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前啟后的關鍵之年,是加快推進省級戰略咸寧實施、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的一年。全市環保工作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十八大、省十次黨代會、市委四屆二次全會及2013年全省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遵循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恪守“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方針,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探索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環境保護新道路,著力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切實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保障全市環境安全,為 全面實施省級咸寧發展戰略,建設美麗和諧幸福的生態咸寧提供生態環境支撐。
一、發揮環保優化經濟發展作用,服務咸寧跨越式發展
1.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推進梓山湖新城、旅游新城、赤壁蒲紡經濟開發區、通山經濟開發區等的規劃環評工作,發布全市規劃環評執行情況通報。加快推進部門行業和汽車、環保產業規劃環評。強化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聯動機制,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總量前置制度。堅持“疏”、“堵”結合,嚴格涉重金屬等環境敏感項目的準入門檻。對產業轉移和招商引資要提前介入指導,并就項目選址、布局提出合理意見。建立咸寧市環評機構準入制度和建設項目環評專家評審制度,進一步規范環評機構管理,引導環評市場有序發展。
2.強化環保“三同時”監管。出臺《咸寧市環境保護區域限批和行業限批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環保驗收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嚴把“三同時”驗收審批關,對全市2010年以來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執行情況開展檢查。貫徹落實環保部《關于加強化工園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精神,針對布局不合理、項目準入門檻低、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化學品環境管理體系不完善、環境風險隱患突出、園區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開展全市化工園區清理檢查工作。
3.提升窗口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綠色通道”、“大企業直通車服務”等審批機制。環保窗口實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一次性”告知,健全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首辦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進一步規范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內部業務流程再造,簡化辦事程序,推進 “十個環節”窗口式管理,打造“公開公正、嚴格執法、陽光廉潔、高效便民”的服務型機關。加強對窗口工作人員的業務和禮儀培訓,切實提高服務和能力水平。
4.強化環境執法。召開全市環保法制工作會議。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重點圍繞重金屬排放、醫藥及原料藥制造、危險廢物排放行業企業和河流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等開展環境執法專項檢查、后督察。探索建立農村和生態環境監察制度。市環境監察隊伍至少每季度、縣(市、區)環境監察隊伍至少每月對轄區污染減排項目、重點排污企業以及建設項目進行一次環境監察,并推行環境監察、環評、污防、環境監測等多部門環境執法聯動機制。按照《咸寧市環保局關于規范和加強環保行政執法的若干意見》,完善執法程序,落實執法責任,強化區域限批、行業限批、掛牌督辦、高限處罰、媒體曝光、責任追究等措施運用。按照“陽光化、剛性化、簡易化”要求,啟動我市建筑噪聲、揚塵和小型三產排污費征收管理工作,探索我市機動車排污費征收辦法。加強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監管,督促國控重點污染源企業安裝視頻監控設施不少于10套,并有效利用監測數據,依法查處超標排污、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行為。對轄區內38家重點企業落實“一企一檔”管理制度。以污染源現場檢查、行政處罰案件、排污費征收為重點,對縣市區開展環境監察專項稽查,做到“一案一卷”。
5.開展清潔生產和上市環保核查工作。推進全市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對重金屬行業和危廢經營單位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進一步加大企業上市環保核查的服務和指導,建立同市發改、證監等部門的聯系制度以及同企業的溝通機制,幫助擬上市或融資企業持續改進環境管理和行為,積極促進綠色資本市場建設。
二、扎實推進總量減排工作,為發展騰出環境空間
今年的減排任務是:與2012年相比,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5%(其中農業源排放量下降2%)、氨氮排放量下降2%(其中農業源排放量下降2%)、二氧化硫排放量增長1%、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0.5%。
6.推進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制定實施《咸寧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將減排項目和措施落實到有關部門和企業,每個縣市區至少完成1個鄉鎮污水處理廠、2個工業減排項目和5個農業源減排項目。深入推進火電和水泥脫硝等重點領域工程建設,新上機組必須同步建設脫硫脫硝設施。全力推進工業和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
7.把結構減排放在更突出位置。開展出租車及公務車燃油改氣工作和燃煤鍋爐改燃氣鍋爐工作,加大造紙、紡織印染、釀造等行業落后產能淘汰力度。推進農業和農村污染減排,著力抓好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8.探索推進市場減排工作。爭取湖北省“以獎代補”減排專項資金。穩步開展排污權交易,出臺《咸寧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辦法(試行)》,增加氨氮、氮氧化物兩項因子有償轉讓交易試點,逐步將縣(市、區)環保局審批的建設項目納入到交易范疇,全年交易不少于2次。
9.加大減排工作督查力度。召開全市總量減排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按季度通報總量減排工作進展情況。實施減排工程項目節點跟蹤管理,督促各類減排項目保質保期完成。推行總量減排預算制度,與市發改、經信、統計、公安、水利、農業、質監、畜牧等部門建立數據會審制度,準確發布總量減排有關情況。進一步加大減排執法和處罰力度,對未達到減排預定要求的單位或縣(市、區)政府實行預警監控措施,并對進展滯后的減排重點項目分別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等措施。
三、以污染防治工程為重點,保持環境質量穩中趨好
10.實施大氣和噪聲污染綜合防治工程。出臺《咸寧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確保城市空氣質量優良率達96%以上。重點實施以控制PM2.5為主的顆粒物污染防治,并研究PM2.5總量減排工作方案。開展全市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做好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工作。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開展機動車環保檢驗和標志核發工作,強制實施黃標車限行與淘汰。加大噪聲污染防治力度,會同市公安部門建設禁鳴示范路,設置禁鳴示范標志,新增數處噪聲顯示點位,有效解決噪聲擾民問題。
11.實施重點流域和湖泊生態治理工程。強化重點流域、湖泊生態保護和綜合治理,確保主要河流和湖泊、水庫水質達到水環境功能區劃要求。推動《長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中咸寧市至武漢市控制單元目標任務的實施。建立陸水流域污染治理多部門聯動機制,積極探索咸寧湖泊保護和生態修復新模式。確保完成梁子湖國家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試點咸寧項目,并爭取陸水湖、西涼湖、斧頭湖納入國家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試點范圍。
12.實施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開展城市及鄉鎮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風險評估,完善城市水源地監測、預警機制,強化對飲用水源地的常態管理,確保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開展鄉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及保護區劃分工作。加快推進嘉魚潘灣飲用水源保護區建設,督促淦河一號橋飲用水源地取水點遷往新址。完成全市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穩步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
13.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嚴格落實湖北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確保我市2010-2012年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項目通過上級考核驗收,并落實好2013年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力爭實現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在全市的全覆蓋。加大投入力度,推進雙溪等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廣泛參與全市“三萬”活動,完成每個縣10個村的環境整治任務,強化農村面源污染防治,會同市農業、畜牧等部門開展全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執法檢查,推進“兩清兩減”示范基地建設,大力發展農村沼氣工程。健全農村環保長效機制,各縣市區設立鄉鎮環保站(所),按人口比例配備村莊保潔員、監督員,市環保局將鄉鎮環保站所站(所)的設立情況納入全市年度環保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
14.實施環境安全工程。加快推進《湖北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中咸寧項目實施,做好迎接上級環保部門中期評估。加大各類金屬礦采選冶煉業、含鉛蓄電池業、電鍍等涉重行業環境風險排查。認真做好2012-2013年中央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開展廢塑料加工利用行業污染專項整治,加強廢舊電器、電子處置企業環境監管,啟動全市廢舊電池回收工作。督促湖北省危險廢物處理處置中心盡快投入運行。積極推進咸寧生態環保產業園項目建設。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專項排查行動,執行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管理計劃制度”和“申報登記制度”,實行危廢經營單位、產廢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強化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和污泥無害化處置,推進污染場地治理修復,確保全市危險廢物安全處理處置率達到100%。嚴格實施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完成全市生產化學品環境情況調查。召開全市輻射環境管理工作會議。加強對放射性物品生產、運輸、貯存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和輻射防護,對咸安巨豐、嘉魚金嘉木業放射源進行重點監控。強化放射源、射線裝置、高壓輸變電及移動通信工程等輻射環境管理,協調處理輻射投訴糾紛。開展全市輻射安全許可證辦理情況清查與整改工作,對全市108家輻射單位開展輻射環境現場監測。開展輻射安全及輻射知識社會宣傳活動。
四、提供優質環境公共服務,滿足公眾日益增長的環境需求
15.積極創建環保模范城市。開展我市省級“創模”工作考核驗收模擬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到位,確保贏得“省級環保模范城市”稱號。公布實施《咸寧市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總體規劃》,對照國家“創模”指標體系查漏補缺,對已經完成指標,著力鞏固提高;對基本完成指標,著力整改達標;對尚未完成指標,著力強化創建,爭取年內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創建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不斷完善和固化資料,舉辦2期“創模”業務培訓。
16.加強環境監測與信息發布。確保2013年5月前完成灰霾自動監測站建設,并做好運營與維護工作,逐步開展PM2.5、O3、CO等新增指標的監測。對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進行一次109項全分析,對地下水飲用水源進行一次39項全分析,并確保在2013年底各縣市區完成水質29項分析能力和空氣質量監測項目的升級改造。在通城縣四莊鄉清水村開展農村環境監測試點工作。對列入國家和省重點監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進行監督性監測。加強環境監測平臺建設,建立數據傳輸與網絡化監控機制,逐步形成覆蓋全市空氣、水、噪聲的綜合信息發布平臺。定期公布地表水、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及城市空氣、聲環境質量信息,滿足公眾知情權。
17.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和環境信訪工作。安全高效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建立與上級部門、重點企業信息共享機制和重大事項報告請示制度。按照應急預案信息發布有關規定,準確及時公布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完善應急監測程序和預案,組織開展應急監測演練和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制定咸寧市環境應急處置救援裝備計劃,力爭列入全省環境應急規劃。認真開展環境信訪積案化解和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對全市環境信訪案件落實“一案一檔”管理制度。暢通投訴渠道,確保各類信訪回復率100%、滿意率95%以上、結案率100%。完善12369環保熱線建設,集環境質量預報和環保投訴咨詢等功能一體,力爭成為全省、全國示范試點。
五、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提升生態文明水平
18.加大生態文明建設督辦考核力度。開展《中共咸寧市委 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咸發〔2010〕9號)和《中共咸寧市委 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意見》(咸發〔2012〕5號)貫徹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研究制定全市生態文明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推動開展生態文明考核評價工作。
19.深化自然保護區規范化管理。加強自然保護區(小區)環境監管,全面完成自然保護區(小區)基礎調查工作,嚴格自然保護區(小區)建設項目準入管理。開展自然保護區的晉級與申報工作,重點推進星星竹海申報省級自然保護區,并力爭三年內每個縣市區建立一個省級自然保護區。
20.開展生態文明創建活動。做好省級環境保護政府獎評選表彰工作。開展各類生態文明創建申報和動態管理,啟動生態旅游景區、生態市(縣)創建工作,編制完成創建規劃。全年完成30個生態鄉鎮、生態村創建,以后每年以此基數按10%遞增,每個縣市區的創建數必須達到全市創建的平均水平。開展全市第二屆生態文明“十類”綠色創建活動,將溫泉辦事處萬年路社區作為綠色社區創建示范點。積極推進咸寧經濟開發區申報國家級生態開發區。
21.提升生態文明宣教水平。設立“環保開放日”,組織市民參觀市環境監控中心大樓和灰霾自動監測站。策劃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污染減排、創建環保模范城市等環保專題宣傳。進一步加大咸寧環保信息采編報送力度,并提高采用率。加強環境新聞宣傳工作,完善市環保局新聞發言人制度。配合市人大組織好咸寧環保世紀行活動。圍繞“創建環保模范城,建設生態新咸寧”的主題,開展紀念“6•5”世界環境日自行車騎行、環保知識競賽和“創模”成果展覽等活動,切實提高群眾對生態環保工作的知曉率、參與率和滿意率。
六、加強環保能力建設,提高環境管理水平
22.發展壯大環保產業。開展咸寧市環保產業基礎調查和科技資源調查工作。加強咸寧環保產業協會管理,擴大技術創新示范與新技術推廣,推進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專業化建設與運營。
23.強化環保科技支撐。做好《咸寧市“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中期評估工作。加大科技立項和研究力度,爭取國家重大水專項項目和國家環保公益專項課題研究工作。
24.加強“數字化”環保建設。出臺《咸寧市環保信息化建設“數字環保”II期建設規劃》。開展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建設。2013年11月底前建成市級環保網上行政審批平臺,實現行政審批全面、全程網上受理、辦理、查詢和公開。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力度,出臺《咸寧市環保局政務信息管理辦法》,推進環境核查審批、建設項目環評、行業環保核查、上市環保核查、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等重大信息主動公開。建立完善的協同業務辦公系統和門戶網站。完善公眾參與機制,搭建公眾互動平臺,不斷提高環保政務公開和公共服務水平。
25.推進環境監管能力標準化建設。積極做好2013年中央和省級環保項目資金的申報、跟蹤和落實工作,爭取市級財政每年安排500萬元環保專項資金用于生態文明建設。切實加強市級能力建設,并不斷提升縣級環保部門基礎能力,全面推進監測、監察、應急、核與輻射、宣教、信息、固體廢物管理等環境監管能力標準化建設。建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輻射監測資質的市核安全與輻射管理站。加強機動車環保監管能力建設。
七、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切實轉變工作作風
26.加大各類學習培訓力度。進一步完善學習制度,制定年度學習計劃。廣泛開展農村明白人培訓;舉辦全市輻射工作單位上崗人員培訓;舉辦全市環保辦公系統公文應用及處理培訓;舉辦協同業務辦公系統應用培訓;舉辦6期120人(次)環境監測技術培訓;舉辦4期環保監察知識和專業技能培訓(全市環境監察人員業務技能培訓、國控企業環境管理員業務知識培訓、重點污染企業環境安全知識培訓和企業環境監督員培訓各1期),組織30余人次到相關環境監察工作開展較好地區交流學習,各縣市區環保部門至少培養1名理論知識豐富、業務水平高的教員,力爭2013年全市培養一批環境監察業務骨干。
27.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嚴格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加強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各項規定及市環保局《細則》。深入調查研究,每個領導掛點聯系一家重點企業、一個新農村建設點。不斷加強機關黨建,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開展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共產黨員評選。完善干部任用選拔、管理和考核制度。認真做好職稱評定工作,科學制定績效考核方案,推廣實施績效工資制度,充分體現優績優酬的政策導向。
28.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開展第14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活動;開展治庸問責和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回頭看”工作;開展全市環保部門清理規范行政權力及政務服務事項工作,確保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開展為民、務實、清廉主題教育活動,努力實現干部精神面貌明顯改觀、紀律作風明顯增強、服務效能明顯提升。
29.開展環保文化活動。圍繞“學習貫徹十八大、爭創發展新業績”主題實踐活動,在全系統開展“學精神、查問題、改作風、促發展”活動。繼續弘揚“快樂學習、快樂工作、快樂生活”的環境文化理念和中國環保精神,認真開展市環保局“改進工作作風、優化發展環境、打造環保鐵軍、建設生態文明”春季集訓活動。全面開展“崗位能手”競選活動。
30.加強機關管理和效能建設。制訂完善市環保局機關財務、行政后勤等制度,編制《咸寧市環境保護局機關工作規范》。推行協同業務辦公系統運用,實施無紙化、高效率的電子辦公,降低辦公成本。高標準做好精神文明創建、綜合治理、控違拆違、計劃生育、機要保密、目標管理、檔案管理、服務離退休老干部、機關后勤、愛國衛生、工青婦等各項工作。(咸寧市環境保護局)