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我市水環境質量,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樹立環保優先理念,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確保實現我市小流域“一年變樣、兩年變清、三年變美”目標,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健康和影響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問題。
二、工作目標
實現小流域水環境“一年內確保水質變樣,到2013年底前杜絕生活污水直排;兩年內確保水質變清,到2014年底水質達到水環境功能區劃標準;三年內確保環境變美,2015年底河道兩岸綠化美化”的整治目標。重點治理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的河流,進一步加大對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的監管力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小流域水環境持續改善。
三、組織機構
市政府成立市小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聯系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分管負責人,市委宣傳部、市監察局、市目督辦、市環保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有關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
四、工作重點
(一)狠抓小流域污染源整治。由市小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牽頭,采取定期抽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檢查河流沿線的排污企業、相對集中的工業園區內的企業,以及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準保護區及上游的化工、造紙、印染、電鍍、醫藥、冶金類企業,以及企業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政策和制度情況、廢水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環境風險防范能力建設情況、廢物收集處置情況等。
(二)開展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加大對各地小流域畜禽養殖業的環境執法力度,實行精細化、規范化、高效化環境監管,科學劃分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適宜養殖區,防止畜禽養殖污染環境。畜禽養殖場(戶)必須具備糞污水處理配套設施,實施雨污分離、干濕分離、沼氣發酵等綜合治理技求,通過沼氣工程、有機肥生產、沼渣沼液還田等技術,進一步提高畜禽糞便的綜合利用率。堅持農牧結合,發展“牧一沼一果”等生態循環農業。指導規模畜禽養殖場(戶)開展環境綜合治理,實現達標排放,關閉在規定期限內未達標的養殖場。
(三)實現污水達標排放。加強城區排污管網和鄉鎮污水處理能力建設,有效收集生活污水,杜絕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督促和指導各工業園區和企業集中區域進行污水集中處理,積極推行環保設施社會化管理和市場化運作。加大對現有污水處理廠的監管力度,確保污水達標排放。
(四)開展農村面源污染防治。 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以創建“環境優美鄉鎮”、“生態小區”、“生態村”等生態細胞工程為切入點,抓好農業污染源治理,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基礎建設,通過政策引導,建立農業可持續發展生產模式,推動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五)營造水環境保護良好氛圍。作好宣傳動員工作,大力宣傳小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定期向社會公布小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行動進展情況、整治成效、經驗總結和典型事例。實行飲用水水源水質定期公告制度。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3年3月-2013年6月)
召開全市小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會議;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并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全面排查和整治階段(2013年7月-2014年6月)
集中排查小流域內重點企業、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嚴肅查處一批典型違法案件。
(三)核查階段(2013年3月-2015年6月)
各地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總結階段(2015年3月-6月)
市領導小組牽頭對工作情況進行總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組織工作機構,切實加強領導,及時對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要組織力量對本地小流域水環境情況開展集中排查,在此基礎上,制定整治工作實施細則,確保各項任務按期保質完成。
(二)加強部門聯動。市目督辦負責對各地、各相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市環保局負責嚴格實行項目環保審批和“三同時”制度,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市委宣傳部負責小流域水環境整治宣傳工作,組織媒體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三)強化督辦督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工作開展不力、整治進展緩慢的單位和部門通報批評,并約談相關負責人;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企業,依法從重處罰。(綿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