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縣城環境衛生質量,不斷營造優美的人居環境,縣政府決定在縣城規劃區范圍內開展環境綜合整治行動,為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推進,特制訂本方案。
一、 總體目標
深入實施凈化、綠化、亮化、美化工程,進一步明確城市管理職能、加強環境治理,健全長效機制,促進城市管理提檔升級,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歸屬感,為建設生態宜居城市作貢獻。
二、 工作內容、標準及責任分工
(一)市容環境衛生整治
工作內容:
1、全面清理縣城規劃區內積存的越冬垃圾,搞好公廁保潔,加強人畜排泄物和無害化處理,加大治“臟”治“亂”力度,消滅衛生死角。依法查處亂倒垃圾及各類運輸車輛帶泥上路、沿街拋灑行為。
2、全面治理亂貼、亂畫、亂扯、亂掛行為,清除取締建筑物、構筑物、護欄、櫥窗上張貼的各類廣告;對城區方位內破損牌匾、隨意設置燈箱及招牌燈行為進行整治,廣告牌匾管理規范;整治主要街路、居民區、商服門前及市場周邊等亂排亂放的行為,嚴格要求車輛按同一方向有序停放;全面凈化建筑物、構筑物里面空間。定期擦洗、維護戶外指示牌、公交站廊、護欄等市政公用設施。
3、全面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提高道路設施完好率,確保市政道路的暢通。加強功能照明和景觀亮化設施管理,及時對破損、殘缺的照明亮化設施進行維修、更換,確保街路、公共場所及節點的路燈照明有效利用。加強綠地管護工作,定期修剪,對裸露綠地或不完整綠地進行補植和恢復,提高景觀綠化、美化檔次。
4、全面落實“門前四包”責任制。將包保責任落實到人,明確獎懲機制,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無縫對接、全域覆蓋”的格局。
工作標準:
1、縣城規劃區范圍內環境衛生整潔。視野內無裸露、積存垃圾、建筑殘土、無塑料袋等漂浮物,垃圾日產日清、運輸作業規范。
2、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完好,功能齊全,道路設施完好率達到90%以上,主要街路照明設施完好率達到90%以上。
3、市容協調美觀,無亂貼、亂畫、亂擺、亂放等行為,廣告牌匾設置規范,整齊;各類設施整潔、完好、無污跡,臨街建筑物無破損,外立面裝修整潔。
責任分工:此項整治工作中第1、2、3項由工程建設局牽頭負責,縣綜合執法局、住建局、工商局及交警大隊配合實施;第4項由綜合執法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配合實施。
(二)居住區環境整治
工作內容:
1、全面清理衛生死角,強化垃圾收集運輸管理;檢修各類公共設施;規范小區停車秩序;整治和規范小區內便民市場、網店;加強居住區綠化美化工作;清理各種不規范的牌匾、廣告,違章建筑物、構筑物行為;整治利用車庫、住宅等從事店面餐飲、娛樂、加工修理等擾民及影響環境的經營行為。
2、全面整頓城鄉結合部和村容鎮貌。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村容鎮貌,重點要清楚各類積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溝渠,整治村鎮“三堆”占道、占地,治理生活垃圾亂排亂放等行為。
工作標準:
1、居住區公共設施齊全,功能完善,居住區環境整潔美觀,無亂扔亂放、亂貼亂畫、私搭亂建等現象。垃圾定點堆放、及時清運。
2、住宅區內無地下室出租擾民行為,無利用車庫、住宅等從事擾民及影響環境的經營行為。
3、督促兵馬河、鐵路兩側居民垃圾定點存放,杜絕私自排放入河或影響鐵路安全。
3、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改造基礎設施及環境建設要一步到位,達到改造一處、完善一處。
責任分工:此項整治工作由首山鎮、興隆鎮按轄區范圍牽頭負責,縣工程建設局、綜合執法局、工商局、住建局、環保局配合實施。
(三)交通秩序整治
工作內容:
1、加強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安全防護、信號燈等設施建設。清理占道停車,取締擅自設置的道路停車場,合理規劃停車場(停車泊位),加強日常監督管理,保證車輛按位有序停放。
2、打擊黑出租車非法營運和人力三輪車、無照電動側違規營運;整治出租車、公交車車容車貌,實行標準化服務;嚴禁車輛運輸無覆蓋,沿路拋灑。
工作標準:
1、交通標準齊全、醒目、無破損。交通標線合理清晰。
2、交通秩序井然有序、無堵塞、無亂停亂放,保證車輛有序停放。
3、無違章運營、出租車、公交車車容車貌整潔,貨運市場經營有序,無占道修車現象。
責任分工:此項整治工作第1項由縣交警大隊牽頭負責,縣綜合執法局配合實施;第2項由縣運管所牽頭負責,縣綜合執法局、交警大隊配合實施。
(四)建筑工地整治
工作內容:改善建筑工地環境治理,整治建筑工地擾民施工行為,施工工地周邊要使用硬質材料密閉圍擋,實行封閉式管理;工地內建筑材料堆放整齊,施工工地出入口實行硬鋪裝,并設置車輛沖洗設施,禁止車輛帶泥上路。
工作標準:施工現場整齊規范,作業圍擋符合要求,物料堆放整齊有序,拆遷施工無違章占道,拆遷竣工后場平地凈,無殘土積存。各類運輸車輛無亂扔亂倒及沿街拋灑行為。
責任分工:此項整治工作由縣住建局牽頭負責,縣環保局、綜合執法局配合實施。
(五)公共場所整治
整治內容:加強火車站、縣長途客運站、商業街、兵馬河兩側和正德、賀尊商城等公共場所的整治工作。整治公共場所周邊環境,確保環境衛生清潔、干凈;整頓規范停車秩序,加強停車場管理,確保車輛按類、按位有序停放;加強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維護管理,確保設施齊全、功能完備、運行安全、外觀整潔;加強公共場所秩序管理,合理規劃功能區位,規范設置經營及功能設施,推行標準化文明服務;加強公共場所周邊交通及治安管理,確保公共場所秩序井然。
工作標準:公共場所內外衛生整潔、干凈。各類公共設施配套、齊全、完好。公共場所外及周邊車輛停放有序。
責任分工:此項整治工作由縣綜合執法局牽頭負責,縣工商局、工程建設局、衛計局和運管所配合實施。
(六)集貿、網點及便民市場整治
工作內容:
1、督促市場開辦方做好市場衛生保潔工作,配備足夠垃圾桶,垃圾日產日清,無垃圾亂扔、亂堆現象,下水道暢通,無污水橫流、亂搭亂蓋現象。各類攤區實行劃行歸市,攤位商品擺放整齊,無占道經營。
2、整治市場周邊亂擺亂搭、占道經營的行為。清理整治影響市場周邊環境衛生、市容市貌等不規范行為及市場周邊無證無照的經營行為。
3、檢查市場建筑物安全使用狀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建筑安全隱患。嚴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亂拉亂接電線等行為。
工作標準:
1、市場內各項制度健全,各類物品擺放整齊,環境衛生整潔,經營秩序良好。
2、市場容貌整潔,經營區域周邊環境衛生狀況良好,無私接亂蓋行為。
3、商業行為規范,無網店業戶占道店外經營及超范圍經營。杜絕小商販沿街叫賣,探頭市場堅決打掉。
責任分工:此項整治工作由縣工商局牽頭負責,縣綜合執法局、消防大隊、供電公司配合實施。
三、實施步驟
此次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從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10月1日結束。
第一階段為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7日)。各部門要制定具體的整治方案,拿出切實可行的辦法,認真落實,確保高標準完成任務。同時,要采取多種方式,營造輿論氛圍。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宣傳車,深入廣泛宣傳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
第二階段為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6月7日)。這次環境衛生整治要在全面部署、整體推進的同時,按照方案要求,進行全方位、深層次的集中整治。
第三階段為鞏固提高階段(2013年6月8日—2013年9月7日)。本階段工作重點是認真總結第二階段整治經驗和取得的成績,進一步完善整治措施、鞏固整治成果,查找整治不到位的地方,建章立制,步入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管理軌道。
第四階段為考核驗收階段(2013年9月8日—2013年9月底)。主要任務是整治領導小組組織力量對各單位整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考核、驗收,分類排隊,召開總結表彰大會,對涌現出的先進單位及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組織
組 長:段明波 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尤殿宏副縣長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機關工委、政府督查室、財政局、住建局、綜合執法局、工商局、交通局、規劃局、衛計局、環保局、安監局、交警大隊、消防大隊、首山鎮、興隆鎮、供電公司。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副縣長尤殿宏兼任,副主任由六項整治內容的牽頭部門一把手及縣財政局副局長劉興剛兼任。負責組織、協調和保障整治工作開展。
(二)落實責任,全力推進
根據分工內容,相關部門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整治工作。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組織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任務、標準、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各相關部門之間要密切協作、通力配合,全力推進整治工作。
(三)督辦檢查,嚴格獎懲
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行定期檢查、督辦和周報制度。縣直機關工委牽頭負責,縣政府督查室配合,對在整治過程中重視不夠,組織不力、行動遲緩的單位進行通報。對工作扎實、成效顯著的單位通報表揚。
(四)輿論引導,營造氛圍
新聞媒體要發揮輿論優勢,及時報道整治工程的進展和成效,宣傳整治過程中初現的好做法、好典型、好經驗,保證整治工程順利開展。同時要開辟專欄,抓住群眾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進行專題報道,加強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贏得群眾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遼陽縣人民政府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