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民政府節能減排領導小組減排工作辦公室下達給我市的年度削減目標,結合我市前兩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進展情況和2013年度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為確保順利完成2013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按照“嚴控增量、削減存量”的原則,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立足點,以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全社會參與為手段,落實責任、強化監管、協調配合,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全力推進工程減排項目實施,加快污染減排“三大體系”能力建設,強化對減排項目的監督管理,確保完成2013年度減排目標任務。
二、目標任務
(一)排放基數。2012年,全市排放化學需氧量149903噸,排放氨氮27900噸,排放二氧化硫67171噸,排放氮氧化物68166噸。
(二)控制目標。到2013年底,全市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149153噸和27203噸以內,同2012年相比,分別削減750噸和697噸,削減率分別為0.5%和2.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65827噸和54533噸以內,同2012年相比,分別減少1344噸和13633噸,削減率分別為2.0%和20.0%。
三、重點項目
2013年,全市擬安排工業、生活及畜禽養殖水污染物重點減排項目64個,預計新增化學需氧量削減量10404.52噸、新增氨氮削減量2773.16噸。
2013年,全市擬安排工業大氣污染物重點減排項目37個,預計新增二氧化硫削減量15918.19噸、新增氮氧化物削減量19816.79噸。開展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逐步淘汰未達到國家排放標準的車輛。
四、工作內容
(一)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嚴格限制“兩高一資”項目,堅決杜絕不符合環保政策和產業政策的項目上馬,從源頭上嚴把項目環保審批關,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核,對未進行環評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未落實環!叭瑫r”的項目一律不得投入試生產,對違規建成投運的項目要依法責令停止生產。
(二)加大重點減排項目建設管理力度。突出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管,確保重點工程污染治理設施正常穩定運行。加大對列為2013年重點減排項目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監察和監測中發現的問題依法查處并責令限期整改,確保城市污水處理廠和重點項目處理設施穩定正常運行,在線監測和監督性監測數據要穩定有效,以此提高監測與監察系數,堅決杜絕因超標排放使減排量得不到認可或倒扣往年減排量現象的發生。
(三)強化在線監控系統管理。確保已安裝在線監控設備正常運行,加快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設備安裝,實現聯網運行。要按照國家和省要求認真校核所有在線監測設施,保證在線傳輸數據符合國家總量減排考核要求。
(四)加強減排項目臺帳管理。進一步規范我市總量減排工作,環保部門和減排企業要按照“一企一檔”的要求,認真整理減排資料,建立和完善企業、環保部門兩級污染物總量減排檔案,形成規范化的減排檔案臺帳,確保每項減排措施都有相應的檔案資料。
(五)落實減排預警制度。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減排月度、季度形勢分析和預測預警,緊緊抓住減排關鍵環節和重點項目,按照“扼制增量、算清減量、控制總量”的原則,根據污染減排核算細則,認真測算新增量。凡新增量大于減排量的,要立即采取超量預警措施,對違法排污企業限期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實行掛牌督辦,采取強硬措施,該限產的限產,該停產的停產,該關閉的堅決關閉。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環保目標責任制。繼續推進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圍繞污染減排項目落實、目標完成情況、環境質量改善和群眾滿意度等方面嚴格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主要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評價體系中,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對未完成任務和行政不作為的部門單位,實行“行政問責”和“一票否決”,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對未完成污染減排年度目標任務的企業,實行建設項目環!捌髽I限批”,對未完成污染減排年度目標任務的縣市區,實行建設項目“區域限批”。
(二)開展重點減排工程督查。全面圍繞污染減排,扎實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加大環境執法監察力度。開展污染治理設施核查督查,提高現場執法深度,逐步從對末端污染物排放濃度的檢查和監測,提升到對設施運行參數歷史記錄檢查和對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的核對,杜絕企業偷漏排。
(三)進一步強化減排基礎性工作。切實抓好減排統計、監測、考核“三大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污染物總量控制項目檔案臺賬,強化重點減排項目進展調度工作。企業要做好設施的檢查和維護,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送設施運行情況,對異常情況應向相關部門報備并及時排除故障。
(四)加大輿論宣傳力度。通過報刊、電視、宣傳欄對減排完成情況和社會環境效益進行系列宣傳,發動全民了解減排、參與減排、督促減排,形成環保部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積極配合、企業為主體、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氛圍。加強典型宣傳,表揚先進,激發減排積極性。對減排不落實的縣市區和企業予以曝光,促進排污企業增強減排主動性和自覺性,通過減排體現社會責任。(岳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