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關于加快推進生態市建設的決議》,組織實施《慈溪生態市建設五年規劃(2012—2016)》(修編稿),全面推進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努力改善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為2016年創建國家級生態市打下扎實的基礎,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國家級生態市創建目標,以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為根本出發點,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基礎,以發展生態產業經濟為核心,以環境污染控制和生態修復與建設為重點,以建設生態宜居城市為支撐,以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口,加快實施生態文明戰略,大力弘揚生態文化,加快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實現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承載、社會承受的良性互動,努力把我市建設成為“品質之城、幸福家園”。
二、工作目標
《慈溪生態市建設五年規劃(2012—2016)》(修編稿)中確定的重點工程全面啟動,通過生態環境重點領域的建設,全市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好轉,主要污染行業得到有效整治,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全面完成,自然生態得到切實保護,城鄉人居環境不斷改善,生態文明理念進一步深入人心,人民群眾對環境滿意率不斷提升,為國家級生態市創建打下扎實基礎。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節能減排,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強化節能減排工作措施,確保全年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下降2.0%、2.0%、3.0%、3.0%以上,萬元生產總值綜合能耗同比下降4.0%以上,規上工業萬元增加值綜合能耗同比下降5.0%以上。
1.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持續加大投入、真正落實責任,嚴格控制增量、不斷削減存量,量化工程減排、深化監管減排,深入推進全市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強化總量控制的倒逼傳導機制。
深化重點行業污染減排。基本完成化工、造紙行業污染整治,啟動化纖、金屬表面酸洗、再生金屬熔煉等行業的整治工作。繼續鞏固廢塑料、漂印染、電鍍、車輛零配件、腌制加工等行業的整治成果。
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全市城鎮污水管網收集系統,提高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和城鎮污水處理率。全年新建改造主干管30千米,中心城區新建主干管15千米,完成污水接納單位800家以上,確保日均污水處理量增加2萬噸,污水處理東、北廠負荷達到85%以上,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5%。建設中水回用系統,把再生水利用作為減排的重要途徑之一,推進東部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建設。
積極推動農業源污染減排。全面推進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所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含新建)配套完善固體廢物和污水貯存處理設施,鞏固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戶)整治成果,實施3—5個畜禽生態養殖小區(規模場)生態化改造,完成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水接管任務,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8%以上。深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綠色、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等工作。完成測土配方施肥60萬畝(次)。推廣農業減量控害25萬畝(次)、病蟲害綠色防治技術20萬畝(次)。推廣使用商品有機肥1.5萬噸,化肥施用強度低于280公斤/公頃(折純)。推行農作物秸稈利用還田增肥,秸稈資源化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加快三品認證,新增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分別為15、8、2個,無公害農產品產地1萬畝,千畝以上規模化農場和專業合作社通過無公害產地認定達80%以上。主導農產品中有機、綠色及無公害產品種植面積比重達到45%。建立主要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制度,完成年度監測任務。
實施大氣污染物結構減排。配套建設無燃煤區域內的天然氣管網和集中供熱管網,做好中心城區無燃煤區的燃氣管道和集中管網的覆蓋,并加快推進燃氣管道向周巷、觀海衛的延伸,對管網覆蓋區域內燃煤鍋爐分批實施限期淘汰。
推進廢氣減排工程建設。鞏固燃煤鍋爐整治成果,全面推進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加強對4噸以上燃煤鍋爐日常監管,確保除塵脫硫設施運行穩定,禁止新批燃煤鍋爐。完善中科眾茂環保熱電有限公司的煙氣配套爐外脫硫和脫硝設施,確保綜合脫硫效率達到90%以上。
2.深入推進節能降耗。加大對重點能耗行業、重點能耗企業的動態監測管理和節能技術改造。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的節能評估,推廣應用節能減排技術和高效節能產品。
大力淘汰落后產能。對國家、省有關規定應予強制淘汰的落后產能,一律予以淘汰;對小印染、小印花、小熔煉、小電鍍、小鍛打、小廢塑料加工、小軸承(包括其塊狀經濟)中非法或違規的產能,以及同城市化、新農村建設不相適應的落后產能,予以淘汰。嚴格按照《慈溪市淘汰提升落后產能三年行動計劃》(慈政辦發〔2011〕76號),全面完成落后產能和設備的淘汰任務。
推進民用節能降耗。全面推進建筑、交通運輸、商貿和公共機構的節能節材工作,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節能逐步達到50%。實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于民用建筑面積不少于80萬平方米。
(二)加強環境污染防治,著力改善環境質量。以解決影響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深入實施“清潔水源、清潔空氣、清潔土壤”三大行動,加強綜合治理,全市整體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改善。
1.全面實施清潔水源行動,深入開展水環境綜合治理。繼續以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河道污染綜合整治、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程為抓手,大力開展水環境綜合整治,力求水環境質量進一步好轉,河網主要污染物濃度較上年有所下降。
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開展飲用水水源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規范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周邊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和旅游業發展,全面清理一、二級保護區范圍內的違法建設項目、工業企業和排污口,杜絕在保護區內違法漁業養殖、捕撈行為和農家樂等活動。強化飲用水源突發事件的防范,杜絕飲用水源污染事故和藻類暴發,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加快水源工程建設進度,完成總庫容4270萬立方米的鄭徐水庫一期及二期工程,三期景觀綠化及管理區開工。完善水源保護區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繼續實施飲用水水源地生態補償機制,加大考核力度,確保實施效果。
深入推進河道污染綜合整治。鞏固深化“河長制”工作成果,實施“河長制”擴面提升工程,實現各鎮(街道)轄區“河長制”管理河道比例達40%以上,建成一批精細化管理的“河長制”河道。加快中心城區環通流動改造及運行,啟動鎮域水體流動項目,實現市域內的水體流動,全面完成大塘江入口整治工程和中心城區水環境質量提升工程。大力開展淤積70厘米以上I類河道整治,開工建設潮塘橫江排澇工程(漾山路江—青少年宮路,降橋江—水云浦),加快中部三塘橫江建設工作,完成四灶浦和靈峰浦拓疏工程。繼續開展農村河道整治工程,完成鎮級河道整治長度約100千米,新建新農村生態河道建設村15個。
繼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納管類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10個、非納管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莊8個。繼續深入推進農村公廁防滲漏改造,完成120座公廁防滲漏改造工程,消除農村公廁二次污染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改善人居環境。
2.深入開展清潔空氣行動,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繼續推進中心城區禁燃區建設,完成禁燃區三期建設任務。強化工業廢氣污染控制,深入推進工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治理項目。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建立健全機動車排氣檢測體系與監督管理信息網絡體系。加強露天焚燒秸稈等農作物廢棄物整治、餐飲油煙綜合整治和揚塵污染防治。
3.深入開展清潔土壤行動,加快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根據寧波市清潔土壤行動方案,實施土壤污染場地排查,確定土壤污染隱患重點區域,建立區域內土壤污染信息資料,完成寧波下達的年度任務。
4.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努力營造潔凈生活環境。強化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進一步推進電廠、印染廠、化纖廠、造紙廠等工業固廢以及污水處理廠(設施)污泥的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業固體廢物的處置和綜合利用率保持在100%。推進污泥減量化工程建設,確保市域污水處理廠和其他企業的生化污泥全部進行無害化處置。完善城鎮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無害化處理體系,加強建筑垃圾整治與監管。在滸山、白沙路、古塘3個街道開展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開展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繼續加強醫療廢物的規范化處置。大力開展廢品回收點環境綜合整治,繼續推進村鎮可再生資源回收點規范化建設,完成40家整治任務,培育5個再生資源回收示范點。
5.加強噪聲污染控制,營造安靜宜居環境。加強城市道路交通的噪聲防治,完善交通路網和路面,定期檢查,車輛繞城過境。加強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和社會噪聲的污染防治。
(三)健全環境風險防范體系,保障生態安全。加強危害環境與健康的各種環境風險的控制,持續推進危險廢物與輻射的污染防治,加強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危險化學品的污染防控,加快建設環境風險防范、預警、應對、處置體系,著力解決環境安全保障問題。
1.完善風險管理制度與防范體系。完善環境應急管理機制,嚴格執行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號)的要求,完善《慈溪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開展環境風險調查與評估,加強對重大環境風險源的動態監控,推動企業落實環境風險防范工程措施。
2.加強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加強化學品生產、儲運過程的風險監管,減少消費和使用過程中的化學品環境風險。加強危險化學品以及有毒有害物質的監管,嚴格實施重點環境管理類危險化學品使用、轉移登記制度,建立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管理和應急信息數據庫。加強對危化等重點行業、企業的環境安全檢查,嚴格落實“一案一池一閥”管理體系。
3.推進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進一步鞏固重金屬污染整治的成果,加強電鍍企業的管理,引導電鍍企業采用節能減排的新技術、新成果,加快電鍍行業產生的重金屬廢水污染從以末端治理為主向生產全過程控制轉變。同時,加大對非法小電鍍的執法力度,做到發現一家,查處一家。
4.降低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加強危險廢物產生源管理。對重點監管的危險廢物產生企業,實施“一廠一檔”動態監督管理,規范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審核和現場核查等制度。進一步規范完善電鍍污泥、廢酸、廢堿、酸洗磷化污泥、廢礦物油、廢乳化液、廢棄劇毒化學品及其包裝等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的規范化管理,從源頭杜絕危險廢物非法轉移。
5.加強輻射源的安全監管。加強全市輻射環境監管力度,建立和健全輻射安全及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監管體系和隊伍建設。落實放射源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全市11家放射源和45家射線裝置使用單位的數據管理系統和動態檔案,進行全過程跟蹤。提高輻射監管能力和技術水平。
(四)加強自然生態保護,大力改善生態人居環境。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休養生息的方針,以重要生態功能區為重點,強化資源利用、開發的監管,切實提高生態保護和建設的質量,構建青山綠水、藍天潔凈的生態環境體系。
1.實施封山育林保護措施。制定并實施封山育林實施計劃,力爭新增封山育林面積1萬畝以上,新增受保護國土面積6.6平方公里。
2.加快“森林慈溪”建設。新增平原綠化1萬畝,森林撫育提質面積1萬畝;創建省級森林城鎮1個、寧波市級森林城鎮2個、省級森林村莊3個、寧波市級森林村莊15個,森林覆蓋率達到21%以上。大力實施中心城區綠化提升工程,新增綠化面積26.7萬平方米,城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9%以上,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超過12平方米。
3.大力推動“四邊三化”行動。深入實施公路邊、河邊、山邊、村邊(簡稱“四邊”)等區域潔化、綠化、美化(簡稱“三化”)行動,使全市“四邊”等區域的“臟亂差”問題得到全面整治,“四邊”等區域潔化、綠化、美化水平顯著提升,打造一批環境優美的景觀帶和風景線,城鄉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環境衛生意識和生活品質得到明顯提升。
4.開展城鄉生態修復工程。重點加強水生態系統保護,對水體污染比較嚴重的平原河網地區實施水環境治理和修復工程,推進“千里清水河道”工程,深入開展治理水土流失和農村河道污染。加快推進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與修復,注重廢棄礦山的邊坡整治和復墾復綠,完成廢棄礦山治理4座,全面完成列入省國土廳需治理廢棄礦山。繼續推進新老“三沿五區”和縣鄉道兩側可視范圍內墳墓“白化”治理,重點開展鳴鶴古鎮開發區內的墳墓拆遷和公墓、墓地及水源保護區內的墳墓“白化”整治,新增生態葬法區4個、生態墓位(格位)3000穴(格)以上。
(五)深入開展生態宣傳及創建,努力營造生態建設良好氛圍。著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廣泛開展各類生態創建活動,努力營造良好氛圍,使生態文明理念進一步深入人心。
1.廣泛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開辟生態建設宣傳專欄,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力度,努力擴大生態建設的影響面和認知度。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和“浙江生態日”主題宣傳報道活動。結合“六•五”世界環境日、“九•一四”世界清潔地球日,組織開展環保公益活動,努力營造生態建設的良好氛圍。培育民間環保組織,推進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提高公眾對生態環境滿意度,促進全市生態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2.啟動環保模范城市創建。開展慈溪市環保模范城市創建基礎調查與研究,制定慈溪市創建國家級和省級環保模范城市規劃及實施方案,明確任務,細化責任。
3.繼續深入開展“生態示范創建”工程。鞏固擴大各類創建成果,繼續保持良好態勢,堅持以點帶面、分類指導,全面開展創建活動。積極推進國家級、省級生態鎮(街道)創建,力爭申報國家生態鎮(街道)3個,省級生態鎮(街道)1個以上,積極推進國家級生態村和寧波市生態創建工作,省級以上生態鄉鎮(街道)級以上比例≥80%,寧波市級生態村比例≥70%。開展“美麗鄉村•幸福家園”建設,新創建5個寧波市全面小康村、培育建設4個省級中心村、挖掘打造3個寧波市級特色村,全市評選美麗家庭500戶。同時組織創建省、寧波綠色系列等其他各類創建任務。
四、工作要求
(一)堅持不懈,持之以恒推進生態市建設。鞏固擴大省級生態市創建成果,堅持以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行業污染整治、農業面源治理為著力點,鞏固深化城鄉生活污水收集管網體系建設,深化廢塑料、軸承、電鍍、橡膠等行業治理,不斷改善城鄉生態環境質量。以國家級生態鎮(街道)創建為抓手,深入推進基層生態建設。大力發展生態經濟,促使環保倒逼轉型,把環境容量和資源承載力作為產業發展的基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按照省委部署,全面實施“811”生態文明建設推進行動。
(二)狠抓落實,確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務。市委、市政府繼續把生態建設工作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各地、各部門實行個性化考核和“捆綁制”考核,特別是對尚未達到國家級生態市要求的基本條件和考核指標,要制定計劃、加大力度,確保如期達標。市生態辦要強化督查考核措施,加強對各個項目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定期進行通報,年終對完成情況逐項進行考核查驗,對工作任務完成好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對進展緩慢、工作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工作嚴重失責的實行“一票否決”和責任追究。各職能部門要細化量化線上目標任務,切實抓好分類指導和督促落實工作。各地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研究制訂切實可行的方案,明確任務職責,強化工作措施,確保順利完成年度任務。要邀請市人大、政協組織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開展視察監督,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褒揚先進鞭策落后,切實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
(三)健全機制,提升生態建設整體水平。構建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健全生態論證、公眾參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嚴格執行重大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確保重大決策的正確性。建立健全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評機制,把生態建設與領導實績考核相掛鉤。強化法律保障機制,建立環保與法院等部門聯動,堅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大資金投入保障機制,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強對重點生態項目的資金保障,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實施綠色系列(信貸、保險、證券和采購等)相關政策。(慈溪市人民政府)
慈溪市2013年度生態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13-6-27 10:05:08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