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區第十三次黨代會提出的“生態環境整治”戰略,加快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結合環保部有關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的相關意見,特制定《鎮海區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五年行動計劃(2012年—2016年)》。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現代化生態型港口強區”目標,以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為立足點,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基礎,以發展生態經濟為核心,以建設生態城鄉為支撐,以弘揚生態文化為精神動力,以創新體制機制為突破口,以實施環境整治戰略為根本手段,著力構建生態經濟體系、生態環境體系、生態文化體系、生態社會體系,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的體制機制,努力把鎮海建成富饒秀美、和諧安康的生態城區。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民生優先。著眼于解決與群眾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直接相關、呼聲最為強烈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突出民生需求,按照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要求,實現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雙驅動”,切實改善人居環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質。
2.整體規劃,分步實施。高標準、前瞻性地做好創建整體規劃,正確處理長遠目標與階段性任務的關系,明確實施步驟,科學制定計劃,循序漸進、扎實穩妥地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3.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既統籌安排、全面實施,注意平衡生態文明建設各個方面,又根據特定階段的突出問題和民生需求,集中人力、物力、財力等各類資源,加快實現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的突破,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4.勇于創新,力求特色。立足鎮海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實際,突出地域特點,創新體制機制,不斷在實踐中探索、總結創建經驗,努力形成富有鎮海特色的生態文明建設模式。
5.政府主導,全民共建。堅持發揮政府在生態文明創建中的主導作用,著力做好計劃部署、組織發動和引導督促;同時,創造良好的條件,廣泛發動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文明建設,努力形成全民共建格局。
二、主要目標
總體目標是:到2016年,基本建成生態環境安全保障體系、生態產業經濟發展體系、生態宜居城市建設體系、生態文化和制度創新體系;全區生態文明建設達到生態文明示范區初級水平,部分指標達到中級水平;生態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取得更大突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減少,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提升,居民對生態和人居環境滿意度明顯提高。
(一)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優良率保持在90%以上,煤塵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湖庫水質達到地表水Ⅱ類水質標準,主要河道水質達到地表水Ⅳ類水質標準;噪聲達標區和煙控區范圍進一步擴大。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村莊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區域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率95%以上,處理率達到100%。區域環境質量進一步提高,生態優勢進一步擴大,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
(二)生態人居進一步優化。城區生態屏障、防護林帶、骨干道路基本建成,城市園林和生態綠地系統更加完善。建成森林城區,建成區林木覆蓋率達到30%以上,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6m2/人。森林碳匯作用更加明顯,植被景觀效果更加豐富。區域空間布局更趨合理,形態功能更趨都市化,城鄉融合一體發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到2015年城市化率達到85%以上。社會事業全面發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5%以上,教育水平全面提高,醫療衛生改革深入推進,城鄉社會發展差距明顯縮小。
(三)生態產業進一步發展。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層次提升,提升海洋經濟、臨港經濟和都市經濟發展水平,著力構建結構優化、技術先進、清潔安全、附加值高的現代臨港都市產業體系。綜合經濟實力明顯增強,區域生產總值年均增長幅度保持10%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企業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30%以上。精細化工、酸洗、電鍍、鑄造、金屬加工等行業完成整治、改造提升。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提升發展休閑旅游業。在提升農業生產功能的基礎上,突出現代農業的景觀功能和生態涵養功能。
(四)生態文化進一步弘揚。生態文明創建活動廣泛深入開展,群眾參與程度顯著提高,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優秀傳統文化得到有效傳承,崇尚自然、保護生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進一步深入人心,生態文明宣傳普及率達到85%以上,規模以上企業開展環保公益活動達到80%以上。生態文明道德漸成風尚,綠色消費模式初步建立。節能、節水器具普及率達到80%、90%以上。綠色出行率達到20%以上。
(五)生態制度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建設的政策更加完善,促進產業發展的制度更加健全,生態文明建設決策更加科學,管理監督更加有力。環境管理機制進一步創新,排污權有償使用和環境污染責任險試點進一步擴大。環境監管能力進一步加強,重點源和重點區域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全覆蓋;加大對污染物排放執法檢查和處罰力度,對違法違規排放特別是造成環境安全重要事件的行為,實施嚴厲處罰。全民共建共享機制更加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保障力顯著增強。
三、實施七大行動
(一)實施清潔空氣行動。著力整治后海塘煤塵污染,科學分析煤炭粉塵產生的源頭,通過搬遷煤炭碼頭、新建防塵設施、改進作業方式、完善噴淋設施、加強運輸管理等措施,對煤塵產生的點、線、面進行綜合防治;加大對道路揚塵、建筑工地揚塵的治理力度;完善道路清掃、保潔制度;力爭5年內使揚塵量下降90%以上。淘汰禁燃區內剩余88臺燃煤(油)鍋爐,深入推進集中供熱管網建設,擴大天然氣管線覆蓋范圍,同時鼓勵禁燃區外的燃煤(油)鍋爐進行淘汰,實行清潔能源或集中供熱。開展有機廢氣整治,完成32家工業企業廢氣整治和58家汽車修理企業噴漆工藝廢氣治理;對寧波港鎮海港區11家液化儲運企業的161個化學品儲罐分類進行提升改造,減少廢氣排放。督促鎮海電廠、鎮海煉化、久豐熱電等單位完成煙氣脫硫脫硝工程,全面完成聯合發電油改氣工程。完成鎮海區動力中心3套9F級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機組項目建設。
(二)實施產業提升行動。加快“三高二低”企業關停并轉的力度。全面完成32家精細化工企業的關閉、搬遷、轉產和28家精細化工企業的改造提升。對44家緊固件企業的酸洗工藝進行改造,淘汰燃煤鍋爐4臺和退火爐6臺;建成緊固件行業集中酸洗中心。全面開展新一輪電鍍行業整治,完成11家電鍍企業整治,淘汰190個手工槽,改造、關閉383條半自動生產線,新建186條自動化生產線,改造酸霧廢氣處理設施175套。完成蛟川電鍍中心4000噸/日廢水處理及1500噸/日中水回用項目建設。深入推進10家鑄造企業、8家金屬熔煉企業、62家再生金屬加工企業的整治提升。突出現代農業的景觀功能和生態涵養功能,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都市農業全面轉型。推進九龍湖蔬果示范區、巨高兔業農牧合作循環示范等項目的建設。鞏固再生資源回收設施和制度的建設。
(三)實施節能減排行動。深入實施節能減排行動,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比十一五末削減13%、12%、26%、33%。全面開展500余個節能項目和100家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大幅度降低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強度。夯實環境基礎設施,完成寧波北區污水處理廠一期及鎮海污水處理廠的提標、除氮工程;完成寧波北區污水處理廠二期10萬噸/日生活污水處理及6萬噸/日再生水項目的建設,完成北區污水處理廠6萬噸/日工業污水處理項目建設。完善城鎮截污管網建設,完成九龍湖污水主干管工程、宏遠河截污工程、石化區北片污水管網改造、污水泵站智能化改造等。持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實施51個自然村的生活污水處理,通過五年的努力,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0%。加強城鎮截污、村莊截污、生活污水生態化處理設施的運行和維護。開展大型環衛設施建設,完成2座垃圾壓縮中轉站建設,并新建2座糞便預處理中心。
(四)實施碧水綠岸行動。開展全長24公里的鎮海東排南線工程和全長8.5公里的姚江東排鎮海段整治(三期)工程,完成河道綜合治理和兩岸綠化。開展清水河道治理,每年實施10公里以上的清水河道新建,并積極推進澥浦鎮水環境示范鄉鎮的創建,每年完成1個以上市級水環境整治村的創建,進一步改善水環境質量。開展新一輪的河道清淤,每年清淤15公里以上,并加強河道日常保潔。打造綠色水系,重點推進鎮、村級清水河道的兩岸綠化。
(五)實施宜居城區行動。有序推進公共綠地、生態廊道和屋頂花園建設,增加城市綠化覆蓋率,營造宜居城區。全面完成森林城區創建工作,建成區林木覆蓋率達到30%以上,每年完成1個以上市級以上森林村莊的創建。開展寧波植物園一期(寧波生態農業園)建設。推進通道綠化工程,對鎮海大道、北外環東延等主干道路兩側實施高標準綠化工程。開展市民廣場及箭港湖兩岸景觀建設、西大河16萬平方米景觀綠地建設、11萬平方米綠軸公園一期建設。進一步完善海天、鎮駱、雄鎮、清風四條防護林帶建設,完成沿城區骨干道路、繞城高速鎮海段生態林帶建設,拓展林帶的城市公園、休閑旅游等多樣化功能,完成綠化擴種4530畝、林相改造1500畝。
(六)實施美麗鄉村行動。開展“幸福美麗新家園”建設,打造兩個精品區塊和若干條區域風景線,推進5個中心村、5個全面小康村、5個特色村的創建。深化“清潔美化家園”行動,開展“溫馨家園、秀美村莊”示范村建設,完善動態保潔長效管理機制,推進農村環境網格化動態管理和市場化動態保潔。完成九龍湖鎮橫溪、秦山兩個自備供水村進大網的改造。開展畜禽養殖整治提升,完成沿山養殖場關閉、方針奶牛場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整治,加大對散養的關閉轉產力度。完成動植物資源調查,建立種質資源保護點,制定濕地保護和利用規劃,完成2個市級重要濕地公園建設,建成種質資源保護點4個。提升廢棄礦山復綠成果。
(七)實施行為創新行動。引導80%以上的規上企業積極開展生態環保公益活動,暢通企業—公眾溝通橋梁;廣泛開展生態文明基層創建活動, 5年內新增3個國家級生態街道、10個省級綠色單位、20個市級環保模范單位等。大力倡導低碳生活方式和綠色消費模式。創新環境管理機制,完善節能減排激勵約束機制,開展第二輪排污權有償使用,每年落實20家以上企業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完善監測監控網絡,做到全區重點區域和重點企業監測監控全覆蓋。開展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安全、應用、決策提升工程。落實最嚴格的污染排放標準、最嚴格的環保考核問責制度,加大對污染物排放執法檢查和處罰力度;完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多部門聯動機制,提高生態安全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常務副組長,區委常委、副區長擔任副組長,各主要部門、各鎮(街道)、園區管委會一把手為成員的鎮海區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區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重大事項進行統一部署、綜合決策,統籌協調各部門、各鎮(街道)及相關單位的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的協調、督促、檢查、考核等各項工作。各部門、各鎮(街道)及有關單位也要成立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和相應的工作機構,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采取有力措施,扎實有效地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二)科學民主決策。建立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咨詢和聽證制度,把聽取專家咨詢論證意見和聽取廣大群眾的意見納入決策的必經程序,充分發揮各方面的聰明才智,集中各方的智慧輔助決策,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對于影響生態文明建設的各類政策、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出臺與審批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加強對生態文明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形成一批高質量的調研成果,為各級領導的科學民主決策提供準確、及時、適用的依據。
(三)依法規范管理。把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納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依法實施生態環境管理,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嚴肅查處各種環境違法行為,切實做到推動經濟發展和依法保護生態環境兩手硬。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各項規劃執行情況的檢查,擴大對生態文明建設過程的有效監督,確保各項規劃得到有效落實。加強法規政策和職業道德培訓,不斷提高生態環境管理隊伍的職業素質,增強其依法規范管理的能力。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強化生態文明建設人人有責的社會意識,提高依法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加大資金投入。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大幅度增加公共財政對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項目的投入,科學安排財政資金,集中財力支持重要領域、重要區域、重點項目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積極探索市場化、多元化投入的新路子,充分發揮公共資金的撬動作用,制定優惠鼓勵政策,創新投資形式,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信貸資金投入生態文明建設。按照“誰破壞誰修復、誰受益誰補償”原則,進一步完善生態修復補償機制,多渠道籌集生態建設經費。(鎮海區環境保護局)
浙江寧波市鎮海區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暨生態環境整治五年行動計劃
發布時間:2013-8-16 10:08:10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