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貫徹省、市、縣關于環境保護工作和污染物減排工作有關要求和安排部署,確保縣人民政府與市人民政府簽訂的《盤縣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的完成,為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環境支撐,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到2013年底,盤縣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5791.5噸以內,較2012年增長不超過3.13%;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721.6噸以內,較2012年增長不超過2.71%;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72569.7噸以內,較2012年下降1.64%;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50959噸以內,較2012年下降5.32%。
二、責任分解
(一)切實加強城鎮生活污水收集管網配套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確保污水處理廠穩定正常運行,并對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置。
1.完善紅果污水處理廠21km管網建設,完善雨污分流系統,確保進水水量全年日平均達5000噸以上,化學需氧量進水濃度日平均達290mg/L以上,氨氮進水濃度日平均達45mg/L以上。(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紅果污水處理廠)
2.完善城關污水處理廠2.5km管網建設,修復斷裂管道,疏通堵塞管網,完善雨污分流系統,確保進水水量全年日平均達4000噸以上,化學需氧量進水濃度日平均達240mg/L以上,氨氮進水濃度日平均達25mg/L以上。(責任單位:縣住建局、城關鎮人民政府、城關污水處理廠)
3.確保盤江鎮生活污水處理工程穩定正常運行,全年處理生活污水量達2萬噸以上,化學需氧量進水濃度日平均達180mg/L以上,氨氮進水濃度日平均達25mg/L以上。(責任單位:盤江鎮人民政府)
4.加快斷江鎮生活污水處理工程管網建設力度,并確保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正常穩定運行,全年處理生活污水量達14萬噸以上,化學需氧量進水濃度日平均達180mg/L以上,氨氮進水濃度日平均達25mg/L以上。(責任單位:斷江鎮人民政府)
5.加快柏果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確保于2013年10月31日份建成并投入運行。(責任單位:縣住建局、柏果鎮人民政府)
(二)嚴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嚴格控制新建造紙、印染、釀造、電力、鋼鐵、水泥、化工等項目,新建項目按照最嚴格的環保要求建設治污設施。新建燃煤機組要配套建設高效脫硫脫硝設施,確保脫硫脫硝設施與主機同時投運。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要采用低氮燃燒技術并配套建設煙氣脫硝設施,確保采用低氮燃燒技術并配套建設的煙氣脫硝設施與水泥生產線同時投運。新建的鋼鐵燒結機、有色冶煉設備、煉焦爐、燃煤鍋爐等重點污染源要安裝煙氣脫硫設施。(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環保局)
(三)把結構調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確保按期完成國家、省、市下達的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加大小水泥、小焦化等的淘汰力度,核準審批新建項目要求關停的產能必須按期淘汰。并對淘汰落后產能提供相應的支撐性材料。(責任單位:縣經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加強農業源減排監管能力,推動農業源污染治理工作。實現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建設雨污分流系統,采用干清糞方式,實施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責任單位:縣農業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加快貴州粵黔電力有限責任公司4#機組脫硝工程建設進度,確保按期完成并產生減排效益。(責任單位:貴州粵黔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響水鎮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污染減排負總責,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總量削減目標和重點減排項目按期完成。
(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污染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建設,加大環保基礎能力建設,提高環保專項資金投入額度,及時落實項目資金,解決環保基礎能力薄弱的突出問題。要提高農業源減排監管能力,明確減排職責,建立健全農業與環保等部門的減排工作聯動機制。
(三)各鄉鎮、各責任單位及縣直有關工作部門,于2013年6月15日、12月1日分別將上半年及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支撐性材料以、自查報告和工作總結報送縣環保局(聯系電話:3678412 郵箱:pxjpb2195056@163.com)。(盤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