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德市中心城區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政文〔2013〕19號)和《寧德市人民政府貫徹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實施意見》(寧政〔2009〕8號),按照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批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保障人民群眾生活生產用水安全為目的,全力做好水源地周邊污染源專項集中整治工作。通過為期三個月的專項集中整治,切實消除隱患,維護群眾環境利益,保障水源地安全。
二、整治重點
(一)加強生活污水的收集處理
由蕉城區政府負責,組織協調金涵鄉政府和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全面排查高乾、里占村生活污水管網的接入情況,對污水管道進行改造,確保管網都接入污水處理設施,同時對污水處理設施進行常態化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二)強力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整治
在對水源保護區和沿溪陸域(干流1公里,支流500米范圍)開展排查的基礎上,蕉城區政府負責制定養殖場的拆除方案,明確拆遷補償標準,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市農業局加強技術指導,于7月底前取締水源地保護區和沿溪禁養區內的養豬場。市、區兩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巡查,防止死灰復燃。
(三)規范建設水源地防護設施
由蕉城區政府負責,在4月底前完成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工作;修復金涵水庫隔離網;在水庫周邊種植帶刺籬笆;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T338-2007)要求建設保護區界碑、警示牌和宣傳牌;安裝高音喇叭和監控裝置。市環保局、林業局、水利局加強技術指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巡查管控。成立金涵水庫水源保護集中整治專項巡查小組,由市環保局、水利局等市直有關單位會同蕉城區政府,抽調精干人員,組成日常巡查隊伍。市、區兩級監察部門不定期開展專項整治監察工作,全面梳理各級各部門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履職情況,督促相關單位和部門合力推進整治工作。
(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實行常態化管理。蕉城區政府在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繼續組織巡查隊伍開展日常工作,對群眾在水庫內游泳的現象予以制止并依法處罰;金涵鄉政府負責引導群眾發展生態農業;市、區環保部門負責水源地的水質監測;市、區監察部門對參與在水庫垂釣、游泳等行為的公職人員予以登記、核查嚴處。
(三)夯實財力后援。由市、區財政部門負責,整合現有財力,安排專項資金,根據整治情況和工程進度,及時足額撥付整治和相關設施的運行、維護費用。環保、水利、林業等部門應結合自身業務實際,與省直部門積極溝通協調,取得理解和支持,積極爭取上級有關補助資金。同時,積極探索建立飲用水源保護區的補償機制,因地制宜對水源地進行針對性的補償。
(四)加強宣傳教育。以“3·22”水日、“4·22”地球日、“6·5”環境日等為契機,采取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提高人民群眾對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重要性的認識。鼓勵當地群眾改變生產生活方式,發展生態農業,減少農業生產過程帶來的面源污染問題。鼓勵群眾舉報污染水源地的違法行為,并實時跟蹤報道,使環保意識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形成社會廣泛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寧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