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十二·五”環保規劃實施的關鍵之年,全市污染防治工作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緊緊圍繞國家、省、市環保工作部署,以“美麗杭州”建設為載體,切實加強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污染整治,促進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確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務。
一、加快推進大氣復合污染防治
1.制定年度整治計劃。根據《杭州市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編制《杭州市2013年大氣復合污染整治實施計劃》并推進實施。(污防處牽頭)
2.推進“無燃煤區”建設。編制《杭州市“無燃煤區”建設實施方案》,推進城市建成區“無燃煤區”建設。通過關、停、遷、調等措施,確保主城區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無燃煤區”。(總量處牽頭)
3.深化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嚴格機動車登記管理,加快黃標車淘汰。加強高污染車輛管理,對主城區3萬多輛國Ⅰ汽油車輛實施限行。推動油品升級工作。啟動公交車、出租車等油改氣工程,加強排氣檢測站和回收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機動車排氣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省、市、區(縣、市)三級聯網。(機排處牽頭)
4.強化工業企業治理。根據環境功能區劃及環境現狀等實施差別化的區域產業準入,淘汰落后產能。推進燃煤電廠(熱電)和水泥熟料企業脫硝工程。開展燃煤鍋爐污染物排放現狀調查。完成印染行業定型機廢氣治理。推進化工、涂裝、合成革、紡織印染、橡膠塑料制品、印刷包裝、化纖、木業、制鞋、生活服務業、儲存和運輸業、建筑裝飾、電子信息等13個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調查與治理。〔污防處、總量處按分工落實,區(縣、市)級環保部門分別協調同級職能部門開展〕
5.加強揚塵污染控制。依照《杭州市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規定的職責分工,協調各職能部門加強施工揚塵控制及渣土運輸的源頭管理。〔污防處、區(縣、市)級環保部門分別協調市、區級職能部門開展〕
6.深化餐飲油煙治理及監管。加強城區餐飲油煙治理,推進主城區合法餐飲企業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推動餐飲行業油煙凈化設施在線監控建設。〔各區(縣、市)級環保部門落實〕
7.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加強環境執法,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環保局要加強對工業企業違法排污的查處,城管委要加強對道路拋灑違法行的查處,交通警察局要加強機動車違法行為監管,工商局要加強對餐飲等污染大氣的無證無照經營單位的查處。〔監察支隊、機排處分別牽頭,各區(縣、市)部門依職責落實〕
8.開展區域聯防聯控。完善杭州都市圈范圍內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統籌協調區域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展大氣污染聯合執法檢查;建立環境信息共享機制,完善信息互通制度,建立區域環境信息共享平臺。(污防處牽頭)
9.健全大氣環境治理科技支撐體系。加強大氣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建立大氣環境質量監測預警機制,探索實施人工增雨,減輕霧霾天氣影響。深化大氣污染防治課題,開展城市通風廊道、大氣環境容量研究。(科監處牽頭)
二、大力推進清潔水源行動
10. 深化工業污染防治。以解決群眾反映強烈和上級、媒體關注的熱點問題為導向,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污染防治。以759家重污染高能耗企業為重點,在市政府規定的“三個一批”時限內,完成年度落后產能企業淘汰與關停轉遷、污染整治提升任務;加快工業企業入園發展。〔污防處牽頭,各區(縣、市)級環保部門落實,各相關處室、單位協同配合〕
11.進一步強化飲用水源水質保護。完成水源保護區內29家違法企業關停搬遷和清理年度任務;認真開展苕溪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杭苕整辦〔2013〕1號);強化跨行政區域水源水質共保機制,確保水源地安全。完成飲用水源地環保規劃中期評估。逐步構建科學、合理的飲用水源地監測監控體系。提高飲用水水源地預警能力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污防處、支隊、各區(縣、市)級環保部門分別落實)
12.做好地下水調查評估。成立地下水基礎環境調查領導小組,按照職能分工,協同市級職能部門完成2013年地下水基礎環境調查與評估工作。(污防處牽頭)
13.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縣(市)、區污水處理廠、污水收集管網配套設施建設;加強鄉鎮的污水集中處理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市局污防處、各區(縣、市)級環保部門分別落實〕
三、全面開展重污染高耗能行業整治提升
14. 完成電鍍企業關停、整治工作收尾。完成156家電鍍企業整治(其中已關停69家、搬遷入園33家、原地整治提升15家)的收尾工作。加快電鍍園區建設。〔市局污防處牽頭,各區(縣、市)級環保部門分別落實,局機關相關處室、局直屬各單位配合〕
15. 加快四大行業整治。全面推進印染、造紙、化工、節能燈四大行業整治提升,完成關停淘汰和整治提升的年度工作任務。其中:
印染行業: 2013年9月底前,未取得相關部門審批、證照不全的企業一律依法取締;列入淘汰關停范圍的企業、生產線全部淘汰關停到位;其他不符合標準的企業、生產線全面實施限期整改。2013年底前,所有企業完成整治,并通過當地政府驗收。逾期未通過驗收的企業一律實施停產整治。2014年3月底前,蕭山區作為全市印染行業整治提升的重點區域,率先通過市政府組織的整體驗收。
造紙行業: 2013年9月底前,未取得相關部門審批、證照不全的企業一律依法取締;列入淘汰關停范圍的企業、生產線全部淘汰關停到位;其他不符合標準的企業、生產線全面實施限期整改。2013年底前,富陽市轄區內所有造紙企業完成整治并通過當地政府驗收。
化工行業: 2013年9月底前,未取得相關部門審批、證照不全的企業一律依法取締,列入淘汰關停范圍的企業、生產線全部淘汰關停到位;其他不符合標準和超經營范圍的企業全面實施限期整改。以建德市為重點,全市所有擬原地保留的化工企業要在2013年底前實施整治并通過當地政府組織的驗收。
節能燈行業: 2013年底前,臨安市所有擬關停淘汰的節能燈企業、生產線全部關停到位,所有擬原地保留企業完成整治并按要求通過驗收。〔市局污防處牽頭,各區(縣、市)級環保部門分別落實,局機關相關處室、局直屬各單位配合〕
四、繼續開展工業固體廢物和重金屬污染防治
16.加強以危險廢物為重點的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加強對危險廢物的全過程管理,重點地區是錢塘江、苕溪流域的上游地區及飲用水源保護區,重點內容是要檢查產生量、轉移量、處置量的對應關系,并確保規范、安全處置。對發現的偷排、偷倒等違法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并糾正。
17.深入實施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制定杭州市2013年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完成2013年度重金屬污染物削減目標。〔污防處牽頭,各區(縣、市)級環保部門分別落實〕
五、完成其他綜合工作
18. 做好省對市目標責任書等相關工作的落實。根據省對市相關目標責任書考核內容及要求,督促落實相關污染防治工作。〔污防處、各區(縣、市)級環保部門分別落實〕
19.繼續做好企業履行環境保護社會責任情況的評價、審查與監督工作。重點是以對企業開展環境信用等級分類、上市核查、出具守法證明(包括評選各類先進、申請名牌、質量獎、綠色企業)等為契機,督促企業做好環保工作。〔污防處、各區(縣、市)級環保部門分別落實〕
20.進一步深化輻射環境安全監管(文件已另行下發)。〔污防處、各區(縣、市)級環保部門分別落實〕
以上工作要點中涉及的具體工作目標、計劃、內容、數量等要求,均以省、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下發的文件為準。具體相關文件如下:
1.《關于印發2013年全省污染防治工作要點的通知》(浙環發〔2013〕13號);
2.《關于印發浙江省清潔水源行動2013年度工作計劃的函》(浙生態辦函〔2013〕25號);
3.《關于印發<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2013年實施方案>的通知》(浙生態辦發〔2013〕1號);
4.《杭州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印染造紙化工行業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杭政辦函〔2013〕82號);
5.《杭州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無燃煤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杭政辦函〔2013〕75號);
6.《杭州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2013年大氣復合污染整治實施計劃的通知》(杭政辦函〔2013〕100號);
7.《關于下達2013年杭州市淘汰落后產能計劃的通知》(杭淘汰辦〔2013〕7號);
8.《關于開展2013年杭州市電離輻射環境監管及監督性監測工作的通知》(杭環發〔2013〕65號);
9.《關于印發<苕溪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苕整辦〔2013〕1號)。(杭州市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