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將是應對國內外發展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的五年,是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戰略目標的五年,也是麗水加快經濟轉型升級、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的關鍵五年。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是我市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兩創”總戰略和市委、市政府“三市并舉”發展戰略,全力創建生態市,深入推進生態文明的背景下編制的環境保護規劃。科學編制和有效實施“十二五”環保規劃,對緊緊抓住戰略機遇期,促進社會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十二五”環保規劃在對我市“十一五”環保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分析的基礎上,根據環境形勢的新變化和新要求,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規劃的指導思想和目標,確定主要工作任務、重點工程項目和保障措施,從而有效地防治污染,保護我市生態環境。它將統籌全市環境保護工作,是全面改善環境的全局性、綜合性和戰略性規劃,也是《麗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一個主要專題規劃。
一、 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執行情況回顧
(一)“十一五”經濟和社會發展現狀
麗水市設蓮都區1個市轄區,轄青田、縉云、云和、慶元、遂昌、松陽、景寧7縣,代管龍泉1市。共有61個建制鎮、109個鄉、9個街道,3480個行政村,115個居委會,2010年末總人口為259.65萬人,自然增長率為7.58‰。
“十一五”以來,麗水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宏觀經濟政策,深入實施省委“兩創”總戰略和我市“三市并舉”發展戰略,緊緊圍繞建設生態文明和全面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外部環境的深刻變化,堅定信心保增長、攻堅克難促轉型,實現了全市經濟平穩增長、民生保障逐步改善、各項事業長足發展的良好局面。
綜合實力顯著增強。2010年,全市生產總值為644.04億元,“十一五”期間年均增長16.5%。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62.84億元,第二產業增加值322.23億元,第三產業增加值223.03億元。三次產業增加值結構從2005年的14.0∶45.1∶40.9調整為9.8:50.0:40.2。全市工業總產值達到1328.08億元,“十二五”期間年均增長25.7%。財政總收入76.84億元,其中地方財政收入44.94億元,年均增長分別達到17.2%和17.6%。消費需求較快增長,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266.13億元,年均增長15.7%。外貿出口15.33億美元,年均增長24.0%。金融存貸款保持高位增長,年末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余額1019.54億元,年均增長22.2%;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809.11億元,年均增長23.0%。
社會事業加快發展。商貿流通業總體發展較快,有形市場布局趨于合理,現代物流開始起步。以“生態、休閑、養生”為主題的麗水旅游業加快發展,逐漸成為全市新的經濟增長點。城鎮和農村居民收入增長較快。社會民生事業加快發展,城鄉居民收入快速增長,基本醫療、養老保險制度全面覆蓋。全面開展農村“創三新、破三難”,著力推進“四個發展”,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進一步深入,發展活力明顯提升。“信用麗水”、“平安麗水”、“法治麗水”建設全面推進,人民滿意度不斷提高。
(二)“十一五”環境保護規劃實施情況
“十一五”期間,我市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緊緊圍繞“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以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和提高環境質量為宗旨,以深入實施“三市并舉”發展戰略,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和建設生態市為主線,以實施環境污染整治行動和創建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為抓手,強化環保能力建設,積極倡導生態文明,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環保事業取得了長足的進展,規劃各項目標任務實施進展順利。
(一)環境質量繼續保持良好狀態。2010年,全市地表水監測斷面滿足要求I~Щ水質標準的比例達到98.8%;能滿足功能要求的斷面占98.8%,均居全省首位。全市各縣(市、區)空氣污染物SO2、NO2、PM10、降塵年平均濃度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和省控標準,其中麗水市區空氣自動監測全年有效天數363天,達到Ⅰ級空氣質量的天數為124天,Ⅱ級為233天,Ⅰ、Ⅱ級天數達到97.8%。麗水市區域環境噪聲效聲級為54.6dB(A),麗水市區道路交通噪聲為66.6dB(A),較上年有所下降。生態環境質量保持優良水平。2009年,我市的生態環境狀況指數為96.6,全省排名仍為第一,比第二名的杭州高出6.9。公眾對生態環境質量滿意度連續三年居全省首位。具體見表1。
(二)生態市建設取得新成果。緊緊圍繞生態市建設這條主線,全面實施《生態市建設規劃》,各項工作有序推進。截止2010年,我市8個縣(市、區)獲得省級生態縣命名。“十一五”期間,我市累計創建國家級生態鄉鎮13個,省級生態鄉鎮124個,市級生態鄉鎮150個。2010年,麗水市通過省級環保模范城市驗收。
(三)“十一五”減排任務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間,麗水市COD排放量較2005年下降16%,SO2排放量較2005年下降16.69%,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污染物減排任務。
(四)環境污染整治成績顯著。“十一五”期間,我市組織開展了“811”環境污染整治行動(2004—2007)和“811”環境保護新三年行動(2008-2010年),環境污染整治成效明顯。全市共關停“十五小”、新“五小”企業127家,其中小化工2家,小造紙1家,小電鍍37家,小煉油47家,小冶煉6家,其他類35家。全市水泥機立窯全部淘汰,水泥行業廢氣、噪聲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水污染防治不斷深入。一是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對飲用水源地進行劃分與規劃,實行主要飲用水源保護區每月現場監察與水質監測制度;二是深入推進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全面實施甌江、錢塘江、閩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制定的《甌江等主要流域水污染防治年度計劃》、《甌江流域麗水段主要水系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等得到了有效的貫徹執行。
加大工業污染防治力度。省級重點環境問題——麗水經濟開發區革基布合成革行業污染整治,相關企業投入3.3億元資金,建成各類污染防治設施446套。慶元、云和、景寧、松陽、遂昌、麗水、龍泉、縉云等七個省級工業園區完成整治任務并通過省里驗收。
深入開展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一是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十一五”期間,各縣(市、區)都建成了城市污水處理廠,并加快鄉鎮污水廠的建設,水閣污水處理廠、碧湖污水處理廠和縉云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項目陸續建成運行;二是全面提高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全市縣以上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均建成投入使用并通過國家無害化評審,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市區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麗水市醫療固廢處置中心投入運行。
農村環境保護力度進一步加大。穩步推進“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全市累計實施行政村1220個。2599個行政村實施垃圾集中收集處理,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的行政村覆蓋面達到75%,農村清潔能源利用率達到41.2%。全面完成年存欄豬100頭以上畜禽養殖場(戶)排泄物治理工程。累計已實施測土配方施肥面積205萬畝,秸稈綜合利用率90%以上。
(五)環境能力建設得到提高。“十一五”期間全市環境能力建設項目多、投入大,成效明顯。全市共建成81套(分布在78家重點源)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監控系統、9個環境監控中心(市、縣兩級)、7個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和16個空氣自動監測站,項目資金投入上億元。
表 1 “十一五”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指標類型 |
序號 |
指標名稱 |
單位 |
“十一五”完成( 2010 年) |
“十一五”目標( 2010 年目標) |
污染物總量控制 |
1 |
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削減率 |
% |
16 |
15.1 |
2 |
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削減率 |
% |
16.69 |
15 | |
水環境質量 |
3 |
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 |
% |
100 |
95 |
4 |
地表水控制斷面水質滿足Ⅰ~Ⅲ標準的比例 |
% |
98.9 |
90 | |
5 |
地表水控制斷面水質達標率 |
% |
98.9 |
85 | |
大氣環境質量 |
6 |
市、縣 ( 市、區 ) 城區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的天數 |
天 |
357 |
≧ 292 |
7 |
酸雨的強度和發生頻率 |
有所改善 |
得到控制 | ||
聲環境質量 |
8 |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 |
dB |
54.6 |
≦ 55 |
9 |
城市道路交通噪聲 |
dB |
66.6 |
≦ 7OdB | |
生態環境質量 |
10 |
森林覆蓋率 |
% |
80.79 |
不下降 |
11 |
國家級生態鄉鎮或省級、市級生態鄉鎮 |
個 |
297 |
100 | |
12 |
生態環境質量 |
全省繼續領先 |
在全省繼續保持領先 |
二、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一)面臨的機遇
1、難得的經濟社會發展機遇
一是“十二五”正處于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戰略時期機遇期,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經濟結構轉型加快,體制活力顯著增強,社會大局持續穩定。二是在經濟全球化不斷深入和產業轉移持續加快的背景下,隨著接軌海西經濟區、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進程的迅速推進,處于溫、臺經濟圈和金麗溫發展帶的麗水,承接產業擴張的機會和發展潛力將進一步得到突現。三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區域協調發展,投資轉移和公共財政轉移支付為欠發達地區發展提供新的機遇。四是后發優勢、山地資源、水資源等優勢將更加有利于加快發展。五是生態經濟發展迎來良好宏觀環境。
2、環境保護工作面臨戰略機遇
環境保護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戰略機遇。首先,科學發展觀的貫徹落實為環境保護工作指明了方向;其次,生態省(市、縣)建設不斷深入、“811”生態文明建設推進行動的開展為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有效載體;第三,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對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四,我市綜合實力的日益增強為環境保護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第五,人民群眾對高質量生活環境的強烈呼聲為環境保護工作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面臨的挑戰
1、經濟社會發展面臨擴量和提質的壓力
麗水的經濟社會盡管有著種種較為有利的發展條件和一定的現實基礎,但由于受發展水平、改革進程及資源環境局限,“十二五”期間,在加快發展的道路上,既要擴大總量,又要提高質量的雙重壓力。面臨既要補第一次現代化的課,實現農業經濟到工業經濟的轉變,又要趕第二次現代化的趟,跟上從工業經濟到知識經濟轉變的雙重任務。目前,我們各項現代化指標與全省平均水平相比還有很大差距。今后一段時期不僅要大力推進工業化和城市化,加快產業、人口和生產要素的集聚,實現經濟的總量擴張和要素的集約優化配置,而且還要按照新型工業化的要求加快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升區域核心競爭力。
2、環境形勢依然嚴峻
“十一五”以來,盡管做了大量的環境保護工作,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總體保持良好水平,在省內乃至全國居領先地位,但是,隨著經濟總量的快速增長,人民群眾要求的不斷提高,當前的環境形勢依然不容樂觀,“十二五”期間的環境壓力依然嚴峻。
(1)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良好,但局部仍存在污染現象。
城鎮下游的局部河段污染仍然存在。部分流經城鎮下游的局部河段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特別是枯水期,污染現象突出,水體呈有機污染特征;水環境高質量河段縮短,Ⅰ類水質標準斷面數量呈下降趨勢。緊水灘庫區出現藍澡異常增多現象。
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務艱巨。一是工業廢水污染源長效管理任重道遠,工業企業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率仍不高,企業的環境守法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部分工業園區污水管網還不配套,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二是城市管網建設不完善,污水收集率不高,城市污水處理率還不高,同時,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不穩定,存在污水處理廠出水超標現象。三是城市生活污染已上升為我市地表水污染的主要矛盾,城市生活污染引起的城鎮內河及下游河段污染上升為我市地表水污染的主要矛盾。四是農業農村的面源污染已影響到水質背景,農村的畜禽養殖、農藥、化肥污染沒有得到徹底控制。
(2)空氣環境質量總體良好,然而酸雨污染仍較嚴重。
“十一五”期間,我市空氣環境質量總體良好,全年二級標準以上天數都在80%以上。然而,我市的酸雨污染問題一直得不到有效地控制。全市降水pH值仍然較低,酸雨率偏高,全市除景寧、慶元等少部分縣是非酸雨區外,其余縣都是酸雨區。同時,城市機動車急劇增加,機動車尾氣污染也已成為城市空氣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城市酸雨污染控制壓力仍然很大。
(3)聲環境尚需進一步改善。
麗水市區和各縣(市)城區均創建了噪聲達標區,區域環境噪聲、交通噪聲都有所下降。然而,噪聲達標區建設還沒有做到全覆蓋,部分區域聲環境還有待改善。
(4)其他環境問題有待破解。
局部生態環境問題矛盾仍然比較突出。局部區域生態破壞比較嚴重,生態恢復措施未能及時跟上;植被破壞、棄土棄碴得不到合理處置,存在水土流失現象。
放射源使用量增加,監管任務加重。隨著經濟的發展,使用放射源項目的引進,放射源數目迅速增加,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監管任務加重。
電磁輻射遍布各個角落,成為新的污染問題。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伴有電磁輻射的項目和活動廣播電視發射、信息產業、高壓輸變電工程、高頻應用設備快速增長。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1lOkV、220kV、500kV高壓輸變電工程、大量的移動通信基站進入或靠近居民稠密居住區,電磁輻射環境污染問題在“十二五”期間更加突出。
3、面臨發展和保護雙重挑戰
2010年,麗水人均GDP達到4000美元的發展新階段,工業化和城市化仍然是該階段最基本的特征。既要加快經濟發展,又要保護生態環境資源,面臨著雙重挑戰。麗水的最大實際是欠發達,最大任務是加快發展,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但麗水又處于“六江之源”,森林覆蓋率達到80.79%,全市整體生態環境質量居全省首位,是全省乃至華東地區重要的天然生態屏障,承擔了保護生態、保護源頭的重任。從長遠看,加快發展與環境保護是相統一的,但目前生態補償機制尚不完善,生態保護中喪失的經濟發展機會尚難以比較好地予以彌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發展與保護之間的矛盾,也將使麗水的發展與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進一步拉大,直接影響全省統籌區域發展的全局。如何堅持科學發展觀,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在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保持環境質量不下降的前提下實現地區生產總值翻番,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關系,實現既“好”又“快”的發展,成為“十二五”期間必須解決的問題。
三、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生態文明為統領,緊緊圍繞省委“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麗水市“三市并舉”發展戰略,立足麗水市情,抓住加快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戰略時期,以保護環境、優化發展、維護權益為方針,以減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環境質量、防范環境風險為重點,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著力解決影響人們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持續改善城鄉生態環境質量,全力保障生態環境安全,為全面建設惠及全市人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生態環境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生態文明統領。準確把握“十二五”環保工作所處的歷史方位,牢固樹立生態文明是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的目標指向,是新時期環境保護事業靈魂所在的觀念,以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環境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著眼點,按照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建設“五位一體”的思路定位環保工作。在實際工作中,充分發揮環境保護作為生態文明的主陣地和根本措施的作用,把生態市建設的總體目標與環境保護中心工作任務緊密結合起來,注重以生態文化為先導、以生態經濟為支撐、以生態環境為保障“三位一體”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構筑可持續發展體系。
二是堅持環保優化發展。正確處理好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統籌考慮經濟發展需求和生態環境承載力之間的關系,把環境保護作為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發展布局、提高發展質量、推進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以環境準入引導結構調整、以環境污染整治促進結構調整、以環保服務助推結構調整,全面提升環保優化發展效力和作用,實現在保護環境中推動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環境。
三是堅持體制機制創新。建立健全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全社會共同推進的污染治理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機制,逐步完善統分結合、職責明確和階層構成合理的環境管理格局,積極創設全社會共建共享優美環境的良性機制。
四是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把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作為環境保護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將喝上干凈的水、呼吸清潔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等民生問題擺上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按照嚴格項目審批驗收、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嚴格防范環境風險的“三嚴”要求,加大預防、保護和治理力度,城鄉統籌、工農并促、水氣齊抓,切實解決好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環境問題,著力改善人居環境,增加民生福祉。
(三)規劃目標
1、總體目標
到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環境質量繼續保持全國領先水平;環保投入與環境基礎建設大幅度增加,環境監控網絡得到完善;國家級環保模范城市創建成功,國家級生態市創建指標基本達到,生態市建設取得重大成效,生態文明取得新進展;環境保護制度建設不斷加強,形成科學、規范、高效的環境安全保障體系。
2、規劃指標
(1)環境質量指標
①水環境質量
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5%以上;
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大于75%;
地表水控制斷面水質滿足I~III標準的比例大于95%;
地表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大于95%;
地表水跨界交接斷面水質達標率大于95%。
②大氣環境質量
縣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年均濃度值達到或優于二級標準比例達到100%,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的比例達到95%以上;
酸雨的強度和發生頻率有所下降;
灰霾天氣出現頻率下降。
③聲環境質量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小于55dB;
城市道路交通噪聲小于70dB。
④輻射環境質量和管理指標
環境輻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漲落范圍內;
廢放射源收貯率達到100%。
(2)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
COD排放總量在2010年的基礎上削減10%;
氨氮排放總量在2010年的基礎上削減12.5%;
SO2排放總量在2010年的基礎上削減9.8%;
NOx排放總量在2010年的基礎上削減削減1%。
鉛、汞、鎘、鉻、砷5種主要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降低5%以上。
(3)污染防治指標
市區污水集中處理率大于80%以上,縣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75%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行政村覆蓋率達到50%以上;
縣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其中市區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7%以上,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實現行政村全覆蓋;
縣以上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70%以上,其中市區達到90%以上;
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4%以上,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置;
重點工業污染源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排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7%以上,農作物秸桿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4)生態環境指標
生態環境質量在全省繼續保持領先水平,生態環境狀況指數達到95以上;
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比例達到100%;
全市森林覆蓋率繼續保持在80%以上;
國家級生態鄉鎮數量達到80%以上。
(5)環境監管能力指標
環境環境、監察、監測、信息等建設規范標準;
水環境和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完善;
重點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控率達到100%;
建成10個縣級以上飲用水源地自動監測站。
四、主要任務
(一)發展循環經濟,促進經濟優化增長
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參與宏觀調控的先導作用和倒逼機制,緊緊圍繞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以環境容量優化區域布局,以環境管理優化產業結構,以環境成本優化增長方式。
1、實施環境保護優先戰略,全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通過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環境保護目標和指標,并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之中,推進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的實踐行動。持續推進環保模范城市創建,全面提升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努力建設環境友好型城市。組織實施《麗水市生態文明建設綱要》和《麗水生態市建設規劃》,統籌做好“保護”、“恢復”、“優化”和“建設”四篇文章,為生態自然環境和生態人居環境持續優化提供可靠保障。
2、落實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優化產業空間布局
以生態環境承載力空間分布為基礎,科學劃分生態環境功能區劃。按照《麗水市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將我市區劃為禁止準入區、限制準入區、重點準入區和優化準入區四種類型生態環境功能區,實現分類環境管理。通過設置建設開發活動的環境準入門檻,控制和改善經濟社會活動的環境行為,達到以環境優化經濟增長和生產力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的目的。
3、嚴格環境準入,強化環境管理
認真落實規劃環評條例,對土地利用、工業、農業、林業、能源、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等專項規劃,全面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確保規劃環評執行率達到80%以上。進一步深化建設項目環評,堅持“空間、總量、項目”準入,確保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100%。切實強化環保驗收管理,針對重點行業、敏感區域和敏感問題,集中力量抓好重點項目的“三同時”驗收的環境監管。積極推進建設期環境監理,建立健全環保驗收全過程管理制度。嚴歷打擊“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違法生產”等環境違法行為。
4、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型
用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指導區域產業轉型升級,積極培育和發展具有麗水特色的循環經濟。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著力調整優化經濟結構,加快建設以循環經濟為核心的生態經濟體系。堅持走新型工業化發展道路,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經濟效益好的優勢行業、優勢企業和優勢產品。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要求,積極推進生產、廢物產生、消費等環節的物能循環利用,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在重點行業、產業園區、城市和農村培育一批循環經濟典型。積極推行清潔生產,推進工業園區的生態化改造,大力發展生態工業。加強農業生態環境與農產品質量監管,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結構優化、標準完善、管理規范的生態農業體系。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充分發揮我市生態環境的比較優勢,加快建立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實施總量控制,強化污染減排
持續強化總量控制管理,進一步拓展和深化污染物總量控制手段,制定科學合理的總量控制分配方案,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實施“總量約束、質量指導”的減排模式,逐步實現從單純注重總量減排向總量減排與質量改善相結合轉變,從單一污染物的總量控制向多種污染物協同控制轉變,從工業、生活污染削減向工業、農村和生活全面削減轉變。引入排污交易機制,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以經濟杠桿推進污染減排,推動污染物的定量化管理、實現減排成本最小化、推進企業自主治污和技術升級、構建節能減排長效機制。
1、鞏固和深化水污染物總量控制
“十二五”期間,繼續實施化學需氧量減排,并新增氨氮總量減排任務。強化結構減排效力。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增長,堅決管住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有效控制增量。深度挖掘化學需氧量的減排潛力。對縣城以上污水處理廠提標技術改造,推行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設,加強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至2015年,縣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75%以上,污水處理廠再生利用率達到15%以上。逐步完善氨氮管控手段。嚴格執行工業企業氨氮排放標準,加大污染治理和技術改造力度;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脫氮除磷改造,強化運行控制手段;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的建設,深入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泄物治理,積極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減少農藥化肥施用量,有效降低農業氨氮排放量。
2、加強和完善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
“十二五”期間,繼續實施二氧化硫總量減排,并新增氮氧化物總量減排任務。調整和優化能源結構促進減排。積極推行清潔能源,大力發展潔凈煤技術,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的增長。嚴格落實二氧化硫減排措施。嚴格控制中小型工業鍋爐窯爐二氧化硫排放。全面加強氮氧化物污染防治。以防治機動車尾氣排放為重點,全面提升機動車污染控制水平。2011年起全面實施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2015年實施第五階段排放標準。
3、研究制定溫室氣體減緩排放的行動措施
按照國家、省有關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要求,從市情出發,研究制定應對溫室氣體排放控制方案,積極推進經濟和產業結構調整、優化能源結構、實施鼓勵節能、提高能效等政策措施,努力減緩溫室氣體排放,增加森林碳匯,提高適應能力。完成省級下達的二氧化碳減排任務。至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5%以上,林木蓄積量凈增1400萬立方米以上。
(三)加強污染防治,優化環境質量
1、水污染防治
以保障城鄉群眾飲用水安全、維護和改善水生態健康為出發點,建立健全流域、區域水質目標管理機制,加大重點流域水環境污染整治力度,確保水環境安全。
(1)深化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
編制實施《麗水市飲用水源環境保護規劃》,大力推進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整治和生態建設,提高藍藻“水華”監測與防控能力,全面加強水源地氨氮、總磷和有機物污染防治。建設縣以上飲用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站,開展水源地水質全指標分析工作。加快推進鄉鎮、聯村、單村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和建設,建立農村飲用水源地水質常規監測制度。嚴格落實飲用水源保護區管理措施,加強飲用水源匯水區域工業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質管控、監測預警和追溯能力建設,對一類污染物產生、排放進行嚴格管理和優先控制,逐步解決開放性水源地給水排水交錯的格局性問題。開展市區集中飲用水源地玉溪水庫和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加強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故的預防、預警與處置能力建設,完善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加大超重、超載車輛的治理,特別是化學品、危險品運輸車輛的交通運輸整治。
到2015年,縣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5%以上,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75%以上。
(2)加大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
編制甌江等重點流域的“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規劃,統籌兼顧,加強流域的綜合管理。積極開展流域綜合治理,加強流域的生態環境管理。探索建立比較完善的生態環境保護機制,協調好上下游地區經濟布局、城鎮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通過行政執法手段,引導水資源的合理利用,使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人口、經濟社會發展相互協調。調整流域內工業結構,合理工業布局,嚴格控制資源消耗大和污染重的工業發展,積極鼓勵發展低水耗、低污染的工業行業。強化流域內新老污染源的污染控制,推行工業廢水集中處理。控制農業污染,開展生態農業建設。制定流域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 積極發展綠色有機農產品生產,建立若干個綠色有機農產品示范基地,逐步培育綠色生態農業;加強有機肥的開發利用,有效控制氮磷流失造成的污染;加強畜禽飼養業的統一規劃和管理,有效合理利用畜禽糞便, 積極開展禁養區、限養區建設,減少養殖面源污染。到2015年,甌江、錢塘江和閩江流域河流水質達標率達到95%以上,湖庫富營養化水平保持貧營養,藍澡的發生得到有效控制。
(3)繼續強化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水污染整治
加快推進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和重點集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的建設,建立實施對納管企業的氨氮、總磷和有毒污染物的管控制度,積極推動重點污染行業工藝廢水的分質處理,確保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繼續深化重點水污染物排放行業的污染整治,強化對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執行國家產業目錄,加速淘汰落后產能,加強產業轉移環境監管,建立健全重污染行業退出機制,有效降低污染負荷。到2015年,造紙、化工、制革行業主要水污染物負荷下降30%以上,印染行業主要水污染負荷下降25%以上。
(4)繼續推進污水處理廠建設
有重點地推動城鄉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經濟欠發達鄉鎮、村的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動配套管網、污泥處理處置等相關設施的建設,實現全市污水處理能力的均衡發展。加大對污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的技術指導和財政投入,加快對現有污水處理設施的升級改造工作進程,提升脫氮除磷能力。“十二五”期間,完成麗水市中心城區中岸圩污水處理廠遷建一期工程,擴建水閣污水處理廠,建設慶元、縉云、遂昌、景寧等縣城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推動蓮都大港頭、蓮都老竹等重點鄉鎮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到2015年,縣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75%以上,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回用率達到15%以上。
2、大氣污染防治
組織實施《浙江省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制定麗水市清潔空氣行動方案,加快構建區域聯動的大氣污染防控機制,全面加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和顆粒物等排放控制,著力控制城市城市灰霾、酸雨及臭氧等大氣污染問題,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向多因子、全方位、區域協同控制轉變。
(1)強化工業廢氣污染治理
優化城區工業布局,搬遷對城市大氣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的企業,并禁止在市區及其近郊建設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廢氣高排放企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限期淘汰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的落后生產工藝和落后設備。
加強鋼鐵、水泥、合成革、玩具制造等重點行業廢氣污染整治。2011年底前鋼鐵(含冷軋、鍛造、鑄造)企業全面完成脫硫除塵設施建設并投運;2015年,所有水泥廠(含粉磨站)、水泥制品廠生產設備排放的粉塵及無組織排放的粉塵均達到相應的國家標準。推進有機廢氣污染控制,有機廢氣排放企業采用清潔生產技術,減少有機溶劑使用量,加快合成革、玩具制造等行業水性樹脂、水性漆的推廣應用;加強對有機廢氣的收集,增強廢氣凈化效果,做到排氣筒排放濃度和廠界濃度雙達標。在2015年底前合成革、化工、醫藥、印刷、家具(玩具)制造、制鞋、噴漆、涂料、塑料、橡膠等行業完成有機廢氣整治。
進一步提升工業鍋爐的除塵脫硫效率,確保各種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到2015年,全面完成2噸/時(含)以上鍋爐脫硫工程,鼓勵4噸/時(含)以上、20噸/時(含)以下的燃煤鍋爐分批進行清潔能源改造或煤氣化、水煤漿等其他潔凈燃燒技術改造。加快麗水經濟開發區和松陽工業園區的集中供熱項目建設。
(2)大力推進城市藍天工程
嚴格實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控制高污染燃料的使用。優化能源結構,減少燃煤在能源構成中的比例,加快天然氣供氣步伐。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工作,逐步擴大禁燃區范圍,在城區大力推行以清潔能源替代燃煤鍋爐,逐步淘汰效率低下的燃煤小鍋爐和爐灶,按照煙塵控制區有關要求城區嚴禁新批燃煤鍋爐。加快開工杭麗熱電工程、松陽工業園區集中供應天然氣工程和龍泉塔石金崗工業園區煤改氣工程。開展重點用能企業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對煤耗1000噸以上的工業企業要求強制性審核,五年到期的重點用能企業要進行重新審核。到2015年,麗水市區的清潔能源使用率達到70%以上,各縣(市)城區清潔能源使用率達到50%以上。
加強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采取灑水、覆蓋等防塵措施,減少揚塵污染。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城區內排放油煙的所有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都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確保油煙達標排放。開展服裝干洗業污染治理,各服裝干洗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洗染業管理辦法》,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提高綠化水平,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控制城市地面和道路揚塵。開展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廢氣整治,對工業企業污水治理設施和城鎮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所產生的惡臭廢氣進行收集和凈化。
加強煙塵控制區建設。繼續開展“煙塵控制區”建設,城郊結合部,鐵路、高速公路以及國道、省道兩側1000米范圍內的區域全面創建“煙塵控制區”。各類爐窯灶排放的煙塵、粉塵和林格曼黑度均應達到國家排放標準。到2015年,全市新增“煙塵控制區”面積不少于250平方公里。
(3)加強交通物流大氣污染控制
加快機動車尾氣排放控制標準的實施進程,實施統一的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管理,并逐步對“黃標車”實行區域限行,加速“黃標車”和低速載貨車淘汰進程。加快建設機動車排氣檢測體系,檢測機構應依法取得計量認證資質,環保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檢測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建立在用機動車檢測與維修制度,在用機動車排氣同步檢測率達到100%。
切實提高油品質量。根據國家的相關要求,積極創造條件全面供應國家第四、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成品油。建立完善車用燃油清凈劑管理制度,加強油品供應升級后的市場監管,確保車用成品油達到相應的國家標準。
加快油氣回收工作進程。制訂實施《麗水市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抓緊對現有的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開展油氣綜合治理,新建加油站、儲油庫必須按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建設。全市所有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排放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07)、《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0-2007)、《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1-2007)。
構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統。各地要在規劃、建設、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快建設以城市為核心的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統,優先發展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區域交通網絡。推進交通管理現代化建設,合理分配交通流,保障道路安全暢通,減少因道路擁堵造成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鼓勵發展和推廣使用節能環保型汽車,探索建立可持續的電動汽車商業運營模式。
發展“綠色”物流。加強對碼頭貨物裝卸、物料堆場、化工原料儲罐的管理,大力整治相關的粉塵或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強化對低速貨車和非道路機械的環境管理,督促物流企業建立符合綠色環保標準要求的貨物運輸車隊,規范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制度,努力減少因交通運輸及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
(4)實施農村大氣污染防治工程
鼓勵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現秸稈的資源化、商品化,促進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農民增收。力爭到2015年,基本形成秸稈還田和多元利用的格局,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等農作物廢棄物。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加強部門分工協作,嚴格執法監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燒秸桿的長效管理機制。到2015年,全市基本杜絕露天焚燒秸稈。
控制農業氨污染。各地要大力開展化肥農藥污染防治,積極推行測土配方施肥和減量增效技術,引導農民科學施肥,著力提高肥料利用率,減少農田化肥施用量,減少氨逸出和揮發。
(5)逐步開展低能見度和灰霾等天氣預報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
完善空氣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把臭氧、細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有毒有害廢氣等因子逐步納入城市空氣質量評價范圍。建立區域大氣能見度、灰霾天氣監測、預報、預警體系,逐步建立應急響應機制,防范突發性大氣污染事件。
3、噪聲污染防治
建立聯防聯控的噪聲污染防治機制,環保、公安、城管、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加強工業、社會生活、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等各類噪聲源監管。
合理布局,加快城市道路建設,以地面路網和交通設施為基礎,優先發展公共客運交通,逐步建立多種運輸方式相結合的功能完善、管理先進安全、便捷、高效的高等級城市綜合交通網絡。以建設禁鳴示范路為主實施交通噪聲防治,全面推進城市干線和路段機動車禁鳴,開展交通噪聲專項整治;合理布置商點,提倡文明經商,對飲食娛樂服務業噪聲擾民實施綜合整治;嚴格按規定加強對建筑施工噪聲進行管理,對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實施綜合整治;對于工業企業擾民噪聲源,進行限期治理。開展環境噪聲達標區建設工作,按照城市噪聲功能區劃,規劃噪聲達標區,實行行政轄區目標責任制,創建安靜模范小區,切實改善城市聲環境質量。到2015年,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小于55分貝,各類噪聲功能區達到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1)繼續加大固體廢物污染治理力度
組織實施《麗水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深入實施危險廢物利用市場的環境準入機制,切實加強危險廢物的全過程監管,規范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為。繼續推進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范和完善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理運行、監控體系,確保全市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得到妥善處置。
繼續加快城鄉垃圾處理一體化步伐,加快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系統。積極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建立和健全廢舊物資收購系統。統籌規劃城市和農村的垃圾處理,合理布局垃圾處理設施和規模,按照產業化發展的要求,引入競爭機制,加快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或無害化處理設施改造進程,切實治理填埋場滲濾液污染,促進垃圾處理的資源化、減量化和無害化。到2015年,縣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
加強對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和危險廢物出口企業的監管,預防和打擊廢物非法進出口。
到2015年,建成較為完善的危險廢物回收、利用和處置體系,基本消除危險廢物環境安全隱患,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4%以上。
(2)加快推進污泥處置設施建設
深入實施《麗水市污水處理設施污泥處置專項規劃》,以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為重點,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和企業配套污泥處置設施的建設。強化工業廢水治理和企業清潔生產,從源頭削減污泥產生量和有毒有害物質含量,緩解污泥處置壓力。建立完善污泥處置的政策激勵和引導機制,將污泥處置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保障污泥處置設施的長期穩定運行。深化污泥處理處置的科技創新,大力實施污泥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不斷提高污泥處置利用水平。到2015年,基本完成縣以上城市污水處理廠和重點行業企業污泥處置設施建設改造,縣以上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70%以上。
5、輻射污染防治
建立結構合理、功能齊全、信息通暢的輻射環境信息系統,為輻射環境管理與決策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盡快完善輻射管理與環境監測網絡,構筑全市輻射環境安全監控和應急體系;加強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的安全管理。繼續保持全市全境輻射環境總體良好狀態。到2015年,環境輻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漲落范圍內,廢放射源收貯率保持在100%。加強移動基站、高壓輸變電系統的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與項目審批,促進我市電磁輻射建設項目合法、健康發展。
6、土壤等污染防治
開展土壤污染調查和評價的基礎性工作,完善土壤常規監測體系,建立以保障農產品安全為重點的優先修復污染土壤清單,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實行土壤污染環境風險評估和修復制度。開展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在受高濃度、高風險的重金屬污染、持久性有機物污染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區域,利用物理化學、生物等修復技術開展治理與修復。依法對污染嚴重且難以修復的耕地進行功能調整。積極開展土壤修復和污染消除技術開發與研究。到2015年,典型區域和典型類型污染土壤初步得到修復,受污染土壤修復面積比例達到20%以上。
7、重金屬污染防治
組織實施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以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等五類重金屬污染物為重點,兼顧鎳、鋅、銅等重金屬污染物,突出含鉛蓄電池、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皮革及其制品、金屬冶煉等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控行業和企業的污染整治。加強源頭防控,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推進重點防控污染物的集中治理。到2015年,全市主要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規劃調查數據削減5%以上。
(四)推進“美麗鄉村”建設,促進農村環境保護
以實施“美麗鄉村”建設行動計劃為契機,深入推進“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農村環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深化農村生態示范創建活動,積極推廣農村環境保護試點示范,切實改善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環境。
1、加大農村工礦污染防治力度
加快農村地區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嚴格農村地區工業項目的環境準入,嚴防不符合產業政策的落后工業向農村轉移。加大農村地區工礦企業的污染防治力度,積極倡導清潔生產,確保農村地區的工礦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并達到總量控制的要求。
2、深化養殖業污染防治
深入實施生態畜牧業養殖規劃,調整優化畜牧業區域布局,嚴格禁養區、限養區環境管理,強化總量控制。繼續強化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污染治理,加快推進規模化養殖場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積極推廣農牧結合、沼氣化資源循環利用等生態養殖模式。大力開展規模以下養殖戶和散養戶的污染整治。積極開展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嚴格控制水庫、湖泊養殖密度。到2015年,全市完成生豬存欄50頭以上畜禽養殖場(戶)的全過程污染治理,糞尿基本實現資源化利用,養殖廢水得到綜合利用或達標排放,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7%以上。
3、大力推進化肥農藥污染防治
深入實施測土配方施肥和農藥減量控害增效工程,大力推廣節肥、節藥和農田污染最佳綜合管理措施等先進適用技術。以基本農田和重要農產品產地為重點,開展農田土壤環境監測和監管。積極防治秸稈、地膜、農藥(獸藥)包裝物等農田廢棄物污染,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到2015年,化肥施用強度比2010年降低5%以上,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
4、加強突出環境問題村莊整治
要求按照中央農村環境保護“以獎促治”的總體要求,深入實施農村環保規劃,以錢塘江上游及重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流域、區域為重點,集中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通過“抓點、帶線、促面”,深入推進農村環境污染整治,確保農村水源清潔、田園清潔和家園清潔。大力推進農村衛生改廁,提高農村糞便無害化處理率。繼續組織開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開展“潔凈鄉村”示范縣建設以及農家樂污染治理。力爭到2015年,全市村莊環境得到徹底改善。
(五)保護生態環境,維護生態安全
1、加強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
以促進人和自然和諧發展為目標,加強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深入推進鳳陽山—百山祖等自然保護區和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加大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力度,切實維護生態安全,實現自然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
2、嚴格資源開發的生態環境監管
按照保護優先、開發有序的原則,做好資源、能源開發規劃和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有效控制不合理的資源開發活動。加大水、土地、礦產、森林等資源開發過程中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力度,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統籌生活、生產、生態用水,做好上下游、地表地下水調配,有效保護水資源;不斷優化用地空間布局,嚴格耕地保護,提高土地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加快調整礦業結構和布局,減少礦山數量,促進規模化開采、集約化經營;大力推進林業重點工程建設,提高林分質量,構建功能完備的森林生態系統。
3、全面實施“大森林”建設,增強森林碳匯功能
全面推進麗水“大森林”建設,構筑起以“山上森林為面,三沿景觀為線,城鎮、村莊綠化為點”的麗水大森林格局,確保實現“資源增長、林農增收”。到2015年,全市森林生態體系進一步完善,森林覆蓋率和林木綠化率保持在80%以上,森林質量明顯提高,林分結構更加合理,林木蓄積量凈增1400萬立方米以上,森林吸收二氧化碳新增2500萬噸以上;市本級和各縣(市、區)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均達35%以上。如期建成生態多樣性更加豐富、生態更加良好、城鄉一體、森林生態系統較為完善的國家森林城市。
4、加快推進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與修復
深入開展以“千礦整治”活動為載體的廢棄礦山治理工作,加強露天開采礦山的邊坡整治、復墾、復綠及景觀修復,使礦山生態環境與周邊自然環境相協調。推進綠色礦山創建工程,努力減輕礦山開發對大氣環境的影響。嚴格控制礦山開采、加工作業、廢棄物堆放、礦石裝運過程中的粉塵排放。到2015年,全市創建綠色礦山20座以上,需治理與修復的廢棄礦山治理率達到98%以上。
(六)開展生態創建,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
1、積極開展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活動
在省級環保模范城市成功創建的基礎上,實施《麗水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規劃》,深化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以及城市發展中不斷出現的新的環境問題,積極開展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活動,改善和提高城市環境質量,全面提升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
優化城市功能布局,促進城市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加強節能降耗和節水工作,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擴大城市建設與發展的環境容量。
進一步加快和完善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醫療垃圾的集中處理率和無害化處理率。加大城市飲用水源保護力度,確保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符合國家要求。
加強城市環境保護。著力整治城市內河河道,消除河道黑臭現象。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控制和餐飲業油煙治理。鞏固和擴大煙塵控制區、噪聲達標區建設成果,嚴查噪聲擾民事件。根本解決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和背街小巷的環境問題。
進一步加大城市環境管理力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強化環境保護重在參與的意識,加強生態文化建設,倡導綠色文明的生產生活方式、消費習慣和環境價值觀念,廣泛開展綠色企業、綠色飯店、綠色醫院、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家庭等創綠活動,營造最佳人居環境。
規劃期末,麗水市力爭通過國家級環保模范城市的驗收。
2、著力推進國家級生態市創建工作
按照生產市建設的要求,深入實施“三市并舉”的發展戰略和《麗水生態市建設規劃》,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調整優化經濟結構,培育發展循環經濟,積極發展生態農業、生態工業、生態林業、生態旅游、清潔能源和現代服務業,大力倡導綠色消費,堅持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和工藝,推動發展模式從先污染后治理型向生態親和型轉變,增長方式從高消費、高污染型向資源節約和生態環保型轉變,使生態產業在國民經濟中逐步占主導地位,形成具有麗水特色的生態經濟格局。
加強生態環境建設,不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繼續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和生態公益林建設,合理增建森林生態、野生動植物和濕地等自然保護區,促進自然生態恢復。進一步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多渠道多形式支持水系源頭地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生態保護和建設。深入開展以“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為導向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改善和提高城市環境質量,全面提升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加大生態鄉鎮、生態村建設力度,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力爭到2015年,全市國家級生態鄉鎮達到80%以上,全市所有縣(市、區)都通過國家級生態縣創建驗收,并基本上達到國家級生態市建設指標要求。
3、廣泛開展綠色系列創建活動
積極開展生態環境教育示范基地、綠色企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醫院、綠色家庭、綠色飯店等“綠色系列”建設,為廣大公眾提供生動直觀、特色鮮明、功能多樣的環境宣傳教育場所和公眾參與平臺。
(七)強化環保能力,建設環境安全保障體系
以維護群眾生態環境權益、改善民生為核心,加快構建環境監測監控保障、環境執法與應急保障、環境信息保障、環境科技支撐、人才支撐和輿論支撐六大體系,保障環境安全。
1、加強環境管理體系建設
進一步加強全市環境自身能力建設,建立能滿足我市環境管理需求的環境保護隊伍,以及相應的軟硬件設備。
建立健全環境應急管理的風險防范、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和恢復評估機制,加強環境應急儀器設備、物資儲備和信息傳輸系統建設,有效提升防范和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加強環境監察機構建設,建立鄉鎮環保監管機制,強化農村環境監管。到2015年,環境監察機構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市、縣二級都建成專門環境應急機構和隊伍,形成較為完善的應急預防預警監控網絡和指揮信息調度平臺。
2、加強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建設
加強交接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系統、飲用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和空氣自動監測系統的運行管理。進一步擴大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的覆蓋面,完善污染源監控預警體系。建立并完善農村環境監測體系,加強農村環境質量監測。到2015年,全市所有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建成在線監測系統。
建設大氣復合污染監測體系。優化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位,選擇性增加大氣臭氧、細顆粒物、一氧化碳、有機污染物、大氣能見度和灰霾等監測設備,提高特殊污染因子的監測水平。繼續推進重點大氣污染源在線監測體系建設。2015年前完成10噸(含)以上工業鍋爐在線監測設施建設;完善合成革等行業企業廢氣在線監測監控設施建設。
3、加強環境信息體系建設
加強環保信息數字化建設力度,建設環境信息平臺和輔助決策平臺,提升環境信息服務能力,提高省、市、縣三級環境信息互通能力。實現環境在線監測系統、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和省市縣三級管理信息系統“三位一體”的高水平監控體系。
4、加強環境科技體系建設
針對環境保護、生態建設和環境污染整治行動的要求,積極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校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合作開發,加強大氣污染治理、污水處理、固廢處置等污染物處理新技術的研發和示范;組織研發生態重建、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等技術;鼓勵綠色食品、綠色工業產品和環保產品的研發生產。依靠科技進步,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對科技含量較高的生態產業項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態環境的適用技術,予以優惠政策和重點扶持。
5、加強人才體系建設
人才隊伍建設實行引進與培養相結合,實施“人才培養工程”。大力培養和引進急需的各類專業人才,重點引進具有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能力、具備循環經濟和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等相關學科知識的人才。“十二五”期間,加快引進高層次環保人才,提高環保科技研發能力,專業知識結構更趨合理。
6、加強輿論體系建設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重點圍繞生態市建設戰略和環境污染整治行動,廣泛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輿論及科普宣傳,及時報道和表揚先進典型,公開揭露和批評違法違規行為。重視生態建設的基礎教育和專業教育,組織編寫大、中、小學生的相關教材和面向社會各層次的科普讀物。建立健全新聞發布會制度。開展“生態夏令營”、“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環保志愿者”等公益活動,進行全社會特別是面向農村的生態環境教育,大力培養綠色證書人才。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和企業法人、經營者的可持續發展理論和循環經濟知識培訓,并納入市、縣兩級黨校的教育內容。
五、環境保護重點工程
為實現規劃期環境保護目標,全市“十二五”期間重點實施水環境保護、大氣環境保護、固廢、噪聲及土壤、農村環境保護、生態保護與生態建設、環境安全保障等六大工程,實施類項目總投資145.27億元,其中“十二五”投資134.41億元。儲備類項目總投資4.01億元。
(一)水環境保護工程
“十二五”期間,新建、續建4個飲用水保護項目;新、擴建15個城鎮及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項目,新增污水處理能力33.8萬噸/日;開展麗水市區內河整治和好溪堰水系整治工程;開展合成革行業廢水氨氮治理工程。“十二五”期間,項目投資49.08億元。
(二)大氣環境保護工程
規劃新建1個集中供熱項目,投資7億元;新建2個集中供氣項目,投資1.8億元;新建機動車尾氣檢測站和燃煤鍋爐脫硫設施改造工程;實施加油站、油庫油氣回收、合成革行業有機廢氣治理、污水處理設施臭氣治理工程。合計投資13.87億元。
(三)固廢、噪聲防治工程
規劃7個固廢處理和生活垃圾處理項目;繼續建設噪聲達標區,進一步提升聲環境質量。“十二五”期間合計投資7.17億元。
(四)農村環境保護工程
推進“美麗鄉村”建設、開展農村沼氣、種植業污染防控、農村環境建設與清潔能源利用、農村河道綜合治理等5個工程項目,項目投資27.60億元。
(五)生態保護與生態建設工程
規劃開展工業園區生態化改造、水性樹脂推廣、電鍍中心、礦山生態修復、自然保護區保護、生態公益林建設、生態創建和綠色創建等工程。“十二五”期間投資36.14億元。
(六)環境安全保障工程
規劃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環境執法、環境信息,以及飲用水源地自動站四個建設工程,項目總投資0.55億元。
“十二”期間,實施類重點工程項目匯總見下表,項目相關情況見附表1。儲備類項目6個,總投資4.01億元,具體見附表2。
表2 重點工程項目(實施類)匯總表
工程類型 |
項目數 |
項目總投資(億元) |
“ 十二五 ” 期間投資(億元) |
水環境保護工程 |
22 |
50.10 |
49.08 |
大氣環境保護工程 |
8 |
13.87 |
13.87 |
固廢、噪聲防治工程 |
8 |
8.56 |
7.17 |
農村環境保護工程 |
5 |
27.60 |
27.60 |
生態保護與生態建設工程 |
17 |
44.59 |
36.14 |
環境安全保障工程 |
4 |
0.55 |
0.55 |
合計 |
64 |
145.27 |
134.41 |
六、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領導,確保規劃的落實
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高度,切實加強對環境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政策保障,堅持不懈,狠抓落實。進一步強化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部門分工抓落實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機制,確保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把環境保護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分析指標體系,進一步完善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根據規劃的目標要求和各項內容,按政府各部門的職責,建立分級責任制,層層分解規劃,年年制訂計劃,確保規劃的權威性,為全面完成規劃的主要任務和各項指標打下基礎。
(二)建立健全地方環保規章和標準,奠定執法基礎
根據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我市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生物安全、清潔生產、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和發展循環經濟等方面的政府規章。對不適應市場體制要求的規定進行清理和調整,保證其權威性和實施效力,為嚴格執法,解決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等問題奠定基礎,推動我市環保走上法治化軌道。根據環境管理的需要、地方環境質量的特征和產業結構特點,依法開展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研究制訂,充分發揮地方標準具有針對性、指導性、操作性的作用。
(三)探索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環境管理效率
深入調研,逐步建立強有力的跨行政區的生態保護和污染控制的管理機制和措施,建立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推動流域及區域間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以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與建設為主線,以規劃、監督、科技、政策和綜合協調服務等為支撐,不斷完善我市環境保護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提高環境管理效率。探索排污權交易、森林碳匯交易試點。進一步深化生態補償機制,加大補償力度。通過培訓,增強環境管理、監測和監察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提高環境保護依法行政的監管水平。建立健全環境預警應急機制,堅持“常備不懈、積極兼容、統一指揮、分級管理、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環境應急方針,逐步制定水、氣、危險化學品、有害廢物、外來物種入侵、農村生態環境等新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綜合預案》、《重點水域水環境應急預案》等一系列預案,明確突發事件處置的工作流程和各責任單位的職責,努力降低和避免環境損害,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
(四)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確保環境違法必究
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通過強化監督約束、評議考核,獎優罰劣,把執法行為納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推進依法行政,從嚴治政,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政府職能部門。繼續做好環境執法公示制度,認真探索建立評議考核制度,建立部門聯合環境執法機制和重點案件移送督辦機制,加大環保違法案件處罰力度,切實解決執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問題,對違反環保法規的行為,都要依法嚴肅查處,定期和不定期地公開曝光一些典型違法案件,形成強大的執法聲勢。加強對土地利用、區域建設、開發利用及行業規劃和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對不符合環境保護規定的規劃、項目,堅決實現“環保一票否決制”。健全組織機構,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充實環境監察和監測工作力量,基層環保執法機構逐步向鄉鎮延伸,試行重點鄉鎮配備必要環保執法人員,加強生態環境監管。公開環境信息,定期發布飲用水源地水質和跨行政區河流交接斷面水質等環境質量狀況,以及重點企業環境行為、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狀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環境保護重點監管區以及省、市人大常委會跟蹤督查的突出環境問題的整治進度等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對涉及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的重大決策和開發項目,實行公示或聽政。實行公眾參與制度,繼續堅持環境保護有獎舉報制度,鼓勵支持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行動和對環境的監督管理。堅持開展多種形式的環保執法專項行動,上下聯動、協同作戰,確保環境違法必究。
(五)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健全公眾參與機制
深入開展環境宣傳教育,各級黨校要將環境保護列為干部教育培訓的必修課程,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廣大公務員的環境保護意識。加強對企業經營者及企業環保專職人員的培訓教育,切實增強企業環保責任意識。積極開展環境警示教育,增強全社會的環境憂患意識。重視環保基礎教育和專業教育,積極開展環保科普宣傳活動。深入推進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家庭、綠色企業、綠色飯店、綠色醫院、綠色人居等綠色系列的創建工作,倡導生態文化,弘揚生態文明,促進綠色消費觀念的形成。建立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的有效機制,對涉及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的重大決策和開發建設項目,實行公示或聽證,擴大公眾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健全環境保護新聞發布會制度,新聞媒體要把環保公益宣傳作為重要任務,及時報道生態建設和環保工作情況,激勵先進,鞭策落后。
(六)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切實做好經費保障
一是要不斷增加政府對環境保護的投入,積極探索區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二是積極推進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項目的市場化進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制中的作用;三是建立和完善多元化融資渠道,鼓勵和支持社會資金投向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事業。(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