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推進宿州市2013年下半年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確保全年目標任務的完成,制訂如下工作推進方案。 一、當前我市減排工作的嚴峻形勢
今年以來,市委市政府繼續高度重視減排工作,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在認識、政策、體制和能力等方面取得重要進展。上半年經環保部核定,我市完成減排項目33個,核定COD減排量944噸、氨氮減排量189噸、二氧化硫減排量1675噸、氮氧化物減排量2468噸。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半年氨氮和二氧化硫兩項指標分別下降0.8%和2.1%,完成序時減排任務;但COD和氮氧化物兩項指標未完成序時減排任務。其中,COD缺口661噸,氮氧化物缺口247噸。上半年新增生活COD排放量1180噸、氨氮140噸,但沒有相應的減排工程項目支撐(新建的污水處理廠計劃于下半年投入運行)。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凈增683噸(重型載貨汽車新增2422輛),比去年上半年增加4.6%。水泥產量同比增加2.4倍,但沒有脫硝設施,氮氧化物新增量無法消化。
從減排核定情況看,各縣、區除農業源外其他各項減排量對全市貢獻較小。上半年,橋區完成工業減排項目1個,核定COD減排量46噸、氨氮減排量17噸;完成農業源減排項目5個。碭山縣完成工業減排項目3個,核定COD減排量34噸、氨氮減排量7噸;完成農業源減排項目5個。蕭縣上報工業減排項目3個,均未被認定;完成農業源減排項目3個。靈璧縣完成工業減排項目1個,核定COD減排量81噸、氨氮減排量35噸;完成農業源減排項目3個。泗縣僅完成農業源減排項目4個。各縣區均未上報生活源和大氣減排項目,因此相應減排量均為0。
今年5月30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安徽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設置了減排考核的“三條紅線”,第一條是年度四項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全部完成,其中有一項未完成的即認定為未通過年度考核;第二條是重點減排項目按目標責任書要求全部落實;第三條是監測體系建設運行情況達到相關要求(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75%以上,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80%以上,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95%以上)。“三條紅線”逾越任何一條,年度考核結果就為不通過。
從目前形勢來看,我市上半年四項指標有兩項未完成,部分減排項目工程進展緩慢,重點行業及城鎮化快速增長帶來的污染物新增量巨大,而有效減排項目嚴重不足。市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作為全市唯一列入國家目標責任書項目,遲遲未能建成投運,這些都制約著全年減排目標任務的完成,為此省政府對我市COD和氮氧化物兩項指標實施黃色預警,如不采取堅決措施加以解決,年度任務將難以完成,減排形勢十分嚴峻。
二、減排目標
根據安徽省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污染減排辦公室關于下達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的通知要求,我市今年COD排放總量控制在107668噸以內,較上年削減0.1%(其中工業+生活排放量較上年削減0.1%);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10184噸以內,較上年削減0.8%(其中工業+生活排放量較上年削減0.1%)。SO2排放總量控制在35092噸以內,較上年削減1.2%。NOX排放總量控制在67436噸以內,較上年削減1.5%,其中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上年削減1.5%。重點減排項目按目標責任書要求全部落實。
三、重點工作任務
(一)加快市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建設。
1.年度減排目標任務:根據年初市政府與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簽訂的2013年環保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要求,市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于6月10日前建成投運,完善配套污水管網,同步建設中控系統和自動監控系統,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實際處理水量達到設計處理水量的60%以上,完成COD減排量110噸/年,完成氨氮減排量22噸/年。
2.當前存在的問題:市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項目為我市2013年度唯一列入國家目標責任書項目,雖然開工建設3年多,但該項目一拖再拖,未能按照目標責任書要求建成投運。截止目前,部分主體工程(事故應急池)尚未完工,中控系統和自動監控系統未按要求同步建設,園區污水管網不完善,排水問題未解決。
3.下一步推進措施: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包干負責,精心組織安排,對該項目實施重點督辦;倒排工期,加快建設進度,協調解決影響和制約項目建設的突出問題,相關部門予以配合支持;明確責任,根據合同要求,對項目承建方采取有效制約措施,確保項目實施進度。
責任單位: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3年9月30日
(二)加快宿州市城南污水處理廠二期項目建設。
1.年度減排目標任務:根據年初市政府與市城管局簽訂的2013年環保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要求,城南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于今年10月1日前建成投運,同步建設運行中控系統和自動監控系統,設施正常穩定運行,臺帳資料齊全有效,年底前實現COD減排820.8噸,氨氮減排108噸。
2.當前存在的問題:主體工程已基本建成,中控系統和自動監控系統正在安裝,供電調試還未進行,單機調試滯后影響整體進度。
3.下一步推進措施:市城管局要高度重視,加快工作進度,倒排工期,今年10月1日前務必達到減排核查要求;積極協調供電部門盡快進行供電調試,不得影響整體工程進度;落實好中控系統和自動監控系統的安裝調試工作;完善項目手續,落實環保驗收,規范減排臺帳資料管理。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完成時限:2013年10月1日
(三)加快宿州市城南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提標改造。
1.年度減排目標任務:根據年初市政府與市城管局簽訂的2013年環保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要求,城南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提標改造項目于今年12月31日前建成。
2.當前存在的問題:項目實施進度與上級要求尚存在差距。
3.下一步推進措施:市城管局要加強協調,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工程于今年12月31日前建成;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得影響一期運行,確保一期處理水量、水質不低于去年核定水平。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完成時限:2013年12月31日
(四)加快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廠滲濾液處理工程建設。
1.年度減排目標任務:根據年初市政府與市城管局簽訂的2013年環保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要求,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廠滲濾液處理工程應于5月20日前建成投運。
2.當前存在的問題:項目建設相對滯后,未能按照目標責任書要求建成投運,現在工程雖已完工,但未進行試運行。
3.下一步推進措施:市城管局要注重工作協調,加快工作進度,今年8月31日前取得試運行批復;精心組織調試,同步建設運行好中控系統和自動監控系統,確保今年9月20日前完成調試,9月30日前通過環保驗收;規范減排臺帳資料管理。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完成時限:2013年9月30日
(五)加快宿州市循環經濟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
1.年度減排目標任務:宿州市循環經濟園區污水處理廠列入省目標責任書2013年完成項目,根據該項目實際進展情況,省環保廳同意該項目調整到2014年完成。
2.當前存在的問題:該項目仍處于前期論證階段,近期無進展。
3.下一步推進措施:橋區政府要高度重視,精心謀劃,力爭年底前完成項目前期手續,明年下半年建成投運,不得影響減排考核。
責任單位:橋區政府 完成時限:2014年10月31日
(六)加快橋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建設。
1.年度減排目標任務:根據今年初市政府與橋區政府簽訂的2013年環保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要求,橋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應于今年10月20日前建成投運,2013年底前實現COD減排21.8噸,氨氮減排4噸。
2.當前存在的問題:該項目建設嚴重滯后,原列入安徽省2012年減排計劃項目未完成,截止目前該項目仍處于前期準備階段,未能正式動工建設,2013年底前無法發揮減排效益。
3.下一步推進措施:橋區政府要高度重視,分管領導要親自包干負責,精心組織實施,對該項目實施重點督辦;協調解決好影響和制約項目建設的突出問題,倒排工期,加快項目建設進度,2013年9月底前務必動工建設,力爭今年完成主體工程。如該項目不能按期建成,橋區要增補相應減排量的項目。
責任單位:橋區政府
完成時限:2013年12月31日
(七)加快蕭縣合成革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
1.年度減排目標任務:根據年初市政府與蕭縣政府簽訂的2013年環保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要求,合成革園區污水處理廠應于2013年6月20日前完成調試實現正常運行,2013年底前實現COD減排18.6噸,氨氮減排2.6噸。
2.當前存在的問題:該項目建設嚴重滯后,原列入安徽省2012年減排計劃項目未完成,截止目前該項目已實現進水調試,但中控系統和自動監控系統未同步運行,而且收水量低于預期。
3.下一步推進措施:蕭縣政府要高度重視,完善園區配套污水管網建設,增加收水量;加快中控系統和自動監控系統建設,確保達到減排核查要求。如該項目不能按期建成,蕭縣要增補相應減排量的項目。
責任單位:蕭縣政府
完成時限:2013年9月30日
(八)加快各縣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
1.年度減排目標任務:根據年初市政府與各縣政府簽訂的2013年環保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要求,各縣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于2013年10月20日前建成投運。
2.當前存在的問題:碭山正源污水處理廠二期前期工作開展較早,2013年6月份國家已撥付建設引導資金900萬,之后該項目進展緩慢,截至目前無動工跡象;其他三縣前期工作相對滯后,目前均處于可研、環評階段。
3.下一步推進措施:各縣政府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市政府目標責任書要求;結合各地實際,除要求碭山正源污水處理廠二期今年10月20日前必須動工建設外,其他三縣可延期至2013年底前完成前期準備工作并動工建設。
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各縣政府
完成時限:2013年12月31日
(九)加快華電宿州發電有限公司1#機組脫硫系統增容改造和脫硝項目建設。
1.年度減排目標任務:加快1#機組脫硝設施建設,2013年9月30日前務必建成投入運行,并同步取消煙氣旁路。強化脫硫設施運行管理,進一步提高脫硫效率。加強DCS系統管理,嚴禁旁路擋板無故開啟。
2.當前存在的問題:宿州華電1#機組今年7月底已取消煙氣旁路,提高脫硫效率達到95%以上;脫硝設施已建成,省環保廳已批復試運行,企業正在組織168小時試運行。
3.下一步推進措施:市環保局要積極協調省環保廳等部門,幫助企業完善環保驗收手續;試運行期間,市環保局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和指導,確保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措施。市經信委督促企業加快環保設施技改工程進度。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
完成時限:2013年9月30日
(十)國電宿州第二熱電有限公司脫硫脫硝設施穩定運行。
1.年度減排目標任務:5#、6#機組脫硫脫硝設施務必確保穩定運行,綜合脫硫效率和脫硝效率分別達到95%和75%以上。
2.當前存在的問題:該項目脫硫脫硝設施已于去年底建成,今年設施正常穩定運行,綜合脫硫效率和脫硝效率分別達到95%和75%以上。
3.下一步推進措施:市環保局加強環境監管,嚴控燃煤硫分,確保企業治污設施正常運行,相關減排指標達到計劃要求。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完成時限:2013年12月31日
(十一)蕭縣天瑞水泥有限公司脫硝設施穩定運行。
1.年度減排目標任務:根據年初市政府與蕭縣政府簽訂的2013年環保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要求,脫硝設施穩定運行,DCS系統和自動監控系統達到減排核查要求。
2.當前存在的問題:該項目雖然已于去年12月底建成脫硝設施,但脫硝設施運行不正常,相關運行參數、曲線和數據存儲達不到核查要求,上半年減排核查未予認定上報效率。
3.下一步推進措施:蕭縣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完善環保管理,脫硝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不得擅自停運;督促企業加快DCS系統改造,滿足減排核查相關要求。
責任單位:蕭縣政府
完成時限:2013年9月30日
(十二)加快宿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脫硝設施建設。
1.年度減排目標任務:加快建成脫硝設施建設并穩定運行。
2.當前存在的問題:該企業上半年新增熟料水泥產量100萬噸,給全市帶來氮氧化物新增量1500余噸,但脫硝設施未同步建成投運,致使全市上半年氮氧化物未達到預期減排目標。經過環保部門多次督促后,現該企業兩條生產線脫硝設施雖基本建成,但尚未試運行。
3.下一步推進措施:市環保局要加強環境監管,督促企業進一步完善環保管理,確保脫硝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不得擅自停運;督促企業加快DCS系統改造,滿足減排核查相關要求;今年9月30日前完成脫硝設施驗收。市經信委督促企業加快環保設施技改工程進度。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
完成時限:2013年9月30日
(十三)加快推進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
1.年度減排目標任務:根據年初市政府與市公安局簽訂的2013年環保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要求,強制報廢達到使用年限的機動車;加大黃標車(尾氣排放達不到國一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三標準的柴油車)淘汰力度;嚴格限制外地高污染車輛轉入;分階段實施黃標車“區域限行”措施;建立健全機動車減排臺帳。全市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上年削減1.5%。
2.當前存在的問題:機動車管理減排基礎較為薄弱。機動車注銷結構不合理。目前我市注銷車輛主要集中在三輪汽車和普通摩托車,這兩類車占總注銷車輛的94%,而對減排貢獻較大的中重型貨車和大型客車注銷量非常有限。重型車輛增幅居于全省前列。上半年,全市機動車保有量44.7萬輛,新注冊26997輛,注銷131507輛,轉入3507輛,轉出2649輛,其中重型載貨汽車新增2422量,而注銷數量僅235輛。經環保部核定我市機動車氮氧化物凈增683噸,排放量較上年同期增長4.6%,未完成序時進度任務。
環保標志核發工作各地進展和規范程度參差不齊,總體標志核發率仍然不高。各縣機動車環保檢測線雖已相繼投入運行,但相關檢測資質均未得到省環保廳委托。我市機動車環保標志區域限行工作未實施。全省大部分地市已成立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控中心,而我市尚未成立相應的機構。
3.下一步推進措施:⑴建立完善由政府牽頭,公安、環保、交通、商務、財政等部門協同參與的機動車減排工作機制;⑵市公安部門作為機動車減排的責任部門,要切實履行減排職責,認真分析減排形勢,提出下一步工作對策及措施,確保完成年度機動車減排目標任務,力爭年底前趕上序時進度;⑶研究分析重型貨車和大型客車新注冊數量遠大于注銷車輛的問題(今年上半年此兩類車新注冊數量分別是注銷數量的10倍和8倍),著力提高車輛注銷數量,積極實施黃標車淘汰和達限車輛的強制報廢,進一步縮小差距;⑷公安部門應認真查清各類型機動車到2013年底應注銷數量,采取措施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有效注銷。
環保部門要強化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提高標志核發率,實現新注冊、轉入、轉出、注銷車輛的全覆蓋,督促已建成運行的環保檢測線盡快完善手續并取得省環保廳委托。成立宿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控中心,專門負責機動車排氣污染的監督管理工作。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環保局
完成時限:2013年12月31日
(十四)加快推進農業源減排。
1.年度減排目標任務:根據年初市政府與市農委簽訂的2013年環保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要求,全市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較上年削減1.0%,氨氮排放量較上年削減1.5%。列入安徽省和宿州市主要污染物減排項目計劃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減排項目全部建成投運。
2.當前存在的問題:根據2012年環境統計數據,我市共有1600余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十二五”頭兩年經環保部核查認定的僅43家,占比不足3%,絕大部分規模化畜禽養殖項目無治理設施或治理設施不符合相關要求,污染治理水平仍處于較低水平。各地對規模化畜禽養殖減排項目的資金支持和政策引導力度還不夠,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建立當地政府主導,農業(畜牧)、環保、財政等部門合力減排的局面。
3.下一步推進措施:市農委要督促各地進一步加大對農業源減排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拿出一部分資金用于獎勵或者補助治污設施建設;加強現場督查指導,規范臺帳資料的建設和管理,確保計劃項目的各項減排措施落到實處;督促各地加快推廣應用成熟的減排工藝和技術,原則上對于相當于肉豬出欄量2000頭以上的規模化養殖場均應作為工作推進重點,配套建設和完善治污設施,進一步提高畜禽養殖整體污染治理水平。
責任單位:市農委、各縣區政府
完成時限:2013年11月30日
四、有關要求
(一)切實加強對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污染減排工作,以環境倒逼機制推動產業轉型升級,進一步健全指揮有力、職責分明、運轉協調、聯動高效的組織機構,科學制訂工作方案,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全面推動各項污染減排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責任、實施聯動。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責,團結協作,共同完成2013年污染減排任務。
(三)強化監督、嚴格考核。對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及各項重點減排工程,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現場核查與技術監控相結合等方式,加大對任務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相關責任單位下發督辦通知和整改意見書,并嚴格檢查整改結果。組織開展減排計劃項目實施情況督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預警,提出整改要求。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減排考核要求,實行月通報制度。凡重點減排項目進展緩慢、不能按期完成的,進行通報批評;下一季度仍不能整改加快進度的,對所在縣、區實施建設項目環評區域限批。對未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的,將依據《宿州市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實施辦法》對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實施一票否決。
(四)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各級政府要加大對污染減排資金的投入力度,多渠道籌措減排資金,加快污染減排重點工程實施和能力建設,確保列入計劃的項目能夠按時間節點完成。深化“以獎代補”、“以獎促治”支持機制,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加強重點項目建設。
(五)健全機制,狠抓落實。逐步完善減排機制,加快減排項目建設進度。一是嚴格執行環境準入條件,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的倒逼作用,執行總量控制制度。二是建立定期上報制度。所有電廠、污水處理廠和重點減排企業每月上報減排報表,各縣、區環保部門每月要上報重點減排工程建設進度和運行情況。對重點減排項目進度緩慢或不能按時完成建設任務的,堅決實施停產治理;三是啟動減排預警制度。市環保局要根據企業的定期報表,加強減排月度、季度形勢分析和預測預警,進行月分析和通報。(宿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