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完成我市“十二五”及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任務,根據省下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要求,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編制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根據“十二五”期間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四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總體要求,結合我市2013年社會經濟發展目標任務,通過測算2013年全市污染物的減排空間,確定2013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為:
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3年下降1.5%、2%、1%、2%,具體任務是:
2013年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比2012年72794.26噸(工業9663.52噸、生活34068.93噸、農業28852.6噸),削減1.5%(1091.91噸),排放量控制在71702.35噸以內;
2013年氨氮排放總量比2012年9739.78噸(工業1345.84噸、生活4872.31噸、農業3497.7噸),削減2%(194.80噸),排放量控制在9544.98噸以內;
2013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2年49848.45噸(含漢川電廠三期新增排放量1292噸),削減1%(498.48噸),排放量控制在49349.97噸以內;
2013年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2年42702.36噸,削減2%(854.05噸),排放量控制在41848.31噸以內。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預測及分析
(一)2013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預測
1、化學需氧量新增量預測。全市2013年化學需氧量新增量預計為3069.96噸。
(1)工業化學需氧量新增量預測。新增量采用單位GDP排放強度和分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增量進行測算,預計全市2013年工業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分別為792.95和948.05噸,最終確定2013年全市工業COD新增量為948.05噸。
(2)生活化學需氧量新增量預測。2012年全市城鎮常住人口為240.01萬人,在計算增量時取2012年全市城鎮人口增長率2.1%測算,全市新增人口為50402人。按全省統一口徑,COD產生系數64克/人•日進行測算,預計全市2013年生活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1177.39噸。
(3)農業化學需氧量新增量預測。以2012年數據作為基數,按2005-2009年各類畜禽存欄量或出欄量的年均增長率,作為“十二五”期間年均增長率,取3%進行測算,2012年新增農業化學需氧量944.52噸。
2、氨氮新增量預測。全市2013年氨氮新增量預計為345.45噸。
(1)工業氨氮新增量預測。新增量采用分單位工業增加值排放強度法進行測算,預計全市2013年工業氨氮新增排放量116.17噸。
(2)生活氨氮新增量預測。2012年全市城鎮常住人口為240.01萬人,在計算增量時取2012年全市城鎮人口增長率2.1%測算,全市新增人口為50402人。按全省統一口徑,氨氮產生系數8克/人•日進行測算,預計全市2013年生活氨氮新增排放量147.17噸。
(3)農業氨氮新增量預測。以2012年數據作為基數,按2005-2009年各類畜禽存欄量或出欄量的年均增長率作為“十二五”期間年均增長率,取3%進行測算,2013年新增農業氨氮82.11噸。
3、二氧化硫新增量預測。全市2013年二氧化硫新增量預計為
5145噸。
(1)火電二氧化硫新增量預測。2013年,我市境內漢川電廠5#機組投產,預計火電二氧化硫新增量為5000噸。
(2)非電二氧化硫新增量預測。根據我市2012年非電新增量的情況,預計2013年非電煤耗(含生活源)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145噸。
4氮氧化物新增量預測。全市2013年氮氧化物新增量預計為 4218噸。
(1)火電氮氧化物新增量預測。2013年,我市境內漢川電廠5#機組投產,預計火電氮氧化物新增量為3900噸。
(2)其他行業氮氧化物新增量預測。由于我市水泥行業及除電力、水泥行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煤炭消耗量在“十一五”期間及2012年呈下降趨勢,2013年新增量預測為0。根據我市“十一五”期間和2012年不同類型機動車保有量的增長率計算,預測2013年NOX新增量為318噸。
(二)減排重點實施項目
1、化學需氧量減排項目。2013年全市化學需氧量削減量預計為7925.31噸。
(1)城鎮污水處理廠項目7個,其中結轉項目2個,可實現減排1368噸,新建項目5個,可實現減排2209.49噸。共可削減3577.49噸。
(2)規;笄蒺B殖場和養殖小區工程治理項目35個,養殖場實行干清糞、建立沼氣池、糞便用于農田施用,并對沼液進行處理,減排COD1920.25噸。
(3)工業治理水污染減排項目9個,可削減COD1705.41噸。
(4)工業結構調整項目10個,可削減COD722.16噸。
2、氨氮減排項目。2013年全市氨氮削減量預計為1080.46噸。
(1)城鎮污水處理廠7個。其中結轉項目2個,可實現減排138.38噸,新建項目5個,可實現減排280.21噸。共可減排418.59噸。
(2)規;箴B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工程治理項目34個,養殖場實行干清糞、建立沼氣池、糞便用于農田施用,并對沼液進行處理,減排氨氮258.23噸。
(3)工業治理項目8個,可實現減排354.7噸。
(4)工業結構調整項目10個,可削減NH3-N48.94噸。
3、二氧化硫減排項目。2013年全市二氧化硫削減量預計5475.73噸。
(1)電力二氧化硫工程減排項目9個,可削減SO2排放量4513.9噸。
(2)非電工程二氧化硫工程項目2個,可削減SO2排放量598噸。
(3)淘汰落后產能大氣污染減排項目17個,主要是淘汰鍋爐、關閉窯爐等設施,可實現削減SO2363.83噸。
4、氮氧化物減排項目。2012年全市氮氧化物削減量預計為6591.03噸。
(1)電廠脫硝工程5個,可削減NOX6177.7噸。
(2)淘汰落后產能大氣污染物削減項目17個,可實現削減NOX排放量106.33噸。
(3)機動車淘汰NOX減排307噸,主要是淘汰載客汽車、載貨汽車等各種車輛1293輛。
(四)排放量預測及減排目標可達性分析
1、化學需氧量。2013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新增量預計為3069.96噸,要將2013年COD排放量控制在71702.35噸,需要削減量為4161.87噸。2013年完成上述項目可實現削減量7925.31噸,由于減排項目的完成情況和減排效果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在預測排放量時,暫僅考慮新增削減量的70%計算,因此2013年全年COD削減量為5547.72噸,完全可以完成1.5%年度的削減目標。
2、氨氮。2013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新增量預計為345.45噸,要將2013年氨氮排放量控制在9544.98噸,需要削減量為540.25噸。2013年完成上述項目可實現削減量1080.46噸,由于減排項目的完成情況和減排效果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在預測排放量時,暫僅考慮新增削減量的70%計算,因此2013年全年可完成氨氮削減量為756.32噸,完全可以完成2%年度削減目標。
3、二氧化硫。2013年,全市二氧化硫新增量預計為5145噸,主要為漢川電廠5#機組新增量,由于其總量來源在“十一五”減排指標內,故其新增量應不納入減排基數。2013年總量減排計劃項目完成可實現削減量5475.73噸,若漢川電廠5#機組新增量不納入減排基數,則二氧化硫只需削減643.48噸即可完成減排任務。若漢川電廠5#機組新增量納入減排基數,則2013年無法完成減排任務。
4、氮氧化物。2013年,全市氮氧化物新增量預計為4218噸,要將2013年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41848.31噸,需要削減量為5072.1噸。2013年完成上述項目可實現削減量6591.03噸,考慮到項目的不確定性,暫按新增削減量的80%計算,全年可完成氮氧化物削減量為5272.82噸,可以完成2%年度削減目標。
三、主要污染物減排措施
(一)抓調整產業結構實施減排。從嚴控制“二高一資”項目。產業結構調整是提升發展質量和緩解結構性污染的根本性措施。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過快增長,大力推進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發展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能耗低的第三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提高服務業在國民經濟的比重,逐步使產業結構向低能耗、高技術和高水平方向發展,達到協調、優化、符合實際的結構形態。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今年將重點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小印染等行業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裝備和產品以及不符合排放標準的各種汽車。對生產工藝落后、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浪費的企業逐步依法淘汰或關閉。
(二)抓重點治理工程實施減排。治污工程是減少污染排放的重要保障。全面實施減排重點工程,加快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加強熱電廠和熱力站潔凈煤新技術的應用。推廣使用低硫、低灰分優質煤和進行配煤、固硫脫硫,推廣使用節能減排新技術。同時大力發展城市集中供熱和煤改氣工程,替代容量小、效率低、污染嚴重的中小
型鍋爐。實施規;B殖場和養殖小區污染治理工程,努力削減農業污染。
(三)抓監督管理實施減排。著力推進管理減排。一要加強環境監管。全面加強總量減排監察、監測體系建設依法加強對重點污染源企業現場檢查,確保治污設施穩定達標運行,對達不到要求的實行限產限排、停產整治;加強對熱電廠和其它燃煤鍋爐污染物排放監管工作,督促電力企業高標準、嚴要求、高質量建設脫硫設施,推廣熱電廠和熱力站潔凈煤新技術的應用,以及除塵設施的正常運行,保證各項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二要加強清潔生產審核。對國控、省控等重點污染企業,以及其他超過污染排放標準、超過總量控制指標、生產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實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三要積極引導循環經濟的有序發展。推進工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生態化改造,逐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排放。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污染減排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市環保局負責全市減排工作的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組織督導檢查和考核驗收,及時了解和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和出現的問題,并向市政府匯報。
加強部門協作。發展改革部門在核準或審批項目時要從嚴把關;經濟管理部門負責監督企業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建設部門負責搞好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設施生產運行監管;財政部門加大污染治理的投入,監督治污資金的使用;電力監管和公共事業部門負責配合對關閉、停產的違法排污企業進行停電限電和停水處置;農業部門負責畜禽養殖工程治理等農業污染減排建設;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淘汰環保不達標的機動車,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等;監察機關負責加強紀律監督和減排工作中違法違規案件的責任追究。各部門明確分工,強化職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2、強化污染治理,落實減排具體措施。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減排項目的落實與檢查,及時調度項目的進度,定期通報項目的進展情況。高度重視污水處理廠建設工作,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實行倒排工期,加快工作進度,努力實現2013年全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于80%的目標。在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行管理中,要重點抓好污水處理廠的提檔升級,提高污水處理效率。要加大對城市污水管網的配套建設力度,大力提高污水管網的覆蓋率,擴展污水收集管網服務范圍,確保投運后的實際處理負荷1年內不低于設計能力的80%,3年內不低于90%。
3、優化產業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關停一批污染重、能耗高、效益差的企業,淘汰一批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工藝和設備。按照完成小造紙、小水泥、小火電、煉鐵、煉鋼、酒精、味精、檸檬酸、印染九個專項治理工程工作任務,對污染物排放不能實現達標或穩定達標排污的企業實施限期治理,治理期間限產、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其停產治理。對減排工作進展迅速,成效顯著的地區,在相關項目審批、用地指標、貸款發放等方面優先給予安排支持。
4、嚴把企業環保準入審批關。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嚴把企業準入審批關,對沒有完成排污總量控制指標和污染治理任務、沒有環境容量的地區或行業暫停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所有新、擴、改建項目和區域性開發都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項目建成后,凡未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進行“三同時”竣工驗收和批準的,不得投入生產或使用。同時,加大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力度,確保項目“三同時”的落實。
5、繼續加強污染物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建設。著力加強三大體系建設。認真落實污染減排“三個辦法”,盡快形成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全社會共同推進的污染減排工作格局。抓緊實施污染源自動監控、執法監督、監督性監測、信息傳輸與統計能力建設等重點項目,努力提高污染減排管理能力。健全和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和減排項目臺帳,高度重視環境統計工作,明確專人負責,實行環境統計責任制,推進環境統計的法制化建設和科學化水平。做好污染物減排監測工作,對確定的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逐步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定期向社會公布其排污情況。建立健全污染物減排考核體系,認真落實減排工作責任制,污染減排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領導干考核的重要依據。
6、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加強污染減排宣傳教育。廣泛宣傳資源、環境質量形勢及節能減排的重要意義,大力表彰先進典型,曝光違法行為,引導愛護環境的文明風尚。大力普及環保知識,形成全社會共同節能減排的良好氛圍。(孝感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