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地區2013年環保工作會議精神,為確保完成我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任務,實現總量控制目標,結合裕民縣實際,制定本計劃(后簡稱《計劃》)。
一、總則
(一)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地委擴大會議精神,以堅持資源開發可持續,生態環境可持續的原則,牢固樹立“環保優先、生態立縣”的理念,以改善環境質量,促進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加強監管,落實責任,實施污染治理工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實現裕民縣經濟跨越式發展。
(二) 編制原則
1、有利于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是保持地區社會穩定、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基礎和前提,開展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進一步科學優化利用環境資源,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
2、服從環境質量的原則。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其根本目的就是保護環境,改善環境質量;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原則;制定的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必須滿足改善環境質量的要求,有效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
3、遵守法律法規的原則。各類污染源必須合法排污,消除違法排污,維護法律的尊嚴,體現國家法律的強制性。
(三)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4、《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6、《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
7、《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7]36號)
8、《國務院關于加強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
9、《“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
10、《關于做好2013年總量控制計劃及相關工作的通知》(新環總量發[2012]676號)
11、《塔城地區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
12、《塔城地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
13、塔城地區行署與各縣(市)人民政府簽訂的2013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
二、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
依據2012年污染源普查數據,結合具體情況,統籌考慮各種因素,確定2013年我縣總量控制目標,即,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1000噸以內,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在800噸以內,氨氮排放總量(新增總量控制指標),氮氧化物(新增總量控制指標)。
三、總量控制措施
(一)充分發揮部門聯動作用
相關部門須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推進我縣污染物總量控制工作。縣發改委主要負責節能減排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完善;經信、住建部門分別負責淘汰關停落后產能、督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城鎮生活污水收集率,推動相關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
(二)加強監督管理
環保局要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和減排項目的日常監察,完善重點污染源管理臺賬,對監察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限期整改,并跟蹤檢查和依法處罰。與此同時,縣環保局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污染源監測,實行監測數據的跟蹤監測。加快污染源在線監測和監控平臺建設步伐,建立和完善在線監測設備運行管理制度、辦法、使其能夠充分發揮監督管理效能。
(三)大力實施工程減排
進一步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建設步伐,提高生活污水處理率。加強熱力、造紙、農副產品加工、牛羊肉加工等行業污染治理工作。對不能滿足污染物濃度或總量達標排放的排污單位,實施限期治理。抓好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落實工作,在建設項目審批工作中堅持“以新帶老”,使我縣污染物新增量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快推進結構調整減排
進一步落實國家和地區關于加快循環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企業采用清潔生產技術、使用清潔能源,發展循環經濟,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步伐,努力節能降耗,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量。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嚴格執行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設備制度,對不按期淘汰的企業,縣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停。
(五)強化總量控制考核
繼續大力開展形式多樣的保護環境、總量控制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社會對污染減排工作重大意義的認識,提高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努力使減少污染、保護環境成為全體公民的自覺行為。繼續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社會監督作用,鼓勵社會各界依法有序監督環保工作。
四、2013年重點減排項目及預期削減能力
(一)化學需氧量重點減排項目
計劃執行化學需氧量重點減排項目5個,預計減排化學需氧量196.79噸(見附件1)。其中,結構減排項目2個,預計減排183.51噸;(見附件3);工程治理減排項目3個,預計減排13.28噸(見附件1);污水處理廠工程治理減排項目1個,預計減排66噸。
(二)氨氮重點減排項目
計劃執行氨氮減排項目2個,預計減排17.44噸(見附件2、見附件4)。其中結構減排項目1個,預計減排1.44噸(見附件2);污水處理廠新(擴)建項目1個,預計減排16噸。
(三)二氧化硫重點減排項目
計劃執行二氧化硫重點減排項目1個,預計減排二氧化硫286噸(見附件8)。其中,工程減排項目1個,預計減排二氧化硫286噸。(裕民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