檔案臺帳。加強減排業務技能培訓,提高減排工作監督管理水平。
(二)預警通報。市環保局要及時跟蹤、檢查重點減排項目進展,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對工作滯后、問題突出、形勢嚴峻或者影響全市減排大局的地方和項目,要及時予以預警。建設、經貿、農業、公安交警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也要建立預警、通報制度。
(三)減排考核和責任追究。健全減排推進機制,嚴格落實減排考核制度,對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落實、減排監測體系建設運行情況未達到要求的地方、企業,落實必要的環保階段性限批,并按有關規定,實行通報批評、約談、誡勉談話,落實責任追究制。(福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