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浦縣“十一五”環境保護工作情況
(一)環境質量總體保持良好水平
“十一五”期間,我縣在發展經濟總量的同時,注重環境保護并舉,全縣環境質量總體保持良好水平。轄區空氣環境質量、地表水水質、近海海域水質、城鎮區域環境噪聲等均達到或優于國家規定的功能區相關標準:轄區空氣環境質量達到《空氣環境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縣境內地表水體總體良好,地表水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三類標準;合浦縣近岸海域環境質量良好,近海海域水質達到《海水水質標準》(GB3097-1997)相應標準類別,能滿足其使用功能要求;城鎮區域環境噪聲達到《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2008)相應標準限值。
(二)加大環保投入,環境污染得到控制
多渠道籌措資金,增加環境保護資金投入。據統計,“十一五”以來,全縣排污企業共投入資金1.5億元用于環境工程污染治理,加快環保設施建設,環境污染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城鄉生態環境有了明顯改善。
(三)環境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
一是嚴把項目環保審批關,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杜絕產生新的污染源,優先發展高新產業。“十一五”以來,共完成318個建設項目審批,全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評執行率達100%,項目管理日益規范。二是連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十一五”期間,共處理環境投訴共400多件,有效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維護我縣良好的生態環境。三是不斷加強對排污企業的環境監管力度,嚴抓污染治理,督促污染企業建成環保治理設施,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四)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得到加強,生態環境形勢趨于好轉
以國家級生態示范區建設為載體,努力加快生態建設,推動循環經濟發展。2008年5月,我縣獲國家級生態示范區榮譽稱號,為下一步創建生態縣打下了良好基礎。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生態廣西的決定》和《生態廣西建設規劃綱要》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縣人民政府做出了建設生態縣的決定,2010年4月印發了《合浦生態縣建設規劃》(2009-2020),為我縣生態縣建設明確了方向和目標。
(五)完成污染源普查和節能減排工作任務
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在規定時限高質量順利完成了全縣工業、生活共863個污染源(其中工業污染源396個,生態污染源467個)普查對象的清查、入戶調查以及普查表格的填寫、審核、錄入、復錄和最終數據上報等工作。節能減排是“十一五”期間一項主要工作,通過制訂年度減排計劃、關停落后產能實施方案等,扎實推進我縣的節能減排工作。2007年至2009年12月,共完成減排項目38個,其中,SO2減排項目24個,COD減排項目14個,共累計完成SO2凈削減量970.5噸,累計完成COD凈削減量7039噸,提前完成“十一五”削減任務。
二、當前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
在看到我縣環保工作取得了成果的同時,我們也應清醒認識到當前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在歷史性轉變過程中,對環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僅要解決環境污染歷史遺留、欠賬問題,維護生態環境的良好水平,還要面對經濟快速發展所帶來的巨大環境壓力。
“十二五”期間,將是我縣經濟加快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是實現2020年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目標的關鍵時期,同時,也將是環境保護要著力解決重大問題的關鍵時期。縣委、縣政府提出了“開放興縣、工業強縣、文化立縣”的發展戰略,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將會越來越突出,資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將面臨非常嚴峻的形勢,生態環境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尚未找到適宜的結合點,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系不夠協調,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的問題依然存在。
二是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仍將會使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增加,若不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切實優化產業結構,大力發展耗能低、污染少的產業,不采取嚴格有效的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量將會持續增加。
三是環境質量狀況不容樂觀,環境污染形勢依然嚴竣,環境污染潛在壓力仍未得到有效緩解。
四是生態環境系統較脆弱,生態環境繼續破壞依然發生,生態保護與資源開發的矛盾尚未得到有效解決。農村生活垃圾、污水、畜禽養殖、農藥化肥施用等面源污染問題日漸突出。
五是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滯后城市建設的步伐。
六是環境監管能力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環境監察裝備不強,執法技術手段落后。監測設備空缺,技術力量不足。環境管理和執法人員編制偏少,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管理能力的提高。污染事故預警和應急反應能力還沒有真正建立,環境管理手段和技術落后的問題日益突出,滿足不了現行環保工作的要求。
三、“十二五”環保發展思路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生態立縣,以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為目標,以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為中心,加強大氣、水體、固體廢棄物的污染防治。把削減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工業污染防治的重點,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努力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改變。完善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管護水平。強化執法監督,提高環境管理能力,保護生態環境,改善環境質量,促進國民經濟快速增長,實現社會、經濟、環境協調發展。
四、“十二五”環境保護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
經濟增長方式轉型明顯,解決局部區域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重點領域整治工程逐步開展;工業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無害化處理基本達標;工業和農業節約用水,提高用水重復率,加強飲用水源保護,確保飲用水安全;農村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廣西領先水平。
(二)規劃指標
1、空氣環境:縣城空氣質量逐年改善,轄區空氣質量總體保持良好,并達到功能區標準。
2、水環境質量、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達到功能區標準。
3、噪聲環境質量:達到功能區標準。
4、化學需氧量(COD)排放強度(千克/萬元GDP):小于10,不超過國家總量控制指標。
5、二氧化硫(SO2)排放強度(千克/萬元GDP):小于6.5,不超過國家總量控制指標。
6、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大于35%。
7、工業用水重復率:大于80%。
8、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大于50%,且無危險廢物排放。
9、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大于80%,且無危險廢物排放。
10、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5%。
11、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
12、村鎮飲用水衛生合格率:達到95%。
13、環境保護投資占GDP比重:大于2.0%。
五、“十二五”環境保護主要任務
(一)有效控制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
1、加強環境管理,提高污染防治力度
全面推行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嚴禁企業無證排污。完善排污申報制度,對污染源排污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嚴格新建項目審批,提高環保準入門檻。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加強建設項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強化驗收環節管理,做好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環境監督管理。嚴格執法,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打擊力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繼續清理整頓違法排污企業,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完善監管體制和機制,加大專項整治和限期治理工作力度。
2 、加快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步伐
加快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對城市煙塵污染、飲食服務行業油煙氣污染、建筑、娛樂噪聲污染等群眾反映強烈的污染問題加大力度進行專項整治,進而改善城市環境質量。
3、進行合浦縣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分,確保飲用水源地安全
嚴格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在一級保護區內,禁止一切排污行為和對水源地有影響的旅游和水產養殖、堆放工業廢渣、垃圾、糞便等廢棄物,禁止建設與取水設施無關的項目;二級保護區范圍內,禁止建設化工、印染、造紙、冶煉、放射性、煉焦、電鍍、皮革、染料、制漿等其他污染重的企業。禁止向飲用水源地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確保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安全。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合浦縣飲用水源保護實施方案》職責做好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4、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提高無害化水平
加快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儲運系統設施的建設,實施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完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對固體廢棄物重點產生行業,實行清潔生產審計制度。積極開展煤矸石、粉煤灰、爐渣、尾礦、各種建筑廢棄物與秸稈、畜禽糞便等農業廢棄物的回收和綜合利用。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實現廢棄物無害化利用,最終達到農產品的無害化,建立起可持續發展的農業生態系統。
(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發展循環經濟
以生態示范系列創建為載體,大力推進生態縣、環境優美鄉鎮、生態示范村、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環境友好企業等生態系列創建,提高生態文明整體水平。通過開展生態縣創建工作,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可持續發展,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文明發展道路。樹立循環經濟典型,通過示范作用,提升企業環保意識和可持續發展理念,節約能源,降低物耗,提高資源的循環利用率,減少污染物排放,實施清潔生產,取得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雙贏”。
(三)加強農村環境保護
統籌考慮、全面推進農村環境保護和城市環境保護,不斷加大農村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力度。花大力氣推進農村沼氣、改水改廁等項目建設,改善城鄉人居環境質量,重點開展對生態污水、村鎮垃圾、畜禽養殖和農業面源污染的治理,盡快改變農業生態環境污染加劇的狀況,努力改善農村環境質量。
(四)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提高環境管理水平
1、提高環保執法能力,加強環保隊伍建設
提高環境監督執法裝備水平,重點提高現場執法能力和應對突發性污染事件能力建設。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行政,提高執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強化現場監督管理,加大專項整治力度。加強環保機構和隊伍建設,注重環保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不斷提升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
2、加強環境監測能力建設
加強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按照國家標準化要求建成并通過省級計量認證。配備必要的應急監測設備和防護裝備,增加實驗室快速測定分析能力,確保能夠得到快速處置一般性的突發環境事件。
六、“十二五”環境保護重點工作
(一)污染物總量控制
繼續做好節能減排工作,根據國家的要求,對主要污染物實施從目標總量控制轉化到容量總量控制,逐年降低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生態縣建設
“十二五”期間正是我縣生態縣建設的中期目標階段,“十二五”規劃指標要與生態縣建設考核指標緊密結合。各鄉鎮各部門根據《合浦生態縣建設規劃》的目標、任務、要求和措施,結合實際,狠抓落實,大力推進生態縣建設,保證規劃指標優于生態建設指標。
(三)科學劃分合浦縣環境功能區
根據合浦縣實際情況,統籌考慮自然資源和經濟發展情況,科學地對全縣轄區進行環境功能劃分,為經濟決策、產業布局和環境管理打好基礎。
七、保障措施
面對未來五年全縣環境主要任務,環境保護工作應在以下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十二五”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
(一)加大環境執法力度
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制”,達不到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目標的項目,不得批準建設。提高環保準入門檻,建立以環境容量為基礎的新建項目審批機制和工業類項目環境保護準入標準。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控制新建項目排放總量,杜絕產生新的污染。嚴格執行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加強排污總量控制。實施新建工業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審批制度,新建和技改工業項目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必須符合區域污染物總量控制的要求。全面落實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嚴禁企業無證、非法排污。完善排污申報制度,對污染源排污情況實行動態管理。落實環境污染限期治理制度。對不能穩定達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實行限期治理。
(二)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提高環境管理整體水平
建立高效的環境監督管理體制,強化執法檢查和監督管理。加強環境執法隊伍建設,加大培養環境管理人才的力度。按國家標準化建設要求,配好環境監測和環境監察機構人員和裝備設施,提升環境管理的現代化水平。
(三)加大環境保護投入
制定有利于籌集資金的各項政策措施,努力爭取上級專項建設資金,擴大資金投入渠道,縣政府逐步加大環保投入,實施飲用水源保護、環境綜合整治、工業污染治理、生態功能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環境監督管理能力等重點工程項目建設。
(四)加強職能部門聯動機制建設
建立完善長效的合作聯動機制,形成環保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強溝通聯系,信息共享,協助配合,及時制止和有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推動科學發展,有效保護和改善我縣生態環境,進一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合浦縣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