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關鍵之年,為夯實我縣“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基礎,確保實現我縣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目標,全面完成與州人民政府簽訂的《施秉縣“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的目標任務,根據《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編制指南》及《主要污染物問題減排核算細則》的相關要求,結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2012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完成情況及我縣污染物排放實際,特制定本年度減排計劃。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控制增量,削減存量”為原則,以淘汰落后產能、推進工程治理、強化環境監管為手段,加大投入,狠抓落實,確保我縣“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的實現。
二、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
(一)COD、NH3-N減排目標。
2013年施秉縣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898.61噸、100.0289噸以內,比2012年的928.79噸、100.18噸分別削減30.18噸、0.1511噸,削減比例分別為3.25%、0.15%。
(二)SO2、NOX減排目標。
2013年施秉縣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1326.63噸以內,比2012年的1403.97噸削減77.34噸,削減比例為5.51%;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69.96噸,比2012年的92.09噸削減22.13噸,削減比例為24.03%。
三、減排工作措施
(一)工程減排。
大力推進工業廢水工程治理。施秉縣食品有限公司須于6月30日前完成屠宰廢水治理工程的建設并穩定投運,實現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減排量13.84噸、0.53噸。
完成污水收集支管網建設任務,同時認真抓好縣城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確保運行負荷達3500噸/日以上,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保持在200mg/L以上,氨氮濃度保持在26.00mg/L以上,出水化學需氧量濃度保持在30mg/L以下,氨氮濃度保持在4.04mg/L以下。實現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減排量195.5噸、25.254噸。
(二)監管減排。
1.嚴格污染減排核查。圍繞全面實現我縣“十二五”污染物減排目標,組織好對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和總量減排項目的核查,重點加強污水處理廠和工業企業深度治理項目督查;
督促正在建設的減排項目施秉縣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站加快建設進度;對安排在2014年投運的城南污水處理廠、牛大場鎮污水處理廠和雙井鎮污水處理廠要加大項目前期工作力度,按期投入運行并實現減排。加快施秉縣華鑫建材有限公司淘汰落后產能的實施進度,如期于2014年淘汰完成。
2.強化污染源在線監控的跟蹤管理。對已安裝并聯網的污染源,繼續配備專門力量緊密跟蹤,實時監督企業排污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責成企業整改到位。
3.嚴格排污許可管理。根據減排需要和各行業排污實際、減排潛力,嚴格規定排污單位排放 污染物的種類、排放濃度、排放總量及排放方式、去向、排污位置等。對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
為切實加強對轄區內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控制工作,縣政府將主要污染源總量控制計劃指標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總量控制工作的順利實施。加強部門協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全年總量控制計劃指標與經濟生產指標同時下達、同時管理。縣住建局、縣市政局負責加快縣城污水處理廠及污水收集管網建設進度,確保按減排計劃要求時限完成COD的減排工作;縣發改局、縣工信局負責把好產業政策關,強化對落后生產能力的淘汰工作,協同環保部門加強對總量控制、工業企業污染治理項目和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縣工商局要做好對淘汰落后生產能力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吊銷工作。各單位要嚴格依法行政,搞好服務,不斷提高管理水平,促進全縣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發展。
縣人民政府督查室負責對各有關單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對未能按計劃要求完成工作目標的要根據相關規定提請縣人民政府予以問責。
(二)明確重點,落實減排具體措施。
對于政府制定的年度減排計劃,明確的減排目標、任務、措施和具體項目,各責任單位要明確任務、時限,制定具體實施計劃和措施,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完成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任務,確保實現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目標。
(三)嚴把企業環保準入審批關,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消耗型項目的建設。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嚴把企業準入審批關。所有新、擴、改建項目,都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且嚴格執行“增產不增污”的審批原則。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項目建成后,凡未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進行“三同時”竣工驗收和批準的,不得投入生產或使用。同時,加大“三同時”監督檢查力度,確保項目“三同時”的落實。
(四)加強環境監督管理。
縣環保局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加大環境監察管理工作力度,建立總量控制日常監督管理機制,確保各責任單位污染治理項目和污染物總量削減按計劃順利完成。同時加強現場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和嚴厲打擊偷排、漏排、超標、超總量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
(五)全面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各排污單位要加強對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健全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臺帳。要按照總量削減的原則,逐步減少原有排污量,堅決禁止超總量排污。
(六)強化宣傳培訓,營造全民減排氛圍。
廣泛深入地開展各類環保宣傳活動,弘揚生態文明營造全社會參與宜居城市建設和污染減排的良好氛圍。深入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減排工作,舉報違法排污行為。同時重點加強對企業的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企業的污染減排主體責任意識,促使企業自覺承擔起污染減排、保護環境的責任。大力開展對企業負責人、環保管理人員的環保法制培訓、環境管理知識培訓,提高企業環境保護和污染減排意識,使保護環境和污染減排成為全體公民的自覺行為。(施秉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