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山西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引印發山西省“十二五”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 〔2013〕40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大同市“十二五”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總體要求,順應人民群眾改善環境質量的期望,以提升基本環境公共服務能力為目標,以設施建設和運行保障為主線,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加快形成“廠網并舉、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設施建設格局,強化政府責任,完善政策措施,加強運營監管,全面提升設施運行管理水平。
二、目標任務
1.污水處理率。到2015年,污水處理率進一步提高,市區污水處理率達到85%;縣城(包括新榮區)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80%,建制鎮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30%。
2.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到2015年,市區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70%,縣城(包括新榮區)及重點鎮達到30%。
3.再生水利用率。到2015年,市區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率達到50%以上,縣城(包括新榮區)達到30%以上。
4.全面提升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率。到2015年,城鎮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一年以上的,實際處理負荷不低于設計能力的60%,三年以上的不低于75%。
5.加大城鎮污水配套管網建設力度。對在建處理設施,嚴格做到配套管網長度與處理能力要求相適應;對擬建處理設施,應對配套管網進行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加快建設;對現有無法滿足使用要求的雨污合流管網進行改造。全市新建城鎮污水配套管網目標任務393.13公里,具體如下:
新建城鎮污水配套管網建設任務表
6.全面提升污水處理能力。“十一五”期末已實現污水處理廠縣級全覆蓋,“十二五”期間,根據市政府下達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責任書,新建城鎮污水廠規模15萬噸/日,具體如下:
新建城鎮污水廠建設任務表
7.加強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按照“安全環保、節能省地、循環利用、經濟合理”的原則,加快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新建大同市污泥處理處置工程,規模為一期為日處理100噸/日(80%含水率),計劃建成時間為2013年,二期100噸/日。
8.積極推動再生水利用。按照“統一規劃、分期實施、發展用戶、分質供水”和“集中利用為主、分散利用為輔”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新建再生水利用設施規模5萬噸/日,市本級和縣級在2013年完成再生水利用項目的立項工作,具體如下:
新建再生水利用項目建設任務表
9.加快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對排放標準達不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的一級標準的A類標準的污水處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達到標準的,進一步提高化學需氧量(COD)、氨氮削減能力,大力改造除磷脫氮功能欠缺、不具備生物處理能力的污水處理廠。計劃升級改造污水處理規模23.4萬噸/日,具體如下:
提升改造城鎮污水廠建設任務表
三、實施要求
(一)健全法規標準。
各縣(區)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建立健全運行監管和績效評估體系,規范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管理工作,保障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工作有序進行。出臺小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建設標準,加強對小城鎮污水處理工程項目投資和建設的管理,提高小城鎮污水處理工程項目決策和建設的科學管理水平。在污水處理、管網、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等方面制定相應的設計規范、技術指南、建設規程和運行維護規范。加強標準規范實施情況的后續評估,形成動態修編、先進適用的技術標準體系。研究完善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資質許可、成本監審、招投標等方面的要求。
(二)加大資金投入。
各縣(區)政府是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大政府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投入。積極爭取中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專項資金和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專項資金,推動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穩定達標運行。積極引導民間資金投入,按照“誰投資、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社會資本采取BOT、TOT等方式投資建設經營。
(三)保障設施建設用地。
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合理安排污水處理設施,各縣 (區)政府要把年度用地計劃指標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傾斜;要積極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等用地新機制,緩解用地矛盾。各縣(區)城市總體規劃中要確保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用地需求,禁止以城市開發或其他理由侵占污水處理設施規劃用地,禁止更改已運營污水處理設施的用地性質。
(四)落實價格政策。
各縣(區)應按照省、市相關政策加快做好污水處理費征收工作,并努力提高征繳率。切實落實好污水處理企業和再生水生產企業各項優惠價格政策,鼓勵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
(五)加強科技支撐。
積極開展污水收集、處理及再生利用相關重大技術的研發,開發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處理技術及成配套設備,特別是難降解有機物、重金屬、氨氮、污泥的處理技術;加大膜處理、生物處理等新技術研發力度。利用已有技術和研究成果進行集成創新,加快先進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積極推廣和大力使用節地、節財、高效的經濟型污水處理工藝、技術和設備。提高處理效果,減低處理成本,進一步提升城鎮污水綜合處理及利用水平。
(六)強化監督管理。
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從設計、選址、施工、安裝、調試、驗收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管,確保建設項目規劃合理、選址適宜、施工嚴密、調試到位,加大項目招投標和資金使用監管力度。建立健全指標統計和監測體系,建立績效考核評估制度,定期對運營成本、污水進出水水質、污泥處理處置情況等運營情況進行評估。項目所在地縣(區)政府要確保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順利建設和正常運行,納入當地政府目標責任制進行考核。各縣(區)政府要盡快制訂項目實施方案并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和市環保局,要求有關責任落實到人、自籌建設資金和運行費用落實到賬、工作計劃落實到日。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收費政策不落實以及污水處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縣(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和市環保局實施區域限批,并暫緩下達有關項目建設資金。
(七)部門協調配合,共同推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加快項目的土地、環評、能評、選址等前期工作,市發改委要加強綜合性政策協調,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加大申請中央資金支持。市市政管理委員會要強化設施建設及運行的指導和監督。市環保局要加強對設施污染物削減、排放情況的監督檢查。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共同推動本方案的實施。(大同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