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制目標
2013年省下達我州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
(一)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41275噸以內,較上年下降0.5%。其中,農業源控制在13397噸以內,較上年下降2%。
(二)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5055噸以內,較上年下降1%。其中,農業源控制在2006噸以內,較上年下降2%。
(三)二氧化硫。排放總量15586噸,與上年持平。
(四)氮氧化物。排放總量14085噸,與上年持平。
二、任務分解
各縣市按照與州政府簽訂的《2013年節能環保目標責任書》,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州直部門按照《州直部門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分解表》落實減排任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要切實加強減排工作的領導,制訂細化減排方案,將任務分解落實到項目、到領導、到責任人。各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加強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縣市、各部門總量減排指標完成情況將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強化督辦調度。環保部門對年度減排計劃項目要加強督辦調度,客觀分析評估減排形勢,確保減排進度。對減排進度滯后,影響全州減排目標完成的縣市和相關部門將嚴格按照《恩施州“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預警實施辦法(試行)》規定采取預警措施。
(三)接受社會監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定期向社會公布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實施進展情況和重點減排項目落實情況,接受社會監督。要廣泛宣傳國家環保政策,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減排工作,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良好風尚。(恩施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