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 言
桐鄉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腹地,屬于嘉興五縣市之一。東距上海131公里,北離蘇州74公里,西鄰杭州65公里,居滬、杭、蘇金三角之中;境內地勢平坦,河網密布,氣候四季分明,自然環境優美,一派江南水鄉景象,素有“魚米之鄉、絲綢之府、百花地面、文化之邦”之美譽。桐鄉市轄3個街道、9個鎮:梧桐街道、鳳鳴街道、龍翔街道;濮院鎮、屠甸鎮、高橋鎮、河山鎮、烏鎮鎮、石門鎮、大麻鎮、崇福鎮、洲泉鎮。
2010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409.9億元,按可比價計算較上年增長14.3%,增速比上年加快4.3個百分點。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24.33億元,增長3.2%;第二產業增加值227.89億元,增長16.4%;第三產業增加值156.82億元,增長12.8%。三次產業結構比例為6.0:55.7:38.3。在全市工業經濟發展中,規模以上企業支柱作用進一步顯現,特色產業穩步發展。2010年全市實現服務業稅收收入18.5元,同比增長34.9;旅游和市場保持持續增長,實現旅游收入74.4億元,同比增長57.1%,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服務業發展迅猛,構建經濟發展新引擎。
在經濟建設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桐鄉市始終注重經濟社會均衡、協調發展,注重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為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至2010年底,新建桐鄉申和水務有限公司,完成濮院恒盛水處理有限公司2萬噸/日改擴建工程,新增一、二級污水收集管網300余公里,全市污水收集處理系統與尾水外排工程基本建成,污水處理能力達17萬噸/日,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89%。同時,生態村鎮建設穩步推進,2010年,累計建成各級生態村147個,覆蓋率達83.3%,建成省級以上生態鎮(街道)11個,覆蓋率達91.7%;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處理基本實現全覆蓋。
“十一五”期間,桐鄉市首次確立了“可持續發展戰略”,大力推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十二五”時期,是桐鄉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加速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積極應對國內外發展新變化、面對各類發展新挑戰的關鍵時期。根據浙江省《“811”生態文明建設推進行動方案》和《桐鄉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十二五”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必須堅持“生態立市”戰略,以保護環境、優化發展、維護權益為基本出發點,積極創新環境管理的理念、體制和機制,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保證生態安全,努力破解發展難題,推動經濟發展和轉型升級,為加快建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新桐鄉發揮重要作用。
2 現實基礎與面臨形勢
2.1 “十一五”環保規劃執行情況
自2006年以來,桐鄉市將環境保護"十一五" 規劃中確定的各項指標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分解落實到各鄉鎮環保目標責任書和各職能部門年度工作計劃中,以保證"十一五"規劃目標和指標的順利實施。通過努力,桐鄉市“十一五”環保規劃的實施情況總體良好。其中,大氣環境、聲環境和污染控制等指標已經超額完成。但從2010年實際情況來看,“十一五”環保規劃中的水環境和生態環境相應指標難以實現。
“十一五”期間,桐鄉市高度重視污染防治和節能減排工作,圍繞與嘉興市政府簽訂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通過各鎮、街道和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大力推進工程建設,狠抓結構優化減排,加強環境監管減排,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全力推進污染物減排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2006年至2010年,全市共計上報COD減排項目35項,COD削減量848.12噸;SO2減排項目52項,SO2削減量1611.19噸;COD排放總量比2005年下降20.52%;SO2排放總量比2005年下降20.24%,很好地完成了上級下達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
2.2 “十一五”環保工作成效
“十一五”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相關部門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桐鄉市國民經濟較快增長,結構調整步伐加快,城鄉面貌持續改善,各項事業全面進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社會保持和諧穩定。在經濟發展的同時,桐鄉市始終把環境保護擺上重要的戰略位置,全力解決環境問題、保障環境安全,各項環境保護事業取得了積極進展。環境保護力度不斷加大,環境監督執法隊伍不斷加強,生態建設成效顯著,節能減排深入推進,解決了一批環境污染突出問題,全市水環境惡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水環境質量和大氣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并呈改善趨勢,為加快 “三市”建設,實現“兩個率先”提供了有力的環境保障。
(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扎實推進,污染減排成效顯著
加強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是促進污染減排、改善環境質量的關鍵舉措。五年來,桐鄉市加強組織協調,建立督察和保障機制,大力推進各項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順利完成了國家下達的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兩項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十一五”期間,桐鄉市加大環保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全面實施環境保護重點工程,在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污染物減排方面成果顯著:
一是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十一五”期間,建設了一批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不斷提高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收集、處理率。截止2010年底,全市新建二級管網181公里、泵站21座,新增入網企業103家。2010年,全市累計新增納管生活污水708.1萬噸,日均新增納管生活污水1.94萬噸,達到嘉興市下達的新增納管1.05萬噸/日的指標要求。此外,對新建住宅小區全面實現雨污分流,對管網覆蓋區域的企業限期接管,提高了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工業廢水接管率。
二是狠抓工業廢氣和機動車污染整治。緊緊圍繞市政府重點民生工程,著力開展工業企業廢氣和機動車尾氣污染整治,確定治理重點,全面開展廢氣污染整治。制定《桐鄉市工業企業廢氣治理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和完成時間,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每月通報整治進展情況。通過一系列限期治理、關停或搬遷企業等舉措,使局部區域廢氣惡臭擾民矛盾得到緩和,廢氣污染信訪投訴率逐年下降。2010年全面開展機動車綠色環保標志的核定和發放工作,并啟動了“桐鄉市機動車排氣檢測站”的建設工作。
三是加快固體廢物處理步伐。全市已建成生活垃圾處理廠1座, 800噸/日,基本保證了全市生活垃圾的處理。同時,桐鄉市積極深入開展污泥無害化處置,在前期廣泛開展調研的基礎上,形成了污泥堆肥、污泥造紙、污泥制磚無害化處置等多元化治理相結合的思路。2010年,啟動了桐鄉市鑫潤建材有限公司污泥制磚項目,投產后可日處理污泥230噸。
四是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整治和建設。按照飲用水源規范化管理建設的要求,制定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年度計劃,明確總體要求、工作任務和責任分解。同時,以人大“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為契機,加大了執法監管力度,查找飲用水安全隱患,并對區域內的潛在污染源進行搬遷。此外,2009年嘉興市正式啟動了全市各水廠水源地生態濕地“平原水庫”建設工作,桐鄉市也積極進行水廠水源地河網生態濕地治理保護工程的建設。2010年初,桐鄉市飲用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創建工作通過了嘉興市級驗收。
由于環保基礎設施的加強和監管力度的加大,“十一五”全市主要污染物減排取得明顯成效。全市共計完成COD削減量848.12噸、SO2削減量1611.19噸,超額完成了上級下達的“十一五”期間減排任務。
(二)突出環境問題得到有效整治,環境質量穩中趨好
“十一五”期間,桐鄉市緊緊圍繞開發區工業污染、農村畜禽養殖污染和重金屬污染等突出的環境問題,全面開展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使轄區內水環境和空氣環境質量有了明顯改善。
首先是突出省級以上開發區環境污染整治,開發區環評執行率達到99%,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率達到90%以上。同時,大力加強開發區內企業廢氣污染整治,積極資金投入,關停或搬遷污染企業,切實督促限期治理,使局部區域廢氣惡臭擾民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其次,制定制革行業污染整治方案,全市27家制革企業已有22家完成總鉻污染治理任務,并下發督查通知,督促剩余5家企業開展總鉻治理工作。
除此之外,桐鄉市還通過大力實施農村水環境綜合整治,建設一批面源污染治理項目,整體推進城區和鎮(村)綠化,全力打造“綠色桐鄉”。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生態化”的原則,桐鄉市全面啟動了新一輪農村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按照畜禽污染整治的年度計劃,形成了生物環保養豬法和沼氣綜合治理的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模式,完成存欄豬5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戶)排泄物的治理任務。制定了《桐鄉市畜禽養殖(生豬養殖)污染治理工程長效管理實施方案》,建立了養殖污染長效監管隊伍,落實了長效監管經費和工作措施,同時加強長效管理績效考核,確保畜禽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實處。2010年8月,桐鄉市的畜禽污染治理工作通過了省級驗收。
在環境保護措施得到落實、各方面工作得到加強的基礎上,環保效應逐步顯現,全市環境質量穩中趨好。從水環境質量看,全市地表水綜合污染指數為4.80,與2009年同期的4.81相比略有改善,11個地表水監測斷面劣五類水質比例為9.1%,同比下降了9.1%,烏鎮瀾溪塘、雙林塘均達到三類水質標準。交界斷面出境水質中高錳酸鹽、氨氮和總磷平均濃度分別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34%、1.40%和4.08%,出境水質與去年同期有所改善。全市環境空氣綜合污染指數為1.89,市區空氣質量優良比例占總監測天數的91.3%,與2009年同期相比略有改善。
(三)環保體制機制創新不斷深化,環境管理能力得到提高
近年來,桐鄉市的環境保護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省委“繼續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開放,再創體制優勢,推動科學發展”思想為引領,把制度創新作為推動事業發展的動力源泉,在環境經濟政策、執法監管體系、環保公眾參與制度等方面做了一系列探索和創新實踐,并取得了突出成效。
(1)推進排污權交易制度,以環境經濟政策促進污染減排和產業結構調整
排污權交易是當前備受各國關注的環境經濟政策。在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過程中,桐鄉市在兩級政府的指導下努力探索建立以排污權交易制度為核心,企業環保信用等級評價、綠色信貸等制度為補充的環境經濟政策框架,促進污染減排和產業結構調整。根據嘉興市環保局《關于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權分配量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194家歷史批復比較明確的企業已完成排污權分配量核定工作,總計COD核定量2714噸、SO2核定量6581噸。2010年,全市已有24家企業在市排污權儲備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其中COD交易量為54.8噸,SO2交易量為33.0噸,交易額達到403.2萬元,結束了環境資源無償使用的歷史,為實施總量控制奠定基礎,也保證了全市污染減排目標的順利完成。
實踐證明,通過引入污染物總量控制“倒逼”機制和建立排污權交易等激勵制度,有力地推動了桐鄉市“十一五”總量控制和污染減排目標的超額完成,促進了環境資源配置的優化和產業結構的調整,提升了桐鄉的環保能力和水平。
(2)創新環境執法監管機制,構建齊抓共管新體系
針對環境問題日益社會化、復雜化的局面,在市政府支持下,市環保局聯合有關各方力量,創新執法監管機制,通過強有力的齊抓共管促進污染治理,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一是通過建立部門執法聯動機制,充分借力執法;二是創新邊界聯合執法機制,打破邊界執法瓶頸;三是實行交叉“飛行監測”制度,保障執法透明;四是建立重點信訪巡查制度,督促企業徹底整改。2010年,累計出動環境執法人員10315人次,檢查企業3558廠次,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16件,處罰金額510.2萬元。其中嘉興地區飛行監測交叉檢查七次,采樣企業160廠次,飛行監測達標率為90.63%。
在此基礎上,為了進一步遏制一些屢禁不止的違法排污行為和污染案件的發生,維護公眾的環境權益,按照2009年7月嘉興市檢察院和嘉興市環保局又聯合發布的《關于環境保護公益訴訟的若干意見》,在全市范圍內正式啟動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制度,推動了全社會環保意識和環境法律意識的提高。
(3)創新載體抓宣教,增強社會環保責任意識
在“十一五”環保工作中,為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環保意識,增強環保工作責任感,桐鄉市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拓展公眾參與渠道,營造了良好的環保工作氛圍。一是開展環保專項教育活動。制定了《關于在全市重點污染企業中開展“強化責任謀發展、守法經營樹形象”的環保專項教育活動的實施意見》,開展“九個一”環保專項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企業法人的社會環保責任意識。二是拓展平臺加強宣傳報道。繼續加強與“兩臺一報”、網絡等媒體合作,拓展平臺,做好主要污染物減排和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報道,在嘉興日報桐鄉版上開設“生態桐鄉”欄目,刊出專欄6期;在電視臺推出“做好污染減排工作,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公益廣告,開展廣場文藝演出、少兒書畫大賽、展示宣傳圖板等各類宣傳活動10余次,發放宣傳資料2萬余份。三是擴大公眾參與面。充分發揮環保“市民檢查團”的作用,在環境執法、項目評審、“三同時”驗收等環節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檢查團”代表“問診把脈”。為督促企業從嚴要求,落實各項環保社會責任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總之,“十一五”以來桐鄉市污染減排成效顯著,生態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并趨于改善。但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當前環境質量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一是地表水總體上還是以V類和劣V類為主,地表水環境功能區水質和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仍然很低。二是大氣環境雖然常規指標有下降趨勢,總體優良率較高;但隨著機動車數量快速增長,機動車尾氣污染問題日趨嚴重。同時,局部區域生產企業廢氣擾民問題仍然十分突出,酸雨污染和區域性環境問題造成的灰霾天氣現象嚴重,大氣污染已逐漸呈現復合型污染的特征。三是土壤污染問題、固體廢物污染問題依然存在,治理工作還處在初始階段。因此,桐鄉市的環境保護工作任重而道遠。
2.3 “十二五”環境保護機遇與挑戰
“十二五”桐鄉市的環境保護迎來了新的起點和機遇。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出發點,2010年中共浙江省委做出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在嘉興市“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又確立了“生態立市”戰略。因此,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環境保護成為桐鄉市現代化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擺在了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緊緊抓住發展機遇,著力解決影響人民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全力保障生態環境安全,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是“十二五”乃至今后更長一段時期全市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重要而又艱巨的任務。地域環境的影響和經濟總量的快速增長,都對生態環境的壓力不斷增大,使得“十二五”環境保護面臨諸多挑戰。
(一)區域環境影響,實現環境質量好轉面臨諸多挑戰
改革開放以來,桐鄉市經濟快速發展,但同時也積累了很多環境問題。總體上看,隨著近幾年長三角污染整治區域聯動機制的實施和周邊地區生態建設力度的加大,桐鄉的環境惡化趨勢有所遏制,生態環境狀況已有向好的趨勢。但要在短期內實現環境質量的根本好轉,仍將面臨很大的困難。這是因為,環境問題具有整體性、區域性和脆弱性,生態系統恢復更需要經歷慢長的過程,區域環境的歷史欠賬不可能一朝償還。由于地域環境的特殊性,近年來桐鄉的水污染和大氣污染成為比較突出的環境問題。特別是,由于上游流域性水污染對桐鄉影響較大,目前桐鄉全市水環境形勢總體上依然嚴峻。雖然通過近年來的努力,上游來水有所改善,但從近幾年入境斷面水質來看,大部分仍然是V類和劣V類水體。加之桐鄉地勢平緩,水流速度較慢,自凈能力弱,致使地表水功能達標率極低。2010年全市主要監測斷面仍以V類和劣V類水質為主(二者比例占72.4.%),水質性缺水影響日漸增大,飲用水源安全問題難以解決。盡管近兩年桐鄉市地表水部分水質指標呈好轉趨勢,但絕大部分水域功能區水質仍難以達標,市域內水體富營養化和河流有機污染嚴重,農村及小城鎮水環境形勢亦十分堪憂,污染減排績效無法在水環境質量上充分體現。除此之外,由于區域大氣環境的影響,近年來桐鄉市大氣復合型污染的特征明顯,酸雨、灰霾、臭氧及細顆粒物污染,成為轄區內突出的大氣環境問題。總之,流域水環境治理和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復雜性,決定了實現桐鄉水環境和大氣環境質量的根本好轉,將是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二)經濟社會發展對環境的壓力增大
“十一五”以來,桐鄉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鄉面貌發生巨大變化,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但也付出了較大的環境代價,給桐鄉的生態環境造成了很大的壓力。目前,桐鄉市主導產業為化纖、紡織、建材、皮革等。雖然企業廢水、廢氣及其他污染防治措施能按照“三同時”原則及時上馬,但其中的一些企業仍是產污大戶,部分企業自身的污染仍比較嚴重。此外,從招商引資和一些國際跨國公司在桐鄉的投資方向看,桐鄉在地域分工和經濟產業鏈中,基本上是處于下游地位,這種產業轉移對桐鄉的環境也產生了很大的壓力。
近年來,由于全社會環保意識的提高及技術的進步,特別是桐鄉市環境監管力度的加強,都有效遏制了污染物排放的進一步增長,萬元工業產值排污量呈下降趨勢。但隨著桐鄉經濟的高速發展,尤其是人民生活質量和城市化水平的快速提高,使得生活污染物產生量迅速增長,“十二五”期間大部分污染物的排放總量控制面臨嚴峻挑戰。
(三)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環保基礎設施仍顯薄弱
“十一五”期間,桐鄉市認真貫徹省“811”環境保護新三年行動計劃,加大環保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在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取得了一定的進步。
但是,廢水處理、固廢安全處理與處置等環保基礎設施仍顯薄弱,還遠遠不能滿足有效處理各類污染物的需求。在污水處理設施方面,截止2010年底,全市已形成17萬噸/日污水處理能力。但是,隨著工業企業的迅速發展壯大、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外來人口的不斷增加,處理能力還遠不能滿足城鎮生活污水有效處理的要求。此外,加強各級管網建設,進一步提高企業污水的入網率,也是“十二五”面臨的重要挑戰。在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方面,雖已建成了日處理能力800噸的垃圾焚燒廠,各鎮(街道)建立起了壓縮式垃圾中轉站,全市基本建立了“戶集、村收、鎮運、市處理”的垃圾處置模式,但仍有相當的農村生活垃圾沒有有效處理。對于工業固廢和污泥處理方面,桐鄉尚無無害化集中處置場所,故尚存在不小的處理難度。
(四)農業污染問題依然嚴峻
在過去的幾年里,桐鄉市在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生產方式的集約化程度不高,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農藥、化肥施用強度長期居高不下;小戶養豬、鴨場(戶)污染大多沒有治理,規模養殖企業畜禽糞便資源化率不高,治理措施和手段相對缺乏,給環境帶來的壓力依然嚴重。全市有近13萬戶農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僅為19.5%,每年產生的數千萬噸生活污水均直接排入外環境,嚴重污染了水環境。畜禽養殖污染和生活污水污染仍是農村的重要污染源,導致部分村莊河浜清淤后不久又發黑發臭。
(五)防范環境風險能力不足,環保監管任務繁重
著力防范環境風險,全力保障生態環境安全,亦是今后五年桐鄉市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任務。隨著國家環境法律的不斷完善和相關制度的日益嚴格,以及公眾的環境意識和對環境質量要求的不斷提高,未來五年環境管理任務將十分繁重。目前,桐鄉市的環境監管體制機制還需要深化和完善;環境監測、環境監察、環境統計、環境信息系統能力建設都需逐步加強,應對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必須進一步提升;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和環保公眾參與機制仍需進一步深化。
3 指導思想與目標
3.1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生態文明為統領,以“保護環境、優化發展、維護權益”為方針,堅持“生態立市”戰略,積極推進生態市建設,構造宜居城市環境,把建設“綠色桐鄉”作為最大的生態工程。以減少污染排放、改善環境質量、防范環境風險為重點,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加大對環境的綜合整治,整體提高嘉桐鄉的生態承載力,增加發展的環境容量空間。努力實現環保工作“三個轉變”,即:在觀念上,從末端治理向源頭控制轉變;在防治領域上,要把污染控制重點從工業和城市向農村和農業轉移;在監管方式上,從被動執法向主動防范轉變。以環保和生態建設為抓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著力解決影響人民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持續改善城鄉生態環境質量,全力保障生態環境安全,為全面建設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和穩步邁向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生態環境支撐。
3.2 規劃原則
(1)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協調,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共贏。
本規劃作為桐鄉市“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專項規劃,在嘉興市以及桐鄉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基礎上,對桐鄉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進行完善和補充,在政府宏觀調控機制、社會共同參與機制和投資保障機制下順利實施。
(2)力求規劃的科學性、合理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機統一,為桐鄉市社會、經濟及城市建設的宏觀決策及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3.3 規劃目標
根據省、市環境保護和環境建設的總體目標,結合桐鄉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十二五”規劃的總體目標確定如下:
到2015年,生態市建設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進展;城鄉環境質量得到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減排量達到國家下達的任務要求,環境惡化趨勢得到進一步遏制;地表水環境質量明顯好轉,轄區內基本無劣V類水體;城鄉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空氣優良率穩定在90%以上;區域內酸雨率和酸度均有所下降,灰霾天氣出現頻率明顯下降;環保監管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基本形成科學、規范、高效的環境與生態安全保障體系,逐步建成結構功能優化、資源高效利用的生態經濟系統,實現社會、經濟、生態環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在此基礎上,爭創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并力爭創建國家級生態市。
3.4 規劃范圍及年限
規劃范圍為桐鄉市所有轄區,總面積727平方公里。
“十二五”規劃年限為2011~2015年,規劃基準年為2010年(特別標注之處采用標注年份數據)。
3.5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訂)
(4)《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1996)
(5)《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5年修訂 )
(6)《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
(7)《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基本思路》(2009)
(8)《浙江生態省建設規劃綱要》(2003)
(9)《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2008)
(10)《浙江省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管理辦法》(2010)
(11)《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03)
(12)《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2006)
(13)《浙江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基本思路》(2010)
(14)《浙江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前期研究成果匯編》(2010)
(15)《桐鄉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2006)
(16)《桐鄉市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2006)
(17)《桐鄉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2011)
(18)《桐鄉市城市總體規劃》(2003-2020)
(19)《桐鄉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11)
(20)《桐鄉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建設總體方案》(2007)
(21)《桐鄉市經濟開發區環境整治實施方案》(2008)
(22)《桐鄉市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2010)
(23)《桐鄉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技術報告》(2009)
(25)桐鄉市統計公報(2005-2010)
(25)桐鄉市環境質量分析報告(2003-2005)
(26)桐鄉市環境質量分析報告(2006-2010)
(27)《桐鄉市十一五環境質量報告書》(2011)
(28)《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2009)
(29)《“811”生態文明建設推進行動方案》(浙委辦[2011]42號)
4重點領域
4.1水環境綜合整治與保護
4.1.1水環境現狀及存在問題
桐鄉市境內布設有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斷面11個,其中京杭運河3個,康涇塘、長山河各2個,瀾溪塘、大紅橋港、泰山橋港、橫塘港各1個。按級別分國控斷面1個,省控斷面2個,嘉興市控斷面5個,桐鄉市控斷面3個。
2010年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評價為Ⅲ類~劣Ⅴ類水質,除烏鎮北斷面外,其余監測斷面均不符合水域環境功能標準,主要污染因子為NH3-N、TP、和CODCr。11個常規監測斷面中Ⅲ類水質斷面1個,占9.1%;Ⅳ類、Ⅴ類、劣Ⅴ類水質斷面分別為2個、7個和1個,各占18.2%、63.3%和9.1%。
“十一五”期間桐鄉市地表水總體趨勢為水質逐漸改善,京杭水系和杭嘉湖水系NH3-N、TP、CODMn、CODcr年均濃度值總體呈下降趨勢,境內劣Ⅴ類水體比例也不斷下降,2010年較2005年下降了54.5個百分點。“十一五”期間,桐鄉市無一合格飲用水源地,果園橋水廠和崇福水源地水質均為Ⅳ~劣Ⅴ類,達不到Ⅲ類水質的要求。
從以上水環境現狀分析來看,市域內地表水主要監測斷面達標率極低,水中NH3-N、TP、和CODCr等主要指標均大大超出Ⅲ類水質標準,特別是氨氮和總磷超標嚴重,也導致全市的飲用水源地水質大多數未達到水質指標要求。
此外,從2010年全國污染源普查結果可知,桐鄉市境內的年廢水排放總量達到4112.7萬噸,污染物負荷較重。根據水污染物的來源,并結合近年來桐鄉市水環境質量變遷原因分析,從各類污染源排放貢獻值及水質變化相關性分析結果來看,目前工業污染源排放對三項指標所占比重均相對較小。養殖業和生活源排放是COD的主要來源;種植業和生活源是氨氮的主要排放源;養殖業(及種植業)是總磷的主要排放源。特別是由于污水處理城鄉一體化建設進展緩慢,至2010年底鎮區生活污水管道入網覆蓋率和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率還很低,相當數量的生活污水僅通過化糞池簡單處理后即排入河道。雖然在農村開展生活污水處理的行政村比率達到了50%,但實際受益面仍然偏小,大量農村生活污水仍直排內河。從桐鄉境內排放源分析,2000年以來,工業污染源對水體水質的影響已經很小,要進一步改善桐鄉市地表水水質,尤其是要降低水體主要測定項目氨氮和總磷的濃度,減少劣V類水體的比例,盡快達到“‘十二五’基本消滅劣V類”的目標,關鍵是要大力加強種植業、養殖業和生活源的水污染防治。因此,要使“十二五”期間桐鄉市域內水環境狀況轉變取得新的突破,一方面要繼續提高工業廢水和城鎮生活污水的收集、處理率,另一方面應重點加強農村水環境綜合整治,水污染防治工作重心應從城鎮向農村轉移。
4.1.2水環境綜合整治任務與目標
以推進生態市建設為契機,堅持標本兼治、建管并重、城鄉聯動、整體推進、分步實施、齊抓共管的原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全市水環境在“十二五”期間內得到明顯改善,水環境持續改善,農村面源污染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基本消滅劣V類水體,市域IV類水質占主體,水環境承載能力進一步增強。
具體目標:
1)加強生活污染源管理,污水管網覆蓋到市域所有集中居住小區,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3%,城鎮污水處理率>85%,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50%以上;
2)飲用水源水質穩中有升,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50%;
3)重點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重點工業廢水污染源實現穩定達標排放,規模畜禽養殖場排泄物利用率達到97%以上;
4)水環境功能區水質惡化和富營養化趨勢得到明顯遏制,地表水出界斷面水質不劣于入界,地表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大于50%,市控以上斷面基本無劣Ⅴ類水體;
4.1.3水環境綜合整治措施
(1)提高污水集中處理率,進一步實施水污染物減排
一是加快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及其配套管網建設,不斷提高城鎮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收集、處理率。“十二五”期間,加快鎮級二、三級污水管網建設和雨污分流改造,提高集鎮生活污水收集率,優先鋪設沿河集鎮和新農村集聚點生活污水管網,不斷提高生活污水入網率;此外,繼續推行新建住宅小區全面實現雨污分流,在管網覆蓋區域的企業必須限期接管,到2015年,實現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85%以上,污水處理廠負荷率達到80%以上;確保企業生活污水接入率大于95%,集中居住區接入率達到100%。
二是進行農村水環境綜合整治,重點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農業面源尤其是畜禽養殖污染控制,保護農村水環境。一方面,積極推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實行排泄物綜合利用,進一步整治不規范的養殖場,并對一批整改無望的養殖場實施關停。到2015年,全面實現生豬存欄50頭以上畜禽養殖場排泄物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規模化養殖率達到85%。另一方面,在新農村建設中,統籌規劃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將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布局作為市域總體規劃、城鎮總體規劃的重要內容;或是因地制宜地探索符合各地農村實際的低成本、高效率的污水處理方式,逐步提高農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水平。到2015年,建立起相對完善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全市有70%以上的行政村開展生活污水治理,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90%以上。此外,建設一批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態農業示范項目,調整農業種植結構,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實施農藥減量控害增效工程和農田化肥減量增效工程,提高農藥利用率,減少化肥農藥使用總量。確保化肥施用強度比2010年降低5%以上,商品有機肥使用量增加30%;有效控制農業面源污染,確保農業源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削減12%以上,減輕河流氨氮污染及湖泊富營養化。
(2)實施飲用水源保護,進一步改善飲用水源水質
目前桐鄉市的飲用水水源為京杭古運河。根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和《嘉興市城鄉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應著力強化飲用水源保護。
一是加強規范化飲用水源保護區建設。建立水源地與河道兩岸保護區,在飲水源區采取生態保護措施,建設以水源涵養林及人工濕地為主的生態隔離帶。“十二五”期間,可通過建設水源湖泊、拓浚或開挖河道、清除水源淤泥等措施,在全市所有水廠建成河網生態濕地治理保護工程。
二是組織實施飲用水源保護區安全隱患排查和周邊環境整治。禁止在可能影響飲用水源水質的水域進行網箱養魚,搬遷和改造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水污染企業。通過不同形式的執法檢查活動,定期、不定期對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已關停企業、已取締的排污口等進行拉網式排查,建立水源地風險源名錄,確保飲水安全。同時,進一步拓展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污染防治范圍,將城市飲用水源保護區上游一定區域范圍內的城鄉生活污染、工業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納入重點整治內容。
三是實行多水源供水和區域應急備用水源建設。根據《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2008),“十二五”桐鄉應加快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可結合地下水禁采規劃,保留并改造部分地下水開采設施作為城市或鄉鎮應急水源地;條件成熟時可通過區域引水開辟第二水源,力爭早日解決桐鄉市放心飲用水源問題。
四是加強對飲用水源地的監測,制定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預案。在飲用水源地重要水域增加監測斷面,特別是每年春末至秋初藍藻爆發高峰時期,要加大監測頻次,一旦出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啟動應急預案,形成有效的預警和應急救援機制。
五是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通過加快城鄉一體化供水設施建設,擴建、新建一批集中式水廠,配套完善給水管網延伸及改造工程,實現城鄉同網同質安全供水,實行城鄉供水一體化,農村安全飲用水覆蓋率達到100%。
(3)強化源頭控制,加大對污染源的監管
一是完善水環境保護相關規劃。完善各項專項規劃,如水系配套、污水處理廠全面覆蓋、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等規劃。在城市規劃、土地規劃、工業集中區建設、產業結構調整,尤其是大項目引進等重大決策過程中,將繼續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做到環保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區域開發總體規劃同步論證,生態建設與基礎設施建設同步實施,環保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三同時”。
二是加大監管力度,鞏固污染治理成果。加大項目審批把關力度,控制新污染源增加。加強產業片區規劃與建設,堅持工業項目分類進入專業小區。加大環保監察力度,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水域的執法檢查;穩步推進污染源遠程監控自動化建設,提高達標排放水平。定期組織開展全市水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對群眾反映強烈、長期嚴重超標排放、影響交界斷面達標的污染源企業實行關停并轉。
(4)實施河道、湖泊整治和長效管理,提高水體自凈能力
一方面,要加強河道整治。需有計劃地對城鄉河道進行全面清淤,確保河道暢通,并形成河道輪疏的長效機制,逐步提高水體的自凈能力;通過引排、拓浚等工程措施,提高市域內水環境容量。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河道保潔長效機制,建立市、鎮、村三級河道保潔隊伍。農村河道保潔工作應做到責任到鎮、責任到村、責任到人。尤其是要組織落實農村“靜脈河道”清潔工程,認真研究、建立農村河道保潔長效機制。
另一方面,加強河道管理,實行“三個集中”,即:廢舊物品經營向市場集中,貨場碼頭向港池集中,停靠的船只向規劃停靠點集中。
(5)分別水質,分供工業用水和生活用水
改革傳統的用水方式,減少浪費,提高利用率。要改變“放大流”的一次性用水方式,大力推行重用、代用、改用、節用等措施,全面優化用水結構;逐步建立工業用水和生活用水分供體系,條件成熟時建立飲用水、其他生活用水分供系統;加大中水和污水處理回用力度,切實提高水資源的有效利用率;進一步強化水資源保護工作,堅決治理和查處各種水污染源,改善生態環境,增加可用水資源。
(6)節約用水,提高水資源利用率
通過提高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推行節水農業及節約生活用水等各項措施,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一方面,對于耗水量較大的重點行業如造紙、染整等,通過改進生產工藝,降低單位產品的水耗,提高企業內部及企業之間的水資源重復利用率,減少新鮮水消耗量,提高中水回用率。同時,要限制高耗水型工業項目的發展,降低產品單位耗水定額。另一方面,應大力推行農業節約用水,開展節水增效示范區和灌溉系統更新改造工程建設,提高農業水資源利用效率。
此外,在節約生活用水方面,可以采取措施降低城鎮輸配水管網及用水設施的漏水損失,開發、推廣節水器具和節水技術;亦可對居民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嘗試建立鼓勵使用“中水”的價格機制。
4.2大氣環境治理與保護
4.2.1大氣環境質量現狀及存在問題
2010年桐鄉市空氣質量在保持基本穩定的基礎上有所改善。市區環境空氣綜合污染指數為1.98,空氣質量良好,與2009年基本持平,可吸入顆粒物仍為首要污染物。市區空氣質量達到一、二級的天數為332天,優良比例為91.0%,比2009年提高2.1個百分點。
根據2010年環境空氣監測統計數據,全市SO2、NO2日均值均能夠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全年無超標日,PM10偶有超標,超標率為9%,SO2、NO2、PM10年均值均能夠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十一五”以來,桐鄉市不斷加大大氣環境整治力度,大氣主要污染物SO2總量減排成效顯著。至2009年底已提前完成規劃指標,2010年完成SO2減排削減幅度為20.24%,超出國家下達總量減排任務的6.6%。但是,我們應該清楚地認識到,盡管目前桐鄉市的空氣質量預報結果大多處于優良的狀況,但與市民的實際感受差距較大。事實上,從2006-2010年桐鄉市主要大氣污染物濃度變化趨勢分析(見圖4-2),大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濃度未見明顯下降,反而有所上升,只有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略有下降。大氣污染主要表現為灰霾天氣增多,區域內酸雨嚴重,大氣中對人體健康影響較大的細顆粒物(PM2.5)、臭氧、VOC及惡臭污染物等,均未納入現行空氣質量評價體系中。
此外, “十一五”以來,桐鄉市年均酸雨樣品率一直居高不下,降水pH值平均值均小于5.7,酸雨污染狀況未見明顯改善。2006~2010年桐鄉降水pH值監測結果統計見表4-3。究其原因,一是酸雨是區劃性環境問題,主要受制于我國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的弊端;二是近年來全市熱電企業的發展及非電企業用煤量的增長,向大氣環境中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酸性物質總量實際有所增加,勢必會對本地及周邊的大氣環境質量構成較大威脅。三是近年來本地機動車輛數量大幅度增加,對區域大氣環境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因此,加強對工業廢氣排放源和車輛的尾氣排放檢測和控制,加快火電廠脫硫、脫硝,開發和推廣清潔燃煤技術,減少酸性氣體排放,將是“十二五”期間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任務。
4.2.2大氣環境治理任務與保護目標
深入推進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加快構建區域聯動的大氣污染防控機制,全面加強SO2、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和顆粒物等排放控制,著力控制城市灰霾、酸雨和臭氧等大氣污染問題,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向多因子、全方位、區域協同控制轉變。繼續實施SO2總量減排和新增NOx總量減排任務。到2015年,城鄉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城市空氣質量達到或優于國家二級標準,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的比例達到93%以上;年均酸雨率和酸度比2010年均有所下降,灰霾天氣出現頻率明顯下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區的清潔能源使用率達到70%以上,主城區及各鎮區餐飲業油煙凈化裝置配備率達到100%,市域所有建筑施工現場達到揚塵控制要求。
4.2.3大氣環境保護與污染控制措施
(1)進一步做好熱電企業廢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
結合污染減排工作,對全市熱電企業下達年度用煤指標,嚴禁超計劃發電;以循環流化床鍋爐逐步替代熱電企業鏈條鍋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緩解熱電企業燃煤煙氣對區域內大氣環境造成的影響。另一方面,通過制定節能減排考核辦法和鼓勵應用新技術的相關政策等,加強對熱電企業的政策引導。進一步提高熱電企業自身管理水平,確保脫硫與監控設施正常穩定運行。同時,督促企業內部開展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方面的統計分析工作。到2015年,全市熱電廠綜合脫硫效率達到85%以上;200MW以上現役燃煤發電機組完成煙氣脫硝設施改造,綜合脫硝效率達到70%以上。
(2)在非電企業中實施能源結構調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結合桐鄉市今后幾年的“清潔能源”工程規劃,根據當前產業結構及企業現狀,有計劃、有步驟地推行能源利用結構調整。在中小型企業推廣使用水煤漿、輕質燃油或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根據天然氣管網建設進度,對天然氣管網覆蓋范圍內效率低下的小鍋爐和燃煤爐灶逐步予以淘汰。按照市區煙塵控制區有關要求,市區嚴禁新批燃煤鍋爐,對列入淘汰計劃的低效率燃煤鍋爐,質量技監和環保部門在年檢、換發使用許可證時要從嚴把關。
(3)在建筑施工和道路清潔中控制揚塵污染
制定出臺有關控制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污染的管理規定,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在市區各建筑工地開展“綠色工地”創建活動,大力推廣防止揚塵污染的各項措施。在建筑施工單位大力推行IS014000環境管理體系,將防止揚塵污染納入日常管理,并落實到每個具體工作崗位,成為建筑施工單位的自覺行動。施工車輛駛出建筑工地前必須進行清洗,方可進入市區道路。建設單位在申報項目概算中,應包括用于防止揚塵污染的專項資金費用。
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控制。對運輸渣土、煤炭、煤灰、灰土、沙石、垃圾等散流體物料的運輸車輛,要采取有效的防塵措施,并落實相關部門進行路檢,嚴格控制運輸過程中的揚塵污染。提高市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全面推廣濕式清掃。
(4)進一步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擴大市區綠化面積
按照《桐鄉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確定的目標,結合《桐鄉市“三清兩綠”三年行動計劃》,著實推進全市綠化和綠道系統工程建設。
(5)探索作物秸桿綜合利用技術,消除秸桿焚燒污染
充分利用國內外最新研究成果,結合桐鄉市實際,探索作物秸稈高效綜合利用技術,努力開拓秸稈利用的新途徑。在此基礎上,出臺相應的秸桿“禁燒”措施,杜絕農村作物秸桿隨意焚燒現象,基本消除秸桿焚燒污染問題。
(6)大力發展公共交通事業
推進“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完善公交發展規劃。進一步加快公交場(站)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公交經營主體,擴大公交覆蓋范圍,提高公交線網運行效率,改善公交服務質量,力爭公交在市民日常出行中的分擔水平提高到25%。同時,對中心城區的出租、公交車輛進行以天然氣為主的清潔燃料改造試點,加緊實施市區天然氣車輛加氣點規劃布局,逐步淘汰以柴油為燃料的公交車輛。
(7)加強機動車管理,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總量
把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監管作為大氣污染整治的重要工作,建立規范化、科學化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監管機制。必要時,可有計劃地控制全市機動車輛的增長速度,以減少和緩解機動車排氣污染,切實改善市(縣)城區環境空氣質量。
加大機動車排氣檢測力度。完成桐鄉市機動車排氣檢測站的建設,對全市年檢機動車實行排氣工況檢測;嚴格執行機動車“國V排放標準”市場準入條件,全面開展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提高機動車環保達標水平,禁止達不到排放標準的車輛在市區行駛,必要時對進入城市中心區的機動車實施總量控制;與公安交通管理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建立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督管理信息網絡,為決策和執法提供科學依據和即時信息。
加強對加油站、油庫VOCs無組織排放和機動車油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在“十二五”期間,對全市的大型加油站全部配置油氣收集處理設施,減少烴類物質的無組織排放;結合車輛燃油提標,定期開展對市區各大型加油站的油品質量抽查,對銷售不符合車用無鉛汽油國家標準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處罰。
(8)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動綜合整治
大氣污染物受氣象因素影響,流動性較強,尤其是排放口較高的熱電企業,排放的廢氣污染物擴散影響范圍較大。因此,全市必須統一步驟,聯動整治,才能使整個區域大氣環境污染趨勢得到有效控制。結合“浙江省清潔空氣行動方案”的要求,根據制定出臺的大氣污染整治實施方案,分步落實各項治理措施,確保轄區內大氣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4.3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4.3.1固體廢物產生及處理處置現狀
2006年以來,通過加快固廢污染防治能力建設、加強固廢日常監管工作、以及推進城鄉垃圾處理一體化工程等措施,桐鄉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十一五”期間,桐鄉市城鎮及農村生活垃圾完全實現焚燒、衛生填埋或簡易消納處理;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醫療廢物安全收集、處理處置率達100%;農業固廢的產生量較大,綜合利用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1)生活垃圾
據統計,2010年,桐鄉市城區生活垃圾產生量為5.28萬噸,“十一五”期間桐鄉市城區累計產生生活垃圾25.96萬噸,全部由新都綠色能源有限公司焚燒,少部分農村生活垃圾仍以簡單方式進行消納處理。
(2)工業固體廢物
“十一五”期間全市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138.73萬噸,年均增長23.54%。其中,全市危險廢物產生量為0.1837萬噸,危險廢物貯存量有所下降,全市危險廢物已達到零排放。
2010年全市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34.37萬噸。其中,危險廢物產生量0.065893萬噸;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為34.29萬噸,綜合利用率為99.78%,工業固體廢物處置量共0.07萬噸,危險廢物處置量0.065893萬噸
(3)醫療廢物
“十一五”以來,桐鄉市各級醫療機構73家與嘉興市世紀清固體廢物處置中心簽訂了集中處置協議書,社區衛生服務站納入醫院管理,已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醫療廢物的集中收集網絡,初步實行了集中無害化處置,全市各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回收覆蓋率達到100%,集中處置率達到100%。
(4)農業固廢
農業固體廢物主要由農作物秸稈(50%)、農藥化肥外包裝、農業薄膜(20%)、畜禽養殖廢棄物(30%)等組成。截止目前,桐鄉的農作物秸稈的綜合利用途徑主要有秸桿還田、好氧堆肥及厭氧發酵制沼氣等,也存在一些就地焚燒的現象;對農用化學品外包裝和農用薄膜,則主要通過廢品回收系統再生利用;本轄區的規模以上畜禽養殖企業,已初步實現了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和處置。
綜上,桐鄉市生活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如電鍍、化工、印染等行業產生的廢料及其廢水處理過程產生的污泥部分開展了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理,但仍有少數企業隨意填埋或隨意傾倒,對土壤、水體、大氣等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4.3.2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尚存在的問題
(1)危險廢物處置渠道不廣、危險廢物回收體系亟待建立。
桐鄉市尚沒有專門的危險廢物處理機構,嘉興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設施還不夠完善,已有的處置單位僅可對線路板廢液、電鍍廢液、一般污泥進行處置,危險廢物的處置受到制約。
(2)農業固廢問題依然嚴峻。
農藥化肥外包裝、農業薄膜集中收集體系尚未建立,目前均以隨意丟棄為主;秸稈綜合利用率僅為60%,秸稈還田尚在試驗階段,隨意棄置及焚燒情況尚有發生。
(3)重點企業污泥無害化處理率有待提高。
污水處理廠、化工、制藥、印染等企業污水處理污泥無害化處理率低,未能進行無害化處理的這部分污泥存在相當大的安全隱患。
4.3.3 “十二五”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目標
(1)加大固體廢物污染治理力度
在保證生活垃圾有效無害化處理的同時,切實加強危險廢物的監管。繼續完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的建設,組織開展垃圾分類收集處理的試點工作,進一步提高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到2015年,全市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大于95%;所有建制鎮建立起垃圾中轉或處置設施,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實現行政村全覆蓋;工業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率100%,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9%以上;基本形成農業桔桿還田和多元利用格局,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大于95%。
(2)加快推進污泥處置設施建設
以污水處理廠和化工、制藥、印染、制革和造紙等企業污水處理污泥處置設施建設為重點,配套完善污泥焚燒項目建設。到2015年,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不低于90%,重點企業污泥無害化處置率不低于90%。
4.3.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十二五”期間桐鄉市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任務依然十分艱巨。固廢來源主要與桐鄉市目前的產業結構有關,桐鄉市主要工業門類以制革、化纖、紡織、服裝、建材為主,伴隨機械、電子、造紙等綜合發展。根據桐鄉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結果,固廢產生量列入前四位的分別是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紡織業,造紙業和化工行業,其產生量分別占全市總量的46.74%、13.83%、6.7%和5.73%。其中大部分進行了有效的資源回收利用及安全處置,但仍有70%左右的印染廢水處理污泥沒有得到無害化處置。除此之外,生活垃圾也是重要的固廢源頭。因此,“十二五”期間固體廢棄物的處理必須貫徹實施“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的方針,清晰固廢產生源及產生量,建立固廢產生、轉移、貯存和處置的監管制度,提高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無害化處置率及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并保證危險廢物全部得到妥善、安全處置。具體防治重點及措施如下:
(1)污泥處置
桐鄉市污泥主要采用衛生填埋方法處理和處置。這些傳統的污泥處理和處置方式,在實際應用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隨著環境標準的日益嚴格化,其各自的弊端也明顯暴露出來。例如填埋易污染地下水和散逸臭味,焚燒易產生新的危害較大的氣態污染物,造成二次大氣污染。
針對這種情況,桐鄉市應結合實際,加大污泥處理處置科研力度、管理力度和扶持力度,尋找積極有效、安全的處置方式。一是要深化污泥處理處置的科技創新。要在科技主管部門的整合協調下,深度開發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的科技創新平臺;發揮“產學研聯合”的機制功效,大力實施污泥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重點科技項目,探索更為經濟合理的處理處置技術,推廣先進適用的污泥處理處置科研成果。二是要健全污泥處置的價格補償和補貼機制。要積極運用價格杠桿推動污泥的無害化處置,保障污泥處置設施的長期穩定運行。要通過各級物價行政主管部門,進一步組織規范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和使用,在核定和調整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時,進一步將污泥處置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此外,還可以按照保障“合理投資回報”的原則,對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建設運行予以適當補助,加強對污泥處置等環保企業的扶持,引導和鼓勵民營資本投向污泥處置行業,穩步推動污泥處理處置市場化運作。
(2)工業固廢處置
對各類工業固廢應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處理處置原則,加大監管和配套處理設施的建設。如:對線路板生產企業每年產生的酸性或堿性蝕刻廢液,可針對性地引進回收、消化蝕刻廢液的成熟技術、設備以及配套設施,不僅避免了重金屬的“二次污染”,而且可以達到廢物資源化的目的;對回收的有機溶劑,可采取閃蒸、精餾、過濾、吸附、汽提等單元操作技術,回收廢液中的有機溶劑組分,達到減量化和資源化的雙重目的;對一些含重金屬的廢渣、廢舊金屬和廢舊包裝材料等,應進行充分回收利用;可通過政策引導和市場化機制,鼓勵和發展桐鄉市的資源回收產業。
(3)生活廢棄物處置
加強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的收集、儲運和處理系統。在優先進行生活廢棄物減量化和資源化的基礎上,推行垃圾分類收集、無害化及集中安全處置措施。
將生活垃圾進行合理的分類投放和分類回收,對于垃圾的進一步處理,最大限度地實現了城市垃圾的資源化是非常必要的。隨著桐鄉市常住人口的不斷增加,生活垃圾的產生量也會越來越大。為此,桐鄉市應盡快完善垃圾分類回收系統,提升垃圾綜合治理水平,把生活垃圾對全市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把有限的環境容量讓位于高附加值的高新技術產業及環保型產業,以實現桐鄉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這不僅需要各級部門的不懈努力,而且也需要全體市民的共同努力和自覺參與,樹立全民環境意識,使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合理利用和妥善處置。
(4)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
建立起循環再生的生態農業體系。重點加強秸稈廢棄物和農用薄膜污染控制。結合桐鄉市實際,采取循序漸進、逐步推進的辦法,首先從秸稈禁燒抓起,推動秸稈綜合利用,解決秸稈焚燒污染環境的問題。積極推廣農作物秸稈還田、機械切碎還田處理秸稈,推進秸稈固化和氣化技術試點,提高農業資源利用率。同時,出臺農用薄膜的使用指導意見,制定廢舊地膜回收利用辦法,積極鼓勵農民對農膜進行再利用,大幅提高農用薄膜回收利用率。此外,還應加強農業有毒有害廢棄物管理,建立農藥廢棄物回收處置體系;通過廣泛宣傳,有效提高村民對農業有毒有害廢棄物的安全意識。
4.4聲環境污染防治
4.4.1聲環境現狀分析
區域環境噪聲:根據2010年桐鄉市區域環境噪聲108個網點的監測結果,2010年桐鄉市市區區域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54.4dB。市區區域噪聲平均等效聲級范圍為45.4~64.5 dB。與2009年相比,2010年市區區域噪聲平均等效聲級比2009年降低了0.2dB,略有改善。十一五以來,市區區域環境噪聲總體穩定,區域平均等效聲級略有改善。從影響區域環境噪聲的聲源類型來看,主要噪聲源是生活源和交通源,分別占54%和41%,其它噪聲源相對較少。
交通噪聲:2010年桐鄉市共監測了17條道路的晝間噪聲,共計49個監測點,市內平均車流量為1266輛/h,晝間噪聲加權均值為67.6dB(A),均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5-2008)4a類標準。
2005~2010年期間,桐鄉市道路交通噪聲整體變化不大,詳見圖4-5所示。噪聲加權均值在67dB(A)~69 dB(A)之間,2005~2007年交通噪聲逐漸上升,2007年交通噪聲達68.6dB dB(A),2010年交通噪聲均值比2009年增加了0.4dB(A)。雖然全市車流量有較大提高,但是交通噪聲并沒有太大變化。
4.4.2聲環境污染防治目標
“十二五”期間,繼續加大噪聲監管力度,尤其是要加強城市區域聲環境綜合整治和道路交通噪聲治理;同時,加強工業生產噪聲、建筑施工噪聲、生活噪聲、車輛船只等噪聲管理,保證建成區噪聲達標率為100%。到2015年,全市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小于55分貝,道路交通噪聲小于70分貝。
4.4.3聲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施工噪聲防治
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筑施工噪聲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建筑施工噪聲防治措施包括:
①加大建筑施工工程申報審批力度
②加大建筑施工噪聲的現場檢查力度
③對施工設備進行降噪處理
④加大建筑施工噪聲防治的宣傳力度
⑤建立噪聲污染防范“公眾參與”監督制度
(2)交通噪聲防治
對交通噪聲防治可采取降低車輛的行駛噪聲、大干道兩側綠化建設、鋪設降噪路面及加強交通管理等綜合措施,減輕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
(3)工業噪聲污染控制
在城市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工業噪聲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工業項目必須確保廠界噪聲達標,對于新建、擴建項目必須進行聲環境影響評價,堅持“三同時”原則。對于現有的噪聲控制設備,應要求主管單位經常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備運轉良好,如果發現治理好的噪聲源再度產生環境污染問題,應追究有關單位的責任,并采取適當的懲罰措施。
(4)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控制
社會生活噪聲來源包括住宅區、娛樂場所、公共場所等。
要加強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對住宅區內的機動車、經營、室內裝修和娛樂活動等,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或減輕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對現有的娛樂業或申請新建的娛樂場,必須符合噪聲排放標準,凡不符合國家規定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管理部門必須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或不得核發營業執照;在公共場所和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的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相關規定,其經營管理者應當采取措施,使其邊界噪聲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同時,大力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在全市形成安靜、和諧的社會氛圍。
4.5輻射環境污染防治
4.5.1輻射環境管理現狀
隨著2011年發生在日本福島的嚴重核泄漏事件對全球產生的重大影響,輻射環境安全問題已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因此,輻射環境污染防治也是桐鄉市防范環境風險、保障環境安全的重要方面。盡管輻射管理工作起步晚,但通過近幾年的努力,已經在企業建立起較為完善的輻射管理工作機制。然而,輻射監管工作依然任重道遠,現有的監管力量和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當前的形勢要求,尤其是企業的輻射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4.5.2輻射管理目標與措施
“十二五”桐鄉市的輻射管理總體目標是“一心三化”,即以確保輻射安全合法為中心,著力推進輻射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以提升輻射環境監督能力,強化放射源和射線裝置與電磁輻射源安全監管工作為重點,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嚴格管理、安全第一”的輻射監管方針,積極開展和部署輻射環境管理工作。具體有以下五個方面:
(1)加強隊伍能力建設,規范輻射管理
配備1-2人專職負責輻射工作,對從事輻射工作的人員,應加強輻射監管知識的學習與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輻射監管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水平,切實履行好依法監管的職責,落實好嚴格執法的責任。環境監測站通過輻射項目監測的劑量認證,形成完善的輻射監測體制;建立健全輻射管理檔案,建立轄區內電離輻射、電磁輻射管理檔案。同時,開展部門協調,建立與公安、衛生部門的聯合監管長效機制。
(2)做好源頭管理,強化指導服務
一是加強“放心放射源”創建工作長效管理,從硬件設施和軟件管理上確保全市電離輻射環境安全。二是加強對工業用電磁輻射設備、輸變電工程項目、醫用電磁輻射設備的調查和規范化管理。三是進一步強化對廢舊金屬回收熔煉企業的管理,建立全市廢舊金屬回收熔煉企業管理檔案,廢舊金屬熔煉企業全部配備輻射監測儀和個人劑量報警儀。四是嚴格新建放射源項目的審批。對新建放射源做好現場踏勘,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同時做好指導和后續跟蹤工作,督促企業及時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申領和放射源轉移申報登記備案,確保所有輻射項目審批到位、持證運營,“三同時”驗收率達到100%。
(3)構建長效管理機制,保障輻射環境安全
在“放心放射源”創建中,加大硬件投入,加強制度創新,積極推進放射源監管措施和管理制度的革新,推廣放射源GPS監控系統建設,從各方面大幅提高放射源管理“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設,進一步規范放射源管理工作,構建長效管理機制。同時,進一步發揮輻射聯合執法機制,不斷加強與公安、衛生部門及街道等相關單位協調溝通,實施資源共享,各方互助,積極聯動的方式,共同做好全市的輻射環境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輻射環境安全。
(4)完善輻射應急預案,提高輻射應急能力
進一步加強應急隊伍、應急裝備等能力建設,環境監測站和企業輻射應急裝備滿足應急工作要求。做好輻射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準備,注重應急預案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檢驗, 通過加強應急人員的培訓和演習,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輻射事故應急演練,提高全市突發輻射污染事件應急響應能力和管理水平,確保區域內輻射安全,把輻射環境污染事故的危害降到最小。
(5)加大輻射科普宣傳,提高公眾輻射安全意識
一方面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輻射工作單位的守法意識,從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各種投訴。另一方面,有針對性地開展輻射防護知識的公眾宣傳和教育引導工作,充分利用媒體和環保窗口,開展輻射科普宣傳,提高公眾及輻射工作單位的輻射安全防護意識,增加公眾對輻射與防護知識的了解,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減少因誤解造成的不恰當投訴。同時,針對輻射工作單位負責人、工作人員和社會公眾等不同層次,建立有效的輻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機制。通過提高公眾及輻射工作單位的輻射安全防護意識,共同維護桐鄉市輻射環境安全。
4.6生態環境建設
“十一五”以來,桐鄉市積極開展生態市、生態鎮(村)和“綠色系列”創建工作。截至2010年底,已創省級綠化示范村14個,嘉興市級16個,桐鄉市級44個。 梧桐街道東方紅村等140個村成功創建桐鄉市級生態村,河山鎮東浜頭村等6個村成功創建嘉興市級生態村,洲泉、濮院、烏鎮、石門等4個鎮成功創建全國生態鎮,崇福、龍翔等11個鎮(街道)成功創建省級生態鎮(街道),桐鄉市于2009年初成功創建省級生態市。除此之外,全市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綠色醫院、綠色飯店、綠色家庭等生態示范創建工作正在深入推進。
4.6.1生態環境建設目標
“十二五”期間將著力于壯大中心城市規模、完善中心城市功能,集中規劃一批中心鎮和特色鎮,結合生態鎮建設進行重點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到2015年,力爭全市所有建制鎮(街道)均建成省級生態鎮(街道),國家級生態鎮建成率達到50%以上。
4.6.2中心城區生態環境建設
通過多年來的城市建設,桐鄉市區市政設施不斷完善,城市功能進一步增強。2010年,桐鄉市總人口約為67萬,市區人口達到30多萬,城鎮化水平達到60%以上;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為47平方公里;城市綠化覆蓋率為35%以上,其中市區綠化覆蓋率、綠地率和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已分別達到42.52%、40.45%和12.91平方米。
2010年嘉興市政府出臺了《關于認真貫徹<中共浙江省委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桐鄉市全市上下牢固樹立起抓生態就是抓發展、抓穩定、抓民生的理念,堅持把生態環境作為一種資源來認識,作為一種資本來經營,當作核心競爭力來培育。桐鄉市在“十二五”注重以生態文明理念引領,全面實施“生態立市”戰略,力爭實現建設“轉型發展經濟強市;江南水鄉文化名市;生態宜居幸福新市”的目標,構筑一座現代化網絡型田園城市。通過逐步實施以“清潔河網”、“清潔生產”、“清潔能源”及“綠化建設”、“綠道建設”為核心的“三清兩綠”行動計劃,以清潔生產和源頭控制為手段,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生態經濟;以園林綠地建設為核心,努力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著力構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2010年,桐鄉市的森林覆蓋率為21.05%;按照生態市建設的總體要求,規劃“十二五”期末,桐鄉市的林木覆蓋率保持在23%以上。
4.6.3農村生態環境建設
以桐鄉市“兩新”工程建設為契機,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應以治理污染為重點,以“清潔水源、清潔田園、清潔家園”和“美麗鄉村”建設工程為主要抓手,以“農村廢棄物資源化、農業生產清潔化、城鄉環保一體化、村莊發展生態化”為主題。通過試點,以“六清六建三化”為核心內容,以點帶面,從而建立起農村生態環境長效管理機制。到2015年,全市農村環境狀況明顯改善,環保基礎設施網絡更加完善,農村飲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農民群眾環境意識明顯提高,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證,基本建立起完善的農村生態環境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基本形成以城帶鄉、以鄉促城、城鄉一體的生態環境建設格局,力爭使全市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實現新的突破。其主要目標是:農業面源得到有效控制;農村污染物排放量得到大幅削減,農村工業企業布局更趨合理,農村經濟結構進一步優化,產業布局合理,生態效益型經濟體系基本建成;以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為主導的生態型農業成為農業生產的主要模式,在井型城市與產業帶之間形成南北二大農業與生態區,即北部石門、同福周邊,南部高橋周邊區域,加快杭白菊、蠶桑、湖羊等特色綠色農產品的都市綠色農業及為桐鄉特色工業提供原料的農副產品生產基地的形成;環境基礎設施基本完善,農民群眾的環境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生態文化氛圍基本形成,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4.6.4開發區(工業園區)生態環境建設
繼續遵照省發改委、省環保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浙江省開發區(工業園區)生態化建設與改造的指導意見》精神,充分認識開發區(工業園區)生態化建設與改造的重要作用和現實意義,通過對開發區(工業園區)實施生態化建設與改造,構建以循環經濟為核心,以污水、垃圾、廢棄物集中處理和熱、氣集中供應等各類公共基礎設施為依托的生態經濟體系;通過推進清潔生產,進一步降低經濟社會活動對自然資源的需求和生態環境的影響。
一是制定方案明確責任。適時召開工業園區環境整治工作動員會議,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整治工作內容、時間和要求,落實工作措施。
二是加強環境綜合整治。通過對規劃落實、市容、環境衛生的督察與管理,集中組織對施工工地的專項環境檢查,建成集道路、交通、治安與環境監控功能于一體的現代化監控系統,徹底解決園區環境中存在的盲點、難點問題,使開發區環境更加整潔有序。
三是建立立體綠化格局。根據工業園區的特點和開發區綠化景觀規劃,重點實施道路綠化改造,對各條道路兩側的綠化進行整治出新,推動企業內部綠化工作,使園區與企業環境相互融合,形成點、線、面相結合的立體綠化格局,發揮綠化的環境和生態效益。
四是不斷完善基礎設施。按計劃完成污水系統改造工程建設,以滿足園區污水集中處理的需要。推進園區工業用水循環經濟示范項目的建設,將熱電廠多余的工業用水引入園區,實現園區的分質供水。
五是大力推動節能減排。繼續推動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重點推進制革、印染、化工等行業的清潔生產;完成省市強制企業清潔生產改造工作并通過主管部門驗收,建成3~4家循環經濟試點企業,鼓勵企業貫徹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力爭體系認證比率達到20%以上,建設10個以上節能示范項目,并繼續加大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補助力度。
六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揮園區污染源普查工作小組作用,對園區所有企事業單位污染源情況進行調查,摸清“環保家底”,繼續與重點企業簽訂《環保目標責任書》并進行目標考核,并發揮環保協會的作用,將環保工作細化、落實到企業的各項工作任務中去。
4.6.5生態保護與修復
今后五年,桐鄉市將進一步加大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嚴格資源開發的生態環境監管。以促進人和自然和諧發展為目標,加強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深入推進自然保護區和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加大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力度,切實維護生態安全,實現自然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
一是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律法規,積極做好原生性生態系統和物種資源的保護,加強農田、河流等生態系統的保護與恢復。加強外來入侵物種的日常監管和防范,嚴格控制外來物種、轉基因生物在農村的引進與推廣;開展外來有害入侵物種專項整治,基本清除經國家確認的外來有害入侵物種;加強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建設和生物安全管理,逐步開展生物技術安全風險評估,防范轉基因生物流動帶來的風險。
二是要進一步重視濕地保護。針對桐鄉西郊濕地,盡快組織力量對濕地狀況進行一次系統的清查,杜絕過度和不合理利用濕地資源的行為,堅決制止破壞性、毀滅性開發濕地資源的行為,實現濕地科學系統管理。到2015年,全市濕地面積萎縮和功能退化的趨勢得到初步遏制,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取得新的進展。
三是開展土壤污染修復與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是農業面源污染控制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確保農業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污染物可以通過多種途徑進入土壤,引起土壤正常功能的變化,從而影響植物的正常生長和發育。因此,土壤污染的防治首先要控制和消除污染源;其次,注重科學耕作和對農田土壤的改良,保持和提高土壤良好的結構和功能。根據環保部《關于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環發〔2008〕48號),以及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統一要求,桐鄉市應結合《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的實施,認真制定和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規劃,重視耕地保護和土壤安全,從2011年起,應全面啟動全市土壤污染調查和污染土壤修復工作。“十二五”桐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以基本農田、“菜籃子”基地為監管重點,開展農用土壤環境監測、評估與安全性劃分。同時,要加強影響土壤環境的重點污染源監管,嚴格控制糧食產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強化對農藥、化肥及其廢棄包裝物,以及農膜使用的環境管理。對城市工業遺留用地進行系統調查,掌握原廠址及其周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種類、污染范圍和污染程度,建立污染場地土壤檔案和信息管理系統。
加強對土壤修復實用技術研發的科技支撐,選擇市域內有代表性的污染場地,開展污染土壤治理與修復試點。到 2015年,基本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體系,建立土壤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土壤環境監測網絡進一步完善,污染土壤修復與綜合治理示范項目取得明顯成效,市域內典型區域、典型污染土壤初步得到修復,受污染土壤修復面積比例大于20%。
5 重點工程
5.1重點工程項目
根據規劃主要目標和環境保護“五個”重點領域,“十二五”期間計劃實施生態建設與保護、主要污染物減排、清潔水源、清潔空氣、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范和環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等六項重點工程。以工程項目帶動全市的生態保護和污染治理工作,保障“十二五”各項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
5.1.1 生態建設與保護工程
一是要加強自然生態環境建設。實施生態功能分區、自然人文景觀保護區和歷史文物保護區的保護、維護生物資源的多樣性、建設大型公共綠地、水面綠化工程等。鞏固環境優美鄉鎮建設成果,實施生態村創建、生態人居建設工程。
二是加強生態農業建設。建立農業生態園示范工程,實施綠色食品、有機食品開發工程、農業基礎設施生態建設工程、科學施肥和病蟲害綜合防治工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工程、水產養殖業污染防治工程、農村能源綜合利用工程等。
三是加強生態工業建設。實施循環經濟示范工程、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項目、污染企業搬遷工程、繼續推行企業清潔生產、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工程、重點行業清潔生產示范工程、實行綠色招商等。
四是推進能源生態工程建設。積極推行清潔能源戰略,鼓勵使用天然氣、石油氣和電能,發展與推廣太陽能、生物質能等綠色能源,實施清潔能源系統開發組合利用工程、新老建筑生態節能工程等。
5.1.2 主要污染物減排工程
實施印染、化工、皮革等廢水排放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升級改造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啟動污水處理廠整合工程,建設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完成35噸/小時鍋爐脫硫設施建設和改造、水泥行業低氮燃燒和煙氣脫硝等工程;全面推進畜禽養殖和機動車污染減排工程。
5.1.3 清潔水源工程
編制實施《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重點開展運河水廠、第三水廠飲用水源地規范化建設項目工程,提高飲用水源的水質和安全,有效應對河流富營養化發展趨勢。同時,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外的沿河地區,推行清潔生產示范基地建設工程、有機毒物控制工程等。
完善飲用水安全監測系統和預警體系建設。建設果園橋水廠運河取水口水質自動監測站,提高監測頻率。
完成覆蓋全市的生活污水處理建設工程,在有條件的農村集中式居住區,建立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系統,在保留的自然村落中推廣小型或分散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同時,實施氮磷污染的監管與控制體系建設工程以及工業廢水的深度處理回用工程。有計劃實施河道、水系整治清淤工程,點源總量控制工程,面源生態控制工程,畜禽水產養殖源規模集中控制工程,節水工程,河道、港口、湖泊長效管理工程等。
5.1.4 清潔空氣工程
1、熱電脫硫脫硝工程。完成熱電企業脫硫脫硝設施建設。燃煤發電機組、熱電鍋爐同步配套建設高效除塵、脫硫和脫硝設施。
2、水泥行業污染整治工程。到2015年,淘汰3m以下的磨機;所有水泥回轉窯實現氮氧化物減排;嚴格控制水泥行業粉塵排放,所有水泥廠(含粉磨站)、水泥制品廠生產設備排放的粉塵均達到相應的國家標準。
3、有機廢氣污染控制工程。印染、化工、醫藥、農藥、印刷、家具(玩具)制造、噴漆、涂料、橡膠等行業在2012年底前完成有機廢氣整治。
4、污水處理設施惡臭整治工程。對工業企業的污水治理設施和城鎮或工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調查,凡是廢氣影響嚴重的環節,均應采取適宜的方式對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氣進行收集和凈化。
5、農業秸稈綜合利用工程。加強對農村環境保護的宣傳和發動,加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力度,開展消除秸稈焚燒大氣污染為目標的“農業秸稈綜合利用工程”。
5、機動車尾氣整治工程。根據《桐鄉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實施意見》,加快建設機動車排氣監測體系。按照省、市規定的檢測方法及實施時間要求,合理布點,及時建設機動車排氣定期檢測線。檢測機構應依法取得計量認證資質和省環保廳的委托,按照規定的技術規范與檢測方法進行檢測。市環保局要依法對檢測機構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并視需要向檢測機構派駐監督員。
5.1.5 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范工程
實施重金屬污染防治工程。根據國家《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2010~2015年)和浙江省、桐鄉市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的總體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重金屬污染防治體系、事故應急體系、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等三大體系。針對要求重點防治的第一類和第二類重金屬,在全市企業中抓好污染源監管,全面整治污染源排放,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加快實施清潔生產。同時,大力調整產業結構,徹底取締關停國家明令淘汰的小電鍍、小冶煉企業,取締關閉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嚴格項目環境準入條件,嚴厲查處重金屬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防控。
完善固廢處置工程。積極推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無害化改造,提高現有垃圾焚燒廠的二次污染治理和環境監管水平。建設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設施,重點行業企業配套落實污泥處理設施。開展重點環境管理類危險化學品生產和使用企業污染治理。
實施清潔土壤工程。包括土壤污染調查、土壤功能區劃分、土壤污染修復試點等工作。以主要農產品種殖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和重點工礦企業為重點,全面開展土壤污染調查與風險評價,實施典型區域、典型類型污染土壤治理修復試點工程。
5.1.6 環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工程
建設完善飲用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城市和農村空氣質量監測網絡系統、重點敏感水域水質自動監測系統、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監控系統、土壤環境監測網絡以及噪聲功能區和酸雨自動監測網絡等工程。同時,實施生態環境科技攻關和推廣示范工程,開發生態環境監測與遙感應用,建立“數字環保”信息化系統,逐步提升桐鄉市環境監測、執法、宣教、統計能力。建設完善飲用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城市和農村空氣質量監測網絡系統、縣市交接斷面和重點敏感水域水質自動監測系統、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監控系統、土壤環境監測網絡、以及噪聲功能區和酸雨自動監測網絡等工程。同時,實施生態環境科技攻關和推廣示范工程,開發生態環境監測與遙感應用,建立“數字環保”信息化系統,逐步提升全市環境監測、執法、宣教、統計能力。
5.2 投資計劃
“十二五”期間,實行政府宏觀調控和市場機制相結合,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環保投入機制,切實保證環保投入到位,確保重大工程的完成。今后五年,桐鄉計劃實施的環保項目達50多項,總投資預算達到36億元。“十二五”環境保護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內容、投入計劃及建設期限見附表一。
6 規劃落實與保障措施
6.1 加強領導,健全生態文明推進機制
生態文明建設涉及面廣,量大,內容多,全市各個部門和各個單位,必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構建工作網絡,將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擺上重要位置,進一步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領導,健全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黨組)要將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一項重要考核內容擺上議事日程,進一步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領導。人大要按照法律賦予的職責,切實加強對環境保護及生態建設的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項決定權。政府要認真編制生態文明建設規劃,制定實施配套政策,強化行政執法,不斷加大投入力度。政協要積極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職能,團結動員各方面力量為生態文明建設獻計出力。黨的基層組織和廣大共產黨員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要充分發揮戰斗堡壘和先鋒模范作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要動員廣大職工、共青團員和婦女積極投身生態文明建設。全市上下要進一步增強全局觀念和責任意識,加強協調配合,努力形成合力創建的良好氛圍。
(二)健全推進機制
進一步完善生態文明建設投入機制,整合項目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持續穩定的投入增長機制。建立全市生態建設專項資金,自2011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3500萬元資金用于生態建設。各鎮(街道)也要落實相應的配套資金用于生態建設。按照“誰投資,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健全完善生態建設投融資機制和運營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項目建設的市場化運作,加快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多元化投入機制。進一步強化生態建設推進機制,同時,建立生態文明建設工作例會制度、進度通報制度、督查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進一步加強指導、檢查和督促,確保各項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6.2強化環保目標責任制,加強評估考核
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把強化生態環保作為調整經濟結構、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把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作為促進社會和諧、推動可持續發展的重點任務;以提升環境質量、保證生態安全、著力改善民生為出發點,把持續改進省級環保模范城市和生態市建設作為提升城市品位、增強桐鄉綜合競爭力、維護和發展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的重要舉措,建立和完善嚴格的目標責任制,簽訂目標責任狀,層層抓好落實,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項目責任單位的主管領導作為項目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具體項目,并對項目的實施效果負責。
為進一步提升桐鄉市綜合環境管理水平,應繼續優化和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將環保工作納入地方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在強化污染減排考核的同時,建立“減排目標著眼環境質量、減排任務立足環境質量、減排考核依據環境質量”的責任體系和考核機制。對因監管不力、失職瀆職造成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嚴格實施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的指標,應包括環保法律法規的執行、環境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生態市建設和循環經濟建設、污染排放強度、環境質量變化、公眾滿意度等多方面內容,涵蓋與民生息息相關的種種環境問題。考核結果按等級劃分,并把考核結果作為評價和選拔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同時,將企業發展過程中的環境損益,納入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內容。
對環保工作實績較差、未完成環保責任目標的,不能提拔使用。對因工作失職、瀆職導致轄區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或對環境違法行為處理不力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責任。
6.3嚴格環境執法監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
堅持以總量控制“倒逼”機制,推動污染物總量減排。進一步加強環保監管執法,創新執法監管方式,建立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公眾參與機制、企業(單位)自我監督機制、邊界聯動監管機制、信息公開機制。強化經濟處罰、停產整治、媒體曝光、掛牌督辦、區域限批、榮譽摘牌等措施,加大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提高執法效能。始終堅持“三鐵”方針,對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堅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執法檢查頻次、打擊違法力度“三個不減”。
進一步規范環保行政許可、現場執法檢查、排污收費、行政處罰等執法行為,加強和改善行政復議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稽查制度,規范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
(二)健全污染源在線監測和信息管理網絡
加強對排污企業用水和污染物排放總量的監管,進一步提高自動化監測能力,加快遠程監控聯網建設進程。綜合利用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和污水流量計等自動控制手段,對企業主要水污染排放總量進行連續自動實時監管。逐步在企業推廣污染物排放自動控制系統,在排污企業安裝完善遠程自動監控聯網裝置。綜合初始排污權核定量、排污權購買量和減排指標等基礎數據,限定企業排污總量,對企業主要水污染物實行定量刷卡排放,有效控制污染企業排污總量。
(三)探索實踐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認真貫徹嘉興市《關于環境保護公益訴訟的若干意見》,堅決制止各類違法排污的環境危害行為,認真查處環境污染與破壞事件,依法維護公眾的環境權益。
6.4加大資金投入,健全投入機制
為進一步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爭創國家級生態縣,建議環保總投入不低于全市GDP的3.5%。按照“三重”原則,政府財政投資集中投向“治本”的污染治理工程。“十二五”期間重點投向生態環境、水環境和大氣環境綜合治理。同時,逐步增加環境監測、環境監察能力建設方面的財政支出,通過加強在線監控設施和網絡建設,強化監察隊伍和部門聯動,保障環境監測和環境執法工作的正常進行。
按照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形成環境資源使用成本機制、價格機制和多元化投入機制,加快推進生態環境建設體制機制創新,促進環境與經濟相互融合、共同發展。加大對環保科技的支撐力度,加強對環保實用及關鍵共性新技術研究和開發項目的資金支持,拓展對外開放領域,擴大國際國內環保技術合作與交流。
6.5創設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創新環保機制
(一)深化排污權交易制度
在完成初始排污權核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排污權交易制度,加強交易平臺建設。以污染物減排為重點,以總量控制為抓手,探索機制、創新載體,夯實基礎,充分運用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促進開發區排污權交易工作持續、穩步、健康發展。加快建立排污權交易網絡平臺和有效的監管體系。以排污權交易為核心,加強項目審批、驗收、在線監測、環境執法等各環節的聯合,充分依托現有資源,形成以濃度控制和總量控制相結合的環境管理體系。
(二)健全污染綜合整治體制機制
加快完善企業環保信用等級評價、上市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綠色信貸、生態補償、綠色保險等經濟政策。根據大氣污染整治規劃和清潔能源替代的實施計劃,按照“分步實施、逐步改善”的原則,加大對企業清潔能源替代和低碳經濟示范項目的支持力度。
在全區范圍內廣泛開展“綠色信貸”、“綠色保險”工作。繼續把環保信用作為企業資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綠色信貸政策,嚴格信貸環保要求。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機制和環境績效評估機制。同時,通過“綠色保險”試點工作,在轄區內建立和完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將高風險行業納入綠色保險體系。
(三)建立環境保護準入、協調和監管機制
加強環保準入條件研究,建立健全印染、化工、橡塑加工等重污染行業環境準入標準,對轄區內建設項目實行環保準入制度,充分發揮環境標準在經濟結構調整中的導向和基礎性的作用。對“三高”、尤其是高污染型項目及有潛在環境安全的項目,在進入環評程序前必須充分進行環保論證。加強對建設項目環保準入咨詢專家庫的建立和管理,確保環保項目準入咨詢和環評審查工作公平、公正。
建設和完善開發區、工業區的環境基礎設施,嚴格開發區、工業區的功能定位。引進的工業性建設項目應優先向環境基礎設施完善的功能區集中;同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對環境基礎設施尚不完善的工業區,限制引進產生污染的新建項目。
6.6加強環境宣傳教育,積極培育生態文化
緊緊圍繞“生態立市”戰略,以“三市”建設為載體,以加強生態桐鄉建設宣傳為重點,積極構建宣傳環保工作、普及環保知識、弘揚生態文化的立體式大宣教格局,提高全市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態環保素養,充分調動全市各方面的積極性,使全民自覺投入到環境保護和生態城市創建工作中。
生態環保宣傳教育應將廣泛性和針對性相結合。一是借助舉辦各種活動和新聞媒體,抓好常規宣教工作。通過舉辦環保知識、環境法制宣教等各類活動,強化全社會生態理念和生態意識,進一步增強全民環境責任感,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良好氛圍。二是面向不同群體,提高宣教的針對性。成立生態環保宣講團,以生態環保宣教“五進”活動為載體,針對社會不同層面、不同人群,采取靈活多樣的宣教方法。三是注重研究環保宣教新形勢、新問題。做好對重點人群環保宣傳教育,以新桐鄉人、企業法人代表、街道社區和鎮區招商干部為重點,加強環境法制宣傳。同時,辦好企業職工環保技能培訓、違法企業法人代表環境法律法規培訓,提高生產行業污染物源頭控制的自覺性和法律意識。此外,也應抓好對新桐鄉人的環保教育,即:宣教工作進入民工子弟學校,進入外來人口集居區,進入外來用工較多的單位,進入鎮村打工樓等外來人口集中區域,促進新老桐鄉人和諧共建生態文明城市。
6.7推進公眾參與,強化社會監督
為了順利實現桐鄉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目標,必須充分發揮公眾的參與和監督職能,有效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政府的各項環境管理活動,促進全市環境質量的提高和生態文明建設。首先,通過深入開展環保宣傳發動,提高公眾環境保護意識、法制意識、參與意識,推動全社會環境素養的形成,使公眾自覺參與到保護環境的行動中。其次,通過進一步倡導和深化“綠色”系列創建活動,倡導生態文明、環境友好的生活方式,樹立正確的環境倫理觀和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環保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要強化以下兩方面工作:
一是大力發展市、社區和鄉鎮環保基層組織和各類環保NGO,加強對各類環保組織的指導和管理,形成一套環保公眾參與規范化的長效機制。同時,與市內外新聞媒體加強合作,宣傳成效,弘揚先進,提高全市美譽度;及時批評、揭露環境違法行為,發揮輿論監督導向作用。
二是實行環境信息公開化,適時公布區域環境質量,加大對排污單位和環保限期整治企業的信息公開力度,健全社會監督網絡,發揮環保NGO在環境公益訴訟中的重要作用,形成齊抓共管保護環境的新局面,維護公共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桐鄉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