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13年蘭州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的順利完成, 加快推進“十二五”總量減排重點項目建設進度,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蘭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的通知》(蘭政辦發〔2012〕9號),結合全市2013年污染治理任務,制定如下計劃。
一、年度計劃
2013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79604噸、104348噸、46259噸、8479噸,比2012年分別下降1%、2.5%、6.8%、1.1%。
二、職責分工
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要切實強化職能,在積極推進蘭州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污染減排相關工作。各縣區政府負責協調落實本轄區內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確保減排建設項目、企業出城入園和鐵合金、小水泥等落后產能淘汰等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同時加大轄區內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力度,大力推進農業污染源治理和耗能設施清潔能源改造工作。市發改委:負責將減排項目納入城市年度發展建設計劃,嚴把新建項目的立項、審批關,防止新上高污染、高耗能及落后產能項目。市工信委:負責實施企業出城入園、落后產能淘汰、煤炭市場清理整頓和全市統一的配煤中心建設工作。市公安局:負責淘汰老舊機動車工作,加強機動車環保標識管理。市財政局:負責安排落實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并做好資金使用的跟蹤檢查工作。市環保局:負責協調落實機動車環保標志發放和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工作,督促重點工業企業落實減排任務并加強監管。市建設局:負責建設完善城區污水全收集管網,確保西固、鹽場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高于60%,實施熱電聯產供熱管網建設和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工作。市農委:負責落實規;B殖場等農業污染源的污染治理工作。市統計局:負責提供污染物減排核算的相關統計數據。市城投公司:負責于2013年6月30日前建成雁灘地區污水收集管網工程,并投入運行。安寧區政府:負責督促蘭州立祥紙業有限公司建成污水深度處理工程,并投入運行。紅古區政府:負責建成海石灣、窯街污水處理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網主體工程。永登縣政府:負責協調落實永登縣生活污水處理工程于2013年6月30日前達標運行,核實甘肅亨隆生物肥料有限公司產能并于2013年6月30日前出具有相關產業政策依據的淘汰關閉或污水深度治理(2013年年底前開工建設)的書面決定,同時報市環保局備案。榆中縣政府:負責2013年10月31日前建成夏官營污水處理工程配套污水收集管網并于2013年年內運行驗收該污水處理工程;督促榆中縣供熱站、甘草環保建材有限公司建成并投入運行煙氣脫硫、脫硝工程。皋蘭縣政府:負責建成投運皋蘭縣污水處理廠,督促臣大焦化廠建成并投入運行煙氣脫硫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要將污染減排工作納入政府主要工作議程,細化減排項目,明確減排目標,落實減排措施,制定年度減排計劃(各縣區政府年度減排計劃于6月底前報市環保局備案),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嚴格執行污染減排月調度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按標準、時限要求完成2013年度污染減排任務。
(二)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各縣區財政要進一步加大對污染減排工作的支持力度,采用補助、獎勵等方式,支持污染減排重點工程、環保能力和污染減排監管體系建設。
(三)全面落實監管措施。一是對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企業實行限期治理,對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責令停產整治。二是嚴格落實月調度制度和季度監督監測措施,加強對納入污染物總量核算統計中火電、水泥、造紙、紡織、冶金行業企業的環境監管,強化企業生產動態和項目建設動態監管。三是加大污染減排項目的監管力度,重點加強對污水處理廠、燃煤火電、水泥等行業企業的環保監管力度,實時監測污染物排放,增加現場執法檢查頻次,依法查處擅自停運環保設施、偷排污染物等違法行為。四是全面落實城市污水處理廠、國控重點污染源和污染減排重點工程在線監控設施建設,確保監控設施正常運行率和聯網傳輸率達到100%。五是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對逾期未持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企業的違法行為,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責令限期整改,推進污染減排工作。
(四)加強考核問責。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污染減排工作負總責,市上將對污染減排各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階段和年終考核,依據各縣區制定的年度減排計劃、污染治理設施竣工驗收文件、關閉落后產能和管理措施等有關材料和統計數據,對污染減排項目和有關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定期公布污染減排指標完成情況,并將其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各縣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同時,對未完成2013年度減排任務、被。ㄊ校╊A警監控、掛牌督辦的縣區將暫停增加相關污染物排放項目的審批,對未完成減排任務的企業停止審批新的改擴建項目。(蘭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