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加快推進2013年減排目標責任書項目建設的通知》(吉府辦字[2013]82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全縣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順利完成各項減排目標任務,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2013年重點減排項目建設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吉安市政府下達的減排目標,2013年全縣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須在2012年排放總量6231.5噸、772.8噸基礎上各削減1.8%、2.2%,分別控制在6119.3噸、755.8噸以內。全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4398.9噸、934.5噸以內。
二、重點減排項目建設任務及分工
1、新干縣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牽頭單位:縣城鄉建設局)
工作內容:新干縣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2萬噸/日)是2013年省政府與國家環保部、市政府與省政府、縣政府與市政府簽定的重點減排責任項目。縣城鄉建設局負責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主體及配套管網建設,抓好新老城區雨污分流,確保進水濃度達到設計進水濃度,2013年年底前污水處理量達到設計處理能力的75%以上;縣城市管理局負責已建成的污水管網維護及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量核查;縣環保局要加強污水處理運行監管工作,定期對污水處理廠進行采樣監測,確保出水排放達標,并負責建好減排臺賬;縣污水處理廠要加強運行管理,實時監控進出污水處理廠的水量和水質主要指標、鼓風機電流、鼓風量、曝氣設備的運行狀況、曝氣池的溶解氧濃度、污泥濃度、濾池堵塞率等數據,并能隨機調閱核查期內上述運行指標數據及趨勢曲線,相關數據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2、畜禽養殖污染減排工程(牽頭單位:縣農業局)
工作內容:加快推進標準化畜禽養殖場建設。我縣是吉安市“十二五”期間生豬養殖污染減排重點縣,2013年市政府要求我縣必須完成16個農業源減排項目(詳見附表3)。縣農業局負責加強對養殖專業戶的管理,進一步規范生豬生產,大力推廣生物發酵床養殖模式,引導我縣生豬生產步入治理與發展兩不誤的良性軌道,督促并指導上述16家養殖專業戶,采取干濕分離、雨污分離、干糞及沼渣生產有機肥、污水和尿液生產沼氣、沼液農田綜合利用等全過程治理方式治理養殖污染,做到養殖場無污水排放口,所生產的所有廢棄物(糞便、沼渣、沼液及經處理后的污水等)完全農田綜合利用,確保達到減排效果。縣環保局負責建好減排臺帳。
3、工業污染減排工程(牽頭單位:縣環保局)
工作內容:縣環保局負責抓好2013年我縣申報的工業污染減排項目(詳見附表2、附表4、附表5),督促責任企業落實減排措施,包括投建治污設施、拆除落后產能生產線設施等,指導并協助企業建立減排臺帳和妥善處置生產場所遺存的化工原料、危廢等廢棄物。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確保重點項目按期完成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環境保護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4號)和《江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贛府廳字[2013]41號)明確規定:“重點減排項目未按減排目標責任書落實的地區,認定為未通過年度考核。對考核結果為未通過的,實行“一票否決”制。環保部和省環保廳暫停該地區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撤銷國家和省授予該地區在環保領域的榮譽稱號,領導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好班子等次,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等。”為此,上述相關責任單位務必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加快推進減排目標責任書項目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確保我縣減排目標責任書項目按時按質建成投運。
2、加強領導,全力推進項目建設進度
各牽頭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列入國家和省、市級減排目標責任書重點減排項目建設的組織領導,對所負責減排項目建設工作負總責,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要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工作責任,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舉措,全力推進項目建設,確保各項目按計劃保質保量建成投入使用。
3、強化督查,建立定期通報制度
要建立減排目標責任書項目建設進度調度督查通報制度,每月由縣減排領導小組組織對轄區內2013年減排目標責任書項目建設進展情況進行一次督查調度。各牽頭單位于每月30日前向縣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上報重點減排項目建設進展情況書面材料。縣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督查報告于次月5日前報市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新干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