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百色市2013年度污染減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百政辦電〔2013〕36號)精神,為確保完成2013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市委、市人民政府下達我縣“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其中: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1032.8噸以內,與2012年相比保持在8.1%,與2010年相比下降23.0%;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110.6噸以內,與2012年相比保持在6.0%,與2010年相比下降23.9%;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475.1噸以內,與2012年相比保持在0.7%,與2010年相比保持在184.4%;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142.0噸以內,與2012年相比下降0.7 %,與2010年相比保持在154.2%的目標任務開展給工作,力爭完成總量減排任務。
二、主要工作內容及責任分工
(一)建立健全污染減排工作機制,統籌開展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
主要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環保局、經貿局、市政局、農業局、水產畜牧獸醫局、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局。
(二)著力抓好總量減排項目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1.完成減排項目建設任務,完善重點工業企業的治理,確保治理設施投運率和處理效果,減少污染物排放。
主要責任單位:縣發改局、市政局、經貿局、環保局。
2.完善污水處理廠管網、管道配套工程,提高處理負荷和進水濃度,充分發揮減排效益。
主要責任單位:縣發改局、市政局、環保局。
3.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制定關停淘汰落后產能計劃,并采取有力措施確保計劃的落實。
主要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經貿局。
4.開展農業污染源治理。以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為重點,加快建設養殖場沼氣工程和畜禽養殖糞便資源化利用工程,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加大推廣節約型農業技術;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主要責任單位:縣環保局、農業局、水產畜牧獸醫局。
(三)制定減排督查計劃和考核問責辦法,加強督察和考核,嚴格實行問責制
主要責任單位:縣監察局、績效辦及相關單位。
三、保障措施
(一)明確目標和責任。縣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減排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本轄區、本單位的污染減排工作負總責,統籌開展好年度減排工作。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本企業污染減排第一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相關職責,把減排工作落實到實處。
(二)完善工作機制。要進一步健全污染減排工作機制,將污染減排任務分解落實到各有關企業,層層抓落實,落實重點減排項目責任人、進度要求,確保項目按期完成。
(三)實行問責制。要將污染減排計劃完成情況納入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進行考核。對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監管不到位等造成減排任務不能完成的單位,追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責任;對完不成減排任務的企業堅決采取停產整改等措施,并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對瞞報、謊報減排情況的的企業,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
(四)落實減排經濟政策。要加大對污染物減排治理設施建設的投入,加快減排工程重點項目實施。嚴格落實城鎮污水處理費政策等減排經濟政策,對環境違法企業實行信貸限制。
(五)嚴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污量。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把好項目審批關,尤其是“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擴大產能項目,嚴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建設項目的環境準入,將污染物總量指標作為審批項目環評的前置條件,作為審查規劃環評的必要條件,從源頭上控制新增量。切實抓好“三同時”驗收,將污染物排放量總量控制作為環保驗收基本要求,確保污染減排措施的落實。
(六)加強環境監督管理。縣環保局要強化對污染治理設施的環境監查,及時掌握污染源排污設施和運行情況,對設施運行不正常的企業要責令其整改;對偷排、超標或超總量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
(七)加強計劃項目實施情況跟蹤檢查。實施減排計劃項目進度月報制度,及時掌握項目推進情況,動態跟蹤重點工程項目實施進度。每月1日前,各企業要將上月減排計劃項目實施情況報送縣環保局,由縣環保局匯總報送市環保局并向各相關單位通報,并組織開展計劃減排項目實施情況現場檢查,對進度嚴重滯后的重點項目實行督辦。(樂業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