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13年河道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防洪條例》、《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福建省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十八大關于建設美麗中國,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要求,現結合燕南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工作要求
根據河道水污染治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大力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整治,全力推進城鄉生活污水、垃圾處理等設施建設,有效治理非法撈砂洗砂、生活及建筑垃圾污侵占河道、企業排放各類廢水造成水體污染等突出問題。不斷改善水環境質量,實現區域環境山清水秀,全面推進生態街道建設。
二、年度目標任務
2013年重點治理巴溪、后溪流域,確保河道水面垃圾等漂浮物明顯減少,流域內污染排放得到整治,水質達到功能區劃標準,河道非法采砂、洗砂得到有效遏制,河道河堤得到加固,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取得成效,初步實現“水凈、堤固、河暢、景美”的目標。
巴溪流域: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通過遏制非法采砂,整治直至關閉污水 處理排放不達標企業及養殖業,完善城區段污水管網建設,做好重點建設項目建設用地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避免造成水土流失,開展河道清淤、堤防建設,使流域水質達Ⅲ類標準。
后溪流域: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通過遏制非法采砂,整治直至關閉污水處理排放不達標企業及養殖業,使我街境內水質達Ⅲ類標準。
三、明確職責分工
河道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是一項涉及部門廣,整治項目多的重點工作。各村、居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在街道河道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領導協調下,在相關部門密切配合下,按照明職責,重落實的原則,共同推進整治工作。
1、各村、居:作為管理主體,按“屬地管理”原則,實行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實施河道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及時制止轄區內造成水污染的違法行為,確實無法整治的須以書面形式報請街道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申請聯合執法。村民建房自用砂由村民向村委會提出申請,然后報街道審批并向水利局備。負責轄區內河道清淤工作,對清淤量在1萬立方以下,工期在10日內的清淤工程,由各村居報街道審批,并向水利局報備后實施;對清淤量在1萬立方以上的清淤工程,由各村居上報街道后提交河道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2、黨政辦:負責加強對造成河道水污染行為的曝光及整治行動的宣傳工作。不定期制作整治專題節目,遇重大整治行動及時跟蹤報道。
3、新農村建設服務中心:負責落實“美麗鄉村”建設實施方案,做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確保農村生活、建筑垃圾不修倒入河道。
4、水利工作站:負責牽頭工作,建立整治方案,工作機制,組織工作督查、業務指導及日常工作聯絡;指導河道清淤工程建設,加強執法監督,做好流域內河道采砂和水土保持監管;及時打擊河道內違法洗砂、撈(吸)砂等污染水環境的行為;開展水土流失治理。
5、燕南派出所:負責依法打擊河道水污染綜合整治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妨礙執行公務的暴力抗法行為。
6、城區國土所:負責落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方案各項內容,確保排放達標;查處非法取土、采礦行為。
7、項目辦:負責把好流域內可能造成水環境污染的項目準入關;對轄區內企業排污進行監督。
8、公路站:負責采砂船、砂石運輸船管理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非法采砂船、運砂船和違法水上交通安全的行為;對禁采流域的停泊船只進行清理、拖離河道;負責加強對公路建設垃圾的管理,禁止棄土棄渣沿河堆放和倒入河道。
9、燕南畜牧水產獸醫站:負責落實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方案各項內容,確保排放達標。
10、城區林業站:負責落實濫砍盜伐整治方案各項內容;實施流域內的綠化工作;查處流域內破壞林地的行為。
11、安監站:負責查處流域內企業非安全生產行為。
12、城管辦:重點解決城區河道兩旁的無證擺攤設點、亂搭、亂建、亂倒、亂排等突出問題;加大對城區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查處向河道傾倒垃圾、亂排污水等行為。
四、具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4月10日前)
各村、居要對河道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進行宣傳和動員。結合本轄區實際,成立工作組,安排專人負責,制定工作方案,對本年度重點整治流域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形成書面材料于4月10前上報街道河道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4月10日—10月31日)
各村、居及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切實加大治理的工作力度,加強巡查,做好轄區及本單位職責范圍內造成河道水污染的違法違規行為初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對確實無法整治的違法行為,要以書面形式報請街道河道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聯合執法。
第三階段:鞏固提高和考核驗收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
街道河道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一年來的綜合整治工作開展“回頭看”,探討建立長效管理制度,鞏固整治成果。對各村、居及成員單位的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年度工作考評。
五、加強整治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街道河道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轄區河道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的指揮協調、督促檢查、考核獎懲以及重大執法行動的組織安排;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專項整治日常聯系工作,通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各村居也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做好本轄區內河道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
2、廣泛宣傳發動。廣泛運用廣播、電視、簡報、網絡、短信等媒體,加大對河道水污染綜合情況進行及時跟蹤報道,提高水環境保護意識,增強沿河各類企業和廣大群眾對河道水污染綜合整治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對造成水污染的違法行為及時向社會公開曝光,加強社會監督,擴大整治的效果。
3、強化工作機制。建立街、村居綜合整治責任制,各村居根據年度目標任務及統一規劃、分批推進的原則,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本轄區內河道污染狀況進行初查,每月8日前將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包括進度、存在問題與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以書面形式報責任領導審定后,反饋街道河道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工作不力、未按序時進度完成任務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實行責任倒查和問責。(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南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