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 則
1.1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立足點,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強化監管減排和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明確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落實責任,確保實現“十二五”污染減排目標。
1.2 基本原則( 1 )統籌銜接。規劃編制要服從于國家、廣東省和廣州市宏觀經濟政策、節能減排重大戰略、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要求,從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過程系統控制角度,對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進行總體設計。
( 2 )分類指導。應基于分行業的技術、政策、標準等差異化要求,合理測算減排潛力。
( 3 )分解落實。按照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工作要求,準確掌握本轄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狀況、重點行業治理水平,科學測算總量控制基數、新增量,將削減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項目,明確工作重點。
( 4 )合理可行。總量控制目標確定和任務落實要兼顧需求和實際可能,在綜合考慮新增量的基礎上,按照技術可達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經濟可承受的思路,做好存量、新增量、減排潛力、削減任務之間的系統分析。
1.3 編制主要依據( 1 )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
( 2 )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編制指南(試行)
( 3 )《廣東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 4 )《廣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的通知》
( 5 )《廣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 6 )《廣州市 2010 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
( 7 )越秀區 2009 — 2010 年總量減排工作總結
( 8 )越秀區 2006 — 2010 年環境質量報告書
( 9 ) 2006 — 2010 年越秀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 10 ) 2006 — 2010 年越秀區環保局工作總結
( 11 )《關于抓緊研究“十二五”減排規劃意見建議的通知》
( 12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編制技術指南》(環辦〔 2010 〕 97 號)
( 13 )《關于做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粵環函〔 2010 〕 845 號)
( 14 )《關于報送本轄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規劃的通知》(穗環〔 2010 〕 159 號)
( 15 )《廣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報告》
( 16 )《越秀區“十二五”環境保護專項規劃》
( 17 )《越秀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 18 ) 2007 年、 2009 年和 2010 年污染源普查數據
1.4 規劃指標國家對規劃指標要求:在“十一五”期間化學需氧量( COD )和二氧化硫( SO 2 )兩項主要污染物的基礎上,“十二五”期間將氨氮( NH 3 -N )和氮氧化物( NOx )納入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對上述四項主要污染物實施國家總量控制,統一要求、統一考核。“十二五”期間水污染物總量控制還將把污染源普查口徑的農業源納入總量控制范圍。
1.5 規劃目標
1.5.1 國家對廣東省的規劃目標要求
一上稿的規劃目標:各省(區、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削減比例原則上參照本省(區、市)“十一五”減排比例要求測算,其中,化學需氧量、氨氮總量削減比例參照“十一五”化學需氧量削減比例,各地工業水污染物減排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十一五”主要水污染物減排比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總量削減比例參照“十一五”二氧化硫削減比例。
對廣東省最終的減排要求:根據《印發 < 廣東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 > 的通知》(粵環〔 2011 〕 110 號):廣東省 2015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目標為:與 2010 年相比,化學需氧量( COD )下降 12.0% ,其中工業和生活下降 12.9% ;氨氮下降 13.3% ,其中工業和生活下降 13.5% ;二氧化硫( SO 2 )下降 14.8% ;氮氧化物( NOx )下降 16.9% 。
1.5.2 廣東省對廣州市規劃目標要求全省各市規劃一上稿的減排要求:根據廣東省環保廳《關于做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確定“十二五”期間化學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的減排比例為:珠江三角洲核心區(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不低于 25% ,珠江三角洲內其他城市及珠江三角洲以外模范城市不低于 20% ,其他地區不低于 15% ;氮氧化物的減排比例為:各地級以上市削減比例均不低于 25% 。
省對廣州市最終的減排要求:根據廣州市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簽訂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責任書,到 2015 年,全市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分別控制在 17.38 萬噸、 2.12 萬噸以內,比 2010 年的 22.13 萬噸、 2.74 萬噸分別減少 21.5% (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 21.6% )、 22.6% (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 22.9%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 5.52 萬噸、 10.97 萬噸以內,比 2010 年的 8.10 萬噸、 15.88 萬噸分別減少 31.9% 、 30.9% 。
1.5.3 廣州市對越秀區規劃目標要求一上稿的規劃目標要求:根據《關于報送本轄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規劃的通知》(穗環〔 2010 〕 159 號),中心區(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云區、黃埔區)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減率均不低于 20% ;其他區、縣級市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減率均不低于 25% 。
最終的削減目標要求:根據廣州市下達的《越秀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責任書》, 2015 年,越秀區本級管轄污染源新增化學需氧量 2 噸以上;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減量分別為 1 噸以上、 0.59 噸以上。
需要說明的是:
一是由于越秀區轄區內沒有農業源,本報告不對農業源進行分析;主要水污染物的削減以生活源和工業源為主。
二是由于機動車污染源的減排由市統籌管理,本報告不對越秀區的機動車污染源減排作具體測算。
三是主要大氣污染物的削減以重點工業源進行分析。
二、“十一五”總量控制現狀評估“十一五”期間,越秀區在全力抓好經濟建設的同時,始終堅持生態優先的理念和保護環境、保護發展的指導思想,以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為重點,全面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加速形成以第三產業為主體的產業結構, 2010 年第三產業國民生產總值占全區生產總值的 96.99% ,大力推進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工作,總量控制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2.1 總量控制任務順利完成“十一五”期間,按照廣州市總量控制的有關要求,越秀區轄區內均沒有廣州市實施減排項目范圍內的國控重點源、重點減排項目、關停企業以及其他減排企業(包括工藝改進、中水回用、清潔生產企業等)。根據《廣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責任書》分配的工作任務,通過嚴格項目審批,加大環境監督管理力度和執法力度、落實減排資金等手段,有效的控制了污染物的排放,順利完成市分配的總量控制任務。
2.2 “三大”減排措施成效顯著根據《廣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責任書》分配給越秀區的工作任務,越秀區本級管轄的工業污染源沒有總量控制目標,但越秀區仍把總量減排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嚴控污染物新增量,強化工程減排和監管減排,深化結構減排,不斷挖掘減排潛力。主要采取的減排措施有:
2.2.1 創新項目審批機制,著力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嚴格按照市、區建設項目規劃布局要求,認真審查、審批環評文件,堅決否決新申報的工業污染源,切實把住環境準入的第一門檻,堅決杜絕在區內產生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的污染源項目。率先在全市實行“區城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率先實行了以環保、工商等部門的聯合審批機制預審平臺,從源頭上控制了企業違法開業經營情況,嚴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據統計, 2006 — 2010 年共受理各類建設項目申報 9131 宗,因選址不當等原因依法否決 1230 宗,否決率為 13.5% 。
2.2.2 全面提高管理能力,強化污染監管減排( 1 )環境執法力度和頻次全面提高。
以“三嚴查”為主,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對未批先建和未執行“三同時”的建設項目予以嚴查,對未驗收合格而擅自經營的予以嚴查,對沒有環評審批手續的建設項目予以嚴查。加強對建設項目污染防治設施實行全程監管,確保治污措施規范可行,經審批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率和“三同時”執行率均為 100% 。建立了下放市管非重點排污單位的監測檔案;完成了東濠涌、新河浦涌、水均崗支涌和景泰涌的“綜合整治考核監測”工作;加大對被掛牌督辦企業的監測力度,為按時摘牌打下堅實基礎。
實施“鐵腕治污”。堅持常規執法與專項執法、日常巡查與突擊執法、現場執法和信息化輔助手段相結合等多種形式,整治環境違法行為,加強調查取證能力和提高環境違法案件處理的時效;開展聯合執法,提高執法聲勢和效果,區政府成立了“越秀區環保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探討解決各自工作中遇到的難點熱點問題。
( 2 )環境監管能力進一步提升。
加大投入,提升環境監管能力。越秀區高度重視區域環境治理和環境綜合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與要求,區財政在年度部門預算中列明了越秀區的環保工作經費,確保了越秀區環境保護工作部門的環境監測、監督執法、科研、宣傳教育、綠色創建等工作專項經費到位。
建立快速、科學、有效的環境應急指揮體系和環境應急監控系統,實現了對轄內餐飲業污染源的集中監控、實時監控,確保大中型飲食企業在線監控的比率達到 100% ;加強現代化監控手段的引入和使用,大幅度提高環境執法人員的工作效率和環境監控能力,大大促進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
強化油煙污染治理設施的監管。在全市率先開發和推廣應用油煙在線監控系統,大大提高了監管效率。截至 2010 年年底,油煙在線監控系統已經實現了油煙凈化設施清洗自動警報和凈化設施超長時間停機警報功能,開發了通過無線網絡發送短信告知有關段管員的功能;為實現對全區 100 餐位以上油煙排放企業的 100% 監控,區政府增加資金投入,加大油煙在線監控設備的安裝力度,全區累計安裝油煙在線監控設備 1136 臺,累計監控 1067 間餐飲企業。油煙在線監控系統總數約占全市近五成,大力提升執法人員對油煙污染的監控力度和工作效率,大幅度減少污染物偷排偷放問題,有力促進監管減排工作。
( 3 )環境信訪調處力度不斷加大。
污染投訴案件,通過實施相關的管理制度,確保在接到投訴后的規定期限內,到達現場進行了解和查處,并及時與投訴者溝 通,交換意見,使投訴處理迅速、有效,并且將行政效能監察系統 引入信訪工作中,通過系統監督,實施對信訪工作的行政效能監察,確保信訪工作的時效性,使投訴處理工作更程序化、規范化。
2.2.3 持續加大淘汰力度,不斷強化結構減排( 1 )繼續深化產業結構調整。
“十一五”期間,越秀區政府繼續堅定不移的發展以現代服務業為主的第三產業方向,繼續在城區范圍內推動“退二進三”政策,逐步將工業轉移出轄區,目前轄區內基本沒有大型的工業企業。
( 2 )加強燃煤鍋爐淘汰工作。
貫徹落實省政府《廣東省珠江三角洲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和市政府《關于劃定禁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區域的通告》要求,對轄區內小型燃煤鍋爐實施了淘汰工作,順利推進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使用燃煤的廣州市寶生園有限公司寶生園蜂產品分公司(有燃煤鍋爐)等企業的搬遷工作,第三產業小型燃煤鍋爐 100% 淘汰,有力推動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
( 3 )加強黃標車淘汰工作。
全面貫徹落實市政府的要求,加強廣州市行政事業單位定編黃標車的淘汰工作,于 2010 年 6 月底前已完成工作要求,全區行政事業單位 92 輛黃標車 100% 淘汰更新,不斷深化大氣污染物的減排工作。
2.2.4 全面提升治理水平,深入推進工程減排( 1 )嚴格“三同時”制度,加強污染治理設施建設。
新建項目嚴格實施“三同時”制度,按實際需要投資安裝污染治理設施;對使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必要時給予財政補助,保證產生的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強化市政排污管道和雨水管道的建設完善和維修等基礎工作,著力推進“雨污分流”,保證區內截污及城市污水治理工作效果取得順利進展。完成了 327 項,總投入為 64.5 億元的迎亞運環境整治工程。
( 2 )加強清潔能源改造和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治理。
嚴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轄區內具有燃煤鍋爐的 17 家賓館企業進行清潔能源改造,有效的促進大氣污染物的總量減排工作;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控制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通告》文件,對全區 2 家電子產品制造業、 2 家皮鞋制造業、 17 家汽車維修業、 1 家橡膠制品制造業、 23 家印刷業及 55 家服裝干洗業等 100 家與《通告》有關的企業進行了逐一入戶檢查,落實有關材料、工藝的要求,并對需要整改的 10 家企業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已全部完成了 100 家相關企業的治理和整改。
( 3 )強化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的治理減排。
“十一五”期間,越秀區繼續加強油煙污染治理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積極引進高效率的油煙凈化器和除味裝置;對新開的飲食服務單位和沒有安裝油煙凈化器的老企業依法要求安裝油煙凈化器;繼續在全區飲食服務單位中積極推廣油煙污染治理設施委托運營管理,專業環保公司定期進行清洗和維護,確保油煙凈化設施正常、有效運行;進一步加大違法查處力度,加強油煙在線監控系統信息處理力度,加大對閑置油煙凈化設施的查處力度,確保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 4 )全面推進河涌環境污染綜合整治。
“十一五”期間,越秀區全面啟動河涌整治,專門成立了河涌整治普查工作組;全面深入開展河涌沿岸污染源普查工作,對四條河涌進行了水質監測,編制了《關于越秀區轄內河涌枯水期水質監測結果的報告》和《 2010 年越秀區綜合整治河涌水質監測結果分析報告》;向所有排污單位派發《關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對河涌沿岸及周邊污染源開展地毯式的核查和實施截污工程等措施;東濠涌、新河浦涌、沙河涌、景泰涌越秀涌段水質污染基本得到控制,水質平均污染指數較“十五”期間有一定幅度的下降,河涌整治成效明顯。
2.2.5 深入開展綠色創建,全面促進污染減排“十一五”期間,越秀區大力推進“綠色社區”和“綠色學校”創建工作,以人為本建設生態城區,綠色創建活動取得顯著成績。區級以上綠色社區創建比例從 2005 年 14.4% 上升至 2010 年的 90.98% ;區屬公立學校中市級綠色學校創建比例從 2005 年 71.6% 上升至 2008 年 100% 。在都府社區組織召開全省首次的“社區環保圓桌會議”,開創了越秀區創新綠色社區環境管理體系、探索公眾參與環保的新途徑。綠色創建工作有力地促進了越秀區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和污染減排工作。
2.3 貫徹執行相關減排政策
2.3.1 全面貫徹落實省、市的有關政策
“十一五”期間,廣州市將減排工作作為迎接 2010 年舉辦亞運會的重要舉措,作為檢驗是否真正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標準切實抓緊抓好,廣州市先后出臺了一系列與“指標、監測、考核”三大體系建設相配套的方案、辦法、細則和制度等規范性文件,主要有《廣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廣州市環保系統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實施方案》、《廣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察系數核算工作方案》、《關于建立和實施總量減排簡報制度的通知》、《關于建立和完善總量減排檔案的通知》、《廣州市環保系統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報告制度》、《廣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及《實施細則》、《廣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修訂方案》等。
越秀區嚴格落實國家、省和市的污染減排政策及措施,減排基礎性工作扎實、穩步推進。
2.3.2 制定和實施區減排配套政策“十一五”期間,越秀區積極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放監管、結構調整和工程治理等“三大”減排工作,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的減排配套政策。先后制定了《關于落實 < 關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 > 有關要求的通知》、《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規定》、修訂《行政處罰程序》、《行政處罰簡易程序》、《越秀區環保局環境保護執法指引》等環境管理制度。在強化工程減排措施方面,制定了《越秀區 2010 年“廣州市掛牌督辦企業”整治工作實施》、《越秀區河涌沿岸污染源整治工作方案》、《礦泉街河涌污染源整治方案》、《關于景泰涌沿岸飲食服務業單位整治的通知》等制度,減排配套政策的制定對改善轄區內水環境和大氣環境質量起到了積極作用,有力推動全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
2.4 減排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2.4.1 存在的問題
( 1 )經濟快速增長使污染物減排壓力持續加大。
“十一五”期間越秀區社會經濟持續高速發展,地區生產總值從 2005 年的 895.32 億元增加到 2010 年的 1652.40 億元,增幅為 68.7% ;能源消費總量從 596.48 萬噸標煤增加到 800.67 萬噸標煤,增幅為 34.2% ;城鎮常住人口從 98.34 萬人增加到 115.73 萬人,增幅為 17.68% 。經濟快速發展和人口增長將不可避免的帶來更多污染物新增量的排放,加之轄區內污染物排放存量小,污染治理水平較高等特點,以致污染物進一步削減的空間相當有限,未來減排的壓力愈發艱難。
( 2 )可持續污染減排機制有待健全完善。
現行總量減排對行政法規手段依賴性較強,總量控制法規、排放標準和配套制度仍有待完善,在運用市場機制控制污染方面進展緩慢,減排市場機制薄弱,缺乏保障減排工程設施全面運行并持續發揮減排效益、以及促進主動減排的經濟政策。
( 3 )第三產業污染減排體系建設尚需加強。
“十一五”期間,國家、省和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的政策和措施絕大部分是針對工業源和生活源,對第三產業如餐飲業、住宿業和醫院等行業配套的減排政策制度和核算體系相對較薄弱,由于越秀區是以第三產業為核心的產業結構特征,第三產業的污染減排是轄區內環境質量改善的關鍵,如何對第三產業建立一套持續有效的污染減排體系顯得尤為重要。
2.4.2 減排的建議由于越秀區處于以第三產業為核心的產業結構特征,加之區內沒有農業源且現有工業污染源少和生活源的污水處理水平較高(目前污水處理率接近 100% )等特點,建議市在“十二五”時期分配給越秀區總量控制任務時,充分考慮越秀區主要污染物排放構成格局和總量減排工作重點(以第三產業為主),科學合理分配越秀區“十二五”總量控制任務。同時鑒于目前國家、省和市對第三產業的污染減排配套政策和制度相對薄弱,建議市在“十二五”期間盡快出臺關于餐飲、住宿和醫院等第三產業為主的行業污染減排相關規定。
三、“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預測
3.1 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數分析
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編制技術指南》要求:“十二五期間各省(區、市)應以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后的 2010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為基礎”。為準確掌握越秀區的排放基數,需要對越秀區 2010 年污普動態更新數據進行分析。
3.1.1 普查對象分析根據越秀區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數據結果分析,全區普查對象數為 4 個(不含機動車保有量),其中重點工業源普查對象數 4 個,農業源 0 個,生活源 0 個,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0 個。 4 家工業企業涉及 3 個行業,分別是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 2 家、印刷業和記錄媒介的復制 1 家、食品制造業 1 家。詳見表 3-1 。
表 3-1 越秀區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對象情況表
污染源類別 |
普查對象數(個) | |
工業源 |
大型企業 |
2 |
中型企業 |
1 | |
小型企業 |
1 | |
小計 |
4 | |
生活源 |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源 |
-- |
機動車污染源 |
機動車 |
-- |
合計(不含機動車保有量) |
4 |
注:*2010年污普未統計越秀區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源和機動車污染源。
3.1.2能源消費分析
本節主要依據2010年污染源普查統計數據進行能源消費分析。根據2010年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數據結果,2010年越秀區能源消費總量主要由工業源和生活源組成,由于2010年污普沒有統計生活源能源消費情況,這里用2009年污普統計數據代替。由此可得全區能源消費總量約為50900.2噸標準煤,其中工業源能源消費總量為1946.1噸標準煤,占全區的3.82%,生活源為48954.08噸標準煤,占全區的96.18%,見圖3-1。
圖3-1能源消費總量構成圖
(1)工業源能源消費情況分析。
2010年全區工業源能源消費總量為1946噸標準煤,工業源能源消費產品主要包括原煤、柴油和電力三種。其中電力用量最大,為1235.02萬千瓦時,煤炭200噸,煤炭消費主要來自廣州市寶生園有限公司寶生園蜂產品分公司,具體見表3-2和圖3-2。
表3-2 越秀區工業源能源消費情況表
燃料名稱 |
計量單位 |
消費總量 |
其中:用作原料量 |
折算系數 |
消費總量(標煤) |
原煤 |
噸 |
200 |
0 |
0.7143 |
142.86 |
洗精煤 |
噸 |
0 |
0 |
0.9000 |
0.00 |
其他洗煤 |
噸 |
0 |
0 |
0.2857 |
0.00 |
型煤 |
噸 |
0 |
0 |
0.6000 |
0.00 |
焦炭 |
噸 |
0 |
0 |
0.9714 |
0.00 |
焦爐煤氣 |
萬立方米 |
0 |
0 |
5.7140 |
0.00 |
高爐煤氣 |
萬立方米 |
0 |
0 |
1.2860 |
0.00 |
天然氣 |
萬立方米 |
8.75 |
0 |
13.3000 |
116.38 |
液化天然氣 |
噸 |
0 |
0 |
1.7572 |
0.00 |
液化石油氣 |
噸 |
0 |
0 |
1.7143 |
0.00 |
煉廠干氣 |
噸 |
0 |
0 |
1.5714 |
0.00 |
原油 |
噸 |
0 |
0 |
1.4286 |
0.00 |
汽油 |
噸 |
0 |
0 |
1.4714 |
0.00 |
煤油 |
噸 |
0 |
0 |
1.4714 |
0.00 |
柴油 |
噸 |
116 |
0 |
1.4571 |
169.02 |
燃料油 |
噸 |
0 |
0 |
1.4286 |
0.00 |
其他燃料 |
噸標準煤 |
0 |
0 |
1.0000 |
0.00 |
熱力 |
百萬千焦 |
0 |
0 |
0.0300 |
0.00 |
電力 |
萬千瓦時 |
1235.02 |
0 |
1.2290 |
1517.84 |
合計 |
1946.10 |
圖3-2 越秀區工業源能源消費構成圖
(2)生活源能源消費情況分析。
2009年全區生活源能源消費總量為48954.08噸標準煤。管道煤氣消費量909.31萬立方米,天然氣消費量2414.78萬立方米,液化石油氣消費300噸,燃料油消費10400噸,煤炭消費0萬噸。詳見表3-3和圖3-3。
表3-3 越秀區生活源能源消費總量情況表
類型 |
消耗量單位 |
年消耗量 |
折算系數 |
噸標準煤 |
煤炭 |
(萬噸) |
0.00 |
0.7143 |
0.00 |
柴油 |
(萬噸) |
1.04 |
1.4571 |
15153.84 |
管道煤氣 |
(萬立方米) |
909.31 |
1.286 |
1169.37 |
天然氣 |
(萬立方米) |
2414.78 |
13.3 |
32116.57 |
液化石油氣 |
(噸) |
300 |
1.7143 |
514.29 |
合計 |
- |
- |
- |
48954.08 |
“十二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分析主要是指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種,根據 2010 年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數據統計結果,四種污染物排放總量構成情況如下:
廢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指 COD 和 NH 3 -N ) = 工業源排放量 + 生活源產生量 - 污水處理廠削減量
廢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指 SO 2 和 NO X ) = 工業源排放量 + 生活源排放量。
2010 年共有 4 家重點工業企業排放污染物,具體見表 3-4 。
表 3-4 2010 年污普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量 單位:噸
名稱 |
COD |
NH 3 -N |
SO 2 |
NO X |
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廣州車輛段 |
6.14 |
0.50 |
||
廣州市寶生園有限公司寶生園蜂產品分公司 |
1.12 |
1.44 |
0.59 | |
南方日報社印刷廠 |
5.85 |
0.14 |
||
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機務段 |
16.88 |
1.55 |
0.23 |
0.42 |
工業源非重點估算排放量 |
4.82 |
0.16 |
0.05 |
0.01 |
合計 |
34.81 |
2.35 |
1.72 |
1.02 |
由于 2010 年污普未統計生活源污染物排放情況,本報告根據 2010 年越秀區統計局提供的城鎮常住人口數量為 115.73 萬人,結合《關于征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意見的函》(粵環商〔 2011 〕 218 號)對廣州市生活 COD 和氨氮產生系數的調整(生活 COD 和氨氮產生系數分別為 77 克 / 人日和 9.7 克 / 人日),估算 2010 年越秀區生活源的 COD 和氨氮污染物產生量分別為 3.25 萬噸和 0.41 萬噸。參考《生活源產排污系數及使用說明(修訂版 201101 )》提供的廣州市生活源污水綜合排水量為 205 升 / 人天,據此估算越秀區 2010 年生活源污水排放量為 8659.5 萬噸。據調查,目前全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接近 100% ,接納處理全區生活污水的集中污水處理廠有廣州市獵德污水處理廠(在天河區)和廣州市大坦沙污水處理廠(在荔灣區), 2010 年 2 座污水處理廠實際處理量為 49307.3 萬噸。根據 2 座污水處理廠的進出水平均濃度差( COD 為 200mg/L ,氨氮為 22mg/L ),估算越秀區生活污水 COD 和氨氮污染物削減量分別約為 1.75 萬噸和 0.19 萬噸,生活源 COD 和氨氮污染物去除率分別為 53% 和 46% , 2010 年生活源 COD 和氨氮污染物排放量分別為 15073.16 噸和 2184.94 噸。
另外考慮到 2010 年生活源第三產業清潔能源改造已經完成,天燃氣等清潔能源燃燒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極小,生活源的大氣污染物排放忽略不計。
因此, 2010 年越秀區工業源和生活源兩者排放 COD 、 NH 3 -N 、 SO 2 和 NO X 分別為 15073.16 噸、 2184.94 噸、 1.72 噸和 1.02 噸。具體見表 3-5 。
3-5 越秀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構成情況 單位:噸
污染源類別 |
COD |
NH 3 -N |
SO 2 |
NO X |
( 1 )工業源排放量 |
34.81 |
2.35 |
1.72 |
1.02 |
( 2 )生活源產生量 |
32525.92 |
4097.42 |
-- |
-- |
( 3 )污水集中處理廠削減量 |
17487.57 |
1914.83 |
||
( 4 )生活源排放量 = ( 2 ) - ( 3 ) |
15038.35 |
2182.59 |
||
排放量合計 = ( 1 ) + ( 4 ) |
15073.16 |
2184.94 |
1.72 |
1.02 |
越秀區已建成以第三產業為核心的產業結構,轄區內工業污染源數量極少, 2010 年工業源 COD 和 NH 3 -N 產生量分別為 212.32 噸和 7.06 噸,削減率分別為 77.73% 和 62.75% (削減率 = (產生量 - 排放量) / 產生量);工業源 SO 2 和 NO X 雖然削減率為 0 ,但產生和排放量均較小,進一步削減的空間非常低。
目前越秀區生活源污水排放基本都納入污水管網并進入廣州市獵德污水處理廠(在天河區)和廣州市大坦沙污水處理廠(在荔灣區) 2 座污水處理廠得到妥善處理, 2 座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設計規模分別為 55 萬噸 / 天和 120 萬噸 / 天,污水處理平均出水濃度已優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8918 — 2002 )中的一級 A 標準。 2010 年污水處理負荷分別達到了 84% 和 100% ,廣州市獵德污水處理廠僅有 16% 的污水處理負荷空間可供提升。
生活源大氣污染物主要來自第三產業的鍋爐,目前區內隨著燃煤小鍋爐淘汰工作、禁燃區清潔能源改造工作的推進,第三產業鍋爐產生的廢氣污染物也已基本得到有效控制。
3.2 社會經濟發展參數預測 3.2.1 國內生產總值根據 2010 年越秀區統計數據, 2010 年越秀區 GDP 為 1652.40 億元,根據《廣州市越秀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下稱綱要),越秀區“十二五”期間 GDP 增長率約為 8% 。按照國家統計制度,生產總值的增長速度是采用可比價進行計算,故 2015 年我區生產總值預計可以達到 2800 億元。
表 3-6 越秀區“十二五” GDP 預測情況表
年份 |
GDP (億元) |
年增長率( % ) | |
1063.42 |
實際年增長率 |
/ | |
2007 |
1213.28 |
11.9 | |
2008 |
1391.96 |
10.6 | |
2009 |
1485.58 |
9.2 | |
2010 |
1652.40 |
10.2 | |
2011 |
1897.16 |
9.6 | |
2015 |
2800.00 |
預計年均增長率 |
8.0 |
根據廣州市實施“中調”戰略和“退二進三”政策和越秀區的發展定位,預計“十二五”期間越秀區工業規模不會發生增長,本報告對越秀區“十二五”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長率預期值定為 0 。
3.2.3 城鎮常住人口2015 年城鎮常住人口數測算公式如下:
P 2015 人口 =P 2010 人口 ×( 1+r 人口 ) 5 (式 3.2-3 )
式中: P 2015 人口 —— 2015 年城鎮常住人口,單位:萬人;
r 人口 ——“十二五”城鎮常住人口年均增長率。
P 2010 人口 —— 2010 年城鎮常住人口,單位:萬人。
根據越秀區統計局提供的數據, 2010 年越秀區城鎮常住人口 115.73 萬人,“十二五”越秀區城鎮常住人口年均增長率 1.5% ,則 2015 年城鎮常住人口為: 124.67 萬人。
P 2015 人口 =115.73 ×( 1+ 0.015 ) 5 =124.67 萬人
3.2.4 能源消費量能源消費量預測包括能源消費總量、煤炭消費量和電力煤炭消費量等指標。沒有規劃數據的,采取以下方法進行測算。
( 1 )能源消費總量。
2015 年能源消費總量測算公式如下:
En 2015 =GDP 2015 × e 2010 ×( 1 — λ) (式 3.2-4 )
式中: En 2015 —— 2015 年能源消費總量,單位:萬噸標煤;
e 2010 —— 2010 年單位 GDP 能耗,單位:噸標煤 / 萬元。
λ——“十二五”單位 GDP 能耗下降比例,單位: % 。
根據《關于下達“十二五”期間廣州市各區(縣級市)單位 GDP 能耗降低目標的通知》的有關內容,越秀區 2010 年單位 GDP 能耗為 e 2010 =0.4845 噸標煤 / 萬元(按 2010 年可比價計算), 2015 年單位 GDP 能耗目標為 0.3925 噸標煤 / 萬元(按 2010 年可比價計算),下降幅度 19% 。
由前 GDP 預測可知, GDP 2010 =1652.4 億元, GDP 2015 =2800 億元, En 2010 為 800.67 萬噸標煤,預測 2015 年能源消費總量大概為 1000 萬噸標準煤。
( 2 ) 煤炭消費增量 。
根據“十一五”期間煤炭能源發展現狀和“十二五”廣州市全市煤炭消費領域預期情況,越秀區“十二五”煤炭消費總量將持續下降,煤炭消費呈現負增長態勢。
( 3 )電力煤炭消費增量。
“十一五”期間,越秀區轄區內沒有電力行業(含自備電廠和熱電聯供電廠),根據《廣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報告》和“十二五”期間廣州市電力煤炭消費的區域分析,本報告對越秀區轄區內電力煤炭消費增量預期值為 0 。
綜上, 2015 年能源消費總量為 1000 萬噸標煤,煤炭消費呈負增長態勢。
3.3 化學需氧量新增量預測 3.3.1 工業源化學需氧量新增量由前面工業增加值預測分析可知,“十二五”期間越秀區工業規模不會發生增長,所以工業源 COD 污染物新增量為 0 。
3.3.2 生活源化學需氧量新增量城鎮生活化學需氧量新增量預測采用綜合產污系數法,公式如下:
E 生活 = ( P 2015 人口 - P 2010 人口 )× e 綜合 × D × 10 -2 (式 3.3-1 )
式中: —— “十二五”期間城鎮生活污染物新增量,單位:噸;
e 綜合 —— 人均 COD 和氨氮綜合產污系數,單位:克 / 人·日;
D —— 按 365 計。
數據來源說明:“ e 綜合 ”指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源和餐飲、醫院、服務業等污染源污染物綜合產污系數。
參考《生活源產排污系數及使用說明(修訂版 201101 )》提供的廣州市生活源污水綜合排水量為 205 升 / 人天,則 2015 年新增生活源污水排放量約為 1.833 萬噸 / 天。
COD 綜合產污系數參考《關于征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粵環商〔 2011 〕 218 號)對廣州市生活 COD 和氨氮產生系數的調整,人均生活 COD 產生系數為 77 克 / 人日。
因此,城鎮生活水污染物 COD 的新增量分別為:
E 生活 COD = ( 124.67 - 115.73 )× 77 × 365 × 10 -2 =2512.6 噸
所以,“十二五”期間,越秀區化學需氧量新增量約為 2512.6 噸。
3.4 氨氮新增量預測 3.4.1 工業源氨氮新增量由前面工業增加值預測分析可知,“十二五”期間越秀區工業規模不會發生增長,工業源 NH 3 -N 污染物新增量為 0 。
3.4.2 生活源氨氮新增量城鎮生活氨氮新增量預測同樣采用綜合產污系數法,越秀區氨氮綜合產污系數參考《關于征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意見的函》(粵環商〔 2011 〕 218 號)對廣州市生活氨氮產生系數的調整(氨氮產生系數為 9.7 克 / 人日),因此城鎮生活氨氮新增量為:
E 生活氨氮 = ( 124.67 - 115.73 )× 9.7 × 365 × 10 -2 =316.5 噸
所以,“十二五”期間越秀區氨氮新增量約為 316.5 噸。
3.5 二氧化硫新增量預測由前面能源消費量預測可知,“十二五”期間越秀區煤炭消費增量為 0 ,所以二氧化硫新增量為 0 。
3.6 氮氧化物新增量預測由前面能源消費量預測可知,“十二五”期間越秀區煤炭消費增量為 0 ,另外轄區內機動車污染源統一納入市里管理,這里不單獨考慮“十二五”期間轄區內機動車增長所帶來的 NO X 新增量,因此,越秀區“十二五”期間氮氧化物新增量為 0 。
3.7 排放基數和新增量小結 3.7.1 排放基數由前面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數分析可知, 2010 年越秀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為: COD 為 15073.16 噸, NH 3 -N 為 2184.94 噸, SO 2 為 1.72 噸, NO X 為 1.02 噸。
3.7.2 新增量小結經前面測算分析可知,“十二五”期間越秀區 COD 和 NH 3 -N 新增量僅來自生活源,新增量分別約為 2512.6 噸和 316.5 噸,分別約為 2010 年排放基數的 16.67% 和 14.48% ;主要大氣污染物 SO 2 和 NO X 新增量為 0 。
四、削減的重點領域和主要任務“十二五”期間,越秀區總量削減重點應以生活源為主,其次是現存的少量工業源,以鞏固亞運環境質量保障成果為前提,以強化監管減排和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為主要任務。
主要水污染物削減應以通過加強生活源源頭節水和工業源“退二進三”結構調整為重點。主要大氣污染物削減應以強化生活源第三產業淘汰小型鍋爐和清潔能源改造為重點,其次是機動車污染的削減。主要的削減控制措施有:
4.1 優化提升產業結構,嚴控新增量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結合越秀區以第三產業為主的產業結構狀況,在區域環境容量允許的基礎上, 以《越秀區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規劃綱要》和《越秀區關于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若干意見》為指引,立足越秀區以第三產業為主的良好產業基礎,進一步調整優化三產內部結構,促進傳統產業優化升級,優先支持資源環境保護措施健全、環境績效水平高的產業發展;大力發展符合環境保護規劃要求的商貿、總部經濟和現代服務業等低碳經濟產業;嚴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型項目,加快淘汰物耗能耗高、資源利用效率低、污染重的技術與工藝設備。
把結構調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實《廣東省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實施方案》、《廣州市淘汰落后產能摸查工作方案》要求,按期停用轄區內列入淘汰計劃的鍋爐,并全部拆除或完成清潔能源改造,鞏固亞運整治效果。
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聯合審批機制,強化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建立協調機制。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執行率達 100% ,新建項目按照最嚴格的環保要求建設治污設施。
4.2 加強環境監督管理,促進污染 減排繼續推動污染源實時監控和污染事故應急處理能力建設,提升環境保護監管體系的信息化水平,推進《越秀區環境監控指揮中心》建設; 加大環境執法查處力度,嚴懲環境違法行為,促進企業自覺守法,落實“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針對區內餐飲業污染行業特點,確定重點監控對象,對重點污染企業全面推廣在線監控,在重點敏感地段設置環境質量監控顯示屏,及時掌握企業環境污染和區域環境質量動態,變被動靜態管理為主動動態管理。
按《廣東省排污許可證實施細則》要求對本級管轄污染源實施排污許可證管理,禁止超總量和無證排污;逐步將加油站、儲油庫納入污染源管理,并核發許可證。
4.3 強化污染綜合整治, 推進工程減排持續推進“生態城區”和“生態低碳環保小區(社區)”建設,加快綠色社區的提檔升級步伐。探索建設東山湖水質在線監測和實時數字顯示工程;在轄區“窗口”位置及綠色社區設立若干大型戶外環境信息實時顯示屏。
結合轄區打造惠福美食花街環保綜合監管示范街,繼續優化和完善餐飲業環保綜合監管標準和方案,按照規范區和引導區分類逐年推進餐飲業環保綜合監管。加大飲食業污染源整治力度; 強化湖涌污染整治和鍋爐清潔能源改造, 鞏固亞運環境質量保障成果,在廣大企業推行 IS014000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促進企業環境管理水平提高,引導推動第三產業加快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制度。
繼續實施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飲食服務業污染防治工作 的通告》(穗府〔 2008 〕 46 號),強化飲食服務業的污染防治,減 少含油廢水、油煙、噪聲排放,解決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影響“民生”的飲食服務業污染問題,促進飲食服務業污染投訴同比下降。
4.4 細化污染減排措施,挖掘減排潛力 4.4.1 水污染物削減“十二五”期間水污染物削減的重點是生活源,應著力從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推動第三產業實施清潔生產、完善污水管網建設等方面實施污染削減。
( 1 )大力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實施源頭污染減排。
① 加大節水宣傳力度。
廣泛動員社會參與節水活動,每年 3 月 22 日是“世界水日”,當周也是“中國水周”。區水務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圍繞“大力推行節約用水,全面建設節水型社會”的節水型社會建設主題,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種媒體,把節水宣傳帶進學校、社區,深入宣傳節水型社會建設的重要意義,宣傳節約用水的典型經驗,引導科學用水、一水多用、循環用水、自覺抵制浪費用水現象。強化城市節水管理,開展創建節水型城市基礎工作。
② 進一步推廣節水器具的使用。
積極配合廣州市節水辦,“十二五”期間大力推廣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使用;逐步推廣節水型洗車設施,洗車業試行用水定額管理,實行節水型洗車;鼓勵或采用補助的方式支持轄區內賓館、餐飲業和醫院等用水較大的行業采用節水器具,減少廢水排放量。
③ 持續推進雨污分流排水工程建設。
完善城區雨污分流排水系統是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十二五”期間,要按照《廣州市污水治理總體規劃修編》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推進越秀區雨污分流排水設施建設,轄區范圍內新建項目排水工程考慮按照雨污分流進行建設,雨污合流的地區按照規劃要求逐步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進一步加強轄區水環境綜合整治,強化人工湖、河涌沿岸污染源監管,確保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力爭全面達標。
( 2 )引導推動第三產業加快實施清潔生產。
近年來,隨著越秀區經濟發展重點的轉移和產業結構調整的推進,越秀區的第三產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已居于產業的主導地位,并將在“十二五”期間得到更快的發展。根據污染源普查數據分析,第三產業水污染物排放量近年呈上升態勢,其中第三產業餐飲業、住宿業和醫院排放量較大,由于國家和省市在推進第三產業實施清潔生工業進展較慢。“十二五”期間,越秀區應依據餐飲業清潔生產、賓館飯店清潔生產等行業標準進一步加強對餐飲、住宿和醫院等行業實施清潔生產制度。積極推動 廣州市“千家企業清潔生產行動”方案的實施。
( 3 )繼續推進綠色社區和綠色學校創建,促進污染減排。
全面啟動“環境友好型家庭”、“環境友好型企業”的創建評選工作以及“ 生態低碳環保小區(社區) ”創建工作,提升綠色創建的范圍和檔次。結合老城區特點,繼續深化各項綠色創建工作,在東山街等城市生態系統保持較好的地區試點開展“ 生態低碳環保小區(社區) ”創建活動;在學校、社區、企業、商業街繼續探索開展“低碳學校”、“環境友好型家庭”、“環境友好型企業”和“餐飲環保示范街”等綠色創建活動;在原有綠色學校創建的基礎上,大力推進“國際生態學校”的創建,繼續加大“綠色學校”的創建力度;通過開展各項綠色創建工作,提高群眾環保意識,推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全面促進污染減排。
( 4 )完善城市污水處理管網建設。
鞏固轄區內市政污水截污和管網維護工作,確保轄區內生活污水和第三產業廢水排放納入污水管網;加強污水管網破損、接口漏水等的檢查,避免污水直排湖涌造成水質污染;進一步推廣網格化的城市精細管理模式,大力推行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管道系統。
( 5 )鞏固亞運水環境保障成果,繼續實施“退二進三”戰略。
鞏固亞運水環境保障成果,積極配合廣州市實施“退二進三”的戰略,繼續通過“關”、“停”、“并”、“轉”、“遷”等措施,將工業污染源逐步轉移出越秀轄區內。
4.4.2 大氣污染物削減“十二五”期間主要大氣污染物減排的重點領域應是生活源和機動車污染源,生活源減排的主要任務有淘汰小型鍋爐、推進清潔能源改造工程、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等;機動車污染源減排的主要任務有加速淘汰黃標車、實施油品替代工程和機動車尾氣管理等。
( 1 )第三產業污染削減。
① 鞏固清潔能源改造工程成果。
貫徹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銷售高污染燃料區域的通告》(穗府〔 2009 〕 28 號)和《關于貫徹落實市政府通告做好清潔能源改造》(穗氣辦〔 2009 〕 5 號),進一步完善越秀區第三產業清潔能源改造工程,持續鞏固亞運環境空氣整治成果,確保污染減排成效。
② 淘汰小型鍋爐,加大鍋爐污染治理力度。
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十二五”規劃》,“十二五”期間珠三角將 2012 年前淘汰所有 4t/h (含)以下和使用 8 年以上的 10t/h 以下燃煤、燃重油和燃木材工業鍋爐(含生活鍋爐與導熱油爐)。使用不足 8 年的 10t/h 以下、全部 10t/h 及以上工業鍋爐,應改燃天然氣等清潔能源,達到《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限值要求。根據此政策,盡快對轄區內鍋爐(含生活源和工業源)重新進行一次全面的篩查,對屬于淘汰和整改的企業盡快落實整改任務和整改進度。
③ 繼續推進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
油煙在線監控是越秀區環保工作的特色和品牌,對控制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保證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減少居民投訴以及改善空氣質量,起到較好的效果。“十二五”期間將繼續擦亮“油煙在線監控”品牌,進一步強化“嚴審批、重監控、硬執法”等“三板斧”措施,提升監管水平和治理力度,促進污染減排,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加以推進強化:
一是研發新功能、提高覆蓋面和加大查處力度。推動對大型餐飲企業油煙濃度在線監測試點,嚴控油煙超標排放;進一步增加資金投入,加大油煙在線監控設備的安裝范圍,提高監管覆蓋面,實現對全區油煙排放企業的 100% 監控;加強油煙在線監控系統信息處理力度,加大對閑置油煙凈化設施的查處力度,確保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實現油煙達標排放,減少污染物排放。
二是在創建“惠福美食花街餐飲業環保綜合整治試點”的成功經驗上,成立越秀區餐飲環保綜合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和完善《越秀區餐飲業環保綜合監管工作方案》、《越秀區餐飲業環保綜合監管標準》、《越秀區引導區餐飲項目環保審批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越秀區引導區餐飲業<臨時排污許可證>申領工作指引》等系列配套文件,針對城中村引導區和規范區的特點,繼續分類開展創建工作,進一步加大餐飲業環保綜合監管力度。
( 2 )機動車污染削減。
近年來,由于轄區內機動車數量不斷增加和過往車流密集,機動車的尾氣排放已經對城區環境空氣質量造成嚴重影響,成為轄區內大氣的主要污染源。加強機動車污染減排是發展綠色經濟的一大抓手,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更是全市和全區大氣環境改善的客觀要求。
① 加速淘汰黃標車和推廣實施國 IV 油品。
老舊機動車尤其是黃標車(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 I 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 III 標準的柴油車)的 NO X 排放量很高,“十二五”期間,要繼續淘汰轄區內老舊機動車和黃標車輛。
車用燃油質量差、含硫量高是制約機動車 NO X 排放控制的最主要因素,很大程度上影響 NO X 減排效果,提高機動車燃油品質對 NO X 減排具有積極的意義。積極配合市全面推廣實施國 IV 油品工作。
② 加強機動車尾氣排放管理。
協助市環保局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管理,加強交通管理,順暢城區交通流量和減少交通阻塞現象,促進污染減排;積極協助市環保局加強對機動車排氣檢測單位的監管力度,提高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控能力與水平;加大對在道路行駛的在用機動車排氣污染的監管力度。
( 3 )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倡導綠色生活。
鼓勵企業實施環境管理,生產綠色產品,嚴格打擊生產銷售中的違法行為,對違反規定、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和高能耗、低效率企業予以罰款或責令停產整頓,保證良好的綠色消費環境。加強對全民進行環境教育,針對不同層次的對象,采取不同方式進行不同內容的教育培訓,宣傳綠色消費理念,倡導低碳生活、節能減排,提高全民的環境意識。積極宣傳、鼓勵市民使用地鐵、公共汽車等綠色出行方式。大力宣傳清潔能源汽車的優勢以及國家和省市相關扶持政策,提高市民的節能環保意識。宣傳汽車尾氣的危害,教育市民進行“環保駕駛”等。
五、主要污染物削減重點工程重點工程項目主要包括“退二進三”削減項目、生活污水處理工程削減和監管能力建設重點項目等。
5.1 工業“退二進三”主要水污染物削減項目根據廣州市實施“退二進三”的三批企業清單和實施進度安排,屬于越秀區轄區內的企業有 8 家,其中納入 2010 年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調查范圍的企業有 2 家;另外結合越秀區“十二五”期間進一步實施工業結構調整計劃,共有 2 家企業計劃搬遷。 4 家企業預計可削減化學需氧量 12.09 噸,氨氮 0.31 噸,見表 5-1 。
表5-1 越秀區“十二五”期間“退二進三”企業清單 單位:噸
單位名稱 |
單位地址 |
行業名稱 |
COD 排放量 |
NH 3 -N 排放量 |
搬遷時間 |
寶生園蜂產品分公司 |
北站路沙涌南 |
其他飲料制造 |
1.12 |
0 |
2011 年 |
廣州華南 印刷廠 |
濂泉路 41 號 |
書報刊印刷 |
4.63 |
0.15 |
2012 年 |
南方日報社 印刷廠 |
廣州大道中 289 號 |
書、報、刊印刷 |
5.85 |
0.14 |
2011 年 |
大德路 199 號 |
珠寶首飾及 相關物品制造 |
0.488 |
0.02 |
2015 年 | |
合計 |
12.09 |
0.31 |
備注:表中寶生園蜂產品分公司排放量數據來自 2010 年污普調查,其他三家企業排放量來自 2011 年度環統數據
5.2 生活污水處理工程削減項目目前越秀區的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已處于相當高的水平,收納越秀區污水集中處理的廣州市獵德污水處理廠(位于天河區)和大坦沙污水處理廠(位于荔灣區)的出水濃度已優于一級 A 的排放標準,未來提標改造難度大;且大坦沙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負荷已達 100% ,“十二五”期間主要以完善獵德污水處理廠污水管網配套建設為重點。
預計 2015 年獵德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負荷率將從現在的 84% 提高至 90% ,有 6% 的污水處理負荷空間可供提升,污水日處理量可新增 7.2 萬噸,預計可滿足“十二五”越秀區人口增長帶來的污水排放量(前面測算為 1.833 萬噸 / 日)。具體見表 5-2 。
按式 5.1-1 估算獵德污水處理廠提高污水處理負荷所帶來的污染物新增削減量,預計可新增削減 COD 和氨氮排放量約為 4158.0 噸和 403.2 噸,具體見表 5-3 。由于越秀區轄區內沒有城市污水處理廠,區內生活污水具體新增削減 COD 和氨氮排放量由廣州市統籌安排,本報告不做預測估算。
R 城鎮 = Δ Q ×Δ C × a × D × 10 -2 (式 5.1-1 )
式中: R 城鎮 ——污水處理廠新增污染物減排量, 單位: 噸;
Δ Q ——污水處理廠新增處理水量, 單位: 萬噸 / 日;
Δ C ——污水處理廠污染物進出水濃度差, 單位: mg/L 。
a ——污水處理廠負荷率。
D ——按 350 天計。
表 5-2 獵德污水處理廠 2010 年運行情況
規劃期設計處理規模(萬噸 / 日) |
污水處理負荷率( % ) |
COD 進出水濃度差 ( mg/L ) |
氨氮進出水濃度差( mg/L ) |
120 |
84 |
165 |
16 |
表 5-3 獵德污水處理廠 2015 年最低運行目標及污染物新增削減情況
COD 進出水濃度差( mg/L ) |
氨氮進出水濃度差( mg/L ) |
年穩定 運行天數 |
運行負荷率 ( % ) |
COD 新增削減量 (噸) |
氨氮新增削減量 (噸) |
|
165 |
16 |
350 |
90% |
4158.0 |
403.2 |
根據越秀區實施“退二進三”的企業清單和實施進度安排,轄區內共有企業 1 家實施“退二進三”,預計 SO 2 和 NO X 可分別削減 1.44 噸和 0.59 噸,具體項目見表 5-4 。
表 5-4 越秀區“十二五”淘汰燃煤小鍋爐企業項目
企業名稱 |
關閉設施的產品 |
SO 2 排放量(噸) |
NOx 排放量 (噸) |
關閉 時間 | ||
名稱 |
產量 |
產量單位 | ||||
寶生園蜂產品分公司 |
天然蜂蜜 |
1800 |
噸 |
1.44 |
0.59 |
2011 年前 |
備注:表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數據來自 2010 年污普調查。
5.4 監管能力建設重點 項目為進一步強化環境監管總量減排能力,“十二五”期間,越秀區將新增環境宣教能力建設工程、大型戶外環保宣教動態顯示屏和東山湖水質在線監測系統三項重點工程,工程總投資 750 萬元,具體工程建設內容見表 5-5 。
表 5-5 越秀區“十二五”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重點工程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內容 |
項目性質 |
投資(萬元) |
完成 時間 | |
總投資 |
“十二五”計劃投資 | |||||
1 |
環境宣教能力 建設工程 |
全區新設特色環保宣傳陣地 |
環境宣傳 |
50 |
50 |
2012 年前 |
2 |
大型戶外環保宣教動態顯示屏 |
在轄區“窗口”位置及小區設立大型電子顯示屏 |
環境噪聲監測和環境宣傳 |
500 |
500 |
2013 年前 |
3 |
東山湖水質在線監測系統 |
水質在線監測 |
水環境 |
200 |
200 |
2015 年前 |
綜上,減排測算結果表明:越秀區工業源 COD 和氨氮新增削減量分別約為 12.09 噸和 0.31 噸, SO 2 和 NO X 削減量分別約為 1.44 噸和 0.59 噸。由于越秀區轄內沒有城市污水處理廠,越秀區生活源 COD 和氨氮的新增削減量不做預測估算。
六、削減目標可達性分析 6.1 主要水污染物削減目標可達性分析經前面削減工程測算,越秀區“十二五”工業源 COD 和氨氮削減量分別達到 12.09 噸和 0.31 噸,可超額完成市下達的削減任務(新增 COD 削減量 2 噸以上)。
根據前述(式 3.3-1 )越秀區“十二五”人口增長情況,測算出“十二五”越秀區生活源 COD 和氨氮的新增量分別為 2512.6 噸和 316.5 噸,越秀區排污納污管網較完善,生活源污水全部截污送進獵德污水處理廠(位于天河區)和大坦沙污水處理廠(位于荔灣區)處理,越秀區“十二五” COD 和氨氮新增削減量由廣州市統籌,本報告不做具體分析。詳見表 6-1 。
表 6-1 越秀區“十二五”主要水污染物減排情況 單位:噸
污染物 |
污染源 |
2010 年 排放量 |
2015 年 新增量 |
2015 年 新增削減量 |
2015 年 排放量 |
COD |
工業源 |
34.81 |
0.00 |
12.09 |
22.72 |
生活源 |
15038.35 |
2512.6 |
/ |
/ | |
合計 |
15073.2 |
2512.6 |
/ |
/ | |
NH 3 -N |
工業源 |
2.35 |
0.00 |
0.31 |
2.04 |
生活源 |
2182.59 |
316.5 |
/ |
/ | |
合計 |
2184.9 |
316.5 |
/ |
/ |
備注:表中生活源 2015 年新增污染物削減量不做估算。
6.2 主要大氣污染物削減目標可達性分析經前面削減工程測算,越秀區“十二五”工業源的 SO 2 和 NO X 的削減量分別達到 1.44 和 0.59 噸,可完成市下達的削減任務( SO 2 和 NO X 分別為 1 噸以上、 0.59 噸以上)。詳見表 6-2
表 6-2 越秀區“十二五”主要大氣污染物減排情況 單位:噸
污染物 |
污染源 |
2010 年 排放量 |
2015 年 新增量 |
2015 年 新增削減量 |
2015 年 排放量 |
SO 2 |
工業源 |
1.72 |
0 |
1.44 |
0.28 |
合計 |
1.72 |
0 |
1.44 |
0.28 | |
NO X |
工業源 |
1.02 |
0 |
0.59 |
0.43 |
合計 |
1.02 |
0 |
0.59 |
0.43 |
為確保越秀區“十二五”總量控制工作的順利實施,從組織領導、資金投入和技術力量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7.1 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合作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要求各有關部門對保障工作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司其職,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主要污染物減排,建議參照番禺區做法,成立以副區長為組長的區總量控制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廣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要求,把主要污染物削減任務分解到位,其中轄區污水管網完善、河涌整治由區水務部門負責,“退二進三”由區環保局負責,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由區經貿部門負責。使各職能部門能夠明確任務,有章 可循,使各項工作得以有序推進。
7.2 完善減排體系建設,加強減排預警 調控加強總量控制統計、監測和考核“三大體系”建設,全面推進越秀區環境監控指揮中心的建設和運行,適當提高硬件投入,適時更新監測設備和儀器,開展人員培訓,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加強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工作。強化減排責任考核制度。
制定《越秀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實施方案》、《越秀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年度削減計劃》等方案制度,研究建立第三產業污染物總量減排技術和減排制度等配套體系,完善可持續減排機制,加強減排預警分析。
7.3 配套污染減排資金,推進減排項目建設加大環保投入,把環境保護投入作為轄區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加快污染防治和環境公共設施建設。區政府在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采用補助、獎勵等方式,支持減排重點工程及減排監管體系建設。分階段推進“退二進三”、清潔能源改造工程項目、淘汰燃煤小鍋爐和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等工作。
完善環境監測和監察機構標準化、信息化體系建設,完善餐飲業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加強環境監察機構的基礎建設,適時更新監測設備和儀器。適當增加總量減排工作人員,開展總量減排業務培訓。
7.4 加大信息宣傳力度,提高污染減排意識( 1 )將減排宣傳納入重大主題宣傳活動。在主要新聞媒體重要版面、重要時段進行系列報道,刊播污染減排公益性廣告,廣泛宣傳污染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國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宣傳污染減排取得的階段性成效,大力弘揚“低碳生活,污染減排”的社會風尚,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
( 2 )廣泛深入開展污染減排宣傳。組織好每年一度的世界環境日、地球日、水日、無車日等宣傳活動。組織企(事)業單位、機關、學校、社區等開展經常性的環保責任和科普宣傳,積極推動社會公眾廣泛參與減排活動。
( 3 )表彰獎勵減排先進單位和個人。對在減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組織主流媒體大力宣傳污染減排先進典型,揭露和曝光嚴重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越秀區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