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三區一美”戰略,建設重慶“城市發展新區”,按照《重慶市環保“五大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結合璧山實際,特制定璧山縣環保“五大行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踐行科學發展觀、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市委四屆三次全委會和縣委十三屆二次全委會精神,按照深綠型生態化城市建設要求,遵循“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著力解決環境突出問題,顯著改善生態環境,提高人居環境質量,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主要內容
(一)工作目標
2013—2015年,縣城地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320天以上。到2017年,縣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2016年增加10天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穩定達標;建制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100%。璧南河、璧北河水質穩定達到IV類,梅江河水質穩定達到III類。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低于54分貝,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低于67分貝,城市建成區噪聲達標區覆蓋率達100%;全縣森林覆蓋率達到48%;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50%以上,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30平方米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規范收集處理率達到80%。農村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運覆蓋率達到80%。
(二)主要舉措
藍天行動:控制好四類大氣污染源,即控制燃煤及工業廢氣污染、控制城市揚塵污染、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餐飲油煙及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完成轄區水泥行業廢氣治理年度目標任務;完成重慶順博鋁合金有限公司、重慶市璧山縣正宇鞋底廠璧山縣來鳳食品公司、重慶市美日防水建材工程有限公司等工業企業廢氣深度治理年度任務。每年創建或鞏固揚塵示范工地5個以上;每年創建或鞏固揚塵控制示范道路5條以上。經營面積200平米以上的現有餐飲企業于2013年前完成油煙凈化器安裝。
碧水行動:主要任務為“治源、固基、風險防范”,即飲用水源、次級河流、工業企業等污染治理,污水處理廠等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重特大污染事故等環境風險的防范。開展現有25個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污染源排查整治。完成1132家涉水工業污染源和776個養殖污染源的達標整治。完成包括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璧城污水處理廠(二期)、大興、三合等鎮街和梅江、馬坊等場鎮在內的16個污水處理廠(站)建設。鞏固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和全縣水庫、塘(堰)養殖污染綜合集中整治成果。
寧靜行動:主要任務為“控源、聯防、治理”,即嚴格環境準入、控制噪聲污染源頭、健全機制體制和強化聯防聯控的常態監管,落實分類整治,嚴格控制各類噪聲源。包括:創建安靜居住小區5個;完成道路路面降噪改造6.5萬平方米;完成道路降噪綠化帶建設7公里;對特驅飼料有限公司、紅宇摩擦制品有限公司等噪聲擾民企業實施限期治理;按期開展高中考期間噪聲、經營性娛樂場所噪聲、社會生活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和機動車禁鳴等專項整治;
綠地行動:實施五大工程,即城鄉綠化提升工程、退化生態系統修復工程、土壤生態環境保護及整治工程、人居環境優化工程、生態示范創建工程。新增城市綠地200萬平方米,實施縣境內3條河流水域生態保護,治理水土流失面積94.44平方公里,確保礦山生態恢復治理率、土地復墾率均達30%以上。
田園行動:主要任務是“強化治污、生態發展、提升監管”,即以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養殖業污染治理為三大重點任務,兼顧生態農業發展和提升農村環保監管能力建設。實施50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重點實施集中式、分散式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農村污水管網建設;完成0.3萬戶戶用沼氣池設施建設;完成4.5萬戶農村衛生改廁工程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各鎮街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產品種植面積比例達到60%以上。
四、保障機制
(一)組織保障
成立璧山縣環保“五大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如下:
組 長:章勇武 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副 組 長:朱朝陽 縣委常委
黃文杰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分管負責人和縣政府辦、縣發展改革委、縣監察局、縣委督查室、縣經濟外貿委、縣公安局、縣公安交巡警大隊、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水務局、縣農委、縣國土房管局、縣城鄉建委、縣衛生局、縣林業局、縣統計局、縣工商局、縣市政園林局、縣規劃局、縣交通局、縣安監局、縣財政局、縣商旅委、縣文廣新局、縣文化執法大隊、縣教委、縣科委、縣食藥監局、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綠島新區管委會、縣廣播電視臺、璧山報社、縣網絡信息中心等33個部門和15個鎮街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縣環保局,由縣環保局行政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在相關單位抽調并集中辦公。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上銜接、報告工作推進情況和統籌、協調我縣環保“五大行動”的日常相關工作。
(二)資金保障
縣級有關部門要就環保“五大行動”實施方案中的工程建設項目加強與市級對應部門溝通協調,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扶持。縣財政局要根據環保“五大行動”各年度項目及工程實施計劃,做好縣級財政預算,給予縣級資金保障。拓寬環保投融資渠道,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充分調動社會各方積極性,形成多元化環保投入格局,不斷提高環保投資比重。
(三)推進機制
1.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各部門和鎮街要根據環保“五大行動”實施方案中的任務分解,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可與生態村<社區>、生態鎮街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合并)并明確負責人和聯絡員,快速推進相關工作。環保“五大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推進會,聽取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存在的重大問題,對下階段工作提出要求。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召集相關責任單位召開一次聯席會,總結前階段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安排部署下階段工作。
2.建立督查督辦機制。每季度由縣委督查室牽頭,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會同有關部門,通過暗訪、召開座談會、查閱資料等形式,對各責任單位環保“五大行動”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督查,并形成督查報告報縣政府,督查報告要重點反映各單位責任任務完成情況。
3.建立工作通報機制。各成員單位每月底將項目進展情況和工作信息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綜合各單位報送信息及督查情況基礎上,于次月5日前,將各責任單位每月工作推進情況,以簡報形式予以通報,并在縣內媒體上進行刊播。
4.建立工作宣傳機制。根據全市環保五大行動“十進”宣傳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由縣委宣傳部牽頭,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制定環保“五大行動”宣傳方案,縣廣播電視臺、璧山報社、縣網絡信息中心作為宣傳責任主體要明確分管負責人和聯絡人員開展好宣傳工作,為該項工作順利推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5.建立工作考核機制。將環保“五大行動”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相關部門及各鎮街年度綜合考核。對未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影響環保“五大行動”工作推進的有關單位和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璧山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