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水環境質量狀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近期我市水環境質量現狀,按照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將綜合治理水環境工作作為加快貴陽經濟發展、服務百姓生活、維護社會穩定和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重要基礎工程、保障工程和民心工程;以深入開展“找問題、找差距、找目標”主題活動為載體,多措并舉,努力解決我市當前突出的水環境問題,確保全市水環境安全。
二、工作目標
以改善全市水環境質量為目標,采取堅決有力措施,切實解決好突出的水環境污染問題,確保全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穩定達100%,全市地表水達到劃定的水環境功能區類別。
三、工作任務
(一)開展飲用水源地治理工程。清拆一級保護區內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關閉排污口、搬遷自然村寨;對重要飲用水源地紅楓湖、百花湖和阿哈水庫庫底實施底泥疏浚,進行內源整治;完善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設施,包括隔離防護圍欄、圍網、生態防護林和水源地標志;對農業、生活、畜禽(水產)養殖等非點源污染,采取控制農藥化肥用量、垃圾集中收集轉運、取締等工程和管理措施;開展飲用水源地入庫支流流域綜合整治,在入庫河口綜合應用多種水質改善技術,建設生態浮床和前置庫等,控制和減少氮、磷輸入庫區。
(二)實施工業污染源治理工程。治理問題突出的工業企業渣場、尾礦庫;綜合采取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措施,關閉、淘汰工藝落后、污染嚴重和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建立重點工業企業“一源一檔”、做到“一企一策”;對流域內的化工、醫藥、冶金、食品釀造、采礦等行業企業開展專項整治,加強污染處理設施改造,提升處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廢水循環利用率。對外排污染物達不到排放標準或超過排污總量指標的單位實施限期治理。積極推進清潔生產,促進企業由末端治理向生產全過程控制轉變,全面提升工業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加大全市十大工業園區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落實工業園區環保“三同時”制度。
(三)大力推進水環境基礎設施工程。結合舊城改造和道路建設,同步建設雨污分流管網系統,加快金鐘河流域、粑粑坳片區、麥架河流域、金竹片區和花溪中心區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全力推進2013年國家、省與我市簽訂的減排目標責任書項目;以建設“美麗鄉村”為切入點,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重要集鎮、重點村寨要因地制宜建設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修建生活垃圾收集池并集中清運垃圾。
(四)開展水環境綜合執法工程。強化執法監督,積極組織開展全市水環境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采取明察、暗訪等多種形式,嚴厲打擊各類水環境違法行為,對涉嫌違反刑法的水污染刑事案件和瀆職案件進行重點查處;建立并實施貴陽市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區排污口備案制度。
(五)實施備用水源地建設工程。開展地下水資源普查,對使用自備水源的企事業單位在征收水資源費時,同時收繳污水處理費;加快漁洞峽水庫、紅巖水庫建設進度;完善城市供水管網,確保能夠滿足向市區供水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互為備用水源的運行要求;加強城市水資源管理,對全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的區域,特別是南明河沿岸,逐步關閉自備水源取水點。
(六)實施城鎮節水工程。全市范圍內新建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推行非常規水資源利用(雨水、中水、污水再生利用),對新建小區嚴格實施節水“三同時”制度;在全市域范圍內進一步推動實施計劃用水。
四、責任分解
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各區(市、縣)政府具體負責本轄區內的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具體工作任務見附件。
五、組織保障
成立貴陽市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向虹翔(市政府市長助理、市生態文明委主任)
成 員:陳建德(市法院副院長)
毛江波(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羅恩華(市生態文明委常務副主任)
李樂啟(市公安局副局長)
周 廣(市監察局副局長)
陳德勇(市督辦督查局副局長)
華 曉(市財政局副局長)
馮曉偉(市規劃局總建筑師)
劉 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
趙姝英(市農委黨委委員)
黃亞平(市水利局副局長)
宋 偉(市城管局副局長)
孫華忠(市兩湖一庫管理局局長)
施 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董亞偉(云巖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李 毅(南明區政府副區長)
趙代剛(花溪區政府副區長)
李朝陽(烏當區政府副區長)
王益彬(白云區政府副區長)
郭波美(觀山湖區副區長)
倪志軍(清鎮市政府副市長)
湯建強(修文縣政府副縣長)
劉鳳剛(息烽縣政府副縣長)
羅曉斌(開陽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生態文明委,由市生態文明委副主任吳德剛兼任辦公室主任,市生態文明委總規劃師張毅,市生態文明委主任助理、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楊波,市兩湖一庫管理局副局長王波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管理相關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部門和區(市、縣)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根據主要工作任務和責任分解表,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限,于2013年9月2日前將工作實施方案(含電子版、聯絡人和聯絡方式)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2013年9月2日起,每周五12:00前將本周工作情況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創模辦行政組,聯系人:楊應春;電話:18985166040)。
(二)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總結階段性工作情況,研究解決重點問題。
(三)加強部門聯動,整合執法資源,既各司其職,又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保證整治措施落到實處。
(四)責任單位負責相關工作方案的制定、責任分解、組織實施、匯總上報。堅持長短結合、標本兼治原則,逐步推進各項水污染防治工作。
(五)各級財政要制定資金計劃,落實資金來源,促使資金向水環境綜合治理傾斜。
(六)建立督查問責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和主要工作任務,切實做好水污染防治的牽頭工作,積極開展督促專項整治,把方案中各項工作任務納入“創!蓖七M和督查范圍。對不能按時限、按要求完成任務的,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實行問責。(貴陽市政府)
貴陽市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13-10-31 10:41:38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